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报关员考试复习: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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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的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

报关员的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

报关员的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一、引言报关员是负责为进出口货物完成报关手续的专业人员。

在海关进出口环节中,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是重要的监管措施。

本文将介绍报关员在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中的任务和责任,以及相关的工作流程和规范。

二、海关稽查海关稽查是指海关根据法律法规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的行为。

报关员在海关稽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任务和责任在海关稽查中,报关员的任务是确保报关文件的合法性,保证货物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关员需要与海关人员密切合作,在检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解释。

同时,报关员还需积极配合海关的信息查询和数据调取要求。

2.工作流程报关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必要的报关文件和资料,并与申报人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在海关稽查时,报关员需要确保货物准确无误地上报海关,协助海关进行实地检查和必要的抽样检验。

3.规范要求报关员在海关稽查中需遵守相关规范和法律,确保报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报关员还需保持与海关人员的良好合作关系,并对于海关的检查和要求提供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三、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通过抽取一部分货物进行检验,可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合规性。

1.任务和责任报关员需要了解抽样检验的规程和要求,并与申报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报关员需确保货物和样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协助海关进行实验室检验和必要的现场检查。

2.工作流程在抽样检验中,报关员需与货主和海关人员协商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

报关员需要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资料,并在检验过程中提供支持和协助。

同时,报关员还需做好记录和整理工作,以备后续的数据查询和报告撰写。

3.规范要求报关员在抽样检验中需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检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报关员还需积极与实验室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报关员在海关稽查和抽样检验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他们需要与海关人员密切合作,确保货物和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报关员基础知识:海关管理制度

报关员基础知识:海关管理制度

报关员基础知识:海关管理制度导语:海关管理制度介绍我国海关管理制度的基础知识,以及海关监管制度、海关税收征管制度、海关统计制度、海关稽查制度、海关行政处罚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海关实务担保制度等各项制度内容。

一、海关管理的含义和特点(一)含义略。

(二)特点海关管理在规范进出境活动,维护对外经济贸易秩序,方便合法进出,惩处违法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其自身的显著特点:1.辐射面广,政策性强海关作为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机关,执行政策是海关管理的生命线。

海关围绕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其相关事务的各项管理,包括海关的监管、征税、缉私、统计等,都是因“物”的进出而进行的对物和人的行为并重的管理,会涉及外管、商检、税务、工商等众多管理部门和“物”的关系人,需要执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政策。

海关的税收征管需要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特别是通过关税的调节作用,保护国内民族工业,体现对国内产业的扶植政策,以及鼓励产业转型升级和西部大开发政策等。

海关的统计管理,为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重要依据。

海关依法查缉进出口涉税案件,保护国家税收,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的税证管理政策;依法查缉非涉税案件,如武器、反动宣传品等,贯彻落实国家禁止进出口政策,履行边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的职能,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还有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管理政策,防止固体废料、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进口,等等。

这些政策涉及众多领域,关系国计民生,需要海关通过检查、监督、规范等管理活动,严格把关和贯彻执行,扮演了国家经济守门人的角色。

2.知识面广,专业性强海关在办理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其相关事务的各项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与运输、海关业务知识、商品知识、外语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是众多知识的综合运用的交汇点,特别是在税费征管上的海关估价、商品归类、原产地确定等方面,以及缉私案件上的法律适用等方面,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报关员考试教材第1-3章练习题及答案

报关员考试教材第1-3章练习题及答案

报关员考试教材第1-3章练习题及答案2009年报关员考试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练习题及答案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练习一、单选题1、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办理进出境手续的全过程。

A.边检B.海关C.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局D.外经部门2、由委托企业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这种报关方式叫()。

A、直接代理报关B、间接代理报关C、自理报关D、跨关区报关3、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要求。

A、合理在境内使用原则B、合法进出境原则C、自用合理数量原则D、不在转让原则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属于下述那类性质的机关()。

A、司法机关B、税收机关C、立法机关D、行政机关5、扣留走私罪嫌疑人,一般不超过()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小时。

A、5,10B、12,20C、24,48D、12,186、根据我国缉私体制,不具有查缉走私权力的单位是:A.工商B.检察部门C.税务部门D.烟草专卖部门7、海关行使下列哪些权力时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A. 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B.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C.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进出境运输工具D. 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8、海关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行使检查权时()。

A、不能超出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B、不受地域限制,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C、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才能直接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D、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规定地区,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只有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9、进出口货物()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可以依法变卖处理。

