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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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检验总结

食品微生物检验总结

食品微生物检验总结食品微生物检验总结1.食品微生物检验是应用微生物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外界环境和食品中微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活动规律、对人和动物健康的影响及其检验方法与指标的一门学科。

2.食品微生物检验指标:(1)菌落总数: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1ml 或1cm2(表面积)]检样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2)大肠菌群:指一群在37摄氏度培养24小时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阴性无芽孢杆菌。

(3)致病菌:即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

3.ICMSF取样方案:A.三级法用做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B.二级法用做致病菌。

根据食品危害程度和指标严重程度划分。

4.美国FDA取样方案P69自已画图5.样品可分为大样、中样、小样。

要准确区分。

大样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部分取的混合样,一般为200g;小样又称为检样,一般以25g为准,用于检样.6.食品常用的采样方法:(1)液体食品:充分混匀,用无菌操作拆开包装,用100ml无菌注射器抽取,注入无菌盛样容器。

(2)半固体食品:用无菌操作拆开包装,用无菌勺子从几个部位挖取样品,放入无菌盛样容器。

(3)固体样品:大块整体食的代表性,小块大包装食品应从不同部位的小块上切取样品,放入无菌盛样容器(4)冷冻食品:大包装小块冷冻食品按小块个体采取,大块冷冻食品可以用无菌刀从不同部位削取样品或用无菌小手锯从冻快上锯取样品,也可以用无菌钻头钻取碎屑状样品,放入无菌盛样容品应用无菌刀具和镊子从不同部位割取,割取时应兼顾表面与深部,注意样品器(5)若需检验食品污染情况,可取表层样品;若需检验其品质情况,应取深部样品。

7.样品的制备是指对所采集的样品再进行分取、粉碎以及混匀等过程。

制备的方法可以根据被检食品的性状和检验要求,采取剪碎振摇法、捣碎均质法、胃蠕动均质法、研磨法等。

8.检样处理:25+225做成一个均匀的1:10的10倍递增稀释液。

9.菌落总数的测定:自已画示意图菌落总数检验程序水样做几个适当倍数的稀释度选择3个适宜稀释度,各取1ml加入到灭菌平皿内每个平皿内加入45摄氏度左右的适量琼脂(36+-1)摄氏度(24+-1)h菌落计数报告10.大肠菌群的检验:自已画示意图大肠杆菌为革兰氏阴性菌(1)检样的处理(2)初发酵(3)分离培养(4)证实实验(5)报告:查MPN表11.致病菌的检验:自已画示意图(1)沙门氏菌的检验:沙门氏菌为革兰氏阴性菌A.增菌:冻肉、蛋品、乳品及其他加工食品均应经过前增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程序
1 取消样品分类,前增菌液统一为“缓冲蛋白胨 水” 原国标:BPW FDA、AOAC:多种前增菌液 ISO:BPW
2 对所有样品均进行8-18h前增菌 原国标只对冻肉、乳品、蛋品等加工食品进 行前增菌,FDA、AOAC、ISO、Canada MFHPB、CCFRA等组织或国家对所有样品都 进行前增菌。
65.3 81.0 52.0 83.2 80.0 83.0 86.2 106.6 77.7 68.4 98.4 71.6 100.0
I: 进口 C:国产
SS琼脂 上面的志 贺氏菌和 沙门氏菌
C-BS
I-BS
C-HE
I-HE
I-XLD
C-XLD(变形菌落-错误)
I-XLD
样品+BPW+SC+BS
DUPONT Qualicon BAX System 应用DNA分子核酸探针或基因探针技 术制造的全自动PCR分析仪。将已知核 苷酸序列DNA片段用同位素或其他方法 标记,加入已变性的被检DNA样品中, 在一定条件下即可与该样品中有同源序 列的DNA区段形成杂交双链,从而达到 鉴定样品中DNA的目的。
AOAC 967.25-967.28
处理样品 35℃ 1mL+10mLSC 35℃ 24±2h XLD & HE & BS 35℃ TSI 35℃ 纯培养物 尿素酶+ 非沙门菌 尿素酶- 24±2h(BS 24h&48h) & LIA 24±2h 不纯培养物 MAC or XLD or HE 纯培养物 非 沙 门 菌 非 沙 门 菌 24±2h 1mL+10mLTT
35± 1℃ 18~24h & 48h TSI & LIA 血清学试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阳性对照标准菌株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阳性对照标准菌株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阳性对照标准菌株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新版标准GB/T 4789-2010于2010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新版《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国标在检测流程、检验方法及培养基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改动。

