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

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
1.3 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合理安排、确保安全;(3)规范操作、提高效率;(4)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二、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监督、指导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公司内外部资金筹措、调配及结算工作;(5)分析、评估公司资金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三、资金预算管理3.1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预算是公司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2)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3 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2)资金管理机构汇总各部门资金预算,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3)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下达执行。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4.1 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成本效益,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方式;(3)风险可控,确保融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2 资金筹集方式:(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股权融资;(4)政府补助;(5)其他合法融资渠道。
4.3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2)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资金结算管理5.1 资金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集中结算;(2)规范操作,确保安全;(3)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2 资金结算方式:(1)银行转账;(2)支票支付;(3)现金支付;(4)其他合法支付方式。
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

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资金存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资金存放管理。
二、资金存放原则2.1 合法合规原则:资金存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
2.2 安全性原则:资金存放应确保资金安全,降低风险。
2.3 效益原则:资金存放应兼顾流动性与收益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存放渠道3.1 银行存款:公司在合规的商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用于日常资金收付。
3.2 网上银行:公司采用网上银行进行资金调拨、支付等操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 理财产品:公司可根据资金闲置情况,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收益。
四、资金存放操作流程4.1 资金归集: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将日常收入及时归集至公司基本账户。
4.2 资金支付:根据公司审批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对外支付资金。
4.3 资金调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内部账户之间资金调拨。
4.4 理财产品购买: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闲置情况,提出理财产品购买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五、资金存放安全管理5.1 建立健全资金存放安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5.2 定期对公司资金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网上银行的操作管理,确保操作安全。
六、资金存放监控与分析6.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存放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
6.2 财务部门应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七、责任与考核7.1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7.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存放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八、附则8.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8.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9.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小组,负责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审批。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Financial Management Practices)是指一系列规范和规定,用于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组织财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保障组织经营的稳定性和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指组织制定的物质、人力、财务等方面计划,旨在建立合理的收支平衡关系,保证组织的正常运作。
首先,预算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前市场需求进行编制。
其次,需要明确预算目标和预算资源。
最后,根据预算结果进行逐项审核。
2. 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是指通过新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渠道获取资金的过程。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确保利率合理。
此外,资金筹措还需要注意合理的债务管理和谨慎的风险控制。
3. 资金运用资金运用是指将资金妥善地用于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上,以实现经营目标和获得最大化利润。
在资金运用方面,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决策和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风险管控、评价决策等方式对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管理。
4. 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监管。
通过监管,可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资金监管方面,需要注重信息公开、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
5.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可能性和潜在威胁进行分析、预测和管理。
通过风险管理,可以帮助组织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例如,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等方式来实现风险管理。
综上所述,资金管理办法是对资金预算、筹措、运用、监管和风险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的管理体系。
资金管理的成功需要关注各种管理细节,确保规范、透明、合法、便捷、高效,目的是为提高组织效率、实现经营目标、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组织持续发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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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3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资源;(3)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4)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权责。
二、资金预算管理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计效益等。
2.3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2.4 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资金使用审批3.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流程。
3.2 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3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部门;(2)申请金额;(3)资金用途;(4)预计使用时间;(5)还款来源及还款时间;(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资金使用监管4.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出、资金回收、项目进度等。
4.3 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五、内部审计与考核5.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2 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3 公司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六、法律责任与违纪处理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费用、项目开支、资产购置、员工薪酬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权限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有权对部门预算内的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资金流向进行核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需退回重新申请。
3. 支付: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 监控: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
五、资金使用限制1. 超额支出:未经审批或超过预算的资金支出不得私自支出。
2. 虚假报销:不得虚构或篡改资金使用记录,严禁虚假报销。
3. 挪用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资金使用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计: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等。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级预算单位。
1.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工负责;(2)确保安全、注重效益;(3)规范操作、透明公开;(4)防范风险、及时调整。
二、资金存放2.1 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存放在以下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2)专用存款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
2.2 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遵循以下规定:(1)一个预算单位在同一银行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预算单位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应按需开设,严格控制数量;(3)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2.3 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1)资金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2)预算单位应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预算单位应定期对存放的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防止资金闲置、流失。
三、资金使用3.1 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3.2 预算单位使用资金应遵循以下程序:(1)编制用款计划;(2)提交用款申请;(3)审批同意后,办理资金支付;(4)归档相关资料。
3.3 预算单位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四、资金监督4.1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实行分级负责。
4.2 预算单位应定期对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存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责任追究5.1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责任。
5.2 预算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存放、使用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在境内外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形态的可用于交易及结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信用货币及其他金融工具。
资金管理是指对资金运筹行为实施相应的审批、控制、责任界定及监督。
