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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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当前各级政府的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需要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目标和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目标和指标1. 考核目标(1)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覆盖率和可及性,确保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得到满足。

(3)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效益,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规范运行和持续改进。

2.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目标达成情况、项目进度控制情况、项目资源利用情况等。

(2)项目效果评估: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情况、效果评估指标和数据分析等。

(3)项目质量评估:包括项目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体系、执行结果等。

(4)项目管理评估:包括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管理效能、管理成果等。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1. 考核程序(1)确定考核范围和内容:明确要考核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相关内容,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编制考核方案:制定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目标、指标和评价方法。

(3)组织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4)汇总和分析考核结果:将各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5)反馈和整改: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2. 考核方法(1)文件资料审查: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评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资金绩效考评,检验资金使用效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实现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合理干预,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第三条绩效考评是指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完成、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发挥的效益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绩效考评对象是各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考评范围是各市、县(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以及资金效益发挥等。

第五条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公正。

根据绩效考评内容、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做到客观、公平、公正,确保绩效考评的程序规定,结果真实,评价公平。

2.突出重点。

绩效考评采取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以及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突出重点工作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绩效优先。

考评以绩效为主,绩效优先,通过绩效考评,提高项目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资金绩效性。

第二章考评内容和考核指标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绩效等方面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评指标组成如下: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主要考评制度建设、管理和考核、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2.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主要考评资金筹集、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

3.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主要考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卫规财发[2008]22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8.04.03【实施日期】2008.04.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8〕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属(管)各预算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加强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财政部中央社会保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特点,我部制定了《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评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绩效考评管理意识。

随着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关注。

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是强化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项目支出管理水平和项目支出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管)预算单位要将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作为加强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强绩效考评管理意识,积极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支出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加强领导,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管)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机制。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制定好本地区、本单位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成立绩效考评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推动绩效考评工作自上而下地有序开展。

三、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是一项新的管理方法,各地和各单位可以本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先选择部分任务相对单一、易于考核量化的项目开展绩效考评,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范围,努力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全民健康工程,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是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的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综合情况等5个方面的考核评价.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行分级考核制度。

县卫生局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县卫生局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量化考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汇总、现场核对、查阅资料等方式组织实施。

第五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化考核的对象包括: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承担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第二章项目工作内容第六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有十类41项工作。

具体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第七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协调、督导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下拨项目专项资金。

县直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项目工作指标,并检查、督导、考核;负责相关专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统计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负责项目工作的具体落实、信息录入、台账及资料的收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日常督导管理。

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卫生部发布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 审计部 门对公 共卫 生项 目 七) 执行 情况的年度 审计报 告 ;
( 其他相 关资料。 八)
第二章 绩效考评 内容与方 法
第八条 绩效考评 的 内容 主要 包括 : ( 项 目任务 完成情 况 , 一) 包括项 目管理 方案 中规 定 的工作任务数 量和质 量等 完成 情况 ; ( 项 目组 织 管理情 况 , 二) 包括各 级政 府及相 关部 门对项 目的重视 程度 、 织协调 组 力度 、 目管理 实施方案 的制 定与落 实等 ; 项 ( 项 目资金使 用和 财务 管理情 况 , 三) 包括 项 目资金 到位 、 用情 况 , 目资金 财务 使 项
为加 强公共 卫生项 目资金管理 , 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和项 目管理 水平 , 依据《 财政部
中央社会保 障部 门项 目支 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的规定 , 结合公 共卫生项 目管理特 点 ,
卫生部制定 了《 公共 卫生项 目支 出绩效考 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 绩效考评 办法》。 )
会保 障部 门项 目支 出绩 效考评 暂行 办法》 国家有 关财务规 章制度 , 和 结合公 共卫 生项
目支 出管理特 点 , 定本 办法 。 制 第二条 公 共卫 生项 目支 出是指 由政 府预 算安排 用 于公 共 卫生 工作 的项 目支 出, 包括 部 门预 算 的项 目支 出和上级政府 专项转移 支付 项 目资金 。 第三条 公 共卫生项 目支出绩效 考评( 以下 简称 绩效考评)是 指绩效考评主体 运用 ,
《 办法》 要求, 建立项 目支 出绩效考评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 除我部组织实施 的项 目支
出绩效考评外 , 在每年第一季度末 ,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 门要上报上 一年度 中央财政专项 转移支付项 目支 出绩效考评报告 , 部属( 预算单位 要上报上一年度部 门预算项 目 出 管) 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1〕15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对象以县为单位,包括县、区、特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总分100分,分四项进行考核。

(一)日常工作考核(10分)。

考核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情况。

由市卫生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

(二)日常监测数据(25分)。

考核医改监测数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数据及上报及时性等。

(三)工作进展报告(5分)。

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实用性等。

(四)现场考核(60分)。

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根据现场考核评分确定。

每个县、区、特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办)抽查1个村卫生室。

(五)将预防接种内容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由市卫生局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判定。

昌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昌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有效开展,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1‟6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县卫生局、财政局考核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