标准中要求实验室应当有阳性对照标准菌株,以下是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整理的《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标准中涉及的阳性对照标准菌株,以方便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疫机构、卫生防疫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食品企业微生物实验室使用。

附件: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T 4789)阳性对照用菌下面是散文两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闲时翻翻古书,觉陶公形象非一般君子之所比也,于是细细读之,连缀成篇以为学习之楷模。

陶渊明一生,大约可分三个阶段:出仕前(公元365--392年),出仕中(公元393--405年),归园田(公元406--427年)。

他所处的时代,正值东晋末季。

其间战乱频繁,国无宁日。

公元420年东晋灭亡,刘裕建刘宋王朝,陶渊明成亡国遗老,时55岁。

刘义龙元嘉四年(公元427年)十一月,他含恨离世,享年63岁。

没落,江河日下。

他在29岁时才出仕,任过一些小小祭酒,参军职务。

直到41岁时,其叔太常陶夔见其贫苦提用于小邑彭泽县令。

叹!然而这样的结局又在情理之中。

“宁困穷以济意,不委曲而累己“,他在作彭泽令时,为何只在官八十余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

赋《归去来》。

”孤高,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他的性格,也是他在那个时代家世没落的重要原因。

不仅如此,疾恶如仇,是他又一性格特点。

《读山海经》是其代表作。

共十三首,第一首发端,二至十二首咏读书之所记,末首写了齐桓公不听管仲而任用奸臣易牙竖刁,继而为乱,桓公饥渴而死。

他大呼“明处天鉴,为恶不可履“!在他心里“猛志固常在”,他要效仿刑天,他要学习精卫,其济世壮志不亦显乎!他欣赏荊苛,“其人虽己殁,千载有余情“,封建时代,剑客轼君为大逆不道,正因他认为秦始皇独裁,残忍,园则成为他宁静闲适的修身养性之处,虽有人指责他“乐天安命”“洁身自好”,我们不妨看看那狂放不羁的上的阮籍,也不得不发出“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的慨叹,在“终身履薄冰“的恶劣环境下纵酒谈玄,佯狂放要求那个时代的人呢?陶渊明渴望理想社会,57岁时写的《桃花源诗并记》,充分反映了他这种思想。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培训课件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培训课件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甲 乙甲 乙
4
5
丙 丁丙 丁
甲 乙甲 乙
9
10
丙 丁丙 丁
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一 实验准备
❖ 培养基制备 ❖ 高压蒸汽灭菌 ❖ 器材预算 ❖ 刻度吸管的无菌操作方法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3
培养基的制备(40人份)
组号
1+2 +3+4
5
培养基
乳糖胆盐 发酵培养基
营养琼脂
称量g 水量ml
❖ 大肠菌群并非细菌学分类命名, 而是卫生细菌领域的 用语, 它不代表某一个或某一属细菌, 而是指具有某 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 是评价食品卫 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 大肠菌群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 其定义 为: 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 革兰阴性无芽胞杆菌。一般认为该菌群细菌可包括大 肠埃希菌属、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 等四个属的细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13
器材准备
❖ 1.冰箱: 0~4℃ ❖ 2.恒温培养箱: 35~37℃ ❖ 3.恒温水浴箱: 45~47℃ ❖ 4.灭菌1ml刻度吸管: 3支×10组×2倍 ❖ 5.灭菌10ml刻度吸管: 2支×10组×2倍 ❖ 6.灭菌90mm平皿: 7个×10组×2倍 ❖ 7.灭菌70mm平皿: 4个×2×10组×2倍 ❖ 8.灭菌中试管: 2支×10组×2倍
条包住吸管向前转动几圈, 将吸管尖退入纸筒内约3~4 厘米, 把纸筒起始端压平, 打折180度 (折3~4 厘米长、纸筒壁厚度约三层纸, 不容易被管尖扎破), 转动并压住起始端打折部分, 继 续转动。转动时, 右手将纸条向前推平, 左手将吸管向后拉紧, 同时向前转动, 吸管就能够包得 很紧。纸筒形成以后, 把末端空心纸筒压平固定, 打折, 系牢, 多余的纸撕掉。 ❖ 每10支用1/2版(宽 20cm)的报纸包成1包。 ❖ 高压蒸汽灭菌, 烤干备用。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汇总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汇总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汇总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众多,其中有较为通用的也有与具体产品相关联的。

