工会女职工工作与女职工劳动保护(详细)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一、概述女职工劳动保护是保障女性员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提升女性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公正、尊重和关爱。
在女职工劳动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女性员工的权利和利益,确保她们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1. 工资待遇: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当与男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得因性别而有所差别。
女职工的工资应当以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为基础进行结算,并根据劳动成果进行适当调整。
2. 劳动时间: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规定,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其休息和营养的需要。
3. 休假制度:女职工享有休假的权利,包括年假、婚假、产假、哺乳假等。
各项休假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规定,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女职工充足的休息时间。
4. 卫生保健:雇主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设施,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或者特殊环境工作的女职工,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她们的身体健康。
5. 职业发展:女职工的职业发展应当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雇主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她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6. 保护措施:对于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女职工,雇主应当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保障她们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责任1. 政府责任: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 雇主责任:雇主应当重视女职工的权益,制定和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雇主应当为女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3. 女职工责任:女职工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法维权,主动参与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相对于男性职工而言,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面临更多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问题。
因此,为了保护女职工的权益,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旨在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规定与措施。
本文将从女职工的生理健康、生育权利、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介绍一些与女职工相关的政策措施。
一、生理健康保护1. 禁止对女职工进行体检2012年,国务院发文禁止用人单位对求职女性进行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等方面的体检,保护女职工的隐私权。
2. 保护女工特别健康需要女性身体特殊,生理周期和生育特征对生产工作和环境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注意保护女性职工在工作环境中的特殊健康需要。
3. 规定禁止重体力劳动禁止女职工从事剧烈体力劳动,如举重、搬运等重体力工作,以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二、生育权利保护1. 婚育保护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婚育或者计划生育而辞退或者降薪、降职、辞退、开除女职工。
2. 产假及其补助产期前女职工可以享受含两次产检的一次妇科检查;产假为14周,剖腹产享受15周;集体协商后,女职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限。
国家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产假工资补助。
3. 周末和节假日安排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法定的周末和节日。
三、劳动保护1. 禁止夜间劳动《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夜班工作。
2. 保护工伤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以保障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情况时的受益人权益。
女职工因工作受到疾病或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单位申报工伤医疗,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应付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医保保障职工医保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普及。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为女职工免费提供生育医疗保障服务。
总之,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是保障妇女权益和提高妇女地位的重要方面。
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政策不断完善,妇女权益得到了更加严格的保护,也给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更多方便和便利。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女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加强对女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制定本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作环境保护第一节劳动环境及设施第一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女工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公司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如防尘面罩、防护手套等,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条公司应保证女工的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条公司应提供合适的工作座椅,并保证座椅的调节和支撑功能完好。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专用的女性洗手间,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储备卫生用品。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办公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确保卫生环境卫生。
第七条公司应对用水、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二节劳动保护培训第八条公司应组织女工参加劳动保护培训,培养女工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女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火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女工进行应急逃生演练,熟悉逃生通道和应急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电气安全的培训,告知女工有关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和预防触电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公司应就女工的岗位特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女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劳动时间保护第一节工作时间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制定女工的工作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公司不得安排女工加班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强制女工加班。
第十五条公司应保证女工的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女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适当调整女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女工的身心健康。
第二节加班和补偿第十七条公司不得强制女工加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女工加班,需经女工自愿,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女工的加班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女工的身心健康。
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方针,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工会组织及其女职工委员会。
一、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基本原则1. 依法维权原则。
工会女职工工作必须依法开展,坚决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的平等权利和特殊权益。
2. 群众性原则。
工会女职工工作要注重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妇女群众活动,提高女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3. 服务性原则。
工会女职工工作要以服务女职工为宗旨,关注女职工的需求,为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女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 共建共享原则。
工会女职工工作要倡导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共建共享发展。
二、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要任务1. 宣传法律法规。
普及国家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 参与政策制定。
积极参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政策制定,提出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开展维权活动。
针对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开展各种维权活动,如女职工权益保障行动、女职工素质提升行动等,促进女职工全面发展。
4. 维护女职工权益。
