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PPP项目-案例01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案例 1北京地铁 4 号线项目一、项目概况北京地铁 4 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 28.2 公里,车站总数 24 座。
4 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 153亿元,于 2004 年8 月正式开工,2009 年9 月28 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 100 万人次。
北京地铁 4 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 PPP 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具体实施。
2011 年,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理工大学按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评价研究。
评价认为,北京地铁 4 号线项目顺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探索和实施市场化 PPP 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
从实际情况分析,4 号线应用PPP 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1图 1 北京地铁 4 号线运行路线二、运作模式(一)具体模式4 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 A、B 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 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 107 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 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 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30%,由 PPP 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
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 2:49:49 的出资比例组建。
北京地铁 4 号线 PPP 模式如图 2 所示。
图 2 北京地铁 4 号线的 PPP 模式4 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 A 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京港地铁负责 4 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 A 和 B 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融资分析

二、北京地铁4号线案例分析
一、理论部分
❖ PPP模式大致分为3种类型: 外包、特许经营、私有化。
一、理论部分
(三)、PPP模式的优缺点 ❖ 优点:对合作项目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进行细
致的识别、量化、管理,并在合作各方之间 合理地分配,优化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风险 的管理和分配。风险的承担应由对风险比较 了解且有能力处理风险,又能把风险降到最 低的或能在风险获得一定补偿的人来承担。
万人次/工作日,近期(2015年)为82万人次/工作日,远期(2034年)为99万 人次/工作日。
(6)根据国际客流预测机构香港弘达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VA公 司”)的客流预测结果,初期(2010年)为58.8万人次/工作日,近期(201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为81.8万人次/工作日,远期(2034年)为88.4万人次/工作日。
二、北京地铁4号线案例分析
二、北京地铁4号线案例分析
❖ (一)案例背景 作为“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领域一个新的尝试和探
索,“京港地铁”的重要实践。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 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 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 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 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 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 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 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 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是 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地 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53亿元人民币。
二、北京地铁4号线案例分析
❖ 分析:在上述结构下,特许期内特许公司的主要 收入就是4号线客流产生的票款收入。在传统投融 资体制下,为使项目可批,轨道交通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的客流量测算得往往过于乐观。为使客流量的 预测更加科学客观,并能被广大社会投资者认同, 我们专门聘请了国际上著名的客流预测机构MVA公 司,对4号线专门作了一份独立的专业预测报告。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

(四)风险分配机制
Zenith Consulting
除国家政策、市场、不可抗力等系统性风险因素外,在非系 统性风险中,对四号线项目具有显著和直接影响的主要因素 是建设期的完工风险以及运营期的客流风险和票价风险。 • 完工风险:针对地铁四号线工程建设,特许经营协议设立 了23个时间点,每一个时间点均设定了具体的完工日期。 • 客流风险: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项目公司获得的票 务收入和票价差额补偿均直接和客流量相关,客流风险主 要由项目公司承担。 • 票价风险: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据项目公司的票务收入和 实际客流计算实际平均人次票价,如果实际平均人次票价 低于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测算票价水平,市政府将就其差 额给予项目公司补偿。
2009年9月28日:北京地铁四号线通车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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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项目开发及实施过程
一、项目发起
Zenith Consulting
2003年底,北京市政府转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本 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 确了轨道交通可以按照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 吸收社会投资者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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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管框架设计
Zenith Consulting
根据《特许协议》规定的 B 部分建设标准,市 政府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 监督四号线项目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审批竣工验 收报告;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对地铁运营进行行业监 管;在运营期间,政府对项目运营进行履约监管; 乘客/公众对项目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有权对 其服务向市交通委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贷款人就 项目资金使用及还款进度进行监管。
线路全长(公里) 车站数目 换乘站 全程运行时间(分钟) 最小运行间隔(分钟) 开通日期
28.2 23座地下站和1座地上站 10 48 3 2009年9月28日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分析

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PPP案例分析一、积极意义: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
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
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
线路全长28.2公里,含车站24座,换乘站10座,全程运行时间48分钟,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3分钟。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
A部分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三、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结构图。