09年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复习重点

09年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复习重点

09年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复习重点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海关稽查概述(一)海关稽查的含义(了解)1、海关享有依法实施稽查的权能2、海关稽查具有特定期限(3年)3、海关稽查针对特定的对象4、海关稽查具有特定的内容5、海关稽查具有特定的目的(二)海关稽查的特征(了解)从本质上看海关稽查是海关监督职能的主要实现方式,也是海关监管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海关稽查的目标(了解)1、直接目标2、最终目标3、实现海关稽查目标的主要手段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海关稽查的对象1、海关稽查的企业、单位(重要考点)2、海关稽查的进出口活动(重要考点)(二)海关稽查的方式(重点)包括:常规稽查、专项稽查、验证稽查(三)对企业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了解)1、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2、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保管3、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报送(四)稽查制度的实施(重要考点)1、海关稽查实施程序(1)稽查通知: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

(2)稽查实施:应当组成稽查组,其成员不少于2人。

(3)稽查报告与稽查结论(时间要掌握)稽查报关报送海关前,应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

被稽查人应当自受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海关应当自受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

2、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熟悉)3、海关实施稽查时被稽查人的义务(熟悉)(五)海关稽查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熟悉)(六)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重要考点)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报检员考试重点辅导:海关监管的基本制度等

报检员考试重点辅导:海关监管的基本制度等

-(⼀)海关监管的基本制度《海关法》第⼆⼗三条规定,进⼝货物⾃进境起到办结海关⼿续为⽌,出⼝货物⾃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关境⽌,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进境到出境⽌,应当接受中国海关监督。

中国海关对⼀般贸易进出⼝货物与运输⼯具的监管制度,有申报、查验、放⾏、后续稽查四个基本环节组成。

1.申报制度申报(declaration)是指货物和物品的所有⼈或代理⼈、运输⼯具的负责⼈在货物、物品、运输⼯具进出境时,向海关呈交规定的单证并申请查验、放⾏的⼿续。

海关以法律的形式对货物、运输⼯具与物品的申报,包括申报的单证、申报的时间、申报的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即构成了申报制度。

2.查验制度查验(inspection)是指以已经审核的法定申报单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对有关进出境货物、运输⼯具与物品进⾏实际的检查,不仅检查单证是否相符,更重要的是检查单证与货是否相符。

3.放⾏制度放⾏(release)是指海关对进出境的货物、运输⼯具、物品查验后,在有关的单证上签章放⾏,以⽰海关监管的结束。

4.后续稽查后续稽查是于1994年在全国海关全⾯推⾏的⼀项后续管理制度,具体是指海关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对与进出⼝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册、凭证、报表等资料以及货物产品、商品等相关的进出⼝货物实⾏稽查,以审核有关企事业单位有⽆违反海关法规⾏为,确定其进出⼝活动合法性的⼀项有⼒举措,其⽬的是通过稽查⼯作发现、打击违反海关法的⾏为,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帮助其提⾼⾃管能⼒,以期使监管更科学,更便捷。

(⼆) 进出境货物的程序⼀般来说,进出⼝货物的基本⼿续是由进出境环节向海关申报、陪同海关查验、缴纳进出⼝税费和提取或装运货物等4个基本环节组成,即申报→征税→查验→放⾏。

