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医疗用品消毒灭菌制度.

合集下载

常用诊疗用品消毒灭菌管理

常用诊疗用品消毒灭菌管理

三、诊疗处置用品及操作感染管理 8、金属仪器设备表面如监护仪、输液泵、气垫泵、 血滤机、透析机、呼吸机、病床、输液架、平车、 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等。治疗室、注 射室、换药室、化验室的各种物表及台面等用含有 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每天擦拭一次,作用30分钟 后用清水擦拭。设备显示屏用75%酒精擦拭消毒。
一次性使 用物品
留臵导尿管 尿袋
按标签有效期 按标签有效期
常用诊疗护理用品使用期限表
类别 用品名称 包装有效期 使用时间 使用说明
手术切口的一次性 按标签有效期 24小时 每日更换 引流袋、瓶 负压吸引瓶 按标签有效期 72小时 连续使用每3天更换 一次性使用吸引连 按标签有效期 24小时 连续使用每天更换 接管 一次性使用物 严格无菌操作,保持引 品 脑室引流瓶 按标签有效期 24小时 流系统处于密闭状态。 严格无菌操作,保持引 胸腔闭式引流瓶 按标签有效期 每周 流系统处于密闭状态。 连续使用每 3 天更换, 一次性吸氧管 按标签有效期 72小时 鼻塞污染随时更换。
一次性纸塑 袋无菌包、 一次性皱纹 纸无菌包
6个月
打开包装立即使用,标注开 启时间,开启后无菌包有效期 24 小时;包装破损潮湿、霉 变、过期等禁止使用;以无 菌方式取用,污染后重新灭 立即使 菌使用。 用

常用诊疗护理用品使用期限表
类别 用品名称 戊二醛消毒液容器 含碘伏、酒精、新 消 毒 供 应 洁尔灭的棉球缸 室供应物 含生理盐水棉球缸、 品 纱布缸、棉球缸 镊子罐(干罐) 包装有效期 使用时间 ― 7天 使用说明
• 1、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耐热、耐湿 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无菌物 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接触病人的手术刀 片、缝线、剪子、钳子、持针器等禁止使用 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 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诊疗用品的消毒管理制度

诊疗用品的消毒管理制度

诊疗用品的消毒管理制度一、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体温表应保持清洁,污染时用清洁剂与水清洗。

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二)听诊器在清洁的基础上用75%的酒精擦试消毒。

(三)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酒精或含有效氯500mg∕L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四)止血带送供应室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一)口腔护理用具、扩阴器、舌钳、压舌板、开口器用后清洗去污,擦干,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二)不耐热的口表、肛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

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三)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粘膜接触的器具清洗与消毒L氧气湿化瓶,雾化吸入管道、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属于此类,可在清洗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2.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采用中效或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分钟,清水冲净,凉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3.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也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

四、经血传播病源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分枝杆菌、炭疽杆菌、气性坏疸杆菌、肝炎病毒、HlV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消毒齐∣j2000mg∕L-5000mg∕L浸泡30—45分钟后,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再次浸泡在含氯消毒剂2000mg∕L-5000mg∕L浸泡30—60分钟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
1.应根据医疗器械、物品危险程度分类,选择清洗、消毒、灭菌处理方法。

耐高热的器械、器具与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与灭菌方法。

2.需要消毒灭菌的医疗用品各科室使用清水冲洗后统一集中回
收到供应室清洁、消毒、干燥、上油、检查、包装、灭菌、发放。

3.需要消毒的医疗用品各使用科室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使用后统一集中回收到
供应室清洁、消毒、干燥、发放。

4.特殊感染病人污染的器械、器具与物品,应先消毒,在清洗、消毒和(或)灭菌。

阮毒体感染病人污染的器械、器具与物品,应先浸泡于1mol/L 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分钟,再按照一般污染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甲类(霍乱、鼠疫)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肺炭疽、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器械、器具与物品,使用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不少于30分钟,再按照一般污染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5.供应室对清洗后和灭菌后的物品应做质控监测和追溯管理,保证灭菌物品合格率100%,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能发放。

6.科室使用无菌物品前应认真检查是否合格,如有疑问应退回供应室重新灭菌。

常用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医院一般诊疗用品消毒灭菌制度

医院一般诊疗用品消毒灭菌制度

医院一般诊疗用品消毒灭菌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诊疗过程中用品的卫生安全,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诊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工作,包括门诊、住院、急诊、手术室、分娩室、重症医学科等各个科室。

