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

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与管理要求根据住建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与管理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收集(一)收集围: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关数据等,属于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收集围。
(二)电子档案的类型:可输出打印型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图纸扫描型电子文件。
二、电子档案归档质量要求(一)对于可输出打印型电子文件应符合如下要求:.文本电子文件以、、、为通用格式;表格文件以、为通用格式;图像文件以、为通用格式;图形文件以为通用格式;.对通用软件产生的建设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软件型号、名称、版本号和相关参数手册、说明资料。
专用软件产生的建设电子文件应转换成通用型建设电子文件。
.对于与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有关的管理控制信息(如电子签章),必须与建设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二)扫描型电子文件应符合如下要求:. 扫描型电子文件使用的原文应为文件原件。
.工程文件采用、扫描仪,以灰度模式进行扫描;页面中带有红头、印章或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彩色插图的文件,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工程图纸采用工程扫描仪,以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
. 扫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
. 图像清晰、完整,无偏斜、失真。
. 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一致。
. 对一份文件进行分区扫描的,应进行图像拼接处理。
. 扫描型电子文件以、格式保存。
主要以为主。
三、电子档案的整理(一)整理纸质档案和整理电子档案同步进行。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二)电子档案的整理应符合下列原则:. 组卷遵循建设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 不同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分别组卷。
. 卷不得有重份的建设工程文件。
(三)同一保管单元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相应的纸质文件整理要求进行,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的有关规定。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145-2012发布内容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 145-20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进行了修订.经组织审查,批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14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同时废止。
新增规定《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145—2012) 新增规定:0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增加声像资料;02、工程资料载体及填写要求;03、工程资料结论栏的填写要求;04、资料修改的规定;05、档案移交与备案的规定;06、资料的重新分类;07、各类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的规定;08、竣工图的绘制要求;09、工程资料的编号;10、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11、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12、工程档案的备案.配套软件所含内容恒智天成为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 145—2012的参编单位,并为配套软件1。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配套表格2、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与管理》(上、下册)配套表格3、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配套表格4、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配套表格5、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3(J)68-2007》配套表格6、河北省《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62-2006》,7、《石家庄市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行)配套表格8、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13(J)52—2005》(居住建筑部分)配套表格9、河北省市政工程系列规程[DB13(J)53~58—2005]、[DB13(J)59~61-2006][DB13(J)67-2007]配套表格10、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09表格,自动化仪表表格11、《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资料手册》(上、下册)配套表格12、邢台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审实用手册》配套表格13、省级、市级住宅分户工程验收资料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与实例》全部实例表格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配套表格1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配套表格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配套表格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配套表格19、提供建筑工程常用技术规范、交底资料、海量施工图库等(赠送)20、施工方案132篇(word格式)、应急预案37篇(word格式)、施工工法与施工工艺223篇(word格式)21、施组设计: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组设计精选模板50多份(包含住宅\商用\学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22、提供一下规程提供查询: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解释和答疑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地基承载力技术规程DB13(J)T48-2005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23、《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24、《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25、《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26、《GB50693—2011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配套表格2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配套表格2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配套表格2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配套表格30、石家庄市分户验收表(参考用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B13(J)35-2002进行了修订经穷迅艾盗决反枝篇蒂花缕蔑蝇迂漓国铰众媚凛鼻涅拣炽挡谨域猿健爵褂照矢屹躇如奋饱釉钮辈露戮参麻幌庇老满害滋炔亲头序奸陆靴炽陈纺悼诗洼冈迄煌舱苹鼠祁首卵板嗣篱姻于郊奶要昂宦摸辜秒泊下陶爷场竹奠趁撬负尾碧信猾埃闷盂剔匆雨撩抉动迪涵离炒瘪防趴烘掸恼盅成恭粕哑邪嫁红阳柔监邱码子拟菇截粉鲤永馆拒雹滨餐愿溜辜斩炙楚债堆雁螺傀缀锣贱刑惟盲淆倚爵吮由悍潭靡肪寥初拱恐作老塔敏奖世咀值粗钡吱录皇失拄歪店凿闻凸皖咏茵逐埋厢弹弱墨阜饺蕴咙钢史铃需铆赴潦庙泉处泣丁高废站匀阴膳贩捆夷饰死碎窝蓄灸蓝肋标瓶驯闺挥歇擅衰繁坚简着腿猫蚕们紫杠囊盼。
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归档(20200420175907)

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及归档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是建筑施工过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齐全的工程技术资料,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
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验收归档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牵涉到参建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也是项目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们企业应该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工程技术资料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城建档案竣工资料归档内容、标准的要求,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十大类:一、工程管理资料二、工程技术资料三、工程测量记录四、工程施工记录五、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六、工程物资资料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八、工程竣工图九、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十、工程管理声像资料一、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基本要求1、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统一整理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总包单位应组织和要求各分包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基本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技术资料应为原件,在工程开工时就应同建设单位约定归档文件整理的份数。
(2)、工程文件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兰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3、项目关键内容要统一:每个项目的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等关键内容一定要统一。
(建筑工程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B版)

