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
1.3 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合理安排、确保安全;(3)规范操作、提高效率;(4)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二、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监督、指导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内外部资金筹措、调配及结算工作;(5)分析、评估公司资金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预算管理3.1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公司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2)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3 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2)资金管理机构汇总各部门资金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下达执行。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4.1 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成本效益,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方式;(3)风险可控,确保融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资金筹集方式:(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股权融资;(4)政府补助;(5)其他合法融资渠道。
4.3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2)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资金结算管理5.1 资金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集中结算;(2)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2 资金结算方式:(1)银行转账;(2)支票支付;(3)现金支付;(4)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收支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支管理。
第三条资金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资金收支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防范资金风险。
3、计划性原则:合理安排资金收支,确保资金收支平衡。
4、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第二章资金收入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借款等。
第五条销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收款项,确保销售收入及时到账。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销售部门核对销售款项的到账情况,对于逾期未收款项,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催收。
第七条对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第八条投资收益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时收取。
第九条政府补助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申请和领取。
第十条借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取本金和利息。
第三章资金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采购支出、工资及福利支出、费用支出、投资支出、还款支出等。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核算员工工资及福利,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各项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投资支出应按照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审批,并严格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支付款项。
第十六条还款支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第四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实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资金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

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存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资金存放管理。
二、资金存放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存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
2.2 安全性原则:资金存放应确保资金安全,降低风险。
2.3 效益原则:资金存放应兼顾流动性与收益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存放渠道3.1 银行存款:公司在合规的商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用于日常资金收付。
3.2 网上银行:公司采用网上银行进行资金调拨、支付等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 理财产品:公司可根据资金闲置情况,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收益。
四、资金存放操作流程4.1 资金归集: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将日常收入及时归集至公司基本账户。
4.2 资金支付:根据公司审批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对外支付资金。
4.3 资金调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内部账户之间资金调拨。
4.4 理财产品购买: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闲置情况,提出理财产品购买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五、资金存放安全管理5.1 建立健全资金存放安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5.2 定期对公司资金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网上银行的操作管理,确保操作安全。
六、资金存放监控与分析6.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存放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
6.2 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七、责任与考核7.1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7.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存放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八、附则8.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8.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9.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小组,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审批。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Financial Management Practices)是指一系列规范和规定,用于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组织财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保障组织经营的稳定性和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指组织制定的物质、人力、财务等方面计划,旨在建立合理的收支平衡关系,保证组织的正常运作。
首先,预算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前市场需求进行编制。
其次,需要明确预算目标和预算资源。
最后,根据预算结果进行逐项审核。
2. 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是指通过新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渠道获取资金的过程。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确保利率合理。
此外,资金筹措还需要注意合理的债务管理和谨慎的风险控制。
3.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是指将资金妥善地用于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上,以实现经营目标和获得最大化利润。
在资金运用方面,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决策和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风险管控、评价决策等方式对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管理。
4. 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监管。
通过监管,可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资金监管方面,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5.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可能性和潜在威胁进行分析、预测和管理。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帮助组织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等方式来实现风险管理。
综上所述,资金管理办法是对资金预算、筹措、运用、监管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管理体系。
资金管理的成功需要关注各种管理细节,确保规范、透明、合法、便捷、高效,目的是为提高组织效率、实现经营目标、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组织持续发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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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3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资源;(3)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4)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权责。
二、资金预算管理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计效益等。
2.3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2.4 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资金使用审批3.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流程。
3.2 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3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部门;(2)申请金额;(3)资金用途;(4)预计使用时间;(5)还款来源及还款时间;(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资金使用监管4.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出、资金回收、项目进度等。
4.3 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五、内部审计与考核5.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2 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3 公司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六、法律责任与违纪处理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费用、项目开支、资产购置、员工薪酬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权限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有权对部门预算内的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资金流向进行核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需退回重新申请。
3. 支付: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 监控: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
五、资金使用限制1. 超额支出:未经审批或超过预算的资金支出不得私自支出。
2. 虚假报销:不得虚构或篡改资金使用记录,严禁虚假报销。
3. 挪用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资金使用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计: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等。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级预算单位。
1.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工负责;(2)确保安全、注重效益;(3)规范操作、透明公开;(4)防范风险、及时调整。
