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法大纲(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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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组织法

第七章 国际组织法
国际法学
4、GATT1947中“执行秘书”;GATT1994中“世界贸易组织 总干事”; 5、GATT1947缔约方只能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的协议,才能 成为后来的成员方; 6、GATT1947 管理全球的货物贸易;GATT1994只管货物贸易 的一部分,另有四个协议(附件4):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政府采购协定、国际奶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
(一)WTO的基本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 (二)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13个协议(附件1A)
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农业协定 3、实施卫生与卫生措施协定 4、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6、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 7、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
8、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市场准入原则 4、合理保护原则 5、透明度原则
国际法学
-END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五、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
(一)国际组织的成员
正式成员(原始成员、纳入成员) 非正式成员(准成员、观察员)
(二)国际组织的机构

一般包括:权力和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政机 构
(三)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
实践中,表决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
国际法学
第一节 国际组织概述
1.全体一致同意。 2.多数同意制。 A.简单多数; B.特定多数; C.多数加特定成员同意制。 3.加权表决制(一国多票制)。 4.协商一致通过。
国际原子能机构
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
托管理事会
非常任理事国
经社理事会
国际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
秘书处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国际法课件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国际法课件

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
❖ 大会通过决议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执行 联合国的赔偿要求。秘书长要求以色列正式 道歉,采取进一步措施逮捕凶手并赔偿 54,628美元。以色列于1950年6月接受了这 一要求。由于贝纳多特伯爵的家属没有提出 赔偿要求,上述赔偿款项只作为对联合国本 身所受损害的赔偿。
(五)特权与豁免
❖ 国际组织在多边条约方面 起着重要作用:主持;起 草;执行;
❖ 尽管国际组织具有参加多 边条约的权利,但它本身 一般不加入其主持制定的 国际公约。
(二)对外交往权
❖ 国际的使节权可分为“主 动性的”和“被动性的” 两种
❖ 国际组织的常驻代表通常 享有使馆馆长的待遇
❖ 国际组织的对外关系与国 家间的外交关系不同,不 可能履行所有国家间的外 交职能
❖ 1、是国家之间的组织 ❖ 2、依据国家间的多边条约而创立 ❖ 3、自主性 ❖ 4、有一套常设组织机构
四、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 国际组织是国际人格者,其国际人格表现为 国际组织具有实现其目的和宗旨所必要的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具体表现为:缔约权 对外交往权 承认与被 承认的权利 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特权和 豁免
❖ 当国家接受国际组织的 章程、加人该组织,或 向该组织派遣观察员时, 都是以对该组织的承认 为前提的
(四)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 国际组织有权对侵害
其利益的国家提出国 际索赔
❖ 国际法院1949年“损害 赔偿案”的咨询意见
❖ 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 则,国际组织必须对 损害国家或其国民利 益的行为承担国际责 任
❖ 加权表决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比较真实地反映了 一个国际组织内成员国在人口,经济势力,对组织贡 献大小方面的差异,有助于保障组织的资金来源和决 议的形成和执行.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国际法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学分:X学分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了解国际法在国际交往中的作用和地位,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分析和解决国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法律素养。

三、课程内容(一)国际法的性质和渊源1、国际法的定义、特征和范围2、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3、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二)国际法的主体1、国家的要素和类型2、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国家的承认与继承4、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三)国际法上的个人1、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2、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和待遇3、引渡和庇护制度(四)国家领土1、领土的构成2、领土的取得和变更方式3、领土主权的限制4、边界和边境制度(五)海洋法1、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法律制度2、公海自由和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六)空间法1、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2、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的主要规则(七)外交和领事关系法1、外交机关和外交代表的种类和职责2、外交特权与豁免3、领事关系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八)条约法1、条约的缔结、生效和解释2、条约的保留和修订3、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九)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1、国际争端的种类和解决方法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3、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十)战争与武装冲突法1、战争的法律地位和战争法规2、武装冲突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3、国际人道主义法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

