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技术规范

一、培训对象各类养殖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中从事畜禽养殖的人员及适度规模动物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和在校学生。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畜禽养殖工作的农民能够掌握畜禽养殖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特别是掌握其中涉及的畜禽的品种、繁育、营养、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废弃物处理及畜禽场建筑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对象对畜禽养殖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和造就大批懂技术、能示范的畜禽养殖专业化技术人员。

三、培训环节、培训内容及学时分配序号环节名称培训内容培训内容重要性排序建议培训学时理论实操合计1畜禽的品种与特性常用畜禽品种介绍110畜禽的外貌、生理特征及生物学特性2202畜禽的繁育畜禽的选种、选配220种畜禽的人工授精422禽蛋孵化2113畜禽的营养与饲料畜禽的营养需要与饲养标准220畜禽的常用饲料110畜禽饲料的日粮配合与加工调制321青绿饲料的生产与青贮2114畜禽的饲养管理猪的饲养管理211禽的饲养管理321牛羊兔的饲养管理3215畜禽的疾病防治畜禽常见传染病防治321畜禽常见寄生虫病防治211畜禽常见普通病防治211畜禽场疾病综合防制措施1106畜禽场废弃物处理与控制畜禽粪便的处理与利用211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1107畜禽场建筑与设备畜禽

场场址的选择与布局211畜禽舍建筑设计及养殖设备220总计学时422913

四、知识与技能要求

(一)畜禽的品种与特性1.了解常用畜禽品种2.掌握常用畜禽的外貌特征、生理特点及生物学特性

(二)畜禽的繁育1.了解畜禽的选种与选配的基本方法及程序2.掌握种畜禽的人工授精技术3、掌握禽蛋孵化技术(三)畜禽的营养与饲料1.了解畜禽的营养需要与饲养标准2.了解畜禽的常用饲料3.熟练掌握畜禽饲料的日粮配合与加工调制技术4、掌握青绿饲料的生产与青贮技术

(四)畜禽的饲养管理1.掌握猪的饲养管理措施2.掌握禽的饲养管理措施3.掌握牛羊兔的饲养管理措施

(五)畜禽的疾病防治1.掌握我国畜禽常见传染病防治技术2、了解畜禽常见寄生虫病防治技术3、了解畜禽常见普通病防治技术4、熟练掌握畜禽场疾病综合防制措施

(六)畜禽场废弃物处理与控制1.掌握畜禽粪便的处理与利用技术2、掌握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技术

(七)畜禽场建筑与设备1.掌握畜禽场场址的选择与布局

2、了解畜禽舍建筑设计及养殖设备

五、培训实施与考核1.培训方式与要求:培训以实际操作为主,采用理论讲授和实习实训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讲授利用视频、多媒体等教学手段,由长期从事畜禽繁育、疾病防控及养殖

生产等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教师,传授有关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实习实训是由培训教师集中对学员进行面对面、互动式、手把手式的方法进行培训,要给以学员充分的实践机会,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2.培训时间:参考本规范建议学时。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学员知识技能的实际掌握情况适度调整。3.培训教材:使用农业部统一组织编写的《畜禽养殖技术员培训》系列教材;各地也可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实际选择相应的培训教材。4.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按照本培训规范的培训内容开展。培训机构要将考试考核资料留存备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参训学员开展本行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业技能鉴定。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 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 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 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O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 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 (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 头以上; 生猪存栏1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5 头以上; 肉牛存栏10 头以上; 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 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 肉羊存栏100 只以上; 兔存栏500 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第六条养殖小区的标准:生猪存栏5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20头以上; 肉牛存栏50头以上; 肉羊存栏500只以上; 兔存栏1000 只以上; 鸡存栏10000只以上。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止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012/-3/435674*8*-2.-97500:2.5- 6540.8*125+;/-375:024<=4**3.-9 ())&>&(>&?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0"%*&%1/-((2*&-% .-,(&0")*-#3’%+/-2(*,45,""+&%1 678!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 <==<>=@>=:实施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A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A 畜禽粪便贮存A 污水处理A 固体粪 肥的处理利用A 饲料和饲养管理A 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A 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B <技术原则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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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以及《关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区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切实解决市区片畜禽养殖污染的状况,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现制定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一是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二是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1月15日前整治达标,未按期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闭;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任务;三是禁建区以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在XX年底前完成达标整治工作,否则停业或关闭;四是市区周边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主要是徐碧矮桥、碧口、纺织厂后山、齿轮厂后山、农药厂附近等地的集中连片畜禽散养户,必须在6月15日前彻底清除。 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成立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农业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 第 2 页共 6 页