密切关注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解决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协助女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5. 加强组织建设。
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发挥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
三、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座谈会等形式,普及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
2. 建立维权机制。
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制度,明确维权工作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女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 开展劳动竞赛。
组织女职工参加劳动竞赛,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女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定

⼥职⼯劳动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定⼈⼒资源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所起的作⽤是⾄关重要的。
⼈⼒资源中也涉及到⼥职⼯。
由于⼀些⽐较特殊的原因,国家法律对于⼥职⼯有着⼀些相关规定,那么这些规定涉及到哪些内容呢?以下就是店铺⼩编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
⼥职⼯劳动保护的内容及相关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职⼯实⾏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1)禁⽌安排⼥职⼯从事矿⼭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职⼯在经期从事⾼处、低温、冷⽔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职⼯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以上的⼥职⼯,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职⼯⽣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职⼯在哺乳未满⼀周岁婴⼉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职⼯依法享有⽣育保险。
⼥职⼯特殊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是哪些《妇⼥权益保障法》、《⼥职⼯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职⼯实⾏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个⽅⾯:(1)男⼥同⼯同酬。
国家保护妇⼥的权利和利益,实⾏男⼥同⼯同酬。
《妇⼥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男⼥平等。
(2)男⼥就业平等,企业招⼯时不得歧视妇⼥。
《妇⼥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享有与男⼦平等的劳动权利。
各单位在录⽤职⼯时,除不适合妇⼥的⼯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妇⼥或者提⾼对妇⼥的录⽤标准。
根据《⼥职⼯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职⼯。
不得在⼥职⼯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禁⽌安排⼥职⼯从事⾼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全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全文)2012年05月07日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的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时间以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为原则,且不得安排加班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经过女职工自愿,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加班补偿。
此外,要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强度,避免过度劳累和长时间连续工作,确保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二、工作场所的安全保障为了确保女职工的人身安全,应当配备合适的工作设施和设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工作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制定消防预案,并组织相应的消防演练。
此外,还需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女职工的婚育假制度女职工在婚期和分娩期间享有婚育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女职工提供足够的婚育假期,确保女职工可以顺利进行婚姻和生育,并与工作进行适当的平衡。
在婚育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降低,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应继续支付。
四、女职工的休假制度为了满足女职工的休闲和个人需求,保证其身心健康,女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年假、病假、探亲假等各项休假制度。
在安排休假时,应优先考虑女职工的需求,并提前通知女职工休假时间,确保女职工能够充分享受休假福利。
五、保护女职工的权益在工作中,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合理的晋升机会。
不得因为性别而歧视女职工的工资待遇、绩效评定、培训机会等。
同时,要加强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和职场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女职工的人身和尊严的安全。
以上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环境保障、婚育假、休假制度和对权益的保护,可以有效提高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性别平等的实现。
同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2024年学校工会女职工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学校工会女职工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作为学校工会,我们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提升职工福利待遇,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尤其是关注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求,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帮助女职工提高素质和能力,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二、工作目标1. 维权增权:积极推动女职工权益保障,促进职工参与决策和治理。
2. 提升素质:开展适合女职工的培训课程,提高职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关爱服务:建立完善的关爱体系,照顾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
三、工作计划1. 维权增权1.1 组织女职工参与工会决策会议,讨论并提出女职工关心的问题和建议。
1.2 设立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与学校进行协商和沟通。
1.3 建立工会女职工投诉平台,及时解决女职工的工作纠纷和权益问题。
1.4 定期举办女职工座谈会,就女职工晋升、薪资福利、工作环境等问题进行交流和集体讨论。
2. 提升素质2.1 为女职工开设专业技能培训班,提升她们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专业素养。
2.2 组织女职工参加行业内外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拓宽职业发展视野。
2.3 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女职工制定职业目标和发展路径。
2.4 鼓励女职工参与学术研究,提升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3. 关爱服务3.1 建立健康管理机制,提供女职工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服务。
3.2 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强身心健康。
3.3 设立困难帮扶基金,帮助女职工解决突发的经济困难。
3.4 建立家庭教育培训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资源分享。
四、工作机制1. 成立学校女职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组织和推进相关工作。
2. 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工会报告工作进展。
3. 建立女职工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激发工作委员会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加强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女职工工作。
五、工作预期成果1. 女职工工会参与度提高,更多女职工参与工会决策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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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疾病除少 数是由于遗传 因素引起的 (约15%),主 要由环境、职 业危害、心理、 行为等因素引 起(85%)。
• 研究表明,接触职业有害因素与子代先天 畸形有着密切联系,女工长时间、高浓度 接触某些职业有害因素,其子代先天畸形 发生率明显高于普通女性。 • 铅、汞、苯、铝等金属毒物,可随乳汁排 出,直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 规的制定 履行监督职能,完善工会监督机制,推动《女职 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 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 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和女职工专项合同。 对于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工会女职工组织要 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2、女职工工作的特点 特殊性 关联性 相对独立性
特殊性
月经 怀孕
特殊的生理
生育 哺乳
自卑
特殊的心理 畏难
成就动机水平较低
• 一项对女性的调查: • 丈夫的成功就是妻子的成功,妻子要全力 支持丈夫 (72.8%) • 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51.5%) • 男性理应负责家庭事物的外部交往 (48.8% • 女性应避免在社会地位上超过她的丈夫
家庭建设 组织者
半边天
我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由1988年的5036万发展到 今天的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7%。其中,女农民工已 占女职工总数的37%.