海关稽查的要点及企业应对技巧

海关稽查的要点及企业应对技巧

海关稽查要点及应对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经济合作内容和方式的不断变化更新,国际贸易的运行速度、运作模式、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都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深入研究和掌握WTO各项规则,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行政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要式进行普及教育和对策研究;在进出口货物通关、保税料件监管、外汇收支平衡、增值税管理等方面不仅造成管理上有漏洞,严重增加企业成本,甚至还被海关、外经办、税务局列入重点检查、处罚监管对象,影响到生产和投资;企业在处理海关事务的时候,为什么成本居高不下,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我们该如何解决在处理海关事务的时候有效降低企业的关务风险,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海关稽查的主要内容1.保税料件稽查;保税料件的使用情况即来源和流向情况;保税料件有无挪作它用、有无串料,有无移出监管区2.保税料件管理情况稽查;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是否有分开存放,是否有明确标示,有无与非保税料件单独建帐3.深加工结转稽查;有没有空转、超转、混转、不转的情况,转厂有无超过时效性即关封时效性,送货前做关封,关封到期前转厂4.海关物流帐及单证稽查;来源与流向凭证:料件的入仓单、料件的领用单、车间的生产工令单、成品的入仓单、成品的出仓单及各材料各成品的底数帐面结存;是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5.进出口、转厂单价的稽查;进出口单价是否与实际市场价有太大的出入,是否存在价格走私;海关系统内有个行业平均市场价,如果合同手册单价与海关系统内行业平均市场价出入太大就有可能被稽查6.不作价设备或减免税设备的稽查;是否有变卖、是否有出阻、是否有挪用、是否有移出监管区,有无专门的帐册7.合同备案单损耗的核查;合同单损耗是否合理8.边角废料、残次品的稽查;有无私自变买、有无帐册9.加工贸易合同的核查;10.鼓励类项目的核查11.兄弟公司、供应商/客户交易数量的核查12.其他违规的稽查二、常见稽查企业流程一、海关稽查企业的种类1.提前通知型严重等级三星级海关例行下厂检查2.突然袭击型严重等级五星级海关稽查,一般是有备而来,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是最应注意的一种;此种稽查企业不可能全身而退;3.连带型严重等级四星级兄弟公司、转厂供应商/客户被查厂,一般是核查被供应商或客户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二、海关稽查企业流程1.海关人员下厂后会直接分派人员到报关、财务、仓库、讯息、业务等物流部门要求立即停止一切动作有专人监督;2.要求报关部提供截止当天所有资料合同复印件、报关单复印件、转厂对帐单、物料归并表、收送货单与数据现执行合同进出口数据、收货未结转数、结转未收货数、合同出口耗用数、送货未结转数据、结转未送货数据、边角余料及残次料数据等;3.要求财务提供截止到当天所有帐册主要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往来明细帐及凭证各种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4.要求仓库和车间现场盘点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如有委外的还要求提委外数据5.深入到其他物流部门查看现场流通单据、凭证及资料是否存在违规现象6.分别对不同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并做笔录7.企业将相关资料、单据、凭证装箱打包,海关打签收单、要求在至企业告知书海关人员“六项禁令”、海关外勤工作纪律上签名盖章及相关人员打指模签字将所有资料带走;8.要求企业指定专门人员到海关核算相关资料与数据即料件平衡表和实际库存与理论库存差异对照表9.企业打报告解释,海关出稽查报告定性定性为违规的,企业交罚款、转溢余、补税;定性为违法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处罚款、企业降级三、企业如何应对海关稽查1.海关查厂时企业应礼貌接待,不能有抗拒的情绪2.请最高领导出面接待,了解对方的来意,双方主动商计合作方案,建立合作互信的第一步关系,记住,除非海关人员的要求极不合理,否则你应全力配合;3.合理而礼貌地维护你的权益,争取更多的时间,在有需要的话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同时你需要评估面对的挑战和以最快的速度拟定一个处理方案,并以最强的力量组成一个多部门的小组来应对,留给海关查厂人员的印象是非常的重要;4.不管是否真有问题,查厂首先是复杂的数字工作,建议企业委派相关部门数据逻辑思维能力强的同事来应对,将公司的一切物的来源、流向交待清楚,因为相关数据一旦确认则无法更改;5.在查厂的整个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一个部部,过程当中尽量不要换人,“不问不答、有问必答,不要多答”需要回答的问题尽可能与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后达成共识;因为查厂发生时许多人的心理极度紧张,很多人为了明哲保身而推卸责任;6.在查厂过程中海关取去的资料全部要逐一登记,自己交给海关的资料,切忌不能前后矛盾应做到实事求是;7.企业一旦被,建议不要执着追求全身而退,而要有双赢的打算,你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实事求是的将损失降到最低;8.在查厂的全过程中,都应极积配合,并采取适当合理的合作态度,争取查完厂后双方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为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着想;9.不管结果如,在案件结束后,要将全部的档案整理归档,并开展案例分析和学习的活动,建立更完善的管理体系;。

试述海关法的海关稽查制度模板

试述海关法的海关稽查制度模板

试述海关法的海关稽查制度试述海关法的海关稽查制度内容摘要: 从本质上看, 海关稽查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的实现方式, 也是海关监管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然而海关稽查与传统的海关监管相比又有着显著区别。

常规稽查是指海关根据关区的实际情况, 以监督进出口活动, 提高海关后续管理效能为目标, 以中小型企业为重点, 采取计划选取和抽样选取相结合的方式, 对企业开展的全面性稽查。

关键词: 海关稽查, 被稽查人, 海关监管。

(一)海关稽查制度概述1.海关稽查的概念海关稽查, 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 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 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海关稽查的范围(1)海关稽查的主体范围——被稽查人海关能够对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这些企业、单位包括: 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经营报税业务的企业; 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它企业、单位。

(2)海关稽查的客体范围——应接受稽查的进出口活动被稽查人应当接受的稽查的进出口活动包括: 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关税和其它税、费的缴纳; 进出口许可证的交验; 与进出口货物有伏案的资料记载、保管; 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以及其它进出口活动。

