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请继续关注好)(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

×××,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备注: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卫生院分娩的婴儿要说明原因当时接生人员为何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产家为何不领榷出生医学证明》,并有原接生登记簿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或当时的病历(分娩情况记录)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

第二篇:洛阳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事项:代为办理和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委托权限:

1. 代为提交有关资料

2. 代为签收《出生医学证明》及送达《出生医学证明》给委托人

本人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备注: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电话:

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由新生儿母亲填写,助产服务机构保存。

第三篇: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委托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新生儿出

生地)分娩,特授权委托(受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

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办理医学出生证明授权委托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于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号码:生儿出生地)分娩,特授权委托(受理人姓名)办理。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受委托人签字:

第五篇: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

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

2.承担本地区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任务;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

3.搞好全市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4.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评工作

5.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科室组成:

产科、妇科计生科、孕育科、中医妇科、体检中心、新生儿科、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麻醉科、药剂科、外科、内科等科室。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规定,富川县卫生局依法委托富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富川县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现将有关申办程序和流程向您告知如下: 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象: 1.住院分娩: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父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如不是父母亲办理,需带上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富川辖区地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或属富川县户藉居民,因故在县外非医疗机构内分娩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户籍证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说明等。) 。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以母亲申办为主,必须提交的材料: (1)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按手指纹印的“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一份。 (2)“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内含接生情况证明,村委旁证及亲子关系声明等内容),和由具有亲子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属有证接生员接生并能提供当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备案资料的,可免做)。 (3)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或载有婴儿父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查验用)及复印件一份。母亲单方申办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办人声明。 三、申办程序:医疗机构外分娩婴儿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证家庭接生员合法接生者(含注册医护人员非职务行为紧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写“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近亲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富川县妇幼保健院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2.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提供的出生证明办理,欢迎阅读。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一、机构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0C,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库:各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发放人员要核算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发放和领取机构均应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5),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证件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三、《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一)分类:《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请继续关注好)(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 ×××,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XX行为,没收XX所得;XX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XX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XX所得或者XX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

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XX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XX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XX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顺序开具,做到规X打印: (一)项目齐全; (二)内容真实准确; (三)字迹清楚; (四)严禁涂改; (五)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

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做到规范打印: (一) 项目齐全; (二) 内容真实准确; (三) 字迹清楚; (四) 严禁涂改; (五)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出生证明书(完整版)

出生证明书 出生证明书 第一篇: 出生证明书 出生证明书 ﹎﹎﹎﹎﹎(性别)﹎﹎﹎于﹎﹎﹎﹎﹎年﹎﹎月﹎﹎日在﹎﹎﹎﹎﹎市﹎﹎﹎﹎﹎﹎旗(或县)﹎﹎﹎﹎﹎﹎苏木(镇)﹎﹎﹎﹎﹎﹎﹎﹎﹎﹎嘎查(村)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第二篇: 出生证明书 出生证明书 出生证明书 201X年02月17日 榕公证字第32741号 兹证明赵xx于一九七八年三月二十日在江苏省盐城市出生。 赵xx的父亲是赵,赵xx的母亲是李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 卓xx 二00二年七月三日 注意: 需要贴照片,并在照片上盖钢章;在日期上盖公证处章。

notarialertifiate rongzi,no.32741 thisistoertifthatzhaoxxasbornonmar20, 1978atanheng,jiangsuprovine.zhaoxx'sfatheriszhao, andhismotherisliXX. notar:zhuoxx fuzhounotarpublioffie fujianprovine thepeople'srepubliofhina jul30,201X attention:nophotoorstamponthistranslationpa-pe-r 学位公证: 中英文 证明书 201X)榕公证字第32742号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福州大学于二000年七月发给赵士亮的编号: 103832500091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相符。该证书上的福 州大学钢印及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魏可镁签名章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 卓xx 二00二年七月三日 注意: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制度 被盗、遗失或其它原因致已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由新生儿父母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确认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一、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时,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补发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回补发机构。 二、申请补发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 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四)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人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未落户证明。审核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五)在当地报纸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复印件。 三、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补发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 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朋”; (三) 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规定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做到规范打印: (一) 项目齐全; (二) 内容真实准确;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之欧阳家百创编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 欧阳家百(2021.03.07) 二、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 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及时向妇幼 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在说 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三、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将丢失

《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4、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出生证明补办(完整版)