投资建设无偿移交结构分析:(一)PPP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C京投公司):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目前总里程为228公里,2015年将达到561公里。
PPP模式及北京地铁四号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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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续)
3、以地养铁—“R+P”(港铁)模式
(1)指政府将拟建地铁项目的建设权、运营权与地铁周边的土地使用权同时 授予铁路公司,由铁路公司将铁路与物业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2)通过铁路建设使物业实现快速增值;通过物业发展为铁路带来新的客流, 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3)以出售或出租优质物业所创造的资本收益弥补铁路建设和运营成本,并 取得合理的投资、运营回报。
票价机制
∵ (1)目前,北京地铁的票制票价实行政府统一定价机制 (2)地铁运营成本随着CPI、工资、电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
(1)4号线《特许协议》中约定了开通年的初始票价,同时也约定了根据
上述3项因素进行调整的测算票价
( 2 )若实际票价低于测算票价,政府就其差额向 PPP 公司进行补偿; 反之,若实际票价高于测算票价,政府与PPP公司分成
作业外包 (Operation Outsourcing)
委托运营 (Operation & Maintenance Contract)
o 作业外包适用于适合于简单的辅助性工作或事务,这些工作既有一定的专业性,又便于成果检查; o 委托经营适合于物理外围及责任边界比较容易划分,同时其运营管理需要专业化队伍和经验的水 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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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号线PPP项目(续)
PPP公司承担的风险
• 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价格、利率、汇率、工期等 • 运营成本控制的风险 • 客流风险 • 不可抗力的风险
• 政策风险
• 金融风险
• 政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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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PPP模式的意义
• 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加快地铁建设速度。就 4号线而言,为政府节省初始投资 46亿元、追加投资 6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PPP试点项目——北京地铁4号线一、项目简介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
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
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
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已于2003年底开工,于2009年正式通车运营。
二、融资结构PPP即政府、社会、公司共同投资模式。
根据京港地铁和北京市政府协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按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将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港铁-首创联合体”拟组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2005年2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三方合作经营协议,共同出资组建PPP模式的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期限30年)。
京港地铁公司总投资为46亿元,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香港地铁公司和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各占49%股份,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股份。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案例分析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案例分析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
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
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项目概况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道之一,南起丰台区公益西桥,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全长28.2公里。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
A部分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公司是在PPP项目中通过审批取得特许经营权、实施特许经营的公司。
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中的PPP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公司按照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在特许经营公司的组建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如果特许公司是内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5%,而北京市的标准是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40%,这是因为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一般都要高一些。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的介绍

政策支持
PPP模式典型结构图
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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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
1、政府全投资模式 (1)定义:指政府以财政收入和信贷为基础筹集资金并投资建设的模式。 (2)投融资主体:指代表政府从事投融资活动的国有独资公司,即政府组建的融资平台。
如:上海申通地铁;北京京投公司等。 (3)融资方式:一是财政预算内出资;二是债务融资,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商业票
PPP 模式及北京地铁四号线介绍
第一部分 轨道交通PPP模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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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P模式的概念
1. 公私合伙制(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PPP是指政府部 门与社会投资者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来提供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 和相关服务的一种方式。
2. PPP模式的理解
取得合理的投资、运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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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分析(续)
4、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伦敦) 模式
图:伦敦地铁PPP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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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轨道交通PPP模式的成立条件
1. PPP应用的外部条件
• 法律方面:清晰、完善的政策法规制度,如北京市已出台《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 许经营条例》
(2)若实际票价低于测算票价 ,政府就其差额向PPP公司进行补偿; 反之,若实际票价高于测算票价,政府与PPP公司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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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号线PPP项目(续)
PPP公司承担的风险