3.海关稽查的特征从本质上看, 海关稽查是海关监督管理职能的实现方式, 也是海关监管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然而海关稽查与传统的海关监管相比又有着显著区别。

其特征主要表现在:(1)将原有海关监管的时间、空间进行了大范围的延伸和拓展, 海关监管不但局限于进出口的实时监控和进出境口岸,二十经过评估验证企业守法状况或贸易安全情况, 有针对性地规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引导企业守法自律, 保障其更好地享受海关监管便利, 海关对未放行结关货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和在货物结关放行之后的一定期限内, 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企业和单位的会计资料、报关单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稽查。

最新 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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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海关稽查制度
导语:海关稽查的特征是将监管的时、空从现场扩展到了其后的三年和企业内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内容介绍。

第二节海关稽查制度
一、海关稽查概述:
(一)含义:
1、稽查执法主体:海关;
2、期限特定:放行之日起3年,监管货物监管期间和其后的3年;
3、稽查对象:进出口活动直接人;
4、稽查内容:货物和资料;
(二)稽查特征:
1、将监管的时、空从现场扩展到了其后的三年和企业内部;
2、监管目标从货物转移到了进出口企业。

(三)稽查目标:
1、直接目标:督查进出口活动的知识性、合法性;
2、最终目标:规范进出口行为、建立良好的进出口秩序、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
3、手段:稽查资料、核查货物实际用途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内容:
(一)稽查的对象:所有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对照书上6项,知道即可)
进出口活动(书上所列内容,知道即可)
(二)企业对账簿、单证的保管:放行之后3年。

(三)稽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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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报关员考试复习: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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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稽查的对象(亦称被稽查人)
1、海关稽查的企业、单位-----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
①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②从事保税加工业务的企业;
③经营保税物流及仓储业务的企业;
④使用或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减免税进口物质的企业、单位;
⑤报关企业;
⑥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2、海关稽查所涉及的进出口活动
①进出口申报;
②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
③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
④与进出口货物有关资料的记载、保管;
⑤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⑦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
⑧暂准进出境货物的使用、管理;
⑨其他进出口活动。

(二)海关稽查的方式:
包括常规稽查、专项稽查、验证稽查三种方式;
1、常规稽查是指海关根据关区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特点,从海关后续管理的整体需要出发,采取计划选取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开展的全面性的稽查。

2、专项稽查是指海关根据关区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特点,从海关后续管理的整体需要出发,对某些企业、某些商
品实施重点稽查的后续管理工作模式,包括行业式、重点式、通关式稽查。

3、验证稽查是指海关对申请评为A 类或AA类管理的企业开展的准入稽查;对已评为A类或AA类管理的企业实施的监控稽查。

(三) 企业对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
1、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保管
(1)会计资料的保管
(2)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海关统计原始资料的保管
3、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报送——按海关要求报送
(四)稽查制度的实施
1、海关稽查的实施程序
①稽查通知
A、海关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代理人。

B、被稽查人在收到“稽查通知书”后,正本保存,副本加盖被稽查人印章并由被稽查人代表签名后交给海关留存。

C、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稽查,但径行稽查时仍要制发“稽查通知书”。

②稽查实施:稽查组成员应不少于2人,并应向被稽查人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证”。

③稽查报告与稽查结论:被稽查人应当在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做出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2、海关实施稽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
①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②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相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问题;
③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④经海关关长批准,查询被稽查人商业银行或者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⑤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有可能篡改、转移、隐匿、毁弃帐簿、单证等资料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在不妨碍被稽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可以暂时封存其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

(查明或取证后应当及时解除封存)
⑥海关进行稽查时,发现被稽查人的进出口货物有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嫌疑的,经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暂时封存有关的进出口货物。

3、海关实施稽查时被稽查人的义务:
①应当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②应当接受,如实反映情况,提供
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
③海关行使查阅、复制检查权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指定的代表人应当到场,并按海关要求,清点帐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开启货物包装;
④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五) 海关稽查的处理
1、经海关稽查,发现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或漏征的——向被稽查人补征;
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则漏征的——追征;
被稽查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封存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
解除封存;经海关稽查认定违法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经海关稽查,认定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4、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在《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5、海关通过稽查决定补征或者追征的税款、没收的走私货物和违法所得以及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6、被稽查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的,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办理。

(六) 海关稽查的法律责任
1、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
(1)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海
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
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②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③转移、隐匿、纂改、毁弃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

(2)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海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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