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改造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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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报建报装验收与办证程序

锅炉报建报装验收与办证程序

锅炉报建报装验收与办证程序
一、基本程序
1、建设单位(甲)、安装单位(乙)分别填写锅炉房报建表和锅炉报装表。

2、由甲乙方携带有关资料到锅炉股,由锅炉股到市质监局锅炉科送审,填写流转卡交纳检验费,购置制度牌。

3、水压试验由甲或乙方提前通知锅炉股,并送安全阀、压力表校验。

4、水处理验收由甲或乙方通知水监站。

5、总体验收由甲或乙方提前通知锅炉股。

6、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到锅炉股办理使用证。

(1)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2)检验所安装监检报告书;
(3)水监站水处理验收报告书;
(4)司炉工持证复印件。

二、增加程序
1、对外地安装队伍增加资质审查(如安装队为外地安装队)。

2、对散装锅炉增加砌砖筑炉验收项目。

3、对电站锅炉等大型工程增加过程监检、无损检测等项目。

4、对移装旧炉增加鉴定检验报告书审查。

三、简化程序(对常压及小型锅炉)
1、免水处理验收和司炉工持证复印件。

2、试压与总体验收合并成一次进行。

锅炉安装资质

锅炉安装资质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改造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改造许可工作,保障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和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

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锅炉安装改造的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批由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注: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工作的锅炉。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许可级别及单位的基本条件第四条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级别划分如下:级别许可安装改造锅炉的范围1参数不限2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3额定出口压力≤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注:对于从事较单一工作范围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如:限装(或改造)、限铸铁锅炉等。

第五条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三)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而且具有一的安装改造经验,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以满足焊接、胀接、起重、切割、弯管、筑炉、试压、热处理及无损检测、电器仪表等工作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五)建立能够确保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具体要求见附件3;(六)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七)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质量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2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本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条的情况。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A1级、A2级压力容器、A级锅炉资质办理流程

目录一、A1级、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 3 - 第一步申请.......................................................................................... - 3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 4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 6 - 第二步受理.......................................................................................... - 6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 7 - 第四步型式试验 ................................................................................. - 7 - 第五步鉴定评审 ................................................................................. - 7 - 第六步审批发证 ................................................................................. - 8 - 第七步复查换证 ................................................................................. - 9 - 第八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 9 - 第九步补证与注销 ........................................................................... - 10 - 二、A级锅炉制造许可办理流程 ..................................................... - 12 - 第一步申请........................................................................................ - 12 - 第一节基本条件 ......................................................................... - 12 - 第二节专项条件 ........................................................................... - 14 - 第二步受理........................................................................................ - 15 - 第三步产品试制 ............................................................................... - 15 - 第四步鉴定评审 ............................................................................... - 16 - 第五步审批发证 ............................................................................... - 17 - 第六步复查换证 ............................................................................... - 17 - 第七步许可证变更与延期 ............................................................... - 17 - 第八步补证与注销 ........................................................................... - 19 - 三、附件.............................................................................................. - 20 -首先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范围》,确定申请特种设备许可的级别和受理审批机关.省局受理审批的,请查询各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联系电话表,与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工作内容办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工作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试行) 》。

三、办理程序( 一 ) 取证具有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 具备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注册、人员、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 ;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 保证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注: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 二 )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 , 邮寄或报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窗口: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4份 ;2、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1份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5、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1份 ;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委托检验、检测协议)1份。

换证单位还需提交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2、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申请书到山东省质监局网站下载(政务大厅→特种设备行政管理→专用申请书表格选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下载)。

(三)、受理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的;(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的;(3) 提出本次申请前 ,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4) 处于对办理《安装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锅炉报建、报装,办证审查程序

锅炉报建、报装,办证审查程序

锅炉报建、报装,办证审查程序
一、锅炉报建在锅炉房土建前由使用单位申报,提交的资料有: 1.报建表(二份)。

2.消防、环保部门批文。

3.锅炉房四置图及锅炉内设备布置图等初步设计资料。

4.水处理设计方案。

5.司炉人员证件或培训报名证明。

二、锅炉报装由安装单位申报,提交的资料有: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表》一式4份。

2.安装单位安装资格验证资料。

3.锅炉出厂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报告书、锅炉总图)。

4.施工图纸及工艺文件、方案。

5.安装合同。

三、办理锅炉使用证应提交的资料有:
1.注册登记表。

2.安装监检报告及总体验收报告。

3.锅炉水质化验报告。

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5.司炉工、水质化验操作人员证件。

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装由安装单位申报,提交的资料有: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表》一式4份。

2.安装单位安装资格验证资料。

3.压力容器出厂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监检报告书竣工图、铭牌拓
印件)。

4.工艺管线图、施工设计资料。

5.液化石油气储灌站要提供燃气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同意建站的批文。

6.新建医用氧舱要提供卫生部门同意立项的批文。

五、提交的资料有
1.注册登记表。

2.安装监检报告。

3.医用高压氧舱和气体充装站工程总体验收报告。

4.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件。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指南2007年 3 月1 引言 (3)2 鉴定评审约请及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的材料 (3)3 鉴定评审准备工作 (6)4 现场鉴定评审 (9)5 鉴定评审结论 (14)6 复评 (15)7. 鉴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 (16)1 引言1.1 为规范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质检特[2005]220 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等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1、2、3 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申请单位可参照本指南开展鉴定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注:对于从事较单一工作范围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如:限安装(或改造)、限铸铁锅炉等。