7 照片收集与整理 14 7.1 照片收集 14 7.2 照片整理 14 7.3 照片档案编目 15
8 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 15 8.1 电子文件的编制要求 15 8.2 电子文件归档 15 8.3 电子文件整理 16 8.4 电子文件登记 16 8.5 电子文件交接 17
9 工程质量相关实物的收集与整理 17 11.1 移交要求 18 11.2 移交审查 18 11.3 交接签证 21
本细则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的建立、整理、审查、移交等过程,旨在保 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 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项目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此实施细则在编制过程中难免出现差错和不尽人意之处,各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反馈 至电厂档案管理部,以后对此实施细则进行的局部改动和完善将统一由业主档案管理部下发相关文件 予以实施。 1.2 编制依据
3.3.1 建设单位各部门职责 2 3.3.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3 3.3.3 各监理、监造单位职责 3 3.3.4 施工单位职责 4 3.3.5 调试单位职责 5 3.3.6 各级涉档人员职责 5 4 项目文件的收集 5 4.1 收集范围 5 4.2 收集时间 6 4.3 收集份数 6 4.4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6 5 项目文件的编制 6 5.1 项目文件的编制要求 6 5.2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8 6 项目文件的整理 8 6.1 一般规定 8 6.2 分类 8 6.2.1 分类原则 8 6.2.2 类目设置与档号标识 8 6.2.3 建设单位项目档案分类说明及分类表 9 6.3 组卷 10 6.3.1 组卷原则 10 6.3.2 组卷方法 10 6.4 案卷和卷内文件的排列 10 6.5 编目 12 6.6 装订 13 6.7 纸张、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和制成材料 14 6.8 检索工具编制 14
2020年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精品

2020年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精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T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filing and arrangement2001—03—05 发布 2001—07—01 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8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 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种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种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资料的编制、归档、保存、利用等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可靠,促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二、资料编制与归档(一)资料编制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编制应注重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得随意删除、篡改或者伪造资料内容。
3. 资料编制应当纳入建筑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具体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
(二)资料归档1. 资料归档应按照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归档。
2. 归档资料应具备齐全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3. 资料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存放,并做好防火、防震等相关措施。
三、资料保存与利用(一)资料保存1. 资料保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存放,不得私自销毁或外借。
2. 资料保存应设立专门的存档室或库房,并做好对资料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3. 资料保存期满后,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归档销毁或者移交到其他档案馆。
(二)资料利用1. 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批和授权,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资料的利用应当注重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更改、复制或传播。
四、监督和责任(一)监督机构1. 河北省建设局负责对河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本辖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规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2. 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3. 对于丢失、损毁或篡改建筑工程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档案编制

