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基本公卫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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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3.年度体检
4.低盐膳食干预调查与随访 5.一对一个性化健康教育和现场指导掌握健康档案开放及健康 积分查询方法 6.组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7.体检(随访)异常精准转诊并到位
12类96项
序号 项目类别
服务对象
项目内容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一体化管理分级
签约家庭医生,在前期心血管疾病风险简单评估分级基础上,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6.孕中期健康管理(21~24周)-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录入
7.孕晚期健康管理(28~36周)-本机构体检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 妇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孕晚期健康管理(28~36周)-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录入
9.孕晚期健康管理(37~40周)-本机构体检
10.孕晚期健康管理(37~40周)-非本机构体检追踪和信息入
15.访视、体检发现异常或视力筛查阳性儿童转诊和追踪
16.儿童体检报告反馈 17.一对一个性化健康教育和现场指导家长掌握健康档案开放查 询方法 18.签约服务
1.预防接种管理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 2.预防接种
和其他重点人群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1.体检组织发动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随访评估
(1)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
根据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其他已有健康信息,对患者进行简
单评估分级。
(2)常规随访和分类干预
①未分层
②控制满意(以空腹血糖值为判断标准)
③控制不满意(以空腹血糖值为判断标准)
(3)医防融合诊间随访
按照标准化医防融合流程开展诊间随访,参照《慢性病医防融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24•【文号】财社[2007]267号•【施行日期】2007.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社[2007]267号2007年12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关于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核定财政补助的规定,为了指导地方更好地开展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以下简称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合理确定购买服务项目及其补助标准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及其补助标准是购买服务工作的基础环节,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财政部门应与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服务项目和制定项目补助标准。

(一)合理确定购买服务项目。

为了保证在同一城市范围内的社区居民享受到基本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市财政部门应与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政府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随着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群众健康需求的变化,可对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进行调整。

(二)科学测算和确定购买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服务项目确定后,市财政部门应会同主管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的核算工作,合理确定服务项目的补助标准。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区分为针对个体的服务项目和针对群体的服务项目。

针对个体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免疫规划等),可以通过核算享受服务对象的人均成本确定单位项目补助定额。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 项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 项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 项内容
1.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健康体检、接种和其他健康服
务的信息。

这有利于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
的医疗服务。

2.预防接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常规免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所需的应急接种。

3.健康教育:开展健康宣传、科普和培训,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

4.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提供孕期保健、分娩和产后护理,加强婴幼
儿营养、生长发育和疾病预防。

5.儿童健康管理:加强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包括生长、发育、营
养和疾病预防等。

9.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成药和中药
注射剂等的应用。

10.疾病管理:通过健康档案、健康检查、医疗影像和实验室检查等
手段,拓展慢性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

11.疾病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就医行为、加强传染病和慢
性病的预防与控制。

12.疫情监测和报告:开展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的
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

13.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物资采购、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增强卫生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14.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广卫生信息化,建立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健康档案管理、疾病管理和卫生监测等。

以上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14项内容,这些项目涵盖了几乎所有人的健康需求。

通过开展这些项目,可以有效地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这也是我们全体人民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人群和疾病划分

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人群和疾病划分

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人群和疾病划分,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成员王军指出,根据医改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费用纳入政府预算安排。

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2009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04亿元日前已经下达,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按不同比例予以补助。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

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都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哪些——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摘要:1.2023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2.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3.各类服务项目的具体成本测算4.项目实施的意义和目标5.预期成果和效果评估正文:一、2023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2023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

二、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根据2023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参考标准,各项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如下:1.居民健康档案:新建居民档案,单位标准为5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05 元。

2.健康教育服务:单位标准为6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06 元。

3.预防接种服务:单位标准为1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1 元。

4.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3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3 元。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4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4 元。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2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2 元。

7.高血压患者、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3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3 元。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8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8 元。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单位标准为2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02 元。

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单位标准为1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1 元。

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标准为200 元/人,目标要求为1%,人均经费为0.2 元。

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

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

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甲方(购买者) :-公司名称/团体名称/政府机关名称: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联系电话: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服务提供者) :-公司名称/医疗机构名称: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代表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联系电话: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 _ _月_ _ _日鉴于甲方为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决定向乙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服务内容)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1 .健康教育宣讲2 .预防接种3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4 .妇幼保健5 .环境卫生监督6 .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2条(服务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结果。

第3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 _ _年____月____日至_ _ _年____月_ _ _日。

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延长,或者可以签订新合同。

第4条(费用和支付方法)1 .服务费用总额为____日元(或按个别服务项目计算)。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服务开始前/服务完成后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5条(评估和报告)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服务进展报告,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评论。

甲方有根据地评估结果进行服务进行调整或要求乙方改进。

最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对象(含原12类及从原重大公卫划入基卫项目)

