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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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控工作的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井控监督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责任分工1. 井下作业人员负责执行井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2. 井控监督人员负责监督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3. 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对井控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并确保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安全培训1. 所有从事井控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正规的安全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安全证书;2. 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五、作业准备1. 在开始井控工作前,必须对井下的环境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包括井口、井筒、井架等设施的安全性;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携带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作业程序1. 存在多个班次的井控作业,必须进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作业的连续性和安全性;2. 所有井下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召开安全会议,明确作业任务、风险和安全措施;3. 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动。

七、应急措施1. 所有井下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出口的位置;2. 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向地面通报情况,撤离危险区域等;3. 井控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应对紧急情况。

八、事故报告和调查1. 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2. 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安全检查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检查,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2. 井控监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培训记录1. 每位从事井控工作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培训记录和证书;2. 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和管理培训情况,并定期进行复审。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井控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确保井控工作的成功实施,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井控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测人员等。

第三条井控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业人员负责具体井控工作的执行和操作;监测人员负责井控工作的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四条井控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井控工作应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井控工作的发展和改进。

第六条井控工作应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井控工作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井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井控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作为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九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和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

第十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井控工作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并进行落实和监督。

第十一条井控工作负责人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井控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章井控工作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井控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井控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私自更改或减少。

第十五条井控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各类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井控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做好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井控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井控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和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加强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

井控九项制度(6篇)

井控九项制度(6篇)

井控九项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1.各钻井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2.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有职、有权、有责。

3.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安全检查。

(二)井控操作证持证制度1.井控操作证持证对象:(1)钻井公司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安全监理、工程技术分公司和钻井液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的技术干部;(2)钻井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安全员、经管员、副队长、大班司钻、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泥浆工;2.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三)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检修、现场服务制度1.钻井技术服务公司井控车间全面负责井控装备的安装、试压、维修、巡检等工作,按钻井工程设计(或井控设备配套通知单)提供井控装备。

2.钻井队应在安装过程中全程监督并仔细检查,井控装备交接后,每班由司钻督促班组各岗位人员按照井控岗位操作规程对井控装备和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保养记录。

(四)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1.在钻开油气层前____米,钻井队由工程技术员向全队职工进行技术交底,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钻开油气层申请书》,汇同书面自检情况报请钻井公司及吉林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项目部)申请验收。

2.接到钻井队申请后,由钻井公司和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的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小组,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3.检查合格并经检查人员在检查验收书上签字,由钻井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人)和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相关部门的主管技术领导(或委托人)签发“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后,放可钻开油气层;如存在井控隐患应当场下达“井控停钻通知书”,要求钻井队限期整改。

4.对不经检查验收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

2024年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井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和钻井队应分别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职责。

2、钻井公司应成立由公司经理为组长,技术安全科、技术发展部、生产协调科、资产科、计财科、人事科和培训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井控管理工作。

3、钻井队应成立由井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队的井控管理工作。

二、井控工作检查制度1、钻井班每班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2、钻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3、钻井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5、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目的是: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次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三、井控工作例会制度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

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日交接班,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工作会议。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

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

目的是: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四、井控培训取证制度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钻井队干部、正、副司钻、井架工、安全员、钻台、机房大班、泥浆组长都应经过井控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五、井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1、钻井队应按设计要求及《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____)和《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SY/T5964-____)安装维护井控设备。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第一条、井控管理是指对井口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井口区域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井控管理由井控人员负责,井控人员应具备合格的井控经验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三条、井控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井控任务,不得有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四条、井控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井口区域存在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井控人员应熟悉井口区域的布局和设备,清楚掌握井口区域的安全规程,并制定相应的井控计划。

第六条、井控人员应定期检查井口区域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及时报告损坏或缺陷,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控人员应熟悉井口区域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并参与相关的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八条、井控人员应经常与井下人员沟通,了解井下的情况,及时解决井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第九条、井控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井控管理计划,确保井控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井控人员应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安全装备,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井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轮班制度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执行。