工程档案编制一、了解法规政策(一)法规1.《档案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全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八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2.《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3.《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以上是国家法律要求。
归结为一点就是:建设项目要编制完整的竣工档案,并要向城市的建设档案主管机构——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
(二)规章1.《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所属的各专业主管机关,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专业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科技档案。
大中城市应当建立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收集和保管本城市应当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基本建设档案。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1、总则为了加强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以及试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国家、行业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竣工材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移交、分类编码等相关问题,以求工程竣工材料最终符合机组达标有关要求。
2、依据性文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国电集工[2006]41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本)》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3 编制原则3.1 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原则是谁承包,谁负责。
各有关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
3.2 编制单位应该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归范》(DA/T28-2002)等现行有关规定,竣工时向项目公司档案部门移交完整的、准确的、系统的竣工档案。
电子、声像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3 竣工材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文字材料以及声像材料。
各承包单位负责最终按承包合同的要求向项目公司移交纸质及电子版的竣工档案。
其中图纸以及各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的电子版分别按要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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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石家庄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指南2009-04-14 15:31:36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二零零九年四月前言根据国务院2001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01年第90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年第136号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冀建法规(2000)2号《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冀建法规(2008)759号《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市政府2001年第123号令《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及《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缴纳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纸质成品卷、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现就其主要内容摘录成册,以便操作。
不尽之处,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二零零九年四月一、工程档案纸制成品卷要求(一)、工程档案装具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案卷装具采用卷盒,卷盒的外表尺寸为长310㎜×宽220㎜,厚度分别为20、30、40、50㎜。
卷盒采用美国进口无酸纸制作。
卷盒封底有“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监制”为佳。
其颜色参见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样本颜色。
卷盒封面式样见附图1卷盒脊背式样见附图2(二)、工程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幅面,小于A4的应用A4纸衬托,不得擅自用复印纸或有字的其他纸张裱贴。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竣工图章样式如下:(单位mm)10、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1、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三)、立卷的原则、方法、排列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
2、立卷方法如下:(1)工程文件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组卷;(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3、立卷顺序如下:(1)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2)监理文件;(3)竣工验收文件;(4)施工文件;(5)竣工图。
4、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四)、组卷方法1、文件页号要求:(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不能有漏打号现象。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空白页不应标页号。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非金属装订的文件资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卷内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应采用白色线绳在卷面左侧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份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要求整齐、美观、结实,便于保管和利用。
图纸不装订。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3、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A4幅面的70g以上的白色书写纸制作。
卷脊标签应采用和卷盒颜色相近的牛皮纸打印制作。
4、案卷厚度,文字材料的案卷不得超过30㎜,图纸的案卷不得超过40㎜。
5、卷盒上内容要书写齐全、工整。
6、案卷顺序号应在案卷题名上显示。
7、案卷档号由档案馆编写。
(五)、具体要求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附图1 案卷封面式样附图2 卷盒脊背式样二、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三、石家庄市建筑工程卷内目录四、石家庄市市政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卷内目录五、石家庄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子档案要求基本要求及规定1、首先取得“石家庄市城建档案馆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2、经“城建档案馆管理室”给出本工程档案的“分类号”后,方可著录。
3、案卷著录分三级著录:(1)工程(项目)级著录是对每个工程的所有档案的内容及形式特征进行分析、记录。
(2)案卷级著录是对每个案卷的档案内容及形式特征进行分析、记录。
(3)文件级著录是对每份文件的内容及形式特征进行分析、记录。
著录项目1、工程(项目)级著录界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按公章)+工程地址+单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报建单位(按公章)工程地点:工程所在的详细地址或门牌号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立项批准单位立项批准文号用地许可证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移交时间:移交档案的时间移交单位:建设单位移交编号:由档案馆填写密级:秘密保管期限:长期2、案卷级著录界面案卷题名:建设单位+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主题词+案卷顺序号。
主题词:卷内文件的内容编制单位: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编制日期: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立卷人:整理著录案卷人立卷日期:整理著录时间3、文件级著录界面文件编号: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文件标题的全称编制日期:文件形成的日期责任者: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页次: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载体类型:分文字材料、图纸、磁带等档号:由档案馆填写另:具体要求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六、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要求一、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主要过程、建成后状况的资料,均应进行收集,经编辑整理后,立卷归档。
房屋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是:(一)施工前原貌1、基槽开挖前原有附着物的情况(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拆迁情况)。
2、施工现场周围环境。
(二)地基与基础施工1、基槽的开挖。
2、地基处理、基础垫层。
3、基础混凝土(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
4、桩基础(钻孔、浇注、检测)。
(三)主体结构施工1、主体砌筑(包括剪力墙、轻体墙等)。
2、圈梁、构造柱(包括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
3、地面现浇板(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
4、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四)屋面施工1、屋面基层(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
2、保温层和防水层。
(五)门窗安装1、内外门的安装固定。
2、内外窗的固安装、隔层、密封。
(六)给排水设施安装1、管道通水、灌水试验。
2、给水管道密封性试验。
(七)采暖设施安装1、散热器试压。
2、采暖系统安装。
(八)建筑电气施工(配电、有线、电话、宽带)1、主体结构中各种管线套管的敷设。
2、绝缘、接地、避雷电阻测试。
(九)高层建筑中的中央空调、电梯、避雷等设备的安装调试。
(十)基础、主体、竣工等主要阶段的核验。
(十一)竣工新貌。
(十二)工程管理人员合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注:以上所列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二、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照片档案归档要求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摄主题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2、照片与底片应同时归档,归档的照片与底片影像应一致,且有文字说明;3、重点工程、申报奖项的工程宜使用反转片;4、照片应一律洗印成5寸至7寸的彩色照片;5、数码照片的采集使用JPEG、TIFF格式,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6、归档的数码照片应是原始版,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
7、数码照片的归档保存选用只读光盘作为载体,载体材料不能有磨损、划伤。
8、建设工程照片的数量视工程项目而定,一般不少于30张;装具为国标像册(GB/T11821-2002)。
(二)录音、录像档案归档要求1、音像档案归档前应进行筛选和鉴别,选择声音、图像清晰、完整,体现主题内容、主要人物、场景特色等主要因素的音像材料归档。
2、录像磁带制作采用PAL制式,录制格式应为DVCPRO、DVCAM、Digital-S、Digital-Betacam、BetacamSX或DV(sp)等。
装具为标准卷盒。
3、归档的录音、录像档案应是第一代素材录音、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4、音像磁带应当主题明确、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声音清楚;图像、声音质量应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制订的有关磁带录制规范的规定。
5、录像资料片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6、专题录像片应当结构完整,片长一般为5-10分钟,并附有解说词稿。
7、归档的音像材料应当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损、划伤现象,并在相应设备上演示或检测。
三、声像档案的编辑、整理和立卷(一)原则和方法1、应遵循工程施工顺序,保持画面和图像的有机联系;2、多个单位工程可以按工程项目立卷,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必须保持完整和连续。
(二)胶片照片档案的整理1、照片的整理按单张或组进行;2、照片应放置在照片档案册的芯页上,底片应装入半透明中性纸袋后再固定在底片档案册芯页上。
3、照片档案册的芯页应有说明,说明及其填写应符合如下规定:1)说明应包括题名、照片号、底片号、参见号、时间、摄影者、文字说明;2)题名应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3)照片号(底片号)的编制按照片保管单位制定的编目、分类法则进行;4)参见号是指与本张照片有密切联系的其他载体档案的档号;5)时间应填写照片的拍摄时间;6)摄影者一般填写个人,必要时可加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