2、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4、课外阅读:推荐相关的国际法书籍和论文,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五、考核方式1、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课堂表现等,占总成绩的X%。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第十一章国际组织法
• 非会员国经联大同意,且至少是一种联合国专门机构 旳组员,能够观察员资格出席联合国大会.被国际社 会普遍认可旳民族解放组织能够应邀参加联大会 议.观察员在联大没有投票权,但经大会主席允许, 可就与其有关问题讲话.
大会下设旳委员会
• 政治与安全委员会 • 尤其政治委员会(1993年第47/233号决策) •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 • 社会人道与文化委员会 • 非殖民化委员会 • 行政与预算委员会 • 法律委员会 • 总务委员会和全权证书委员会
• 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 了一项普遍安全宣言, 申明建立一种普遍性旳国际 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全部爱好和平旳国 家,不论大小,均得加入这一组织.
联合国旳创建
• 1944年秋,中苏美英四国代表在华盛顿敦巴 顿橡树园召开会议,着手创建联合国.四国代表 在组织旳宗旨原则,组员,主要机构等问题达成 了共识,作成了“有关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旳提 议案”,即联合国宪章草案,并提议该组织命名 为“联合国”.
• 在实践中,大会常以协商一致经过决策.
安理睬 security council
• 安理睬由15个理事国构成,其中,中、法、俄、 英、美五国是常任理事国,其他10国是非常任 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按地域别 配名额以2/3多数票选出,任期两年每年改选 五名,交替进行,不得连选连任,而且,必须 由同一地域旳国家接替,每一理事国有代表一 人,各理事国应有代表常驻会所。
• 一般以为,这种表决方式能够防止硬性投 票表决可能带来旳弊端,具有灵活性和实 用性。
• 但是,这一概念和程序还相当模糊,另外, 反复协商也耗时过长,影响国际组织旳效 率,所以在实践仍有待改善。
• 第二节联合国
联合国宪章旳序言

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

第九章国际组织法⏹概述⏹国际组织的主要制度⏹联合国⏹专门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第一节国际组织概述⏹一、国际组织的概念⏹凡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建立的各种机构,均可称为国际组织。

⏹上述定义表明,国际组织可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国际组织,既包括若干国家或其政府所设立的国际机构(Inter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IGO ,如联合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欧洲共同体等)。

一、国际组织的概念(续)◆广义上的国际组织还包括若干国家的民间团体及个人组成的机构(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如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

◆狭义上的国际组织则仅指若干国家或其政府通过签署国际协议而设立的机构。

◆国际法所着重研究的是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组织,即若干国家或若干政府间的常设机构。

⏹二、国际组织的特征⏹1、国际组织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组织,国际组织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

⏹2、国际组织是国家为了国际合作而建立的,有其特定的合作目的。

⏹3、国际组织依国家间协议而创立,该协议即国际组织的组织章程。

⏹4、国际组织设有常设性机构。

⏹5、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三、国际组织的类型⏹1.以国际组织组成成员的性质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

⏹2.以国际组织成员的资格条件分,可将国际组织分成开放性的国际组织和封闭性的国际组织。

⏹3.以国际组织成员的地域特点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4.以国际组织的宗旨、性质和职能范围分,可将国际组织分为一般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5.以国际组织的权力与其成员国主权的关系分,可以国际组织分为国家间组织和超国家组织。

四、国际组织法●(一)国际组织法的定义●随着国际组织数量的急剧增加和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的不断扩大,调整有关国际组织各种关系的规范、制度也逐渐形成了现代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

第十章国际组织法(专科授课提纲)一、概述(教材319-323页)(一)国际组织的概念(教材319-320页)往年试题05年7月、08年1月名词解释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

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是指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国际组织的类型【非重点】(教材320-321页)(三)国际组织的形成与发展【非重点】(教材321-322页)(四)国际组织与国际组织法【非重点】(教材322-323页)二、国际组织的法律制度(教材323-332页)(一)国际组织的成员(教材323-328页)期末复习简答与论述简述国际组织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教材326-327页)国际组织成员在国际组织中一般享有代表权、发言权和表决权以及组织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1)代表权是组织成员取得资格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2)发言权和表决权。

国际组织成员有权在组织会议上发言,表达本国的意见和态度,也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对组织权限范围内的各种问题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对提案的表决参与政策的制定。

(3)国际组织成员有权按照组织章程规定的条件,享受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便利。

国际组织成员的义务一般有合作义务、财政义务和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国际组织主要机关(教材328-329页)往年试题07年7月、09年1月选择题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有()。

(教材328页)A、决策机关B、执行机关C、行政机关D、司法机关答案:ABC(三)国际组织的决策方式【非重点】(教材329-331页)(四)国际组织的决议【非重点】(教材331-332页)三、联合国(教材332-343页)(一)概述(教材332-336页)1、联合国的建立(教材332-333页)往年试题05年7月、07年1月、08年1月不定项选择题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是在()确定的。

