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范本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范本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支护质量的监控,提高顶板动态监测的效果,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支护作业的项目,并包括较大规模的地下工程、城市地铁、矿山等。

第三条支护质量的监控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第四条顶板动态监测的目的是实时了解施工现场的顶板位移变形情况,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第五条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的内容应当包括监测设备的选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监测报告的编制等。

第二章监测设备的选用第六条支护质量监测设备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准确度高,能够实时监测支护结构的变化。

(二)稳定性好,经久耐用,能够适应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工作。

(三)易于安装和维护,操作简便。

第七条顶板动态监测设备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实现对顶板位移、破裂等情况的实时监测。

(二)能够自动记录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

(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及时提醒工作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监测设备的选用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设备品牌和型号。

第三章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第九条监测数据的采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应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十条监测数据的采集应当按时、定点、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数据采集后应当及时上传至监测中心,并备份保存在合适的地方,以备后续分析或查阅。

第十二条监测数据的处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数据的比对分析、异常数据的筛选和处理、监测报告的编制等。

第四章监测报告的编制第十三条监测报告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结果。

(二)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的变化趋势。

(三)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监测报告应当按时编制,及时发布给有关工程部门,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不符合监测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环境的稳定和可靠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相关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

第三条定义1.支护质量:指矿井或隧道等地下工程中采取的支护手段和设备,确保工作面或洞口的稳定。

2.顶板动态监测:指对地下工程的顶板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偏差和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支护质量管理第四条设计和施工1.工程部门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支护方案和支护施工工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2.支护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严格依照支护方案和工艺要求执行施工工作。

第五条支护质量检测1.支护质量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内容包含支护结构的强度、稳定性等。

2.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工程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支护结构需要立刻进行整改或调整。

第六条日常维护和保养1.工程部门应建立支护质量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对支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维护记录。

2.支护设施显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支护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第七条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1.对于支护设施显现严重问题或发生事故的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

2.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仿佛事件再次发生,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三章顶板动态监测管理第八条监测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工程部门应依据地下工程特点和实际需求,选用适合的顶板动态监测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等符合监测要求。

2.监测设备的安装过程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安装记录和标识,以便后续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监测数据的手记和存储1.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数据手记,手记频率依据工程情况和要求进行设置。

2.手记到的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存储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顶板动态检系统管理制度

顶板动态检系统管理制度

顶板动态检系统管理制度顶板动态检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基本原则1.1 目的顶板动态检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顶板稳定,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连续正常进行。

1.2 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稳定顶板是保证安全和高效生产的基础;(3) 根据地质条件合理选择动态检测方法,真实反映顶板变形情况;(4) 通过分析处理检测数据,及时掌握顶板变形趋势,制定相应措施;(5) 配备合格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顶板动态检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管理、使用和技术服务。

三、设备要求3.1 设备信息记录每台顶板动态检测仪器应有完整的设备信息记录,包括设备编号、型号、购买时间、安装位置,保证可追溯性。

3.2 设备安全措施设备应遵守产品标准及厂家技术规范,在维护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 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2) 设备应建立完善的维护计划,并定期保养和维护(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了解紧急停机等操作方法(4) 设备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应急工具,并保证其完好有效(5) 定期检查设备,并及时更换老化、损坏配件四、安装和调试4.1 设备安装(1) 安装前,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功能和安装方法。

(2) 按设备安装图纸,选定合适的位置并严格遵守设备安装规程。

(3) 安装现场应清洁、安全、通风、无磁场干扰、无辐射污染、无异味等。

4.2 调试(1) 在安装调试期间,应进行模拟调试,检查各传感器的数据是否正常。

(2) 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后,进行现场试运转,测试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3) 完成试运转和调试之后,将设备移交给用户单位,并签署移交单。

五、系统操作5.1 操作流程(1) 启动设备并校准。

(2)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设备参数,开始检测。

(3) 检测期间应加强现场监控和数据分析,及时判定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顶板监测管理制度

顶板监测管理制度

顶板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井下矿山顶板稳定的监测与管理,预防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稳定监测与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主单位应当组织编制顶板监测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2. 理事会、矿业监察局及相关部门立项或核准矿山的相关项目时,对顶板稳定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意见。