第十二条、井控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井控工作的要求。

第十三条、井控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井下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进入井口区域和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井控人员应及时上报井口区域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井控人员应定期进行井控工作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井控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井控人员应保护井控管理的机密性,不得随意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违反井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井控管理规定的十七条制度,井控管理是保障井口区域安全的重要措施,井控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和井口区域的正常运行。

井控管理十七项制度

井控管理十七项制度

井控管理十七项基本制度第一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总部及油田企业(单位)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井控工作。

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与试油(气)等专业化公司和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督、井控设备检验维修等单位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

各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采油(气)等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交叉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主要作业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参加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

第二条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井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

油田企业(单位)是井控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企业(单位)井控安全负全责。

油田企业及其所属油气生产单位、专业化公司、设计监督机构和井控设备检验维修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井控工作职责。

总部、油田企业、油气生产单位或专业化公司等各级井控监督、管理部门均应设置井控专职岗位,确保井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条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

其中,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油田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每月度组织一次。

第四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井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部署井控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中,集团公司每年召开1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各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1次。

第五条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第六条井控设计管理制度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设立《井控专篇》。

《井控专篇》应以井控安全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主要内容。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1. 一、引言井控管理制度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井下作业、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高效进行。

本文将围绕井控管理制度展开详细阐述。

2. 二、井控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2. 提高矿井作业效率;3. 预防事故发生,减少生产中断;4. 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5. 符合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3. 三、井控管理制度的内容1. 井下通风管理;2. 井下煤尘防治;3. 井壁支护管理;4. 井下水文管理;5. 井下瓦斯管理;6. 井下电气管理;7. 井下机械设备管理;8. 井下通讯管理;9. 井下安全标志管理;10. 井下应急救援管理;11. 井下现场管理;12. 井下人员管理;13. 井下作业环境管理;14. 井下安全培训管理;15. 井下作业手续管理;16. 井下作业许可管理;17. 井下作业监督管理。

4. 四、井控管理制度的实施1.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和标准;2. 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3. 开展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4. 定期检查和评估井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5. 不断改进井控管理制度,适应实际情况。

5. 五、井控管理制度的效果1. 事故减少,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改善;2. 作业效率提高,生产质量稳定;3. 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团队协作能力提升;4. 企业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

6. 六、结语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石,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一定参考,更好地制定和执行井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井控工作是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钻井工程的安全、环保和效益。

为了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钻井工程的安全、环保和效益,特制定以下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一、井控责任制度1. 成立井控领导小组,负责井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

3. 井控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安全、装备等部门人员组成。

4. 井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井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井控措施,监督井控工作执行情况。

5. 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井控培训、演练和考核,提高员工井控意识和技能。

二、井控技术管理制度1. 井控技术管理由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生产部具体实施。

2. 井控技术管理包括井控装置、井控技术研究和应用、井控资料管理等。

3. 井控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4. 井控技术研究和应用应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优化井控技术。

5. 井控资料管理应规范、齐全、准确,便于查阅和追溯。

三、井控操作管理制度1. 井控操作人员应持有井控操作证,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 井控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井控设备的安全、可靠、有效。

3. 井控操作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应熟悉井控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4. 井控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 井控操作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便于追溯和分析。

四、井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井控应急预案应由井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生产部具体实施。

2. 井控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预案、应急程序、应急资源等内容。

3. 井控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方法。

4. 井控应急预案应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5. 井控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

五、井控监督考核制度1. 井控监督考核由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生产部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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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负责制度1、长庆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工作,组织井控检查,贯彻执行井控规定,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市场化作业公司)或作业区均要成立井控领导小组,各施工作业队要成立井控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市场化作业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规定,配备兼职的井控技术管理人员。

5、作业队井控小组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落实现场处置预案;落实上级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消项工作,发现油气侵、井涌、溢流等井喷预兆时,按照现场处置预案控制溢流、井涌,组织作业队人员关井,并及时向采油单位请示汇报;发生井喷失控时,按本队《井喷失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二《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1、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1)指挥、监督修井作业现场生产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2)从事修井作业地质、工程、施工、井控设计的技术人员;(3)现场作业的人员:一级井控风险井所有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在二、三级井控风险井施工作业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司钻,一岗、二岗应持证;特殊区域施工人员持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4)井控车间(站)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

