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题注】【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裁决与执行第五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章名】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警告。
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
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若干规定(暂行)

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若干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在登记注册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欺骗手段、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规范撤销登记的处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适用范围第二条当事人以欺骗手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方式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变更登记,作出核准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应当予以撤销的。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适用本指导意见:(一)公司资产(含股权、商标权)已被质押、抵押的;(二)公司资产(含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的;(三)公司资产(含股权)被法院判决、裁定划转到第三方的;(四)已办理动产抵押的;(五)公司正处于行政或民事案件诉讼期间的;(六)因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
管辖第三条由原登记机关负责管辖。
当事人已办理了迁移登记的,由迁入地登记机关负责管辖。
线索来源第四条登记机关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等发现以欺骗手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方式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线索;(二)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三)上级机关交办;(四)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的,除书面投诉(举报)材料外,可以附身份信息被冒用的相关证据。
线索来源登记和核查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监督检查中发现线索、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发现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线索来源登记表》登记,并指定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核查。
第八条登记机关应当自线索来源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核查。
在核查时,应当到当事人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受理第九条经核查后,当事人仍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按《行政处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采取欺骗手段骗取登记,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处理。
冒用他人证件开户被堵截的案例

冒用他人证件开户被堵截的案例[案例经过]客户持开户资料到营业网点开立两个一般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分别为A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B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为刘某和王某(女),但两个公司的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联系电话全部相同,基本存款账户均已在其他银行开立。
柜员在审核开户资料时发现疑义,立即要求客户经理开展尽职调查。
客户经理在与其中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女)电话核实时发现接听电话的人员为一男性,引起高度警觉,立即告知网点经办人员暂停开户,该客户有疑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
网点又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王某本人,王某称不知此事,并表示去年丢失过身份证,来到网点看到身份证和用自己身份证注册的营业执照后,随即报警。
[案例分析]本案中不法分子以他人身份证件注册虚假公司,开立虚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试图骗取客户资金后,向银行转嫁风险。
[案例启示]银行账户是各项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只有把好账户准入关,才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行要切实加强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环节管理。
一、加强账户尽职调查。
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要求客户经理严格落实尽职调查职责,严防以虚假资料开立账户。
对于跨地区异地开户或异地代理开户的,可采取系统内行际间委托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确保开户意图真实、信息完整,有效防范开户业务风险。
二、加强客户身份识别。
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审核相关资料,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自然人身份证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并留存核查记录,对联网核查出现异常的,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对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的,除联网核查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外,还要严格审核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
三、强化受理网点的合规操作,开户申请资料必须由单位有权人本人交至受理网点经办柜员,不得由他人代为传递;在受理开户申请过程中,凡需客户签字确认事项,需由单位有权人在业务受理人员目视范围内当面签字;需交给客户的有关资料,一律直接交单位有权人本人,因故中断退回全部或部分开户资料的,再予办理视为一笔新的开户业务;要设立专柜或指定窗口,由专人在摄像监控下办理客户开户业务,四、加强账户集中审批管理。
成功堵截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大额汇款业务的案例

成功堵截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大额汇款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近日,一名中年女子持银行卡和身份证件至支行柜台办理近10万元的大额转账汇款业务。
在证件审查过程中,经办柜员发现证件中女子样貌与该持卡女子有一定差异。
询问客户时,该女子非常肯定的表示自己是本人,并能够流利说出身份证号、属相,柜员请业务经理帮助复核,业务经理确认后认为不是本人,进行客户信息查询,发现该女子可以说出单位地点但无法说出单位联系电话,其间,该女子多次作出致电其他银行以求“证明”自身身份的行为。
最后在网点负责人、业务经理、经办柜员的共同坚持下,该女子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件,承认自己是借用银行卡主身份证,以求汇款时的“便捷”。
二、案例分析
此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且该冒用人对证件本人的信息知之甚详,并利用致电“其他银行”的方式为自己提供“可信度”,具有较大的迷惑性,风险较大。
此案中,经办柜员与业务经理审查较为细致认真,拥有较高的警惕性与防范风险意识,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有效防止了该笔交易可能为我行带来的操作风险与声誉风险。
三、案例启示
(一)网点对风险事件的培训提示要到位。
网点通过晨会等时间对员工进行风险提示与警示,对新发生的风险事件传达到位,引起相关经办人员的足够重视。
(二)经办人员提高警惕,始终明确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在工作中不疏忽,不遗漏,不放过任何疑点。
(三)加强操作合规性,柜员在操作过程之中,对凭证审核、证件审核等环节要做到认真审核、切实审核,不可带有疑惑进行业务操作。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3号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3号](https://img.taocdn.com/s3/m/eb0cb94a33687e21af45a955.png)
节 假 日期 间 。 各地 区 、 各 部门要妥 善安排好 值班和 安全 、
保卫 等工 作 , 遇有 重I 大突发 事件 发生 。 要 按规定 及 时报告 并
妥善处置 。 确 保 人 民群 众 祥 和 平 安 度 过 节 日假 期 。
国 务 院 办公 厅 二 O 一二年 十二月八 日
列情 形之一的 . 应 当 认 定 为刑 法 第 二 百 七 十 六 条 之 一 第 一 款 规定 的“ 以转移 财产 、 逃 匿 等 方 法 逃 避 支 付 劳 动 者 的 劳 动 报
酬” :
休E l期 的具体 安排通知如下 。
一
、
元旦 : 1 月 1日至 3 E l 放假 调休 , 共 3天 。 1月 5 日
七十六条之一第一 款规定的“ 数额较大 ” :
( 一) 拒 不 支 付 一 名 劳 动 者 三 个 月 以上 的 劳 动 报 酬 且 数
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 以上的 :
五、 端午节 : 6月 1 0 日至 1 2 日放 假 调休 . 共 3天 。6月 8 日( 星期六 ) 、 6月 9 日( 星期 日) 上 班。 六、 中秋节 : 9月 1 9 日至 2 1日放 假 调 休 。 共 3天 。 9月 2 2 E t ( 星 期 日) 上班 。 七、 国庆节 : 1 0月 1日至 7日放 假 调 休 , 共 7天 。9月 2 9
关 于 审理 拒 不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律 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法释 [ 2 0 1 3 1 3号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拒 不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 解 释 》 已于 2 o 1 3年 i 月 1 4 日由 最 高 人 民 法院审判 委员会第 1 5 6 7次 会 议 通 过 , 现予 公布 。 自2 o 1 3年 1
身份证信息因泄露被他人冒用该怎么办