采用定量和定性、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

根据经费预算安排,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

(五)坚持奖惩结合,持续改进。

通过考核,对成绩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成绩较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令整改,并适当核减补助经费。

二、考核依据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对象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以及其他参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机构。

四、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主要考核以下内容:(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导评估等。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包括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

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一、绩效考核的背景和目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为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提供的一种全面的、有针对性的服务。

绩效考核是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的一种手段,旨在衡量项目的目标达成程度,帮助项目团队了解项目效果,优化项目实施策略,提高服务质量。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推动项目团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提高项目影响力。

二、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1.开展率指标-项目启动时间是否按计划进行-项目落地地区覆盖率是否达到预期-项目活动开展次数是否达到预期2.目标完成率指标-项目设定的目标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完成情况与需求匹配度3.服务质量指标-项目活动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项目服务方式是否符合公众健康需求-项目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4.资源利用效率指标-项目资源使用情况是否合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符合预算5.管理效能指标-项目组织管理能力是否达到要求-项目团队合作效果是否良好-项目风险管理情况三、绩效考核的评估方法1.数据统计与分析-对项目开展、目标达成、服务反馈等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2.反馈与沟通-将项目评估报告反馈给项目团队,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针对评估结果,与项目团队一起制定改进措施,并对外进行沟通和汇报。

3.独立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可以请专业机构或第三方组织进行独立评估,对项目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四、绩效考核的周期绩效考核可以按年度进行,也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进行量化细分,如季度、半年度等。

考核周期的选择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来确定。

五、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1.提供决策依据-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为项目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帮助其优化项目实施策略,提高服务质量。

2.传递信息与沟通-将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团队和相关部门、机构进行传递与沟通,促进信息共享与合作。

3.项目改进与创新-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项目团队可以对项目进行改进与创新,进一步提升项目效果和影响力。

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一、前言公共卫生服务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全民健康,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以便对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规范管理。

二、考核内容1. 项目目标:明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包括防控传染病、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医疗卫生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2. 绩效指标:设定一系列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的绩效指标,包括服务人数、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指标,以评估项目的实际工作成效。

3. 绩效评估方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实地调研、数据分析、专家评审等方法,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4. 绩效考核标准:根据绩效指标和评估结果,确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为项目的改进提供有效的指导。

5. 绩效报告:及时编制和发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报告,向社会公开项目的工作成果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三、考核流程1. 确定考核对象:明确参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级政府部门、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考核对象。

2. 制定考核计划:编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范围、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等内容。

3. 实施考核评估:按照考核计划,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采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对项目进行评估和打分。

4. 分析评估结果: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发现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改进提供参考。

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向相关单位提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改进建议,指导项目改进和提升绩效。

6. 公布考核结果:公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估报告和评价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四、考核要求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16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16号委预算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我委修订完善了《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4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部门预算收支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

第四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预算绩效全过程融合、一体化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激励约束、提质增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委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由委财务司牵头组织,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和使用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施绩效考核终身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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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绩效考评内容与方法 第八条 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方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数 量和质量等完成情况;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的重视 程度、组织协调力度、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等;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 况,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等; (四)项目实施的效果,包括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 益以及项目持续影响等; (五)其他考评内容。 第九条 绩效考评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业务考评、管 理考评与效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法包括:
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的医 学、经济学、社会学、卫生管理学、项目管理等专家组成。 第十八条 绩效考评工作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具体 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组织准备。重点是确定考评实施机构,落实考评人员。 如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绩效考评,应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考评工 作任务、具体要求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拟定方案。考评实施机构应按不同考评形式的要求,拟定绩 效考评工作方案,明确考评项目、对象、依据、指标、方式方法、 组织分工、工作进度等。若需现场考评,还应拟定工作日程表并提 前通知项目单位。 (三)具体实施。考评人员根据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分析项目 执行过程的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并根据确定的指标及权重进行初 步评价。 (四)专家分析。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委员会(组)对绩效考评工作 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组织专门讨论,并形成一致意 见。 (五)交换意见。绩效考评实施主体应就绩效考评中发现的成功经 验、存在的问题及考评结论等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以使双方对绩效考评结论形成共识。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绩效考评应遵循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本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卫生部负责实施中央财政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省级及 以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上级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共卫生项 目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第十七条 绩效考评工作可直接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 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 为保证绩效考评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应成立绩效考评 专家委员会(组),对考评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考评结论进行分析 和论证。专家委员会(组)须由熟悉公共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具
目标人群防治知识 是对目标人群(疾病)防治知识知晓情
1.2.1
知晓率
况的考评
目标人群行为改善 是对干预措施实施后,干预对象相关行
1.2.2