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水利局、工商分局、卫生局、信访局、城管办、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环保局要根 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治污精神编印宣传材料。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材料,并入户进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核实的同时,做好动员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宣传栏、简报、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3、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负总责。三个乡(镇)及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按照区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抓紧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区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调查摸底,及时反馈有关畜禽养殖户问题和建议,并在年底前完成“全区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 第 3 页共 6 页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2

附件1: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省畜牧兽医局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 —1—

持,切实抓好示范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 第六条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达到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 (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 (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 (GB16568-2006)。设有生鲜乳收购站的,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2—

畜禽生产技术规范

畜禽生产技术规范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禽场的设置与布局、禽舍建筑与设备、生产工艺、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牛、羊、驴、鸡、鸭、鹅场的生产管理、疫病控制及种禽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 18407.3-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10 种禽档案记录 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T 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3.1 密闭式禽舍 指禽舍四壁无窗,杜绝自然光照,采用人工光照、机械通风的禽舍。 3.2 开放式禽舍 也称有窗禽舍。以自然通风为主,采用自然光照和辅助人工光照。 3.3 禽场废弃物

指禽粪、污水、病死禽类尸体等。 3.4 水禽旱养 指水禽的舍内饲养,可在舍内外设置独立的运动场和封闭式水池。 3.5 全进全出 指同一禽舍或同一禽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禽,同时进场(舍)、同时出场(舍)的管理制度。 3.6 净道 指运送饲料、雏禽和人员进出的道路。 3.7 污道 指粪便、淘汰禽和病死禽出场的道路。 3.8 开放式饮水系统 指水槽式长流水系统和盆、桶等开放式饮水器具。 4 基本要求 4.1 畜禽场的设置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和畜禽业整体布局的要求,符合GB/T 18407.3-2001和HJ/T 81-2001的规定。 4.2 畜禽场的设置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3 持有《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4.4 生产经营须持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4.5 畜禽场最小规模 4.5.1 鸡存栏量≥5000套。 4.5.2 鸭存栏量≥3000套。 4.5.3 鹅存栏量≥1000套。 4.5.4 引进国外品种可适当放宽。 5 设置要求 5.1 周围1000m内无其它养禽场、屠宰加工场。 5.2 远离交通主干道,距离居民聚集区1000m以上,距离河流500m以上。 5.3 有利于动物卫生防疫和禽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5.4 环境符合NY/T388-1999的规定。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7.6.1加强传统利用方式 推广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以粪污发酵处理为核心的就地利用、以林牧结合为核心的林下养殖等先进技术。要积极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排泄物收集中心,强化“三沼”利用,见图7.3-1。要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池塘”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模式、“水泡粪+固液分离”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模式、复合生物滤池处理模式等生态环保治污模式,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采用种养结合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包括耕地与养殖场(户)就近配套、异地配套两种方式。耕地就近配套的,需要在养殖场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建蓄粪池,建立地下管网将畜禽养殖场经过处理生成的液态有机肥输送到周边;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在传统利用沼气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沼气生态模式,即将畜禽粪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产生沼气,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以能源开发(供热、发电)为核心,以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种植利用为依托,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图7.6-1沼气生态模式流程示意图 此模式占地少、能源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较好,不产生环境污染;但前期投资较大,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适用于周边有农田、果林、鱼塘或水生植物的畜禽场。 7.6.2开发新型利用模式 (1)健康与能源综合利用型 该技术是一种按照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和物质流的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生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系统。其原理是:某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如废水、牲畜粪便)可作为另一生产环节的投入(如圈舍的冲洗、能源等),使系统中的物质在生产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3分) 1.商品蛋鸡的利用年限一般掌握在出壳后______________日龄,多至_________日龄。 2.种鸡配种的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种蛋的适宜保存温度是_________℃,保存一周的种蛋宜在_________℃。 4.种蛋保存的时间一般以_________天内最好,_____________为合适。 5、种蛋的消毒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采用立体孵化器并分批交叉入卵时,可用_______孵化,最适宜的孵化温度是 _____℃。 7、孵化的相对湿度以________为宜。出雏期间提高至__________℃。 8、机器孵化时,每昼夜翻蛋________次为宜,翻蛋角度要求达到_______°。 9、鸡的孵化方法分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10、鸡整个孵化期要进行的三次照检时间是入孵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二、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白壳蛋系的种源是______ A、白来航 B、洛岛红 C、白洛克 D、北京白鸡 2、褐壳蛋系的种源是______ A、蛋用型鸡 B、兼用型鸡 C、肉用型鸡 D、观赏型鸡