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金支付流程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外汇资金结算管理、投资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资金信息系统管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和非上市控股公司 (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上市控股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管理特点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集约化管控、运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在集团内对各分支机构以不同形式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第五条根据上级对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公司“十四五”财务发展规划,公司将围绕司库体系建设开展资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资金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需要设置资金管理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轮岗,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并相互制约、监督。
第七条资金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并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授权审批流程。
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包括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对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及存款、票据、印鉴、网银U 盾及资金信息系统等的管理,及时准确统计各类资金数据,以及其他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一、引言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合理的资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保障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资金运作,合理配置资金资源,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二、资金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资金管理应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避免资金的风险发生,确保资金的安全。
2. 高效利用原则:资金应该得到充分的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最大化收益。
3. 透明度原则:资金管理应该公开透明,避免资金的流失和挪用。
三、资金管理的基本内容1. 资金预算资金管理的第一步是进行资金预算,明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来源,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计划,避免出现资金短缺或过剩的情况。
2. 资金调度资金调度是指根据资金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资金的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
3. 资金监测建立健全的资金监测机制,及时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浪费。
4. 风险控制制定资金风险管理方案,针对资金流失、市场风险等方面进行预警和控制,降低资金管理的风险。
四、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1. 资金流动性管理: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流动性,确保资金的及时调度和使用。
2. 资金占用成本管理:优化资金结构,减少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资金归集与支付管理:建立规范的资金归集和支付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4. 资金投资管理:根据企业的经营需要和风险偏好,选择适合的投资项目,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率。
五、资金管理的效果评价资金管理的效果评价是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对资金管理指标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优化,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和效果。
六、结语资金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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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信丰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和《江西省“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18]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依据省财政厅《“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规划》(赣财综〔2018〕1号)文件中支持我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设(以下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项目。
第三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坚持定向使用、公平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总的原则是保基数、托底、限高、考评、奖补。
省财政厅奖对项目完成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情况确定,完成好的进行适当奖补,完成差的适当扣减该项目资金。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项目运营补助等。
第五条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济困、救孤和体育彩票支持全
民健身的宗旨和使用方向,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老机构场所建设;二是乡镇三院建设(即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三是残疾人康复托养场所建设;四是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五是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六是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
第六条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开支:(一)机构和人员经费;(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三)购买小轿车、手机等交通工具或通讯设备;(四)其他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信丰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
第八条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主管部门要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实施年度,将项目落实到具体建设单位;要抓紧抓实项目各个阶段的进展实施,单位责任领导要实地视察工程施工,及时解决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前期工作(包括规划、征地、图审、招投标、工程进度)等情况,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做好情况汇报。
第九条项目建设应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规划申报、土地供应、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立项。
依法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
责项目的建设管理。
项目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立质量报告制度,按项目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二条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之内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方可取得奖补资格。
第十三条要开展建设运营模式创新。
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
第十四条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标识牌。
第四章责任管理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项目负总责,县相关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县人民政府按照项目与省财政厅逐一签订《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明确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投入使用时间、项目建设期限及项目廉政要求。
第十七条狠抓如期开工、竣工、投入使用时间。
开工时间指开始进场施工的日期。
项目要严格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
超过开工时间半年的,省财政厅将约谈县人民政府;超过开工时间一年的,省财政厅将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停止下拨以后年度资金,并取消参与奖补分配资格。
竣工时间指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或指验收通过情
形下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
县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间提前或如期竣工。
超过竣工时间半年的,省财政厅将约谈县人民政府,超过竣工时间一年的,省财政厅将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停止下拨以后年度资金,并取消参与奖补分配资格。
投入使用时间指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
县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间提前或如期投入使用。
竣工超过半年未投入使用时间的,省财政厅将约谈县人民政府,竣工超过一年未投入使用时间的,省财政厅将收回以前年度资金,停止下拨以后年度资金,并取消参与奖补分配资格。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九条省财政厅根据《项目规划》分年度及时将资金下达相关市、县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出资金支付申请时,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签署意见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拨款。
初次申请项目资金时,应附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建设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资料;建设过程中申请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款时,应以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进度资料为拨款依据;申请项目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图审费、结算审核费时应以合同为依据。
财政部门审核确认项目拨款资料后,及时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第二十一条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凡项目资金超过二年未使用的,财政部门将收回或核减以后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并取消以后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调整。
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申报审批程序报批。
第二十四条各项目主管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县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 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项目实施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时,根据资金使用性质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到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六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建立完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设定绩效目标,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七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并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形成绩效报告,报送省财政厅。
第二十八条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实施激励机制。
省财政厅按照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针对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奖补资金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十条严禁用已建成的项目套取中央资金,一经发现,省财政将坚决回收资金,并按财经纪律处理。
第三十一条县财政部门应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会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时完成。
对未按项目承诺书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个人,将依照我县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