• 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价格、利率、汇率、工期等 • 运营成本控制的风险 • 客流风险 • 不可抗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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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号线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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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入PPP模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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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一、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28.2公里,车站总数24座。
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100万人次。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具体实施。
2011年,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理工大学按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评价研究。
评价认为,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顺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探索和实施市场化PPP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
从实际情况分析,4号线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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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北京地铁4号线运行路线
二、运作模式
(一)具体模式
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PPP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
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北京地铁4号线的PPP模式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
京港地铁负责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二)实施流程
4号线PPP项目实施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由北京市发改委主导的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由北京市交通委主导的投资人竞争性谈判比选阶段。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交通委与京港地铁于2006年4月12日,正式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
(三)协议体系
4号线PPP项目的参与方较多,项目合同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4号线PPP项目合同结构图
特许经营协议是PPP项目的核心,为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4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主协议、16个附件协议以及后续的补充协议共同构成,涵盖了投资、建设、试运营、运营、移交各个阶段,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
(四)主要权利义务的约定
1、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
建设阶段:负责项目A部分的建设和B部分质量的监管,主要包括制定项目建设标准(包括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对工
程的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项目的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审批竣工验收报告等。
运营阶段: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管,包括制定运营和票价标准并监督京港地铁执行,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统一调度或临时接管项目设施;协调京港地铁和其他线路的运营商建立相应的收入分配分账机制及相关配套办法。
此外,因政府要求或法律变更导致京港地铁建设或运营成本增加时,政府方负责给予其合理补偿。
2、京港地铁
京港地铁公司作为项目B部分的投资建设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管理和运营。
为方便A、B两部分的施工衔接,协议要求京港地铁将B部分的建设管理任务委托给A部分的建设管理单位。
运营阶段:京港地铁在特许经营期内利用4号线项目设施自主经营,提供客运服务并获得票款收入。
协议要求,京港地铁公司须保持充分的客运服务能力和高效的客运服务质量,同时须遵照《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和实施安全演习计划以及应急处理预案等措施,保证项目安全运营。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运营安全规定的前提下,京港地铁公司可以利用项目设施从事广告、通信等商业经营并取得相关收益。
三、借鉴价值
(一)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
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政府方的积极协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由以往的领导者转变成了全程参与者和全力保障者,并为项目配套出台了《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
为推动项目有效实施,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招商领导小组;发改委主导完成了四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交通委主导谈判;京投公司在这一过程中负责具体操作和研究。
四号线PPP项目招商组织架构如图4所示。
图4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招商组织架构(二)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
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的顺畅合作,得益于项目具有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及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该项目通过票价机制和客流机制的巧妙设计,在社会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和政府方的公共利益之间找到了有效平衡点,在为社
会投资人带来合理预期收益的同时,提高了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1、票价机制
4号线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际平均人次票价不能完全反映地铁线路本身的运行成本和合理收益等财务特征。
因此,项目采用“测算票价”作为确定投资方运营收入的依据,同时建立了测算票价的调整机制。
以测算票价为基础,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票价差额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构建了票价风险的分担机制。
如果实际票价收入水平低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市政府需就其差额给予特许经营公司补偿。
如果实际票价收入水平高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特许经营公司应将其差额的70%返还给市政府。
四号线PPP项目票价补偿和返还机制见图5所示。
图5票价补偿和返还机制
2、客流机制
票款是4号线实现盈利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采用政府定价,客流量成为影响项目收益的主要因素。
客流量既受特许公司服务质量的影响,也受市政府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一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客流机制。
4号线项目的客流机制为:当客流量连续三年低于预测客流的80%,特许经营公司可申请补偿,或者放弃项目;当客流量超过预测客流时,政府分享超出预测客流量10%以内票款收入的50%、超出客流量10%以上的票款收入的60%。
4号线项目的客流机制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其共担客流风险、共享客流收益的机制符合轨道交通行业特点和PPP模式要求。
(三)建立完备的PPP项目监管体系
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持续运转,得益于项目具有相对完备的监管体系。
清晰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详细设计相应监管机制是PPP模式下做好政府监管工作的关键。
4号线项目中,政府的监督主要体现在文件、计划、申请的审批,建设、试运营的验收、备案,运营过程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三个方面,既体现了不同阶段的控制,同时也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4号线的监管体系在监管范围上,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在监督时序上,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在监管标准上,结合具体内容,遵守了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原则。
具体监管体系如图6所示。
图6 4号线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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