3、下列可做为肉用鸡父系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4、下列可做为白羽肉用鸡母系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5、白来航的原产地是______. A、意大利 B、美国 C、英国 D、中国 6、肉用种鸡转入育成期限制饲养的周龄是______。 A、2 B、3 C、4 D、5 7、肉用种鸡产蛋期的投料方法是______ A、分3-4次投喂 B、早晨一次投喂 C、分2-3次投喂 8、下列不能反映家禽新陈代谢旺盛的是______ A、体温比家畜高 B、心率快 C、血液循环快 D、无汗腺 9、下列是蛋包蛋成因的是______ A、两个卵几乎同时成熟 B、饲料中缺钙 C、输卵管发生异常蠕动 10、下列属于蛋用型品种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11、一般兼用型鸡的公母比例为______ A、1:10-12 B、1:8-10 C、1:12-15 D、1:15-18 12、保存种蛋一周以内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3、保存种蛋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畜禽养殖场(小区)综合环境管理制度范例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管理办法及职责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全过程、全天候、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二、工作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防治及生态恢复。 三、责任体系 养殖场负责人总体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环保部、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按照各自的职责检查督促各养殖车间做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环保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达标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工作内容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

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树立合格排放标志。 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6.搞好工厂绿化,改进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7.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产生的粪尿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后,一部分用于厂区内冲洗圈舍,一部分用于农田灌溉,达到零污染、零排放。 8.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气水分离、脱硫后,一部分用于厂区内发电,一部分供给锅炉。 9.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渣用于制造有机肥,供用户使用。 10.罗茨风机、增压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11.公司内原料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2.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五、措施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除名: 1.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环保事故的;

养殖技术规范-1

1 养殖技术规范-1

前言 DB33/ 562-2005 无公害花鱼骨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562-2005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引言 花鱼骨 (Hemibarbus maculatus) 俗称“季鱼”、“季郎鱼”、“鸡骨郎”,隶属于鲤科、鮈亚科,是我国要紧淡水水域常见的一种中小型经济鱼类。 花鱼骨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初开发成功新的养殖品种;它由于具有生长较快、食性广、易养殖,且肉质细嫩、营养丰富等优点,该鱼的养殖得到了迅速推广,目前已成为要紧名优养殖品种之一。为了规范无公害花鱼骨养殖的生产环境,推广花鱼骨的养殖生产技术,保证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无公害花鱼骨 第2部分: 养殖技术规范 1 范畴 本部分规定了花鱼骨(Hemibarbus maculatus) 无公害养殖的环境条件、夏花鱼种培养、冬片鱼种培养、池塘成鱼养殖、网箱养殖、饲料要求、肥料要求及鱼病防治等技术。 本部分适用于花鱼骨的池塘成鱼养殖、网箱养殖,其它养殖方式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407.4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 5051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环境条件 3.1 场地选择 应符合GB/T 18407.4的规定。 3.2 水源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无污染源。水质符合GB 11607的规定。 3.3 水质 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3.4 底质 池塘平坦,池底污泥厚度小于15cm。 3.5 其他要求 鱼池要求见表1。鱼池要求按0.5千瓦/ 667 m2配备增氧机。 4 夏花鱼种培养