3. 矿山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本职责务,确保井下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得到有效监测和管理。

四、监测工作1. 巷道和工作面顶板应当根据作业进度和工作条件,进行定期巡视和监测。

并及时进行数据记录、分析和汇总。

2. 顶板监测工作应当包括地质构造分析、岩层结构分析、采动影响分析、地下水分析、岩体变形分析等内容。

3. 巷道和工作面顶板发现异常情况或潜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管理要求1. 巷道和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监测设备的使用和数据分析。

2. 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监测设施应该设在安全距离位置并得到有效保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3. 巷道和工作面顶板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进行定期报告。

4. 监测异常情况或潜在安全隐患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保障措施1. 矿山对工作面的采动速度和工作面的安全距离进行合理规划,并定期对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进行检测和修复。

2. 巷道和工作面的顶板监测设施应该得到有效维护和保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 矿山应当加强对现场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监测设备,分析监测数据,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相关职责和规定的人员,矿山将进行严肃的追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模版(3篇)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模版(3篇)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顶板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我矿顶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是煤矿企业井下顶板安全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

煤矿企业各部门、各相关专业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此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二章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管理机构及职责第3条为进一步做好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矿成立专业领导小组,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为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以及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机电科、安全质量监察科、调度指挥中心及采煤区队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专业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第4条顶板管理专业领导小组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制定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落实上级指示、指令;负责全矿的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的协调;做好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的管理;对各区队的日常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5条总工程师对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负主要技术责任。

1、负责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的制定及修订。

2、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落实岗位职责。

3、组织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

4、组织开发和推广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的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6条生产副矿长对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检查和督促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对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的分析结果做出决策和指令。

2、组织对监测出的隐患进行排除。

第7条安全副矿长对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运河煤矿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的要求,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顶板管理监测监督制度

顶板管理监测监督制度

顶板管理监测监督制度第一篇:顶板管理监测监督制度顶板管理监测监督制度1、顶板小组每周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进行一次全面顶板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每天以顶板安全预评表的形式将结果递交安监科,对检查出的隐患,顶板小组要及时向有关班组下发整改通知,班组接到整改单后必须组织人员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隐患者,每条隐患按50 元罚款,隔日加倍。

不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按日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2、顶板小组每月召开1次顶板排查会议,排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顶板小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且必须安排副职参加。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3、实行顶板质量风险抵押金制度,正职押金 1000 元,副职押金500元,其他成员押金300元。

押金管理由顶板小组办公室负责。

风险抵押金实行月度兑现。

顶板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班组进行考核,对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且不出现顶板事故的班组,押金100%兑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但没有顶板事故的,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评结果酌情予以兑现;对出现顶板事故的班组,当月押金不予兑现,且顶板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直到扣完为止。

扣除部分必须及时补交。

4、各采煤、掘进队及其他班组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组备查。

5、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第二篇:煤矿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制度兴路煤矿顶板支护质量及动态监测分析制度编制单位:生产技术科编制日期:2017年8月1日顶板支护质量及动态监测分析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顶板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稳产高产和安全生产,结合我矿顶板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成立专门的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石建明副组长:汪禄生谢玉康邹新华成员:何纯益余三华丁梦江丁鹏金谭鸿毛峰邓东阳龚六保各采掘修作业点的副队长1、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技术科,由何纯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落实。

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

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

掘开工区顶板动态监测管理规定目前,我区顶板动态监测主要采用矿压观测及顶板岩性探测的方法, 15#煤层的准备和回采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和锚索支护工艺,为了进一步加强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动态监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建立顶板预测预报体系,健全矿压观测的汇报和分析、通报制度,及时确定合理支护参数,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矿压观测管理规定矿压观测由生产技术分部分管技术的部长助理和掘开工区分管技术的主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分部工程组和掘开工区具体承办。

1、矿压观测的使用仪器用MLG-10/20型锚杆拉力计、扭力矩扳手对帮锚杆的锚固力、扭力矩实施抽查检测,用YCD-200型涨拉千斤顶检测锚索预紧力,用LBY-型顶板离层仪观察顶板位移量,在顶帮标注观察点,用钢尺实测巷道表面位移,及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