食品580收集整理了通用微生物学检验标准供大家参考使用。

1GB类GB 478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7-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空肠弯曲菌检验GB 4789.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 4789.1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8-201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 4789.3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 4789.3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GB 4789.34-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双歧杆菌的鉴定GB 4789.3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 4789.3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计数GB 4789.39-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粪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阪崎肠杆菌检验2GBT类GBT 22429-2008 食品中沙门氏菌、肠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O157及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快速筛选检验酶联免疫法GBT 27635-2011 斑点叉尾鮰嗜麦芽寡养单胞菌检测操作方法GBT 4789.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T 4789.8-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GBT 4789.1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T 4789.1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常见产毒霉菌的鉴定GBT 4789.29-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GBT 4789.32-200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快速检测GBT 4789.36-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2SBT类SBT 10315-1999 孢子数测定法SBT 10316-1999 孢子发芽率测定法3SN类SN 0170-1992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方法SNT 0040-1992 出口食品沙门氏菌属(包括亚利桑那菌)计数检验方法SNT 0168-2015 进出口食品中菌落总数计数方法SNT 0169-2010 进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测方法SNT 0172-2010 进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SNT 0173-2010 进出口食品中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方法SNT 0174-2011 出口食品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方法SNT 0175-2010 进出口食品中弯曲菌的检测方法SNT 0176-2013 出口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检测方法SNT 0177-2011 出口食品中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计数方法SNT 0178-2011 出口食品嗜热菌芽胞(需氧芽胞总数、平酸芽胞和厌氧芽胞)计数方法SNT 0184.3-2008 进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测方法免疫磁珠法SNT 0184.4-2010 食品中李斯特氏菌检测第4部分:胶体金法SNT 0330-2012 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SNT 0475-1995 出口商品中粪链球菌群检验方法SNT 0477-1995 出口食品中B群链球菌检验方法SNT 0738-1997 出口食品中肠杆菌科检验方法SNT 0751-2010 进出口食品中嗜水气单胞菌检验方法SNT 0865-2000 进出口食品中肉毒梭菌及其肉毒毒素检验方法SNT 1022-2010 进出口食品中霍乱弧菌检验方法SNT 1035-2011 进出口食品中产毒青霉属、曲霉属及其毒素的检测方法SNT 1059.1-2002 进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滤膜筛选法SNT 1059.4-2005 进出口食品中大肠杆菌检验方法谷氨酸脱羧酶法SNT 1059.5-2006 食品和动物饲料大肠杆菌O157的检测方法免疫磁珠法SNT 1059.6-2008 进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属检测方法垂直膜过滤法SNT 1059.7-2010 进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 法SNT 1071-2014 出口食品中厌氧亚硫酸盐还原梭状芽孢杆菌检测方法SNT 1538.1-2005 培养基制备指南第1部分实验室培养基制备质量保证通则SNT 1538.2-2007 培养基制备指南第2部分培养基性能测试实用指南SNT 1615-2005 食品和动物饲料中嗜冷微生物计数方法SNT 1748-2006 进出口食品中寄生虫的检验方法SNT 1800-2006 食品和动物饲料微生物学30℃菌落计数方法SNT 1827-2006 进出口食品中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检验方法SNT 1869-2007 食品中多种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法SNT 1870-2007 食品中致病菌检测方法实时PCR法SNT 1895-2007 