三、消毒灭菌原则1.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 接触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 消毒灭菌应根据物品的性能、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优先选择物理灭菌法。

4. 化学灭菌或消毒时,应选择合适剂型、有效浓度,并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5.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6.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物,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7.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消毒灭菌方法1. 物理灭菌法:(1)耐热、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

(2)耐热不耐湿物品:采用干热灭菌,如油、粉、膏等。

(3)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

2. 化学灭菌法:(1)环氧乙烷灭菌:适用于内窥镜、精密仪器等。

(2)戊二醛浸泡灭菌:适用于手术器械、腔镜及附件等。

(3)含氯消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环境消毒。

五、消毒灭菌操作流程1.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污物,采用机械清洗或手工清洗,必要时进行超声波清洗。

2. 消毒:根据物品的性能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如擦拭、浸泡、喷雾等。

3. 灭菌:根据物品的性能选择合适的灭菌方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化学灭菌等。

4. 监测: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六、消毒灭菌设施和设备1. 配备完善的消毒灭菌设施和设备,包括压力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器、超声波清洗器等。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及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疗器械和用品的卫生安全,预防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中所有医疗器械和用品的消毒与灭菌管理。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相关标准。

2. 实行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 保证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质量,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四、管理组织1. 成立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护理部门、消毒供应室等部门组成。

2. 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管理的总体工作。

3. 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 护理部门负责临床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工作。

5. 消毒供应室负责医疗器械的集中消毒与灭菌工作。

五、消毒与灭菌要求1. 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应根据其材质、用途、污染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消毒与灭菌方法。

2. 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应遵循先消毒、后清洗、再干燥、最后灭菌的顺序。

3. 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剂和灭菌剂。

4. 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设备和方法。

5. 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消毒与灭菌日期、时间、人员、方法、消毒剂和灭菌剂的批号、失效期等。

六、消毒与灭菌操作规程1. 消毒操作规程:(1)清洁医疗器械:用清洁剂和清水清洗医疗器械,去除表面的污物和有机物。

(2)消毒:用消毒剂对医疗器械进行浸泡、擦拭或喷雾消毒,根据消毒剂的要求,达到规定的消毒时间。

(3)清洗:用清洗剂和水清洗消毒后的医疗器械,去除消毒剂和残留的有机物。

(4)干燥: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保持干燥。

2. 灭菌操作规程:(1)清洁医疗器械:用清洁剂和清水清洗医疗器械,去除表面的污物和有机物。

(2)消毒:用消毒剂对医疗器械进行浸泡、擦拭或喷雾消毒,根据消毒剂的要求,达到规定的消毒时间。

医院常用物品清洗消毒灭菌规程

医院常用物品清洗消毒灭菌规程

1 政策根据国家《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此规程,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遵照执行。

2 目的保证患者安全,预防和控制外源性医院感染的发生。

3 标准3.1 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3.1.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3.1.2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3.2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3.2.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常用物品清洁消毒灭菌方法见附件1-1、1-2和附件2。

3.2.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消毒供应室感染管制政策》中的要求。

3.2.3医院遵守低效和高效消毒的专业实践指南,选择最适合被消毒器械和设备的消毒方法。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3.2.3.1 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3.2.3.2 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2.3.3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3.2.4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3.2.4.1 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 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3.2.4.2 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2.4.3 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3.2.4.4 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2.4.5 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 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三甲医院消毒、灭菌、隔离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消毒、灭菌、隔离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消毒、灭菌、隔离管理制度一、消毒与灭菌方法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耐热或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植入物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

内窥镜可选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应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记录。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二、消毒隔离管理细则1、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一律穿工作服,工作场所不得进食和堆放食物。

2、手卫生执行卫生部 2009 年下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

3、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接触特殊感染和隔离患者前必须戴手套、穿隔离衣,并及时更换,严禁将污染手套、隔离衣接触其他物品;离开隔离区域应使用手消毒剂。

4、无菌操作前注意周围环境应清洁无尘,洗手、戴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5、抽血、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洗手,或戴手套(不同患者之间要更换手套)。

6、被体液、血液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放入黄色医疗垃圾袋,废弃的锐利器械应放人利器盒中。

7、凡操作者在接触血、排泄物、分泌物及配制化疗药物时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

8、各种污染治疗器械用加酶剂充分浸泡清洗后再消毒灭菌。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器械物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证手术器械、物品的消毒与灭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减少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建立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 负责人凡是涉及到手术器械和物品消毒、灭菌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器械和物品消毒、灭菌。

