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128表补充讲义(15年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杨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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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28表补充讲义(2015年司考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杨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网址/yangxiongbnu)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交叉管辖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关于办理网络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罪案件适用刑事诉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检察院经审查,认讼程序若干问题的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意见》第7条)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有效辩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护原则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委托辩护中的体现)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网络犯罪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案件中询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讯)问程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序随案移送。
4月23日YY讲座讲义 杨雄刑诉

4月23日晚19:30 刑诉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杨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yangxiongbnu)引子刑诉真题(案例分析题):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
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经查,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
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
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元,后经查证属实。
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
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
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
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2012/4/七)问题:1.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3.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4.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2.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3.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4.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2012名师案例班案例班刑诉讲义-杨雄

2012年尚德刑诉案例讲义杨雄(pkuyx@)专题一管辖【案例一】武某在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工作,因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S市D区检察院于2009年4月7日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并于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因此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工作。
同年6月3日向本院审查逮捕部门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经S市D 区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决定延长羁押期限1个月。
在侦查过程中,武某提出本案侦查人员赵某是自己的邻居,向来关系紧张,申请其回避。
在检察长决定回避之前,赵某退出该案的侦查工作;检察长决定其回避之后,为公正起见,赵某将其收集的证据材料直接销毁。
同时,侦查人员对武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在搜查时,因情况紧急未用搜查证。
由于没有女侦查人员在场,所以由男侦查人员对武某妻子的身体进行了搜查。
搜查结束时,侦查人员要求武某妻子在搜查笔录上签名时遭到拒绝,侦查人员就此结束搜查活动。
本案经侦查、审查起诉后,S市D区检察院向S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向S市D区法院提交了起诉书、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
S市D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缺少证据材料,遂决定退回S市D区检察院,要求补充材料。
S市D区检察院补充材料重新起诉后,S市D区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公开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S市D区法院发现武某涉嫌在S市B区实施一起绑架致人死亡的犯罪,于是,S市D区法院报请S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S市中级法院在审查后指定S市B区法院审理该案件,S市B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处以传染病菌种扩散罪和绑架罪,判处武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本案中刑事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与解析]1.本案不应由某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应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
因为:《高检规则》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2020杨雄刑诉口诀汇总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6)监察为主,其他协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
助
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
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7)分别管辖前提下,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
主罪主侦查,次罪配合 案件时,应当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
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
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
供述,应当排除。
(2)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
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3)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
未提供的;
(4)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21)个别混杂有暗示, 辨认笔录的强制排除范围:
无、死: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没: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
缺:对在境外的被告人的缺席审判案件
(9)上可审下下,不可 上下级法院之间管辖的流转
审上,就高不就低
(10)审、检、侦、书、 回避对象:
鉴、翻、专
审:审判人员
检:检察人员
侦:侦查人员
书:书记员
鉴:鉴定人
翻:翻译人员
专:其他参与刑事诉讼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证人保护的案件范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
亲属):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毒品犯罪
(30)知晓常识规律, 免证事项:
生效推定无异议
①常识: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②生效: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
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③知晓: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
刑诉法讲义--杨雄

2009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杨雄新起点封闭班二、刑事诉讼流程图(表-2)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3)★★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4)★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5)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阶段(表-6)①公诉案件的阶段:立案 侦查 起诉审判 执行 ②自诉案件的阶段:受理 审判 执行(三)刑事诉讼主体(表-7) 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8)★★★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9)★★★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10)★★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1)★★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12)★★★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典型例题: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正确的是:(模拟题)A、某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某甲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某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诉处理B、某区人民检察院对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该检察院立即撤销该案C、某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自杀身亡。
某县人民法院宣告赵某无罪D、某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某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可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二)程序倒流(《高检规则》第262、263条)(表-14)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表-15)★★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6)(刑诉法第82条)典型例题: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2007/2/76,多项选择题)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三、当事人(表-17)★★四、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8)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上下级法院之间管辖的流转;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刑事诉讼管辖示意图(表-19)二、立案管辖★★★(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1)(《高法解释》第1条)典型例题: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重要期限总结(杨雄)

刑事诉讼法重要期限总结杨 雄(新浪微博@刑诉杨雄 网址/yangxiongbnu)感谢“坚持自拍要嘟嘴的糙妹子”、“乐陶妈0509” 、“蜡笔画狒狒”在我超级系统强化阶段录音基础上的整理,最后经我在“坚持自拍要嘟嘴的糙妹子”总结的表格上审定后予以发布!情形 期限 《杨雄讲刑诉》对应页码和注意事项律师持“三证”会见在押的犯嫌、被告人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P339传唤、拘传 ①一般:12小时②案情特别重大复杂并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P355取保候审 12个月 P357 监视居住 6个月 P359刑事拘留 (1)公安机关(10、14、37)①一般:3+7;②特殊情况可延长:3+4+7③“流结多”: 30(到)+7P360 (2)检察院(14、17)①一般:7+7②特殊情况可延长:7+3+7Ps.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检察院审查批捕 ①已经被拘留的:7天;②未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P363当事人申请期间的补救 在障碍消除后5天之内 P368技术侦查 ①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②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需继续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每次都要经过批准P375侦查羁押(2+1+2+2+无期限) ①一般:2个月无需批准②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延长1个月上一级检察院批准③“交流广集”且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④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2个月⑤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无期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审查起诉 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 P379公诉案件的一审审理期限 (1)普通程序(2+1+3+X)①一般:2个月,可以延长1个P392月;②“交流广集”且重大复杂案件、死刑案件、附民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③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请最高法批准.(2)简易程序①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②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杨雄刑诉——带答案和解析版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在我国的简易程序中,被告人必须认罪而且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B、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若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可认定被告人有罪C、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D、追缴、被告人退赔的情况,需运用证据证明,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E、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F、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后,才可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答案:CDA不需要同意量刑建议B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应当告知F还可以赔礼道歉2、以下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在犯罪控制的审判模式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B.实行实体真实主义为主、正当程序主义为辅的诉讼目的C.实行公诉独占主义,兼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D.逐步确立证据裁判原则,全面认可自由心证原则~~~~~~~~~~~~~~~~~~~~~~~~~~~~~~~~~~~~~~~~~~~~~~~~~~~~~~~~~~~~~~~~~~~~~~~~~~~~ 答案:ABCDA我国在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朝着控辩审判模式发展B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并重C公诉独占主义意味着只能公诉,我国是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后半句正确D前半句正确,我国无自由心证3、关于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全面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B、第二审法院发现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发回重审。
这一规定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和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C、加强庭审的实质化和实现有效辩护,有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D、“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做法,体现了审判的亲历性和司法责任制~~~~~~~~~~~~~~~~~~~~~~~~~~~~~~~~~~~~~~~~~~~~~~~~~~~~~~~~~~~~~~~~~~~~~~~~~~~~ 答案:BCDA都未全面体现4、小甲(19岁)故意伤害(重伤)小乙(15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小甲的父亲大甲作为小甲的辩护人参加诉讼,小乙的父亲大乙也参加诉讼,丙系该案的证人。
杨雄刑诉法表最新!