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分析

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对禽畜产品的需求也日渐增长。在国家一系列加速禽畜业发展的政策推动下,禽畜业养殖由原来的分散经营饲养、头目少的小户型养殖不断的转型为大型的集约化、规模化的城镇养殖。但在提高管理与肉品水平以及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也造成粪尿过度集中,冲洗水大量增加等问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该文主要综述畜禽养殖废水的来源、水质特点以及危害,同时重点介绍几种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关键词: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技术 1 畜禽养殖废水的来源及水质特点 畜禽养殖废水指由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尿液、全部粪便或残余粪便及饲料残渣、冲洗水及工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总称,其中冲洗水占大部分[1]。畜禽废水处理难度大,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COD、SS、NH3-N含量高; (2)可生化性好,沉淀性能好; (3)水质水量变化大; (4)含有致病菌并有恶臭。 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禽畜粪便约45亿吨,其化学需氧量(COD)超过我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之和。因此禽畜养殖污染已经是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而畜禽养殖废水的处理则是其中的重点[2]。 2畜禽养殖废水的危害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所带来的污染以及危害也日益凸显。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的的废水往往给环境和人体带来相应的危害。 2.1 大气污染 畜禽粪尿中含有大量未被消化的有机物,主要由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组成。碳水化合物可分解成甲烷、有机酸和醇类。含氮化合物主要是蛋白质。在有氧条件下,蛋白质分解的最终产物是硝酸盐类;无氧条件下,可分解成氨、乙烯醇、二甲基硫醚、硫化氢、甲胺、三甲胺等恶臭气体。而对于刚排泄出的畜禽粪便含有氨、硫化氢、胺等有害气体,如未能及时清除处理,其臭味将成倍增加,产生甲基硫醇、二甲二硫醚、甲硫醚、二甲胺及多种低级脂肪酸等有恶臭的气体[3]。这些大气污染物不仅给养殖场的工作人员以及周边的居民带来健康上的危害,也会造成小范围的纠纷和矛盾,从而影响地区的长治久安。同时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大量氨气也成为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之一[4]。 2.2 水污染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doc8)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67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发布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部长: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标识是指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耳标、电子标签、脚环以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等活动,应当

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畜禽标识制度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第六条畜禽标识所需费用列入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畜禽标识管理 第七条畜禽标识实行一畜一标,编码应当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畜禽标识编码由畜禽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共15位数字及专用条码组成。 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 编码形式为:×(种类代码)-××××××(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标识顺序号)。 第九条农业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标识技术规范,生产企业生产的畜禽标识应当符合该规范规定。

养殖技术培训资料

养殖技术培训资料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畜牧生产的发展己经引起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扶植政策,养殖畜禽赚钱也成为共识,但沅江畜禽养殖与农业大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品种改良工作落后,良种覆盖率低。全市牛的目前良种覆盖率不足2%。生猪良种率不到50%. 二是饲养粗放,管理水平低。特别是养牛都是停留在传统的观念上,很少用精饲料,出栏的牛大都是退役的老残牛,肉质粗糙,品质低下,加工价值不大,从而造成饲养效益低。三是资源有效利用率低。我市属亚热带地区,光照充足,宜于牧草生长,饲草资源十分丰富,农作物秸杆达40 万吨,可养牛20 万头以上,而去年我市存栏牛仅3.2 万头, 资源有效利用率仅为6.9%. 四是畜牧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组织形式和大的龙头企业还是空白。市级生猪基地尚未建成,还没有落实相应的配套扶持措施,乡镇一级对畜牧发展的投入寥寥无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五是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重。受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发、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频繁等影响,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重,防控工作任务繁重,现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我市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条件处于“低、散、小”的状态没有根本改变,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将对畜牧业生产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但是我市广大农户的养殖积极性很高, 怎么养,养什么,养殖中应注意一些什么问题还感到无所适从, 这就需要广大养殖户掌握一定的养殖常识。由于畜禽养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品种,饲料,繁 殖,饲养管理,卫生环境,市场营销,栏舍设计,疫病防治,用药等。今天重