身份证信息因泄露被他人冒用该怎么办近年来,身份证泄露被他人冒用的案例越来越多,而且涉及面之广,影响之大,让人们十分担心。
如果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泄露,被他人冒用,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我的建议。
一. 立即挂失身份证第一件事,当然是要立即挂失自己的身份证。
这样能够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
在网上可以进行挂失,也可以去当地公安局进行申报挂失。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建议去公安局挂失,因为挂失时需要较全面的证件信息,公安局现场查询信息会相对方便。
二. 修改其他相关账户密码如果你的身份证信息被泄露,那么可能你的其他账户信息也会受到威胁。
同时,你的银行卡、社保卡等都需要修改密码或者挂失。
因为这些卡都有可能被他人冒用,给自己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 做好个人防护除了立即挂失身份证,修改密码外,做好个人防护也非常重要。
平时要多注意个人身份证这些隐私信息的安全,注意保管和使用自己的身份证。
平时尽量不要将身份证信息随意透露给陌生人,网民们也要在互联网上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四. 注意身份证造假一旦身份证被他人拿走,他们也有可能进行身份证造假。
所以,如果发现有人使用你的身份证进行诈骗行为,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处理。
不仅如此,还需要注意身份证的真假情况,尤其是在借钱、租赁等情况下,更需要仔细判断。
五. 与信用汇总机构联系信用汇总机构是一些专门汇总和传播各类个体的信用和资信信息的机构。
如果个人身份证信息被泄露,建议及时联系信用汇总机构,进行申请防诈骗服务。
这些服务可以帮助个人在接下来的信用评估和申请过程中减少一些风险。
六. 申请信用卡防盗保险有些信用卡发行银行提供了信用卡防盗保险,通过该保险可以在被盗用信用卡后进行保险理赔。
如果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泄露,建议及时联系相应信用卡发行银行的客户服务,询问是否可以申请信用卡防盗保险。
总的来说,一旦身份证信息被泄露后,及时挂失,进行其他账户相关密码修改,加强个人安全意识等,都是需要掌握的应对措施。
将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使用违法吗,应受什么处罚?

一、出借身份证违法,受到什么处罚?将自己出借的身份证出借给他人使用,也是违法的。
出借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以下,出借人若因此有违法所得的,还会没收违法所得。
《居民身份证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借身份证可能出现的后果出借身份证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使用身份证产生的后果,出借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1、借身份证给朋友分期付款买手机,若朋友还不起或拒绝偿还,那么商家追债就会追到你身上。
2、出于热心借身份证给别人上车牌,若别人开车发生车祸致人残疾,自己也要连带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
3、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去做贷款担保,贷款到期后若对方不能按期还款,那么久应该做好共同偿还贷款的准备。
4、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在他人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作为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税务机关在追偿拖欠税款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该怎么办?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因为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是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的义务,所以被冒用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发现自己的身份被他人冒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罚款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或者拘留10日以下,冒用人有违法所得的,还会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被人冒用身份证注册公司,可起诉要求工商部门撤销行政许可;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冒用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1、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司公共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工作、生产、经营等秩序,加强对员工的治安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本章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工程承包承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同时对公司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的处理和治安案件移交处置等进行了规范。
2、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工程承包承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同时对公司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的处理和治安案件移交处置等进行了规范。
二、管理职责1、安环保卫部应:(1)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治安保卫防范网络;(3)按公司实际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制度;(4)落实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5)设置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和采取各项治安保卫措施;(6)对治安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2、公司各部门应:(1)各部门长为本部门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部门长可另行指定人员作为部门治安保卫主管,一般为部长助理以上人员,或管理室主任。
(2)各部门应设兼职保卫员,在部门治安保卫主管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应保持保卫人员的相对稳定。
(3)建立、健全本部门治安防范网络,补充完善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4)对本部门员工实施治安保卫宣传教育;(5)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本部门的治安稳定。
(6)对所属工程承包承揽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3、工程承包承揽单位(1)严格按公司和经办部门的管理要求执行;(2)建立并健全相对独立、完整的治安保卫管理体系,纳入经办部门管理。
三、管理要求与处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2、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3、突出保护内部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二)基本要求1、各部门应根据治安保卫方针、原则和工作重点,结合区域化管理创新思路,把加强治安防范措施,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开展治安保卫"五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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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证单位可以不发工资吗
冒用他人身份证单位可不可以不发工资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合同无效。
但毕竟该员工提供了劳动,就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劳动者欺骗公司,可以辞退。
但是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公司也是受益者,工资必须结清,当日结清工资。
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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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
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给予付出劳动的劳动者相应的报酬是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虽然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证明参与工
作是属于欺骗行为公司可以将其辞退,但是仍然需要赋予相应的工资, 而劳动者如果遇到不公可以咨询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