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快速计数法PetrifilmTM 测试片法SNT 1896-2007 食品中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快速计数法PetrifilmTM 测试片法SNT 1897-2007 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PetrifilmTM测试片法SNT 1933.1-2007 食品和水中肠球菌检验方法第1部分平板计数法和最近似值测定法SNT 1933.2-2007 食品和水中肠球菌检验方法第2部分滤膜法SNT 1941.1-2007 进出口食品中乳酸菌检验方法第1部分分离与计数方法SNT 1941.2-2007 进出口食品中乳酸菌检验方法第2部分PetrifilmTM测试片法SNT 1941.3-2007 进出口食品中乳酸菌检验方法第3部分乳酸杆菌的PCR法SNT 1962-2007 食品中克雷伯氏菌检测方法SNT 2098-2008 食品和化妆品中的菌落计数检测方法螺旋平板法SNT 2099-2008 进出口食品中绿脓杆菌检测方法SNT 2416-2010 进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A检测方法电泳和免疫印迹法SNT 2522.1-2010 进出口辐照食品检测方法微生物学筛选法SNT 2524.1-2010 进出口食品中变形杆菌检测方法第1部分定性检测方法SNT 2524.2-2010 进出口食品中变形杆菌检测方法第2部分MPN法SNT 2525-2010 食品中肉毒梭菌的PCR检测方法SNT 2562-2010 食品中霍乱弧菌分群检测 MPCR-DHPLC法SNT 2565-2010 食品中志贺氏菌分群检测 MPCR-DHPLC法SNT 2566-2010 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 Petrifilm 测试片法SNT 2567-2010 食品及包装品无菌检验SNT 2582-2010 产黄曲霉毒素真菌PCR检测方法SNT 2632-2010 微生物菌种常规保藏技术规程SNT 2641-2010 食品中常见致病菌检测 PCR-DHPLC法SNT 2660-2010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菌种保藏方法SNT 2754.1-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SNT 2754.2-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大肠杆菌O157SNT 2754.3-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志贺氏菌SNT 2754.4-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SNT 2754.5-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副溶血性弧菌SNT 2754.6-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SNT 2754.7-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空肠弯曲菌SNT 2754.8-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肺炎克雷伯氏菌SNT 2754.9-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溶血性链球菌SNT 2754.10-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产气荚膜梭菌SNT 2754.11-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产霍乱毒素的霍乱弧菌SNT 2754.12-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溶藻弧菌SNT 2754.13-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创伤弧菌SNT 2754.14-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假结核耶尔森氏菌SNT 2754.15-2011 出口食品中致病菌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阪琦肠杆菌SNT 2775-2011 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方法SNT 2797-2011 食品中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测 MPCR-DHPLC法SNT 3063.1-2011 航空食品第1部分:冷加工车间环境微生物检验方法SNT 3141-2012 出口食品包装物微生物检测指南SNT 3152-2012 出口食品中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测方法基因芯片法SNT 3263-2012 出口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残留量的测定SNT 3266-2012 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确认技术规范SNT 3306.5-2013 国境口岸环介导恒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第5部分布鲁氏菌SNT 3384-2012 出口食品中空肠弯曲菌药物敏感性的测定微量稀释法SNT 3567.1-2013 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程SNT 3724-2013 进出口食品中幽门螺杆菌的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Mic伪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叨ewe Examination of Salmonellae , Shigellae , and diarrhoea causative 及cherich血coli妙means of thed泣agnostic typing phage set for enterobacteriaceae前言本标准对GB/T4789.31一1994袭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GB/T4789.31一19料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