点讲三个问题,即饲养管理,疫病防治,安全用药等, 一、关于饲养管理的问题 一, 栏舍(基础)建设,要根据气温变化和生产、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建栏舍要因陋就简, 就地取材, 经济实用, 还要符合兽医卫生要求, 做到科学合理。有条件的,可建质量好的、经久耐用的栏舍。栏舍以坐北朝南或朝东南好。栏舍要有一定数量的窗户,以保证太阳光线充足和空气流通。牛舍一般采用半开放式为宜,猪舍一般采用开放式,三面有半墙,向阳一面敞开,牛每栋不超过100 头,猪每栋不超过800头,一般占,总面积的20%-30%建大型养殖场要请专家设计指导。 畜禽养殖相对于种植业而言,是一项短平快的致富项目但许多养殖场效益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事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就仓促上马。那么,在建场之前都要充分考虑那几方面的问题,这里提供六条建议。 1、考虑饲料资源,确定饲养规模 养牛的建场之前,一定要充分考察当地的饲料资源,尤其是粗饲料资源,应就近解决饲料问题。靠长途运输、高价收购粗饲料来饲养肉牛将得不偿失。牛场的饲养规模要以饲草资源为基础,一般是10 亩自然草山饲养一头牛、1 亩人工草地饲养一头牛。饲草问题解决之后,还应考虑季节因素。一般应选在夏、秋季饲草生长旺盛的季长开始饲养,不宜在冬、春枯草季节进 牛。 2、考虑自身资金情况 特别是养猪投资主要包括建场、饲料和购仔猪三部分。所需资金较多,,养殖者应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来确定饲养规模的大小。资金雄厚者,规模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T81—2001 HJ,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4、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优选稿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 术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04-01实施)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目录 前言 1 主题内容 2 技术原则 3 选址要求 4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5 畜禽粪便的贮存 6 污水的处理 7 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 8 饲料的饲养管理 9 病死畜禽试题的处理与处置 10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 11 其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题(附答案)

《畜禽养殖技术》试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23分) 1.商品蛋鸡的利用年限一般掌握在出壳后______________日龄,多至_________日龄。 2.种鸡配种的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种蛋的适宜保存温度是_________℃,保存一周的种蛋宜在_________℃。 4.种蛋保存的时间一般以_________天内最好,_____________为合适。 5、种蛋的消毒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采用立体孵化器并分批交叉入卵时,可用_______孵化,最适宜的孵化温度是_____℃。 7、孵化的相对湿度以________为宜。出雏期间提高至__________℃。 8、机器孵化时,每昼夜翻蛋________次为宜,翻蛋角度要求达到_______°。 9、鸡的孵化方法分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10、鸡整个孵化期要进行的三次照检时间是入孵后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体温比家畜高 B、心率快 C、血液循环快 D、无汗腺 9、下列是蛋包蛋成因的是______ A、两个卵几乎同时成熟 B、饲料中缺钙 C、输卵管发生异常蠕动 10、下列属于蛋用型品种的是______ A、白洛克 B、白考尼什鸡 C、洛岛红 D、白来航 11、一般兼用型鸡的公母比例为______ A、1:10-12 B、1:8-10 C、1:12-15 D、1:15-18 12、保存种蛋一周以内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3、保存种蛋的适宜温度是______ A、8-18℃ B、12-13℃ C、15-16℃ D、5-12℃ 14、保存种蛋的适宜湿度是______ A、70-80% B、60-70% C、50-60% D、45-50% 15、胚胎发育的临界温度是______ A、23.9℃ B、37.8℃ C、37.5℃ D、37.0℃ 16、人工孵化获得成功的首要条件是______。 A、温度 B、湿度 C、翻蛋 D、通风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防疫健全的畜禽养殖区域,通常是由数户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组成。 第五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条件。

(一)规模标准 1.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存栏量200 头以上;蛋禽养殖场存栏量5000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量3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养殖场存栏量 5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场存栏量200 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存栏量 10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15000 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 200 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 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进行调整。 (二)选址要求 场址选择在农户聚集区下风向,地势平坦干燥、未被污染、无疫病的地方;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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