3. 管理制度3.1 器械和物品消毒管理1.所有医疗用品、手术器械、标本容器等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各种器械、物品处于所需状态。

2.消毒剂应选用合适规格,按专业标准正确配制使用,消毒剂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3.对于无法采用高温灭菌的医疗器械及物品,必须经过有效的低温消毒处理,确保消毒效果。

4.医疗机构应对各类器械与物品按照相关标准分级,制定相应的消毒方案。

5.消毒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包括洗消、消毒、清洗在内的消毒流程正确、完整。

6.各科室必须做好消毒记录,包括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器械和物品消毒记录等。

3.2 消毒器具管理1.消毒器具应保持干燥,保证再使用时消毒效果。

2.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消毒器具的检验周期及操作规程,确保消毒器具使用安全可靠。

3.消毒器具应定期送检,确保其消毒效力达标。

3.3 医疗器械和物品灭菌管理1.医疗器械和物品应符合相关规定,实现可靠的灭菌效果,例如,管道、容器、器械等灭菌的效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各种灭菌设备应定期维护,并定期检验灭菌效果,确保灭菌设备能够达到所需标准。

3.全部未经灭菌的医疗器械和物品严格禁止使用。

确认灭菌的器械、物品应有标识、记录等。

3.4 待消毒物品管理1.所有待消毒器械和物品的存放地点均应自洁,严禁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存放方式。

2.待消毒病人用品和清洁污染的病床、床单被套等应按规定程序及时清洗,并将其送往待消毒物品存放区。

3.5 入库管理1.器械、物品等必须持有发票、材料来路等,保证入库的真实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见医疗用品消毒灭菌制度
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管理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毒灭菌应遵守的原则;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3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4 禁止用消毒液保存物品,消毒灭菌后应及时取出,用清洁或灭菌水冲洗干净后控干保存。

5 用于消毒灭菌处理的容器及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6 在进行消毒清洁处理时,如擦拭门窗、桌椅等时应备两桶,一桶装放清洁抹布,一桶装放使用后的脏抹布,脏污时随时更换,用后终末消毒。

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

7 连续使用的消毒灭菌物品必须有明显的消毒灭菌标识。

二各类物品的消毒灭菌方法
1 高压、蒸汽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压舌板、舌钳、开口器、引流管、引流瓶等(一用一灭菌)、三联瓶(一周灭菌二次)。

2 煮沸消毒法;暖水瓶塞(终末消毒)、奶瓶、塑胶奶头、毛巾、配奶器等(一用一消毒)、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3 干热消毒;油、粉、膏等首选,玻璃、搪瓷等耐高热物品也可选用。

4 清洗;可以由洗衣班完成。

这类物品为低质危险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粘膜相接触,一般可以低效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要求。

如;口罩、隔离衣(一周一消毒、浸湿或脏污,用时随时更换消毒,如有特殊要求可送供应室灭菌处理),工作服、床单、被套、枕套、帽子、血压计袖带等(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更换消毒或清洗)、擦手巾(一日一消毒)。

5 物理通风;室内空气无明显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物理通风两次(上下午),一次20—30分钟;有感染症病人污染时,每日或终末用紫外线灯照射或臭氧消毒。

6 消毒液浸泡法;体温计、止血带、肛管、胃肠减压器、洗胃管、简易呼吸气囊、器械清洗桶、砂锯、弯盘、治疗盘、
手套、拖布、抹布(一用一消毒),吸引器的贮液瓶和塑胶管、输液网兜、输液牌、隔离鞋、氧气通气橡胶管、污物桶、肥皂盆、洗手池、水槽(一周一消毒),呼吸机及麻醉机管路、雾化器、湿化瓶、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7 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

适用于以下物品;通气管(一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湿化瓶干燥扭紧备用)。

治疗台、喷雾器、耳镜、电耳镜、额镜、咽喉镜(一用一消毒),吸引器表面、听诊器、病历夹、电话机、血压计不可接触水部分,墙壁、门窗、冰箱、显微镜、急救柜(一周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新生儿洗澡凳、办公桌、办公椅、门把手、治疗车、推车、病床、诊察床、产床、手术床、轮椅、床头柜、水龙头、地面(一日一消毒,脏污时随时消毒)。

暖水瓶(终末消毒)。

8 喷洒发;墙壁、地面等物体表面(脏污严重时)。

9 干粉消毒法;一般使用漂白粉,适用于病人的呕吐物、体液、体液等量较大时局部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拖擦清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