广东是我国女职工最多的省份,也是女性 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省份。 据2013年工会系统统计: 全省职工2942万人,女职工1242万人, 占42.2%;女性异地务工人员698万人,占 56.2%
三、不断改进女职工工作的思维和方法 1、融入全局 体现特色 2、整合资源,借力增力 3、创新载体,形成亮点 4、树立典型,展示风采 5、建立机制,注重实效
1、融入全局 体现特色
做到在大局工作中有位置、有作为、有业绩
贴近大局促发展 贴近职工办实事 贴近基层搞服务
三个结合
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 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 与女职工的特点和需求相结合
(三)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 围 一是 加强了对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保护, 扩大了其禁忌从事的范围 二是与《劳动法》接轨,删去了已婚待 孕期的禁忌劳动范围 三是为促进妇女就业,缩小了经期禁忌 劳动范围
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 出生,加上出生后经过一段时间才显现出来的先天 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80-120万人,约占每年出 生人口的40-60‰ 。 第一位先天性心脏病(22万例); 第二位神经管畸形(10万例); 第三位唇腭裂(5万例); 全国0-14岁儿童智力低下总患病率12 ‰;全国 每年出生聋儿2-4万名,全国有2057万;婴幼儿死亡 率25.5‰。
中山市港口镇崇高玩具制品厂(港资)的孕妇生产线
提素建功
• ——提升技术技能素质,增强就业择业竞争 力 • ——提升理财、婚姻家庭、子女教育等素质, 增强家庭凝聚力 • ——提升礼仪、人际相处素质,增强社会亲 和力 • ——提升综合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的新女性
自信是一种精神状态,源自于自我肯定 有自信心的人不一定会赢,但没有自信心的 人一定不会赢 建立美好的、自信的、快乐的形象是成功的 开始
(20.8%)
特殊的生理 特殊的心理 特殊的困难 特殊的需要 特殊的保护
关联性 内容广 领域宽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相对独立性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目前,全省有基层工会组织23万个, 其中女职工组织22.1万个,覆盖率为 96%。
二、准确把握女职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提高女职工素质,团结动员女职工投 身经济社会建设 3、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夯实女职 工工作基础 4、扩大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女职 工工作的社会环境
关爱行动
4、树立典型,展示风采 -------为女职工的成长搭建平台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标兵岗) 广东省五一巾帼奖(五一奖章) 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
全 国 五 一 深巾 圳帼 罗奖 湖获 海得 关者 旅 检 一 科 科 长 郭 惠 绮 ---
5、建立机制,注重实效 维权机制----实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参与机制-----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 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帮扶机制-----女职工关爱行动、女职工安康保 险计划 激励机制-----女职工成长奖励和提升
权益维护 • 合法权益 劳动权益、民主权益、发展权益等
平等就业
同工同酬
• 特殊利益 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女职工为人类再生产应该得到社会补偿 的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 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 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 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组织者
在家庭中,女职工 做为妻子、母亲、 家庭主妇,是家 庭的维系者、组 织者、建设者, 有的是主导者
女职工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构建 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生力军,是社会良好 风尚和职业德道建设、家庭文明建设的积 极参与者和实现者. 为此,加强女职工工作,提高女职工整 体素质促进女职工的成才与发展,既是构 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也是各 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担负的重要责任。