具体观测内容见表-1。

2、观测站设置15#煤层埋藏较深,矿山压力明显,锚网锚索支护后巷道变形仍然严重,特别是受邻面采空区影响的回风巷道顶底位移,两帮位移十分严重,巷道要增加观测站,自掘进开口处设立第一个观测站。

15#煤实体煤巷道每100m设一观测站,遇到顶板破碎(或切巷)每50m设置一个观测站;受邻面采动(空)影响的进、回风动压巷道每50m设一个观测站,每个测站要吊挂牌板。

每个测站仪器安装见表-2。

观测的内容表-1(3)观测站牌板内容牌板规格尺寸为600×400mm(长×宽),牌板内容有巷道名称、站点编号、距上一测站的距离、顶锚杆测力计、加强锚索测力计、顶短锚索测力计、帮锚索测力计、离层仪的内套筒初始读数、离层仪的外套筒初始读数、观测站两帮宽度、观测站顶底高度、建站时间、观测人姓名并吊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各测站的仪器仪表安装由各施工项目部的经理、技术员负责进行。

观测站仪器安装表-23、观测方法自巷道掘进开始,各施工项目部就要按规定设置矿压观测站。

每个观测站自设置第一天起开始进行矿压观测至掘进完为止,:距掘进工作面200m以内,每天观测一次,其它测点每周不少于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顶板动态检测和分析制度

顶板动态检测和分析制度

顶板动态检测和分析制度一、巷道支护施工质量管理1、巷道施工要求锚固一排合格一排,不合格不得施工下一排。

施工时,掘进头帮锚杆距顶板最近的两根紧跟掘进头,两帮锚杆近底板一根可滞后掘进头施工,滞后距离不得大于5米。

发现未支护完成就掘进下一排的,考核当班工长、司机、跟班队干每人200分。

2、巷道超挖超过250mm时,必须在其旁边补打单体锚杆。

超挖超过400 mm时,必须在其旁边补打单体锚索。

对超挖后未及时进行补打的,考核当班工长、跟班队干每人100分。

3、顶板钢带两端角锚杆与顶板成75°角布置,其它顶、帮锚杆与巷道轮廓线垂直布置,偏差不超过+3o。

锚杆托板必须紧贴岩面。

锚杆外露(螺帽以外)长度以10~40mm为合格。

外露长度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补打。

对未及时进行补打的,考核当班工长、跟班队干每人100分。

4、锚索施工紧跟掘进头,随掘随锚,锚固剂固化30分钟后进行涨拉,锚索应与岩层层面或巷道轮廓线垂直布置,外露长度200±50mm。

对张拉预紧力达不到要求,锚索外露太长的都要及时进行补打,对未及时进行补打的,考核当班工长、跟班队干每人100分。

二、顶板管理及处理制度对于施工后的巷道,每班的跟班队干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的必须及时汇报队组和工区,安排专人消除隐患。

1、发现巷道中有失效的顶锚杆、锚索和帮锚杆的,要汇报队组和工区,安排人员进行补打。

2、发现顶帮出现网包的,网包的体积较小的,本班处理。

要求放网包的碎矸,及时补打单体锚杆。

发现网包较大的,汇报队组,由队长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要求放网包的碎矸,重新补网,打钢筋钢带和锚杆。

发现大网包时,汇报队组和工区,必须停止巷道掘进,撤出人员,由队长安排专人进行处理,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要求放网包的碎矸,重新补网,打钢筋钢带、锚杆和加强锚索。

3、发现巷道出现裂隙的要打木楔,观察裂隙的变化。

并立即汇报队组、工区和地测部门。

由生产部牵头,工区和地测部到现场观察后确定处理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掘开工区顶板动态监测管理规定目前,我区顶板动态监测主要采用矿压观测及顶板岩性探测的方法, 15#煤层的准备和回采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和锚索支护工艺,为了进一步加强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动态监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建立顶板预测预报体系,健全矿压观测的汇报和分析、通报制度,及时确定合理支护参数,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矿压观测管理规定矿压观测由生产技术分部分管技术的部长助理和掘开工区分管技术的主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分部工程组和掘开工区具体承办。