―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31一1994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卫生防疫站、中国疚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晓青、付萍、计融。

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应用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法检验食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食品、食物中毒的检验,也适用于食品从业人员的肠道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带菌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墩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
5.2.3各类熟肉制品检样的处理:直接切取或称取25g,以下处理同5.2.1。注:以上样品的采集和送检(5.1)和检样的处理(5.2)均以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内的细菌含最来判断其质最鲜度为目的。如须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受外界环境污染的程度或检索其是否带有某种致病菌应用棉拭采样法(见5.3)。
5.3棉拭采样法和检样处理检验肉禽及其制品受污染的程度,一般可用板孔5cm2的金属制规板压在受检物上,将灭菌棉拭稍沾湿,在板孔5cm2的范围内揩抹多次,然后将板孔规板移压另一点,用另一棉拭揩抹,如此共移压揩抹10次,总面积为50cm2,共用10只棉拭。每支棉拭在揩抹完毕后应立即剪断或烧断后投人盛有的50mL灭菌水的三角烧瓶或大试管中,立即送检。检验时先充分振摇,吸取瓶、管中的液体作为原液,再按要求作10倍递增稀释。检索致病菌,不必用规板,可疑部位用棉拭揩抹即可。
3、设备和材料3.1现场采样用品
3.1.1采样箱。
3.1.2灭菌塑料袋。
3.1.3带盖搪瓷盘。
3.1.4灭菌刀、剪子、镊子。
3.1.5灭菌带塞广口瓶。31.6灭菌棉签。3.1.7温度计。
3.1.8编号牌或蜡笔、纸。
3.2实验室检验用品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
5.1.2禽类(包括家禽和野禽):鲜、冻家禽采取整只,放灭菌容器内。带毛野禽可放清洁容器内,立即送检。以下处理同5.1.1。
5.1.3各类熟肉制品(包括酱卤肉、肴肉、肉灌肠、熏烤肉、肉松、肉脯、肉干等):一般采取250g。熟禽采取整只,均放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以下处理同5.1.1。
5.1.4腊肠、香肚等生灌肠:采取整根、整只、小型的可采数根数只,其总量不少于250g。

003食品卫生学复习整理

003食品卫生学复习整理

第一篇动物性食品污染与控制生物性污染:指微生物、寄生虫、昆虫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化学性污染:是指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放射性污染:指动物性食品吸附外来的放射性核素,使其放射性高于自然放射性本底的现象,叫放射性污染。

兽药残留:指给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

内源性污染:食品动物生前受到的污染,称为内源性污染。

即第一次污染。

外源性污染:动物性食品在其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过程中受到的污染,称为外源性污染。

也叫第二次污染。

细菌菌相:是指动物性食品被细菌污染后,共存于动物性食品中的细菌种类及其相对数量的构成。

其中相对数量较大的细菌为优势菌种(属、株)。

菌落总数:指被检食品样品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ml,cm2)被检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单位:个/ml,个/g,个/cm2。

大肠菌群数:每100g(mL)动物性食品样本中大肠菌群的最可能数,称为大肠菌群数。

单位:个/ 100g(mL)。

日许量:人(动物)体每日允许摄入的药物或者化学物质对健康不产生可察觉有害作用的剂量[mg/(Kg.d)]。

最高残留限量:允许在动物性食品中残留的药物或化学物质的最高量或浓度,叫最高残留限量(允许残留量、允许量)。

休药期:指畜禽停止用药到许可屠宰或其产品许可上市的时间间隔,叫休药期(廓清期、消除期)。

食源性感染:指人们食用了患病动物的肉、蛋、乳等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动物性食品而引起某种人畜共患传染病或寄生虫病。