2 鉴定评审约请及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的材料2.1 申请单位在收到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受理通知后,在自我评定合格后,应当及时向具有锅炉安装改造许可鉴定评审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约请,并按照《鉴定评审规则》的规定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供如下资料:(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格式见《鉴定评审规则》附件3,一式三份);(二)申请书(已签署受理意见,正本一份);(三)特种设备质量管理手册(一份)。

2.2 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查阅后,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3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于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资料。

附件3: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鉴定评审机构名称)我单位的申请已经被受理,申请受理号为。

现特约请进行鉴定评审,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鉴定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信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日期:(单位公章)鉴定评审机构意见:最终确定的鉴定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日期:(机构公章)注:本表一式三份,鉴定评审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抄报受理部门一份,鉴定评审机构存档一份。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3001—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Boiler Installation and Alteration Enterprises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许可证级别及单位的基本条件 (1)第三章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程序 (2)第四章监督管理 (3)第五章附则 (4)附件1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的人员基本要求 (5)附件2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的工装及检测设备基本要求 (6)附件3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7)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改造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改造许可工作,保障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和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

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锅炉安装改造的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批由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注: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工作的锅炉。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许可级别及单位的基本条件第四条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级别划分如下:注:对于从事较单一工作范围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如:限安装(或改造)、限铸铁锅炉等。

第五条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三)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经验,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以满足焊接、胀接、起重、切割、弯管、筑炉、试压、热处理及无损检测、电器仪表等工作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五)建立能够确保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具体要求见附件3;(六)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七)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质量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2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本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条的情况。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doc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改造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改造许可工作,保障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和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

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锅炉安装改造的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批由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注: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工作的锅炉。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许可证级别及单位的基本条件第四条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级别划分如下:注:对于从事较单一工作范围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可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如:限安装(或改造)、限铸铁锅炉等。

第五条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三)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经验,具体要求见附件1;(四)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以满足焊接、胀接、起重、切割、弯管、筑炉、试压、热处理及无损检测、电器仪表等工作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五)建立能够确保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具体要求见附件3;(六)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七)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质量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4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本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条的情况。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程序和要求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程序和要求(试行)一、许可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三、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六)能够保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有关安装改造维修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一)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1.压力容器大型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由相应级别的制造单位进行。

2.电梯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3.起重机械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4.客运索道5.游乐设施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中请。

(二)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1.锅炉2.压力容器除大型压力容器的现场焊接由相应级别的制造单位进行外。

3.电梯(1)随制造许可一同申请;(2)只申请安装改造。

4.起重机械(D随制造许可一同中请;(2)只申请安装改造。

锅炉安装审批及验收程序

锅炉安装审批、验收一、锅炉安装审批程序(一)使用单位到特设科领取“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并携带下述资料:1、锅炉安装“申请报告”(内容应明确锅炉制造厂和锅炉安装单位的情况,并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2、更换新锅炉的单位,应携带旧锅炉的注册登记资料,先办理注销报废手续。

(二)办理锅炉安装审批手续,并携带下述资料:1、锅炉出厂资料:(1)锅炉出厂全套图纸;(2)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3)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4)锅炉质量证明书;(5)锅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及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6)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7)进口锅炉还应携带“进口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房设计资料:(1)锅炉房平面位置图;(2)锅炉及附属设备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工艺流程图;(3)锅炉房设计说明;(4)锅炉房如设置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半地下室、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应事先征得安全监察机构的同意,方可确定设计方案,审批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5)燃气(油)锅炉应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备案批件。

3、安装单位资料:(1)锅炉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即“锅炉安装许可证”;(2)有锅炉安装所需相关焊接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操作证”;(3)施工组织方案及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安全防护措施;(4)填写齐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4、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签定的施工项目合同。

注:安装审批锅炉需由锅炉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到特设科办理手续。

二、锅炉安装验收程序:(一)安装审批后,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以下简称特检所)办理安装验收手续。

(二)锅炉设备、管道安装完毕后,与特检所联系管道无损检测(规定的检测项目)及水压试验。

(三)水压试验合格后,锅炉试运行48小时,并与特检所联系锅炉总体验收。

(四)总体验收合格后,填写“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并由特检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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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改造办证流程
一、资料审查:
1、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
2、锅炉产品质量检监证书;
3、锅炉全套图纸(总图、本体图要有设计文件签定专用章);
4、锅炉强度计算书、分气缸的质量证明书及检监证书
5、锅炉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6、施工方案(封面要施工单位盖章)
7、合同
8、记录本(平面布置图盖章、水压试验栏盖章、总体验收栏盖章)
9、告知书(四~五份,盖单位章)
10、锅炉安装检验审请表(2份均盖施工单位章)
二、锅炉安装前告知受理后即可开始安装,安装完毕做水压试验及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完后到锅检所办理检监手续:
11、压力表、安全阀效验单
12、司炉工证(聘用栏签证盖章)
13、水质化验单
1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15、管道直径≥Ф159的管道还要有焊接×射线检测报告
16、锅炉安装检监记录(锅检所提供)
17、锅炉检监证书
18、交费拿锅炉安装检监报告书
19、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第二页下方使用单位盖章)
20、以上资料齐全后去质监局领取锅炉使用运行证(质监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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