2011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刑事诉讼法120表)杨雄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核心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表-1)★二、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2011新增知识点】(表-2)★★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表-3)★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表-4)审判控诉辩护(二)刑事诉讼阶段(表-5)①公诉案件的阶段: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执行 ②自诉案件的阶段:受理 审判 执行 (三)刑事诉讼主体(表-6)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诉法第3、4条)(表★★★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诉法第3条第2款)(表-8)★★★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表-9)(二)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3、★★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表-11)典型例题:赵某在某商场盗窃张某的钱包,数额达处理的各种说法中,正确的是:(模拟题)A、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立案有错误,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B、如果公安机关对赵某未采取逮捕措施,张某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如果认为不予采取逮捕有错误,可以直接将赵某予以逮捕C、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胡某系赵某的堂哥,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黄某以自己的名义当庭向法庭口头提出,要求胡某回避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交付监狱执行不久被假释,检察院发现假释违法,应当在收到假释裁定书后的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表★★★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一)一般情形及其处理(表-13)典型例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2006/2/79,多选题)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七、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表-15)(刑诉法第9条)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主要内容: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核心考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表-16)★★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7)(刑诉法第82条)★★三、当事人(表-18)★★四、其他诉讼参与人(表-19)第四章管辖主要内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核心考点: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交叉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特殊地域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一、刑事诉讼管辖示意图(表-20)二、立案管辖★★★(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1)《高检规则》第8条)典型例题: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2010/2/66,多选题)A.骗取出口退税案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C.隐瞒境外存款案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表-22)(《高法解释》第1条)典型例题:某甲花一万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乙由于身无分文,于是答应嫁给甲做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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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28表
补充讲义
(2015年司考⼤大纲刑诉新增考点和重点法条解读)
杨 雄
(新浪微博@刑诉杨雄 网址/yangxiongbnu)
一、网络犯罪案件的交叉管辖,补充在“交叉管辖(表-27)”最后
网络犯罪案件的
交叉管辖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告人还有犯罪被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
经检察院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所犯其他犯罪并案侦查。
二、有效辩护原则,补充在“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表-36)”之中
有效辩护原则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委托辩护中的体现)
③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自行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的体现)
三、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增加到“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表-74)”之中
网络犯罪案件中询(讯)问程序 1、网络犯罪案件,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2、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四、死刑复核中最高法院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阅卷、裁判文书的送达,增加到“死刑复核程序(表-114)”之中
死刑复核中最高法院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律师阅卷、 1、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内容为案件是否立案及承办案件的审判庭。
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
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也可
裁判文书的送达 以由合议庭其他成员或者全体成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
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办公场所进行。
辩护律师可以携律师助理参加。
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时,应当制作笔录,由辩护律师签名后附卷。
具备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指派工作人员全程录音、录像。
其他在场人员不得自行录音、录像、拍照。
2、辩护律师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但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复制。
3、复核终结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
五、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增加到“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表-120)”之后
查封、扣押、冻结 刑事审判或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扣押、冻结。
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
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
没收财产的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执行刑事裁判生效时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执行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应当参照被扶养人住所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赃款赃物的追缴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赔偿。
恶意和善意转让的处理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追缴:
①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②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③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④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财产不足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
以支付时的执行顺序 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①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②退赔被害人的损失;③其他民事债务;④罚金;⑤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①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涉案财物认定错误的纠正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或被害人认为刑事裁判中对涉案财物是否属于赃款赃物认定错误或者应予认定而未认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执行机构应当将异议材料移送刑事审判部门处理;无法通过裁定补正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六、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和监督,增加到“减刑、假释(表-123)”之中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方式 1、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
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①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②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③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④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⑤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⑥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2、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法庭审理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
3、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
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采取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
在社区执行刑罚的罪犯因重大立功被报请减刑的,可以在罪犯服刑地或者居住地开庭审理。
4、法院书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就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或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法院书面审理减刑案件,可以提讯被报请减刑罪犯;书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提讯被报请假释罪犯。
5、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作出予以减刑、假释的裁定;
②被报请减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但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幅度不适当的,对减刑幅度作出相应调整后作出予以减刑的裁定;
③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作出不予减刑、假释的裁定。
减刑、假释的监督 检察院可以派员列席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评审会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发表意见。
检察院发现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但是执行机关未提请减刑、假释的,可以建议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
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请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