1、矿压观测的使用仪器用MLG-10/20型锚杆拉力计、扭力矩扳手对帮锚杆的锚固力、扭力矩实施抽查检测,用YCD-200型涨拉千斤顶检测锚索预紧力,用LBY-型顶板离层仪观察顶板位移量,在顶帮标注观察点,用钢尺实测巷道表面位移,及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

具体观测内容见表-1。

2、观测站设置15#煤层埋藏较深,矿山压力明显,锚网锚索支护后巷道变形仍然严重,特别是受邻面采空区影响的回风巷道顶底位移,两帮位移十分严重,巷道要增加观测站,自掘进开口处设立第一个观测站。

15#煤实体煤巷道每100m设一观测站,遇到顶板破碎(或切巷)每50m设置一个观测站;受邻面采动(空)影响的进、回风动压巷道每50m设一个观测站,每个测站要吊挂牌板。

每个测站仪器安装见表-2。

观测的内容表-1(3)观测站牌板内容牌板规格尺寸为600×400mm(长×宽),牌板内容有巷道名称、站点编号、距上一测站的距离、顶锚杆测力计、加强锚索测力计、顶短锚索测力计、帮锚索测力计、离层仪的内套筒初始读数、离层仪的外套筒初始读数、观测站两帮宽度、观测站顶底高度、建站时间、观测人姓名并吊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各测站的仪器仪表安装由各施工项目部的经理、技术员负责进行。

观测站仪器安装表-23、观测方法自巷道掘进开始,各施工项目部就要按规定设置矿压观测站。

每个观测站自设置第一天起开始进行矿压观测至掘进完为止,:距掘进工作面200m以内,每天观测一次,其它测点每周不少于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同时顶、帮锚杆锚固力和锚索预紧力均得每日抽检一次,并做好观测记录。

4、观测要求(1)日常观测由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负责、施工队组队长和技术员组织实施,每周向矿生产技术分部、安监部报一次观测数据,观测数据必须由观测人签字、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签审,同时观测情况要在掘开工区技术组和本队分别备案。

(2)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建立健全矿压观测记录本,建立专用矿压观测数据报表,要求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每条巷道掘进至设计位置后,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在10天内将其观测结果进行汇总,并报矿生产技术分部,由生产技术分部将观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写出分析报告备案。

二、顶板岩性探测管理规定1、为强化掘开巷道过程中探测顶板岩性的管理工作,及时对掘开巷道顶板岩性进行探测,给巷道施工措施编制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地质测量部负责各掘开工作面顶板岩性探测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考核和落实工作。

在掘进开拓巷道过程中,必须定期对巷道顶板岩性进行探测工作。

2、顶板探测要建立健全专用原始记录本,建立专用顶板岩性探测数据台帐及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

顶板岩性探测数据报表上同时体现岩性探测柱状图(示意),要求柱状图中的岩性厚度数据和报表相吻合,顶板探测数据及时上帐。

数据报表及时报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和施工队组。

3、地质测量部负责将顶板岩性探测数据及柱状,在井下探测地点以牌板的形式明示作业人员,牌板规格600×400mm(长×宽),悬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4、所有施工巷道煤巷要每隔300米、岩巷要每隔500米采用75型钻机对顶板岩芯进行一次取芯,在上述间距内煤巷每隔50米、岩巷每隔100米、由锚杆钻机探测一次。

5、顶板岩芯探测和非取芯钻机要由地质专业人员和施工队组共同完成,地质专业人员对顶板探测岩芯进行现场鉴定,根据取芯资料、钻具钻进速度和钻孔窥视仪等对顶板岩性分界,如实描述,做好记录。

顶板岩性厚度在0.2米以上的应单独分层;有煤线或顶板破碎地段的厚度、层位要重点描述记录。

如发现顶板岩性、厚度变化较大,应及时通知巷道顶板管理组进行鉴定或补探。

6、所有巷道开工前,矿地测部门要根据附近顶板岩芯探测资料、附近钻孔资料、穿层实测资料和相邻工作面掘进资料,编制出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制掘进规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无岩性探测资料,严禁盲目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施工队严禁施工。