2、整合资源,借力增力 -------形成女职工工作的大格局 党政工领导支持,有关部门配合,女职委 运作,女职工积极参与
上下联动 形成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 社会化运作 联手互动 借力运作 借台唱戏 借 势推动 借机发展
3、创新载体,展示风采 ------广泛开展各项活动
“三八”展风采
劳动竞赛
传播者 四个行业女性超过男性: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住宿和餐饮 金融业 教育 61.1 55.7 53.0 50.5
启蒙者
• • • • • 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 你可以不是天才,但你可以成为天才的母亲 你可以不是总统,但你可以是总统的母亲 最早的学府是母亲的膝头 从某种意义来说,人类的未来掌握在母亲----女性手中
• 麻醉剂气体
•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 等易导致流产或者胎儿发育畸形的作业
• 电离辐射
• 由于电离与激发,损伤体内细胞,以DNA的损伤最 为重要,影响细胞的成活和繁殖。
• 孕妇如果受电离辐射照射,对胎儿、新生儿的影 响非常显著,发育中的胚胎或胎儿对电离辐射高 度敏感。
噪声 高强度噪声易 损害女性生殖 功能
(二)完善了保护标准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 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 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 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第三十七条(五)(领取独生子女证)产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 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 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争取女职工权益(优于法律政策规定的)
这是签订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和发展方向 如工资、福利待遇等
• • • • • • • 实例:南航 深圳太阳百货 韶钢 四会金富裕公司 广汽公司 人寿财险 珠江啤酒 女职工保健费(每月80元) 女职工下夜班打的报销车费 参加女职工安康保险 职工子弟奖学金 发放“三八”慰问金、孕妇餐 痛经带薪休假1天 孕妇专车
• 外塑形象 内提素质 • 通过教育、培训、知识来提升女职工的综合素质 • 教育是最好的投资,培训是最好的福利,知识是 最好的礼物 • 教育是一个人扭转劣势,超越歧视,走向成功的 捷径
胡小燕
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委提出 “三个百万”工作目标
每年组织一百万女职工参加各种类型的劳动竞 赛,推进女职工技能上等级;组织一百万女职工 为企业节能减排、攻坚克难、创新发展、提合理 化建议活动,发挥女职工的聪明才智;组织一百 万女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 质,为广东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建功立业
• 研究表明,孕妇长时间接触超过90分贝的高强度噪声可能 导致母体自身烦躁不安,胎动增加,胎儿在母体发育迟缓, 自然流产、早产率和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增高; • • • • • • • 影响新生儿的听力发育、严重的可影响其心理健康与 学习能力。 工作环境等效A声级噪声强度不应超过85db >85~97db为轻度危害(I级); >97~103db为中度危害(II 级); >103~109db为高度危害(III 级); >109db以上为极度危害(IV级)。 超过115db,无论工作时间长短均属于极度危害范围。
例:南航女职委
“女职工成长计划”
“女职工自我达标”、“女职工学历提升奖励” 和“女职工成长计划奖励” 六年中,已有多名女职委委员升任部门经 理、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和工会办公室 主任等职务,有300多名女职工通过竞骋走上各公 司中层以上领导岗位,南航女职委成为女干部成 长的“摇篮”。
案例三: 陈小姐在广州一家市属单位上班,她的 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 前者只有1000多元,后者根据员工表现, 浮动很大,陈小姐此前一年的绩效工资 平均在5000元左右。最近她怀孕准备分 娩,却得知自己休产假期间,单位只发 基本工资。而扣完税、交完社保后,基 本工资只有700多元。 休产假期间只给发基本工资合法吗?
问题一: 产假含周日和节假日吗?是否 可同时享受干部休假(年假)和探亲假?教 师产假如果遇上寒暑假怎么计算? 问题二: 哺乳假是否可以累积使用? 问题三: 单独夫妻生育第二胎享受的产 假跟第一胎一样吗?
案例一: 王女士今年1月 份发现怀孕,而她 的劳动合同到4月 底就要到期,单 位能否解约?
案例二: 孟女士为销售主管,月 薪8000元,另有根据销售 业绩的提成工资不等。但 怀孕后,企业以其不能胜 任工作为由,单方对其进 行了岗位调换,安排孟女 士从事内部文秘工作,并 将其工资降低为3500元。 怀孕或休产假降薪降职, 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