第十二章国际组织法

第十二章国际组织法

的9个理事国的可决票决定 。即任一常任理 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决议,但常任理事国不
参加投票或弃权,不构成否决。这就是安理会
表决制度上适用的“大国一致原则”。
► 程序性事项
通过或修改安理会的议事规则 确定推选安理会主席的方法 组织安理会本身使其能持续行使职能 选定安理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设立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机构 邀请在安理会中没有代表的会员国在对该 国利益有特别关系时参加讨论 邀请在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的当事国参 加讨论
(2)制止侵略行动。
► 有权断定是否存在任何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
坏或侵略行为,作出制止的建议或抉择;有权促请 争端当事国遵行安理会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临时措施 办法;有权决定采取武力以外的办法(包括经济制 裁、停止交通电信和断绝外交关系等);有权在认 为上述办法为不足时,可以采取必要的武力行动 (包括会员国的空、海、陆军示威、封锁或其他军 事举动),以维持和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 非程序性事项
解决争端,调整足以引起争端的情势,消除
对和平的威胁及制止对和平的破坏
建议大会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 开除会员国和向大会推荐秘书长人选等
► 2015
年12月3日,英、美、法等9国常驻联合国代 表联名致信安理会主席(美国)要求召开召开有关 朝鲜人权问题的会议。会议正式开始前,安理会成 员国就是否召开此次会议进行了程序性表决。联名 要求召开会议的9国赞成,中国、俄罗斯、安哥拉 、委内瑞拉反对,乍得和尼日利亚弃权。 ► 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安理会就朝鲜人权问 题举行会议前,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表示, 安理会不是讨论人权问题的场所,反对安理会审议 朝鲜人权局势。安理会随即就是否将朝鲜局势列入 议程进行了投票,中国、俄罗斯、安哥拉、委内瑞 拉四国反对,并获9票支持。由于常任理事国在通 过议程方面没有否决权,会议如期进行。

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

国际组织法国际组织法
法治原则是国际组织法的核心要求,强调国际组织的行为和决策应当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详细描述
法治原则要求国际组织的行为和决策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准则,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 正性。同时,国际组织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行为符合国际法和国际 准则。
公平正义原则
国际组织法
目 录
• 国际组织法概述 • 国际组织的类型与职能 •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 国际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 国际组织法的实践与发展
01
国际组织法概述
国际组织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国际组织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政 府间组织,旨在促进国际合作、 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国际和平。
特点
国际组织具有跨国性、政府间性 和非营利性,通常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国际交往和诉讼。
国际组织法的概念与重要性
概念
国际组织法是规定国际组织的成立、 宗旨、组织结构、权利义务以及运作 程序等事项的法律规范。
重要性
国际组织法有助于协调各国关系,促 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国际组织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和封建国家 之间的组织。现代国际组织法的形成始于19世纪,随着国际 联盟和联合国等全球性组织的成立而得到发展。
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
01
国际社会将继续推动国际组织法的完善与创新,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全球治理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
02
国际组织将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际合作与协
调将成为国际组织法发展的重要方向。
强化国际组织法的实施机制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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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国际组织法课程从国际法、组织机构法的角度,讲授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共同涉及到的一些原则、准则、规章、制度等法律问题,探讨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历史演进,解析国际组织的类型、组成和法律地位,国际组织的结构、职能、议事规则与表决制度,国际组织的特权与豁免,分析国际组织的法律秩序及争端的解决,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等内容。

2.设计思路:
本课程首先介绍国际组织法的概念、渊源,国际组织的主体、基本原则、编纂、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基本内容。

本课程以联合国为例分析国际组织的宗旨与原则、会员国、组织结构、职权、活动程序、与国际社会等问题。

本课程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为代表分析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构成及其制度。

本课程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例,介绍经济贸易领域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及其基本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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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目标
国际组织是联系国家与国际社会的桥梁。

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大量国际组织的存在并对人类各领域的生活产生深刻影响,是当代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

在国际社会日益组织化的背景下,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律秩序中日益发挥着重要影响和作用。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当对于国际组织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掌握国际主要组织的结构、内部法制等内容,并对国际治理理论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到课程结束时,学生应能:
(1)了解和掌握国际组织法的研究方法和资料;
(2)了解和掌握联合国的宗旨与各项原则、联合国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联合国主要机构尤其是安全理事会的活动程序、《联合国宪章》的解释问题;并能运用本章学习到的知识,讨论和分析联合国改革等热点问题;
(3)能辨证理解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区域组织与全球性组织之间的关系;
(4)了解中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联系,国际社会的组织化趋势及其影响。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

本课程将包含随堂练习、讨论、小组作业展示等课堂活动,课堂表现和出勤率是成绩考核的组成部分。

(2)按时完成常规练习作业。

这些作业要求学生按书面形式提交,只有按时提交作业,才能掌握课程所要求的内容。

延期提交作业需要提前得到任课教师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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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教师布置的一定量的阅读文献和背景资料等作业,其中大部分内容要求以小组合作形式完成。

这些作业能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促进同学间的相互学习、并能引导对某些问题和理论的更深入探讨。

(4)在课堂实践过程中,要求学生满额出席,课堂实践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分组讨论及PPT演示。

四、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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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选用教材:
《国际法》(第1版),梁西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10月出版。

2、主要参考书:
[1] 《奥本海国际法》,[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1998年4月出版。

[2] 《欧洲联盟的法律与制度》,邵景春著,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9年6月版。

[3] 《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赵维田著,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4月出版。

[4] 《全球政治和中国外交》,王逸舟著,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3 年12月出版。

六、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A: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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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作业和平时表现评分标准
1)作业的评分标准
2)课堂讨论及平时表现评分标准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等,均属造假行为。

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

本课程如有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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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院学术委员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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