又叫食肉感染、肉源性感染、肉源性疫病。

食物中毒:指人体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等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

微生物性食物中毒:某种致病性微生物污染了食品,并在适宜条件下大量繁殖或同时产生毒素,当人们食入了含有大量活菌或毒素的食品,引起细菌性的消化道感染或毒素被吸入人体而造成的急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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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4789.18-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本标准与GB/T 4789.18-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
——修改了“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采样方案和各类乳制品的处理方法。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89.18-1984、GB 4789.18-1994、GB/T 4789.18-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乳与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设备和材料
3.1 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

采样工具应清洗和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

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切割丝、刀具(小刀或抹刀)、采样钻等。

3.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

容器和盖子应清洁、无菌、干燥。

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测试前充分混匀。

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

3.3 其他用品
包括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4 实验室检验用品
3.4.1 常规检验用品按GB 4789.1执行。

3.4.2 微生物指标菌检验分别按GB 4789.2、GB 4789.3、GB 4789.15执行。

3.4.3 致病菌检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GB 4789.30和GB 4789.40执行。

3.4.4 双歧杆菌和乳酸菌检验分别按GB/T 4789.34、GB 4789.35执行。

4 采样方案
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采样过程采用无菌操作,采样方法和采样数量应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和产品标准要求执行。

样品在保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样品中原有微生物的数量变化,保持样品的原有状态。

4.1 生乳的采样
4.1.1 样品应充分搅拌混匀,混匀后应立即取样,用无菌采样工具分别从相同批次(此处特指单体的贮奶罐或贮奶车)中采集n个样品,采样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4.1.2 具有分隔区域的贮奶装置,应根据每个分隔区域内贮奶量的不同,按比例从中采集一定量经混合均匀的代表性样品,将上述奶样混合均匀采样。

4.2 液态乳制品的采样
适用于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取相同批次最小零售原包装,每批至少取n件。

4.3 半固态乳制品的采样
4.3.1 炼乳的采样
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等。

4.3.1.1 原包装小于或等于500 g(mL)的制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每批至少取n件。

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3.1.2 原包装大于500 g(mL)的制品(再加工产品,进出口):采样前应摇动或使用搅拌器搅拌,使其达到均匀后采样。

如果样品无法进行均匀混合,就从样品容器中的各个部位取代表性样。

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3.2 奶油及其制品的采样
适用于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等。

4.3.2.1 原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 g(mL)的制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3.2.2 原包装大于1000 g(mL)的制品:采样前应摇动或使用搅拌器搅拌,使其达到均匀后采样。

对于固态制品,用无菌抹刀除去表层产品,厚度不少于5 mm。

将洁净、干燥的采样钻沿包装容器切口方向往下,匀速穿入底部。

当采样钻到达容器底部时,将采样钻旋转180°,抽出采样钻并将采集的样品转入样品容器。

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4 固态乳制品采样
适用于干酪、再制干酪、乳粉、乳清粉、乳糖和酪乳粉等。

4.4.1 干酪与再制干酪的采样
4.4.1.1 原包装小于或等于500 g的制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4.1.2 原包装大于500 g的制品:根据干酪的形状和类型,可分别使用下列方法:(1)在距边缘
不小于10 cm处,把取样器向干酪中心斜插到一个平表面,进行一次或几次。

(2)把取样器垂直插
入一个面,并穿过干酪中心到对面。

(3)从两个平面之间,将取样器水平插入干酪的竖直面,插向
干酪中心。

(4)若干酪是装在桶、箱或其它大容器中,或是将干酪制成压紧的大块时,将取样器从
容器顶斜穿到底进行采样。

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4.2 乳粉、乳清粉、乳糖、酪乳粉的采样
适用于乳粉、乳清粉、乳糖、酪乳粉等。

4.4.2.1 原包装小于或等于500 g的制品: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4.4.2.2 原包装大于500 g的制品:将洁净、干燥的采样钻沿包装容器切口方向往下,匀速穿入底部。

