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农民工管理办法[1]

农民工管理办法[1]

农民工管理办法[1]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在参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中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城市土建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养老护理、绿化园林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农民工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农民工享有劳动报酬、歇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现场环境等义务。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农民工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六条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工程承包或者直接雇佣等方式使用农民工。

第七条充分利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尽量充分利用农民工的技能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工作现场应当设置饮用水、洗手间等设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和卫生。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九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明细列出工资款项。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并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保险保障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为参保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条件,严禁集体宿舍中搭建隔板或者使用铁皮屋等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场所作为农民工的住所。

这样的住所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改善。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三条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种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合法、及时、足额、现金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标准、方式、周期和日期。

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支付日期应固定。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保障第八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十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正式的管理办法之前,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公众咨询。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

农民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农民工管理办法随着我公司快速的发展,对农民工要求越来越高,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农民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特别是一些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仅影响了公司信誉,而且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农民工身份管理,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队伍稳”的新型建筑工人,是我公司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建的重要内容,所以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依据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施项目部(用工单位)的分项工程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

三、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图四、职责分工(一)工程部劳务管理的工作职责1、工程部劳务主管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部备案。

2、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项目部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4、负责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5、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督导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6、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工程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7、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项目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8、指导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见附件6)3、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本合同段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意识,充分调动民工的积极性,为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疆省人民政府、新疆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代建指挥部等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及XXXXXXXXXX合同段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制民工管理应遵守“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劳务工提供单位对所属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一分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设立农民工办公室并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劳务队伍进行民工及民工工资管理;劳务队伍的民工管理应严格按照项目部一分部制定的《民工管理办法》执行。

二、民工管理第1条本合同段实行“谁提供,谁负责”方式进行民工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合同段的民工,统一由劳务队伍直接进行管理,《劳务协议书》签订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生产、生活、安全等事务的管理。

第2条劳务队伍按项目部一分部要求指定专职人员专项负责所属民工的管理,在工作与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对接。

第3条劳务人员进场后到劳务队伍报到,由劳务队伍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收集民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在劳务人员进场后两天内由劳务队伍指定负责人将《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上交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备案,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在收到劳务班组提供的材料之后三天内到现场核实民工个人信息并采集符合条件的民工指纹。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民工,坚决拒绝招用。

第4条若现场核查出未登记工人或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一分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并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如有负案在逃人员,由执法机关处理。

第5条民工进场后半个月内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协议书》(附件2)。

《劳务协议书》一式三份,劳务人员及劳务队伍各执一份,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备案一份。

民工的工作岗位由劳务队伍根据需要安排,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施工班组与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行为,加强劳动关系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按时足额支付的原则,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并明确工资支付义务。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安全。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实际工资计算公式、工资结构及支付标准明示于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书面文本中。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擅自调整工资支付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工资清单等形式,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信息。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支付相关证据,至少保存五年。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管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三条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和处理工资支付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拖欠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并公示其失信信息。

第十六条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 工资支付清单模板2. 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诉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确立和变更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2. 工资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的比例和项目。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执行。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分别为一个月、一周、一日、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农民工公示。

(二)每月工资支付日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编制工资支付表。

(三)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扣除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数额等内容,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表等相关支付凭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备查。

四、工资清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五、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管理办法(二)2024

农民工管理办法(二)2024

农民工管理办法(二)一、引言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政府不断加强农民工管理的法规制度。

本文是农民工管理办法的第二部分,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民工的管理政策。

二、劳动合同管理(一)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与农民工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福利待遇等内容。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合同权益保障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对违反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农民工相应的赔偿。

三、工资支付(一)工资支付要求雇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人的工资。

工资应当按时支付,且不得拖欠。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单位进行处罚,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资支付证明雇主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证明。

工资支付证明应当包括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日期、工资支付方式等信息。

农民工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证明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确保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一)社会保险政府应当推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在职工资中按一定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同时,应推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让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二)福利待遇雇主应向农民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休假制度、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等。

政府应当加强对雇主的福利待遇监管,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合理的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一)劳动环境雇主应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政府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督,以及对劳动环境的评估和改善。

同时,对于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补偿。

(二)劳动时间和休息雇主应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不得逾越劳动法规定的工时上限。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的平等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农民工管理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指在城镇就业、劳动并以薪金为回报的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环境与条件、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发展机会。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提供必要服务,保证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第七条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克扣或变相克扣。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的劳动环境,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每年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第三章农民工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服务,其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和服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制定农民工的工作计划和分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和心理辅导。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侵害农民工的权利,如果侵害农民工的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件1、《劳动合同格式范本》2、《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督检查表》3、《农民工社会保险登记表》4、《农民工工资支付记录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劳动并以薪金为回报的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工管理办法随着我公司快速的发展,对农民工要求越来越高,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健全完整的农民工标准化管理制度。

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特别是一些项目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仅影响了公司信誉,而且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农民工身份管理,打造一支“数量足、素质高、队伍稳”的新型建筑工人,是我公司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建的重要内容,所以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依据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施项目部(用工单位)的分项工程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