为改变情况的考评
1.2.3 流调结果报告率 是对流调结果使用情况的考评
发现率(确认检测 是对实际达到的发现率(确认检测率)
1.2.4
率)完成程度
与项目规定目标比对比的考评
金使用合规性等情况
3.1 项目社会 效益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给经济社会发 0.60 展、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均等化
等产生的积极作用
3.效果
3.2 项目经济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直接
0.3
0.20
指标
效益
或间接经济效益
3.3 项目持续 影响
主要考核因项目实施对居民生活 0.20 环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功能等
第二十四条 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绩效考评信息公布制度,绩效 考评结果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公共卫 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其他资金渠道安排的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可参 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所产生的长期影响
附件 2
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库及指标说明
1.业务指标
1.1 项目任务完成数量
1.1.1 宣教任务完成率
是对实际完成的宣教任务占项目规定任 务比例的考评
重点人群干预任务 是对实际完成的干预任务占项目规定任
1.1.2
完成率
务比例的考评
免费治疗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免费治疗任务占项目规
1.1.3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1.1.4 流调任务完成率
是对实际完成的流调任务占项目规定任 务比例的考评
1.1.5 监测任务完成率
是对实际完成的监测任务占项目规定任 务比例的考评
1.1.6 筛查任务完成率
是对实际完成的筛查任务占项目规定任 务比例的考评
病人管理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病人管理任务占项目规
第三章 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条 绩效考评指标由组织绩效考评的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部属(管)预算单位实施考评的 指标体系由卫生部确定,区域内实施考评的指标由同级卫生行政部 门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应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 适用性和可得性等原则。 第十二条 绩效考评指标按照指标适用范围和考评内容,设置三级 指标体系,其中一级、二级为共性指标,三级为个性指标。 (一)一级指标分为业务指标、管理指标、效果指标;二级指标是 对一级指标的具体分解。
7.对项目产生的持续影响可从项目造成的对目标人群的生活方式或 行为习惯等的长期积极影响等方面设置三级指标。 第十三条 共性指标是确定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时必须设置 的指标。 三级指标原则上从本办法给出的指标库(见附件 2)中选取,也可 根据具体考评内容适当调整相关指标。 第十四条 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评分法给出量化的 绩效考评结果,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可比性。 第十五条 在统计分析或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绩效考评指 标的权重。其中一、二级指标的权重应参照本办法规定(见附件 1)执行。
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项目业务工作任务完成 0.55
的质量或目标实现情况
2.1 项目组织 管理
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重 0.25 视、组织协调、实施方案制定等
情况
2.管理
2.2 项目资金
主要考核项目资金的拨付到位及
0.2
0.35
指标
管理
资金支出完成等情况
2.3 项目财务 管理
主要考核项目资金财务内控制度 0.40 建设和落实、日常财务管理、资
1.1.11
成率
规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信息网络建设任务 是对实际完成的信息网络建设任务占项
1.1.12
完成率
目规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设备采购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设备采购任务占项目规
1.1.13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人员培训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人员培训任务占项目规
1.1.14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1.2 项目任务完成质量
附件 1.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表 2.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库及指标说明
3.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报告(范本)
附件 1
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共性指标表
一级指 权重 二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1.1 项目任务
1.业务
完成数量

0.5
指标
1.2 项目任务
完成质量
主要考核项目业务工作任务数量 0.45
(二)国家关于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 (四)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五)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方案; (六)公共卫生项目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以及项目执行的业务资 料和财务资料; (七)审计部门对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1.1.7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计划免疫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计划免疫任务占项目规
1.1.8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卫生监督任务完成 是对实际完成的卫生监督任务占项目规
1.1.9

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改厕(改水、改灶) 是对实际完成的改厕(改水、改灶)任
1.1.10
任务完成率
务占项目规定任务比例的考评
实验室建设任务完 是对实际完成的实验室建设任务占项目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二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 时总结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经验,会同财政部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 法,不断优化项目预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对于考评结果优秀的,绩效考评主体应予以适当形 式奖励。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对不及时 整改的,将缓拨、扣减项目资金,予以通报批评等。 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项目资金的重要参 考依据,以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六)撰写和提交报告。实施绩效考评的部门或中介机构,应按照 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并提交《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报告》 (格式见附件 3),做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客观真实。 (七)结果反馈。组织绩效考评的部门或机构应以适当形式向项目 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馈考评结果。 第十九条 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评工作要求,遵守考评纪律, 独立开展工作,不得影响被考评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 建立考评工作责任制。考评人员应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并 在绩效考评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专家委员会 (组)对项目单位所提供材料涉及的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等负 有保密义务。
业务指标是考评项目任务执行情况的指标,按项目任务完成数量和 完成质量设置二级指标。 管理指标是考评项目组织管理、资金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的指标, 按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设置二级指标。 效果指标是考评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指标,按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项目持续影响等设置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见附件 1。 (二)三级指标的设置,以二级指标为方向,依据各项目管理方案 的主要内容,明确绩效考评的具体内容。 1.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应分别以项目管理方案规定的业务工作、能 力建设任务为依据,按照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设置三级指标。 2.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应分别按领导重视程度、项目执行管理等方 面设置三级指标。 3.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应分别按项目资金到位、配套资金到位、项 目资金支出等方面设置三级指标。 4.对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应分别按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日常财务管理 等方面设置三级指标。 5.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可分别按社会公平性、公众健康、满意 度变化等方面设置三级指标。 6.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可分别按经济支出的减少和健康产生经 济收益的增加等方面设置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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