当采样钻到达容器底部时,将采样钻旋转180°,抽出采样钻并将采集的样品转入样品容器。

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

5 检样的处理
5.1 乳及液态乳制品的处理
将检样摇匀,以无菌操作开启包装。

塑料或纸盒(袋)装,用75 %酒精棉球消毒盒盖或袋口,用灭菌剪刀切开;玻璃瓶装,以无菌操作去掉瓶口的纸罩或瓶盖,瓶口经火焰消毒。

用灭菌吸管吸取25 mL (液态乳中添加固体颗粒状物的,应均质后取样)检样,放入装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的锥形瓶内,振摇均匀。

5.2 半固态乳制品的处理
5.2.1 炼乳
清洁瓶或罐的表面,再用点燃的酒精棉球消毒瓶或罐口周围,然后用灭菌的开罐器打开瓶或罐,以无菌手续称取25 g检样, 放入预热至45 ℃的装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增菌液)的锥形瓶中,振摇均匀。

5.2.2 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等
无菌操作打开包装,称取25 g检样, 放入预热至45 ℃的装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增菌液)的锥形瓶中,振摇均匀。

从检样融化到接种完毕的时间不应超过30 min。

5.3 固态乳制品的处理
5.3.1 干酪及其制品
以无菌操作打开外包装,对有涂层的样品削去部分表面封蜡,对无涂层的样品直接经无菌程序用灭菌刀切开干酪,用灭菌刀(勺)从表层和深层分别取出有代表性的适量样品,磨碎混匀,称取25 g检样,放入预热到45 ℃的装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锥形瓶中,振摇均匀。

充分混合使样品均匀散开(1 min~3 min),分散过程时温度不超过40 ℃。

尽可能避免泡沫产生。

5.3.2 乳粉、乳清粉、乳糖、酪乳粉
取样前将样品充分混匀。

罐装乳粉的开罐取样法同炼乳处理,袋装奶粉应用75%酒精的棉球涂擦消毒袋口, 以无菌手续开封取样。

称取检样25 g,加入预热到45 ℃盛有225 mL灭菌生理盐水等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内(可使用玻璃珠助溶),振摇使充分溶解和混匀。

对于经酸化工艺生产的乳清粉,应使用pH 8.4±0.2的磷酸氢二钾缓冲液稀释。

对于含较高淀粉的特殊配方乳粉,可使用α-淀粉酶降低溶液粘度,或将稀释液加倍以降低溶液粘度。

5.3.3 酪蛋白和酪蛋白酸盐
以无菌操作,称取25 g检样,按照产品不同,分别加入225 mL灭菌生理盐水等稀释液或增菌液。

在对粘稠的样品溶液进行梯度稀释时,应在无菌条件下反复多次吹打吸管,尽量将粘附在吸管内壁的样品转移到溶液中。

5.3.3.1 酸法工艺生产的酪蛋白:使用磷酸氢二钾缓冲液并加入消泡剂,在pH 8.4±0.2的条件下溶解样品。

5.3.3.2 凝乳酶法工艺生产的酪蛋白:使用磷酸氢二钾缓冲液并加入消泡剂,在pH 7.5±0.2的条件下溶解样品,室温静置15 min。

必要时在灭菌的匀浆袋中均质2 min,再静置5 min后检测。

5.3.3.3 酪蛋白酸盐:使用磷酸氢二钾缓冲液在pH 7.5±0.2的条件下溶解样品。

6 检验方法
6.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检验。

6.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的直接计数法计数。

6.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检验。

6.4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检验。

6.5 霉菌和酵母:按GB 4789.15计数。

6.6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按GB 4789.30检验。

6.7 双歧杆菌:按GB/T 4789.34检验。

6.8 乳酸菌:按GB 4789.35检验。

6.9 阪崎肠杆菌:按GB 4789.40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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