最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对象(含原12类及从原重大公卫划入基卫项目)
家庭6-24个月龄婴幼儿
国家扶贫开放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832 个县(市包括居住半年以上 非户籍居民
辖区内常住居民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11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二、从重大公卫项目划入基本公卫服务的项目
13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4 基本避孕服务 15 地方病防治 16 职业病防治 17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18 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管理 19 鼠疫防治项目 20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 21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22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23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4 地中海贫血防控 25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26 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27 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 28 人口监测 29 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 30 中央补助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31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辖区内居民
辖区内居民 育龄夫妻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内服务人口 辖区内服务人口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35-64岁农村妇女
辖区内常住的计划怀孕妇女
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 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一方为农业户口
或具本地户籍或常住本地半年以上)
项目地区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和项目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和项目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和项目内容【摘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针对全民健康需求而设计的服务项目,旨在提升公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该项目的背景是当前社会对公共卫生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需求量持续增长。

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预防传染病和慢性疾病的发生,提高社会的整体健康水平。

项目的范围涵盖了全民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疾病筛查等多方面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制定健康政策、推广健康知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等。

实施方式主要通过建立健康宣教平台、开展义诊活动、建立健康档案等方式来进行。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升公众健康意识,降低疾病发生率,达到改善整体健康水平的效果。

未来,该项目将继续完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更多人群提供优质健康服务。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范围、项目内容、实施方式、项目效果、未来展望1. 引言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和项目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旨在提供全民健康保障,促进国民生命质量的提高。

该项目涵盖了一系列的服务内容,旨在预防疾病、保护健康、促进康复。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宣教、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疫情防控、传染病监测和预防、卫生检测等。

为了实现项目目标,项目将覆盖全国各地,包括城市、农村和边远地区。

项目将针对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和政策措施。

项目将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健康监测系统、提供免费疫苗接种等方式,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实施方式将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疗机构合作等。

通过多方合作,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未来,我们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实现全民健康目标。

.2. 正文2.1 项目背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政府为了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和防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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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购买服务(以下简称购买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激励机制,实现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发【2013】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为目标,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科学规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多方筹资、政府调控、激励竞争、社会参与的格局,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覆盖面及实施质量,建立新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向社会公开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使全体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平等地参与服务提供。

(二)明晰权责,责权一致。

明晰政府、服务机构、居民三方在购买、提供和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开展。

(三)居民参与,强化监督。

建立城乡居民参与购买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城乡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建立政府与服务供需双方间以及社会各方的有效监督机制,保证城乡居民切实受益。

(四)规范有序,激励促进。

规范购买服务的规程与操作,发挥绩效考评、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等激励机制的作用,以最低成本购买最有效的服务,保证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以民为本,注重实效。

在购买服务的制度、规程、内容等方面充分体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本理念,以城乡居民享受到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根本,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与效果。

三、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体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服务项目
在全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实施购买国家确定的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其中: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发【2013】208号)文件要求,实行定额补助;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补助纳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管理项目补助;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及结核病防治等7个重点人群服务项目采取以县区为单位为重点人群发放服务券,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职责为居民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受服务的居民支付服务券的方式完成。

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按照原服务方式执行。

在此基础上,各县区选择3-5个村或1个建制镇,可试行由村卫生室和具备条件的、自愿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合法个体医疗机构实行竞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让居民享受到更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购买服务对象
全市户籍内的全部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有关服务(免疫接种等)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购买服务标准
县区实行采取以户为单位发放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手册和为重点人群发放服务券的方式,为城乡居民购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相应的经费补助。

各县区要以11类项目为基础,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需求,做“加法”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辖区经济发展、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群众健康需求的变化,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进行调整。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券按人群、按项目分别确定经费数额,具体由各县区依据本县区各类人群实际确定。

六、经费拨付
1、签约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辖区签约的居民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1次,由被服务的居民支付相应的服务券,作为签约单位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结算经费的依据。

2、每季度结束后,签约机构应及时汇总本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并汇总相应服务券,于次月的5日前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3、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签约机构汇总的服务券后,应于当月月底前对签约机构工作
情况进行考核,抽查人数不得低于服务居民的50%。

抽查符合率与拨付经费相挂钩。

3、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应完成管辖签约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拨付工作,并报县区卫生计生局项目办备案。

七、监管和督导
(一)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督导。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季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和财政局要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建立居民监督制度。

各县区要适时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入户或发放问卷的形式测评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程度,连续2次考核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服务资格。

(三)成立督导组织。

市卫生计生局成立督导小组每半年对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1次,对全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通报。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
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市、县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调整充实技术力量,切实发挥专业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加强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各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

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各县区要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深入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
督导检查,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同时,在确保中、省、市级配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争取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县区可以以镇(街)为单位,每年度对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在资金有结余时,可按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实施奖励。

(六)强化考核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

八、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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