三、公司劳务管理体系图四、职责分工(一)工程部劳务管理的工作职责1、工程部劳务主管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劳务管理服务中心部备案。

2、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项目部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4、负责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5、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督导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6、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工程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7、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项目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8、指导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见附件6)3、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4、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5、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7、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8、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

9、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公司工程部留档存查。

五、现场农民工身份管理流程图六、农民工施工现场管理(项目部实施)各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5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使用500人以下的,必须设置至少一名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农民工施工现场管理,每个项目部都要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和劳务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如下:(一)农民工基本情况台帐。

劳务队伍进场必须把每位民工登记造册,务工人员必须是18-55周岁的健康的合法公民,体检合格,并满足建筑施工生产的要求。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工受雇劳务企业、所在专业队及施工班组、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家庭住址等。

(见附件1)(二)现场合同管理。

办理分包合同注册、备案相关手续,将合同文本(复印件)交公司工程部存档备案。

每个分包队伍进必须签定分包合同方能进场。

同时进场的每位农民工都必须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加盖劳务企业公章,方可生效进场,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粘贴在他与分包队签的劳务合同上。

(三)项目现场要有农民工现场花名册。

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登记在现场农民工花名册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等。

(见附件2)(四)现场农民工动态管理。

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大,所以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采取动态管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劳动合同编号、人场时间、退场时间、累计已发工资、累计拖欠工资(附件3)(五)农民工考勤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农民工的打卡记工制度(根据当地政府要求置办打卡机)。

劳务管理员每天负责考勤记录,月底在公示栏公示考勤记录。

(见附件4)(六)落实工资支付制度。

办理农民工工资卡,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实现按月发放,工资发放要有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必须由农民工亲笔签字或按手印决不允许代签。

(见附件5)(七)农民工保险管理。

指导监督劳务分包企业根据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农民工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交纳保费。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务结算管理。

坚持过程结算原则,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劳务合同规定结算。

劳务管理员每月度都要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在施项目劳务队伍劳务队伍履约情况报表》(见附件7)。

劳务管理员每季度都要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在施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见附件8)(九)农民工培训管理。

按要求组织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农民工持证上岗率要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当年要求。

劳务队长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200人以上、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或合同额5000万以上的建设工地必须组建农民工业校,业校由项目经理任校长,落实场地、师资、经费,每周培训不少于2小时,有明确的教学安排和完整出勤与教学记录。

(十)农民工作业条件。

施工现场农民工统一工装,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十一)农民工生活设施条件。

农民工宿舍每人面积不小于2m2,每间宿舍不多于15人,宿舍夏季通风,冬季有取暖设施,具有配套的食堂、厕所、洗浴生活设施。

(十二)农民工文化生活条件。

设置文体活动场所,配备电视、影碟、报纸图书和文体用品,定期开展文娱活动。

七、劳务队伍的选择、考察与考核执行集团公司《协力队伍管理办法》。

八、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制订并负本办法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农民工实名制台帐附件:2.分包施工现场民工花名册附件:3.现场农民工变动表附件:4.农民工出勤表附件:5.农民工发放工资记录附件:6.施工项目劳务及用工管理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纪要附件:7. 在施项目劳务队伍劳务队伍履约情况报表附件:8. 在施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附件1农民工实名制台帐工程项目名称:总承包企业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所属区县:建筑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额(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项目经理姓名:电话:民管员姓名:电话:劳务企业数:农民工总数:页脚内容10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附件2分包施工现场民工花名册页脚内容11现场农民工变动表(附件3)页脚内容12(附件4)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考勤表:班组名称:年月页脚内容13附件5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表项目名称(全称):班组名称:年月页脚内容1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附件6)施工项目劳务及用工管理月度工作例会会议纪要页脚内容(附件7)劳务队伍管理表格在施项目劳务队伍劳务队伍履约情况报表表格编号CSCEC1B-LW-11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期填报日期项目本月共使用劳动力人数项目下月计划共使用劳动力人数序号项目名称总包劳动力管理员姓名及电话劳务企业名称劳务队长姓名及电话承包范围施工状态本月劳动力数量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阶段工期要求施工是否存在劳务费结付纠纷隐患是否存在务工人员工资结付纠纷隐患具体说明拟采取措施“项目本月共使用劳动力力人数”和“项目下月计划共使用劳动力人数”填报人(手填)电话劳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手填)项目经理签字(手填)页脚内容16劳务队伍管理表格在施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报表表格编号CSCEC1B-LW-12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期填报日期序号项目名称劳务企业名称劳务队长姓名施工状态劳务合同金额自开工累计结算、支付情况(万元)本报告期结算、支付情况(万元)备注应结算劳务费金额已结算劳务费金额未结算劳务费金额结算率已支付劳务费金额支付率应结算劳务费金额已结算劳务费金额已支付劳务费金额支付率合计填报人电话项目经理领导签字页脚内容17注:本报表一二三季度为季报,四季度为月报,每季度(月)次月10日前上报公司工程部页脚内容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