二、资金存放2.1 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2)专用存款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
2.2 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遵循以下规定:(1)一个预算单位在同一银行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预算单位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按需开设,严格控制数量;(3)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2.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资金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2)预算单位应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预算单位应定期对存放的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防止资金闲置、流失。
三、资金使用3.1 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3.2 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应遵循以下程序:(1)编制用款计划;(2)提交用款申请;(3)审批同意后,办理资金支付;(4)归档相关资料。
3.3 预算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四、资金监督4.1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实行分级负责。
4.2 预算单位应定期对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存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责任追究5.1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责任。
5.2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存放、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资金收支的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收支管理。
3、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效益、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筹集、有效使用和安全回收。
二、资金收入管理1、公司的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2、销售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收货款,确保销售收入的及时入账。
对于逾期未收的款项,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收入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入,应当拒绝入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三、资金支出管理1、公司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采购支出、工资支出、费用支出、投资支出、偿债支出等。
2、采购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采购合同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3、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等。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公司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严禁越权审批。
5、公司应当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必须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预算管理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
2、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上报的资金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编制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草案,并提交公司管理层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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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指单位所拥有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单位属各部门所有货币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及核算,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控制各项支出。
第二章资金审批流程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照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具体流程如下:
1、购办公用品、付电话费、车辆耗费、维修维护
由经办人到财务办理用款申请→财务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申请的内容与预算核对后填制审批单→经办人找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付款→程序结束
2、购原材料
由经办人携带合同或协议到财务办理汇款申请→财务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提供合同内容及申请与预算核对后填制审批单→经办人找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付款→程序结束
3、购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由经办人携带经领导批准的购买“资产报告”到财务办理用款申请→财务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申请的内容与预算核对后填制审批单→经办人找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付款→程序结束
4、工资、保险
由经办人携带经领导签字同意的工资表、保险表到财务办理用款申请→财务部负责人根据经办人提供的工资表、保险表中金额与预算核对后填制审批单→经办人找部
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取款发工资及付保险款→程序结束
5、差旅费
(1)出差审批程序
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到财务填制出差申请即:出差证→由经办人携带申请即:出差证找各级领导签字批准返回财务。
(2)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到财务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根据出差申请即:出差证和差旅费报销单的内容审核票据并与预算核对→出差办事人员找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凭证办理付款或还款业务→程序结束
6、业务招待
经办人到财务填写“业务招待报销单”→财务根据业务招待报销单的内容审核票据并与预算核对→经办人员找企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做账务处理→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凭证→出纳员根据审核后的凭证办理付款或还款业务→程序结束
第三章现金的管理
第五条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
的范围是:
1、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现金适用范围,超过支票的启用额(含1000元)的支出,应使用支票结算。
第六条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第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八条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核定后应当严格遵守。
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天及时送存银行。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当依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收支现金,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帐目应当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条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的现金不得“坐支”,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保留帐外现金或私设“小金库”,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公款。
第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进行稽核检查。
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单位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章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一)开立银行账户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开立银行账户的程序是:首先填制“银行开户审批单”,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领导审批,财务将经核准审批后的“银行开户审批单”备案登记存档。
(二)银行存款账户分为:
1、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及与基本存款账户企业不在
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
3、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4、专用存款账户,因特定用途需要开设的账户。
第十四条加强资金结算管理
(一)在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种收支结算业务。
银行上门服务的,要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专门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以及往来单据交接传递的各项手续程序等,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二)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准签发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和付款票据;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转款项;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通过制定完善的操作办法和操作程序,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银行对帐的内控制度。
财务应当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银行存款动态情况,每月底由出纳员按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签字,如果对帐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分析原因,有权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第十七条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经办人应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允许办理个人信用卡及信用副卡,原已办理的要组织进行清理并通知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手续,并将个人信用卡上的余额限期交回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外埠存款是指用于单位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汇票存款使用时由单位填制“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银行本票存款使用时由单位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支票、印鉴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使用的内控制度。
(一)支票的管理和签发,由出纳人员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能兼任支票的签发工作。
(二)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前,必须先查明银行存款的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
远期支票。
(三)支票必须依据经会计审核无误,并经复核与签批的记帐凭证签发。
签发时,应当详细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款项的用途和金额,不准签发没有真实业务或无日期、无用途、无限额的支票;严禁控制签发限额支票。
收款人或经办人支取支票时,应当在支票存根上签字或盖章。
(四)签发的支票必须交单位财务负责人或指定的印鉴保管人审核,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支票存根附在记账凭证上。
(五)单位出纳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必须设立支票登记薄,及时登记支票的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
财务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定期核对支票情况。
(六)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印鉴至少应有两枚,由出纳和指定人员分别保管,非上班时间应当存放在单位保险柜内。
(七)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只能用于本财务机构核算项目收款时使用,财务专用章可同时作为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
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不得兼管发票、收据等票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