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稽查结论 - 法律文书
海关稽核,我们这样理解!

作为一名合格的关务,有两个海关文件务必要认真学习、学会、会用,一个是海关稽查条例,一个是海关行政处罚条例,因为海关就是拿这两个法来”蹂躏“违规、违法企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第6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2019.1.1日起,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但也不能瞎主动披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可以披露,涉及到走私违法的,则主动披露也没有用,这个只能叫做投案自首,所以关务经理要搞清楚,什么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什么是走私违法行为?说到海关稽核相关内容,夜雨特想到应该利用5W2H去理解它,逻辑更为清晰。
何谓5W2H,5W2H分析法又称为“七何分析法”,它是5个W开头的英语单词和2个以H开头的英语单词进行设问,发现问题线索,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它的具体释义是:(1) what--什么,目的是什么,做什么工作(2) how--怎么做,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具体实施(3) why--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是什么(4)when--何时,什么时间完成,什么时机合适(5)where--何处,在哪里做,从哪里入手(6) who--谁,谁来完成,谁负责(7) how much--多少,做到什么程度,质量水平如何,费用及产出如何当然了,夜雨在此不是要卖弄工厂管理技能,只是借用这个管理工具来分析一下海关稽核条例,给广大关务工作者以系统的、条理性的思维来理解海关稽核相关知识,以利于提高进出口海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性与有效性,考虑到知识理解的前后顺序,夜雨在本文中打乱了5W2H的顺序。
1W:why--为什么要稽核,稽核的目的是什么: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收应收尽收,进口有没有少交税?出口有没有多退税?保税货物有没有未批内销或违规使用等等,总之稽核就涉证或涉税的货物的稽核。
2W: who--谁稽核,稽核谁前者当然海关稽核了,2017年7月全国报关一体化后,海关大部分岗位流程进行了重塑,通关部门只保留综合业务岗与验估岗,综合岗负责删改单、退补税、转有纸接单;验估岗配合税管中心在货物放行前后对单证、货品的各种验核,发现违法线索后移交稽查、缉私部门;稽查岗对风险中心指令进行稽查;缉私岗对缉私嫌疑行为进行稽核与处罚、案件移交法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1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海关总署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7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4年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海关监管和服务,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 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被稽查人”)进行评估和检查,评估其进出口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检查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稽查对象] 被稽查人包括:(一)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和收发货单位;(二)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三)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出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四)报关企业;(五)从事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代理企业、运输企业和仓储企业等企业;(六)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扣留凭单(格式三)(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
扣留凭单(格式三)
关 字[ ] 号
因有违法嫌疑的__________无法/不便扣留,当事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未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以下财产予以扣留。
(关印)
年 月 日
当事人(代理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保管人签章: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
经办关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或重量
备注(主要特征及是否加施封志等情况)
当事人: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பைடு நூலகம்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扣留地点:__________
当事人(运输工具负责人)不服海关扣留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情况说明(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认错篇)

上海盟料号
实物
料号对应的品名
HS
1270020922
1270020904
线控组件
8537109090
1270020800
0275008200
磁性开关
8536500000
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是由于货物的料号分国外料号和国内料号,正确的我们应该按实物料号进行申报,但由于客户的疏忽,错把国外料号当做实物料号来提供给我司客服人员,导致我司人员申报时的错误。又因为货物是整批出货,客户不予拆托拆盒,所以事先无法核对其料号。
申报料号实物料号对应的品名hs12700209221270020904线控组件853710909012700208000275008200磁性开关8536500000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是由于货物的料号分国外料号和国内料号正确的我们应该按实物料号进行申报但由于客户的疏忽错把国外料号当做实物料号来提供给我司客服人员导致我司人员申报时的错误
致洋山保税区商检:
我司于2017年1月9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一票货物到国内。
报检单号:117000000105432。
现经贵关商检查验发现了申报料号是货物实际显示料号不符的问题,经我司和客户认真仔细核实,贵关查验出的问题确实存在,现给贵关做如下情况说明。
该票货物在商检查验发现与实际货物不符,实际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8b2b3cb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a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9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实施。
署长钱冠林2000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以下简称《稽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实施稽查应当遵守《稽查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被稽查人”是指《稽查条例》第三条所列企业、单位。
其进出口活动包括:(一)进出口申报;(二)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四)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五)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六)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七)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八)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九)其他进出口活动。
第四条海关在下列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稽查:(一)减免税进口货物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二)保税货物在海关规定的监管期限内,或自复运出境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经批准转为一般贸易进口放行之日起3年内;(三)除本条(一)、(二)项所列货物以外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3年内。
第二章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管理第五条被稽查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和编制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
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 法律文书

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正本)
关稽协()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兹有我关等同志前往你单位查询
的存款账户的下列事项:
海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予协助。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件交协助查询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回执)
海关:
你关号协助查询通知书收悉。
现将有关情况提供如下:(可另附材料)
协助查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协助查询单位印章)
年月日
此件由协助查询单位填写后退交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协助查询通知书
(副本)
关稽协()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兹有我关等同志前往你单位查询
的存款账户的下列事项:
海关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予协助。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件由海关留存。
海关稽查报告

海关稽查报告1. 概述海关稽查报告是海关机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查、调查和审计的结果的详细记录。
稽查报告旨在总结和呈现海关稽查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发现、问题和建议,以便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踪和处理,并提供改进措施以加强海关稽查工作的有效性。
2. 报告内容海关稽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内容:2.1 检查对象和目的稽查报告的第一部分介绍检查对象,包括涉及的货物、企业或个人,并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背景。
这一部分的目的在于确保读者对检查的范围和依据有清晰的了解。
2.2 检查过程稽查报告的第二部分详细描述了检查的过程。
这包括检查人员的人员组成、时间安排、使用的工具和方法,以及与被检查对象的沟通和配合情况。
此外,还应记录任何意外事件、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3 发现和问题稽查报告的核心部分是对发现和问题的描述和分析。
这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违规行为:详细列出被检查对象涉嫌存在的违规行为,例如未申报的货物、虚假报关、逃税等。
•问题原因:分析并说明导致违规行为出现的原因,例如内部控制不严、协调不畅、信息不透明等。
•风险评估:对违规行为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企业利益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
•后果和影响:详细描述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和影响,包括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
2.4 建议和改进措施稽查报告的最后一部分提供针对发现和问题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这些建议应基于对问题原因和风险评估的分析,以帮助改进海关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建议可以包括加强内部培训、改进信息系统、加强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合作等方面的措施。
3. 报告格式和注意事项海关稽查报告通常以文本格式撰写,在报告的开头应包含标题、报告编号、日期等基本信息。
报告应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以确保报告的易读性和理解性。
在撰写报告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报告的内容应客观、准确,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实陈述。
•描述和分析应具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数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结论正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稽查结论(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
稽查结论
(正本)
关稽结()号
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稽查,稽查结论如下:
(海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此件交被稽查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如不服本稽查结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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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结论-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稽查结论
(正本)
关稽结()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关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稽查,稽查结论如下:
你单位如不服本稽查结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件交被稽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稽查结论
(副本)
关稽结()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关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稽查,稽查结论如下:
你单位如不服本稽查结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结论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此结论正本我单位已收到。
被稽查人代表签名(被稽查人印章):
年月日
此件由海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