7、所有巷道开工前,要在巷道开口处对顶板进行取岩芯(在规定范围内附近有钻孔或取芯探测资料的除外。

8、取芯探测孔深度必须大于设计锚索长度2米,但孔深不得小于5米,非取芯探测孔深应大于设计锚索长度0.5米以上。

9、掘进施工巷道顶板岩性变化较大或遇构造顶板破碎时,取芯孔间距应缩小一半,非取芯孔应加密到10-30米一个。

10、对巷道上方煤层(顶煤)、伪顶、直接顶、老顶进行探测工作,并根据分层资料绘制顶板探测范围内顶板(伪顶、直接顶、老顶)剖面图。

11、地质测量部要根据本规定组织探测。

探测资料以书面形式次日报送矿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及施工队组。

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探测资料及时修改巷道有关支护形式和参数设计。

12、顶板探测资料纳入矿井地测标准化考核范围。

三、矿压观测考核及要求1、矿压观测仪器仪表未按管理规定安装的,要给予队的经理、技术员各300元的罚款。

2、牌板规格、悬挂位置、牌板内容不全、数据有误的,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经理、技术员各罚款200元,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罚款100元。

3、矿压观测仪器自安装之日起至回采结束整个矿压观测期间,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擅自动手操作,发现丢失或人为破坏的,经分析,要对责任者罚款500元/件,集体罚款1000元/件,同时对施工队队长、书记各罚款300元,对工区分管区长、主任工程师分别罚款200元。

4、各队组对巷道内所安设的矿压观测仪器负责保护完好,队组施工完毕,如果移交工区另一队,由工区技术组牵头组织移交,如果移交回采或其他部门,由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5、队组对锚杆锚网锚索巷道锚固力预紧力、扭力矩的检测,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观测人员对抽查的锚杆锚索按规定注明标志标明。

6、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和锚杆、锚索拉拔力未按时间报送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7、各施工队组每安设一个测站,每个测站仪器、仪表的数量须报回生产技术部,未报的给予队的队长、技术员各300元的罚款。

8、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人员必须按本方案以科学认真的态度进行,做到准确、真实、可靠,严禁凑合瞒哄。

9、对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的支护质量给予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技术员罚款3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0、施工现场没有锚杆锚索质量检测工具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1、对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不使用气扳机的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2、锚喷巷道没有留出锚杆检测质量的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3、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必须有记录资料没有的给予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技术元罚款3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4、对于现场观测的数据,必须按观测表如实地填写,为指导安全生产进行结果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岩性探测考核及要求1、未按规定顶板岩性探测无原始记录本或记录不全、数据与报表不吻合的,发现一次,给予地质测量部有关责任人200元罚款,地质测量部分管部长100元罚款。

2、牌板规格、悬挂位置、牌板内容不全、数据有误的,发现一次,对地质测量部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地质测量部分管部长罚款100元。

3、岩性探测不符合规定的距离、深度进行探测的;岩性探测孔锚住锚索的,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经理、书记各罚款200元,相关责任人300元的罚款,要给予地质测量部分管部长200元的罚款。

4、巷道开工前,未按规定根据附近顶板岩芯探测资料、附近钻孔资料、穿层实测资料和相邻工作面掘进资料,编制出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制掘进规程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无岩性探测资料,盲目编制掘进作业规程的,给予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地质测量部相关责任人300元的罚款,分管部长200元的罚款。

5、巷道开工前,未在巷道开口处对顶板进行取岩芯(在规定范围内附近有钻孔或取芯探测资料的除外)的,对地质测量部相关责任人300元的罚款,分管部长200元的罚款。

6、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和锚杆、锚索拉拔力未按时间报送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300元。

7、各施工队组每安设一个测站,每个测站仪器、仪表的数量须报回生产技术部,未报的给予队的队长、技术员各300元的罚款。

8、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人员必须按本方案以科学认真的态度进行,做到准确、真实、可靠,严禁凑合瞒哄。

9、对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的支护质量给予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技术员罚款3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0、施工现场没有锚杆锚索质量检测工具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1、对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不使用气扳机的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2、锚喷巷道没有留出锚杆检测质量的给予现场工长罚款300、跟班队干罚款300元、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3、锚杆锚索和锚喷巷道必须有记录资料没有的给予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技术元罚款300元、副队长200元的处罚。

14、对于现场观测的数据,必须按观测表如实地填写,为指导安全生产进行结果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