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管理规定
农民工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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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办法[1]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在参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中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的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在城市土建工程、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养老护理、绿化园林等领域从事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农民工的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的权益和义务农民工享有劳动报酬、歇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权益;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规章制度、保护现场环境等义务。
第四条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农民工的管理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监察机构等。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五条农民工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六条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工程承包或者直接雇佣等方式使用农民工。
第七条充分利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应当尽量充分利用农民工的技能和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用工环境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工作现场应当设置饮用水、洗手间等设施,保障农民工的生活和卫生。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九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明细列出工资款项。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并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保险保障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为参保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条件,严禁集体宿舍中搭建隔板或者使用铁皮屋等不符合住宿条件的场所作为农民工的住所。
这样的住所应由用人单位进行改善。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三条维权渠道农民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诉、调解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管理制度(6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市及双合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____#所辖各劳务队。
第三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农名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设置农民工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全权负责农民工管理日常事务,应负责录用农民工的登记、造册(卡)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组员:____#第五条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农民工本人,项目实施后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登记花名册。
项目工区每月____日将农民工花名册由工区经理签字后上报项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计划合同部、安质部备案。
安质部核查进场人员与接受教育培训人员数量,及时对未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安质部可建议不予发放工资。
第六条项目财务部负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合同部和安质部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每期计量支付时应同时附上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如实记录支付项目、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第八条施工期间的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核检查,在每期工程计量支付进行签认的同时,对本期农民工工资表及上期农民工工资签收表也应予以同步签认。
第九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告制度,每月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及对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细目计量支付情况在合同内进行公告,以确保施工班组和农民工本人对计量支付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告知权利。
第十条项目部可通过建立银行卡办法,由财务根据农民工工资表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卡内。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由____#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项目建立之日起执行,项目建设完工,农民工工资清理发放结束日失效。
农民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群体,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其劳动权益、提高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融入。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

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农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人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签到规定、请假、休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保障农民工人的合理休息,同时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人员。
农民工人员是指在农村户籍所在地以外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
三、工作时间1. 农民工人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企业因生产需要,经与农民工本人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农民工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农民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农民工休息。
4.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5. 企业应合理调整工作班次,避免农民工长时间连续工作,确保农民工的休息时间。
6. 企业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农民工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以证明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刷卡等,具体方式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告知农民工。
(3)农民工在签到时应确保本人亲自操作,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由他人代替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5-1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工作时间结束后5-10分钟。
(3)企业应设置合理的签到时间范围,确保农民工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农民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告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农民工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报告,并由主管协助处理。
农民工管理制度(4篇)

农民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____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____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公司选择的施工班组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公司从事生产建设服务员工。
第____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一般规定第____条本公司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公司的民工,统一由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施工班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计划生育、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
第____条施工班组进场后由班组负责人到项目部报到,领取《民工管理办法》,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____明证件复印件(____、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
第____条民工花名册及证明必须在进场后的第____天上交公司____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
第____条公司根据班组提交资料进行____,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施工班组。
第____条因民工的行为违____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班组负责人共同承担。
第____条对首批进场民工,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
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工艺及管理等。
第____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根据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
第____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____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
农民工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工队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
三、农民工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农民工实行统一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以人为本原则: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关心农民工的生活,促进农民工全面发展。
3.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民工违法行为的发生。
4.综合治理原则:加强政府、企业、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协作,形成农民工管理合力。
四、农民工日常管理职责1.农民工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农民工的登记、审核、发证等工作;(2)负责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3)负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投诉处理等工作;(4)负责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
2.企业(用人单位)职责:(1)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生活条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4)加强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管理,提高农民工的素质;(5)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农民工日常管理。
3.农民工个人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3)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五、农民工日常管理措施1.农民工登记管理:(1)农民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需向农民工管理部门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农民工管理部门对农民工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建立农民工信息数据库;(3)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农民工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2.农民工培训教育:(1)用人单位应根据农民工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2)农民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育等;(3)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素质。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农民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是指在城市从事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岗位、以临时工种为主的非农业户籍人员。
第三条农民工的管理应当以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四条农民工的用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第五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引导和就业指导,促进他们的就业稳定和职业技能提升。
第二章农民工用工第六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用工需求,向劳动部门报备用工信息,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劳动相关手续。
第七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提供工作岗位的工时、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保证用工舒适和安全。
第八条农民工用工单位不得歧视农民工,不得少数该群体享受合法权益,不得恶意拖欠工资,提供虚假的劳动合同和工时记录。
第九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提供合法的工资支付凭证。
第十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支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农民工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农民工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工会应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农民工享有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权利,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并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第十三条农民工有休假、年假、病假、婚丧假等合法假期的权益,用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农民工有假期的权利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农民工享有合法的劳动仲裁和法律救济的权利,用工单位不得阻碍农民工维权和申诉。
第四章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第十五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相关的培训资金和培训场所。
第十六条农民工用工单位应当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济支持。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镇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民工及其雇主。
# 第三条管理原则农民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农民工权益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雇主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 第五条工资支付雇主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 第六条社会保险雇主应为农民工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确保其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 第七条劳动条件雇主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健康。
# 第八条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 第九条信息登记建立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记录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和培训经历等信息。
# 第十条就业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 第十一条权益维护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服务。
#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违法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雇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投诉举报农民工有权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 第十五条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修改和补充根据实际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会更加详细和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农民工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农民工在用人单位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农民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农民工的民族、种族、性别、宗教等身份特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用人单位在招聘农民工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支付招聘费用。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录用农民工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事项。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劳动技能证明,用人单位有权核实农民工提供的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农民工在录用前应当接受体检,用人单位不得录用有职业病或健康状况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农民工。
第三章:劳动条件与待遇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施、劳动保护等。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十三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时发放,并提供工资明细和缴费凭证。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五条农民工享有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理的休假制度,并支付休假工资。
第四章:劳动保护与安全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农民工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职业病。
第十九条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和相应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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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规定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农民工管理制度
(1)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确保我公司的项目稳定和社会信誉,依据国家、地方以及总公司、工程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2)细则适用于华东公司总部及所属所有在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必须遵照执行。
(3)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4)公司项目管理部为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列入项目月度必检重点项目之一。
(5)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或项目安全员兼任)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6)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7)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③.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相关资料文件(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整理归档;建立稳定的劳务关系。
公司要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及时进行评估,建立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对于履约管理能力差或不服从管理的分包企业及时清退。
④.规范分包合同管理。
总承包企业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⑤.及时掌握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
督促项目部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以农民工管理相关资料为主(由项目管理部提供统一制式,详见附表),并与部分抽查农民工详细交流核查落实情况。
⑥.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留存各类监督、检查记录,并做出统计分析后归档备案;每年两次按农民工管理、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
(8)各项目经理部安排专兼职农民工管理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②.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
③.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④.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⑤.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
⑥.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着位置公示;
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⑧. 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⑨. 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核查《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
⑩. 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终止后,负责该工程所有分包企业的《提示书》、《授权委托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9)分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①.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②.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
③.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④.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主要工作内容有:
a、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分包人员花名册》;
b、组织本队伍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工作,配合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完成《提示书》的签订工作;
c、负责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并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
d、负责本企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经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离场;
e、配合分包企业及其劳务队长解决队伍内部的争议;
f、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
g、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
h、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
i、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