出生证明补办 出生证明补办 第一篇: 丽水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丽水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 1、补办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 201X年1月1日以后不在医院出生的,须附带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亲子关系申明书 3、必须带上户主的户口簿备查或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 4、办证时带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按表格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2、“接生证明”栏处要求接生人或医疗机构说明情况及盖章;在家分娩的需附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村(居)委会意见”栏处要求村(居)委会说明情况并盖章。 4、“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情况”栏处由乡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后,说明情况并盖章。 5、“乡镇(街道)意见”栏处由乡镇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盖章。 6、“户籍单位注明婴儿是否办理户籍登记”栏处,要求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明:

“xxx(父亲姓名)和xxx(母亲姓名)双方于x年x月x日出生的小孩未在本辖区范围内落户”的字样并盖章(只盖章没有注明的无效)。 二、携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能用驾驶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等代替)。 三、申请办理需婴儿父母至少一方亲自办理,有特殊原因,应有其父母的委托书。 第二篇: 补办出生证明申请书 申请书 xx县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1X年4月18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xx(夫妻) 201X年5月12日 第三篇: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交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交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保定日报登报挂失报纸(报纸7天之内有效)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一 XX妇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本人在贵院分娩的婴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现委托同志到你处代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委托日期: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二 委托人: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张延耿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权限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三 xxxxxxxxx(单位或部门名称):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xxxxxxxx(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亲笔签字) 单位名称: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范本四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最新的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范本模板

最新的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范本模板 妇幼保健院开出的出生证明是一个人出生以后由派出所开具的 证明书。下面给大家分享的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范本,希望能帮到你! (20__)____字第____号 根据____省____市(县)____户籍管理机关____年____月____日 档案记载(或____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____提供的材料),兹证明________,男(或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出生。____的父亲是________,________的母亲是________。 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收养。养父是________,养 母是________。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的编号是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字第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姓别: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________出生。________的父亲是________,________的母亲是 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名)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印章) XX县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xx年x月x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范本↓↓↓↓↓

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岗位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岗位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岗位职责 (一)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新生儿分娩科室依据每位新生儿出生时的真实情况,由接生人员认真、仔细填写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填写字迹必须清楚、逐项填写、不得留有空缺项目。然后检查核对并由填写人签名。出院时凭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核实无误后交给新生儿父母。新生儿父母凭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及身份证去医院指定科室窗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人员,每日定时去分娩室和手术室核查产时新生儿信息,同时取回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后于电脑信息核对。 (四)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前,要求新生儿父母提交身份证和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并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认领申请表。发放人员就新生儿父母提供的材料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后规范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在领证本上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交给新生儿父母。 (五)新生儿父母凭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认领申请书及产时新生儿信息表到指定科室加盖本单位《医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六)负责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人员,在加盖专用章前必须严肃认真地核对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新生儿产时信息表、《出生医学证明》认领申请书和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确认无误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在发放时应认真登记发放登记本。要求新生儿父母就所填项目内容进行确认后双方在发放登记本上签字。拆切《出生医学证明》保留存根联,将《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二联发给领证人。 (七)如遇到换证、补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方可按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感谢您的阅读!

办理出生证明(完整版)

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 ”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和乡镇卫生院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乡镇卫生院核实人员查验婴儿父母身份证明并指导婴儿父母当面签署“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和“亲子关系声明”,盖(按)手印(右手拇指印,纹理须清晰),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分别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相关部份内容。 3.由乡镇卫生院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统一送到县妇幼保健院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自携材料办的,应提供卫生院出具的“自携材料办理委托书”。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辖区卫生院向专管人员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指导接生人员如实填写“证明材料”中的接生情况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由接生人员填写部份,指导婴儿父母签署“亲子关系声明”和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由申办人填写的内容并现场签字,盖手指印模; 3.婴儿父母持“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委(任何一方)签署证明,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4.婴儿出生地卫生院进行调查复核,进行公示,签署核实意见; 5.由卫生院专人送县妇幼保健院审核后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ado我 附送: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第一篇: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单位证明 中石化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需办理加油卡一张一套,主卡张,副卡张,主卡持卡人为(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身份证号码: )前来办理,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第二篇: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办理加油卡单位证明 (一)填表

出生证明办理(完整版)

出生证明办理 出生证明办理 第一篇: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

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

妇保院出生证委托书

妇保院出生证委托书 导读:范文妇保院出生证委托书 【范文一:出生证委托书】 XX妇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本人在贵院分娩的婴儿姓名: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现委托_______同志到你处代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范文二:妇保院出生证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代为办理和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委托权限:___________ 1、代为提交有关资料 2、代为签收《出生医学证明》及送达《出生医学证明》给委托人 本人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备注: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被委托人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三:出生证明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委托人在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