2、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3、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落实(1)各采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的落实。

(2)凡在长庆油田施工的井下作业队伍,必须持有长庆油田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4、记录好井控培训合格证台帐。

三井控设备的检修、试压、安装制度1、井控设备的年检、试压必须由专业的井控车间负责。

井控车间试压设备的管理、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职责。

2、作业队使用的井控设备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密封性试压。

达到检修周期后送井控车间进行年检和试压。

3、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设备、工具进行管理、检查、操作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和检查记录。

4、作业队应按规定安装与井口、入井钻具配套的防喷器,连接牢靠,密封正常。

5、年度检修要记录好井控及防护器材统计、试压(标定)台帐,日常维护要记录好井控、防护器材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使用情况记录。

四防喷演习制度1、作业队根据不同工况,每个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喷演习,对超过三个月未实施过的作业工序要求先进行防喷演习,然后再正常作业。

2、作业队应制定起下管柱作业、射孔作业(电缆作业)、空井、旋转作业、起下大直径管柱(工具)等5种作业时发生井涌、溢流等的应急处置预案。

3、防喷演习应按处置预案制定的程序进行。

4、作业队应按岗位对防喷演习人员进行分工。

5、井控演习统一用作业机气喇叭报警、指挥:报警信号:一声长鸣;关闭防喷器信号:两声短鸣;解除信号:三声短鸣;长鸣喇叭声为10秒以上,短鸣喇叭声为2秒。

6、演习时间要求:完成起下钻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4分钟,射孔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2分钟,空井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3分钟,旋转作业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3分钟,起下大直径工具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5分钟。

7、作业队人员熟练掌握井控岗位职责。

应做到岗位分工明确,处理程序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习为合格。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演习为不合格,必须重新安排演习,直到合格为止。

8、每次防喷演习后要做好井控演练(救援)记录,认真总结和讲评。

五坐岗观察制度1、所有修井作业在井口处于打开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坐岗观察。

2、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坐岗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况、压井液性质及数量、入井及返出液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记录人等。

4、坐岗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5、司钻接到溢流、井涌等异常报告后,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由值班干部组织全班按井控处置程序控制溢流。

6、记录好《井下作业坐岗观察和干部值班记录》。

六作业队干部值班制度1、作业队值班干部必须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

2、值班干部和HSE监督员应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井控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试压、射孔、溢流、井喷、井下复杂情况处理、演习等情况,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处理工作。

3、记录好《井下作业坐岗观察和干部值班记录》。

七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1、井喷事故分级(1)一级井喷事故(Ⅰ级)油水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二级井喷事故(Ⅱ级)油水井发生井喷失控;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水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造成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3)三级井喷事故(Ⅲ级)油水井发生井喷,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

(4)四级井喷事故(Ⅳ级)油水井发生溢流、井涌或井喷,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自身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

2、井喷事故报告要求(1)发生井喷事故后,井下作业队在最短时间内向其上级单位汇报,采油单位经过初步判定确定突发事故的级别,符合Ⅲ级及以上级别的井喷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事发单位的井喷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向油田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汇报首先以《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上报表》形式上报油田公司。

油田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2)发生Ⅳ事故时,采油单位单位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油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3)发生溢流、井涌等异常情况应记录好《井下作业溢流、井涌、井喷等异常(事故)情况统计周报表》,按照《关于加强井下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流、井涌等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长油油开字〔2010〕22号)要求向油田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详实准确。

4、发生井喷事故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并有专人值班。

5、油田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报上一月度井喷事故(包括Ⅳ级井喷事故)处理情况及事故报告。

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6、井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形式向油田公司汇报,使油田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动态。

井喷事故得到控制,现场事态恢复正常后,事故单位要书面向油田公司主管部门详细汇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及教训。

八井控例会制度1、油田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采油作业区或市场化作业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安排井控工作。

4、作业队每周由队长主持召开一次井控例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井控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落实井控存在问题消项整改情况。

每天班前会、班后会上,要根据设计中有关井控要求进行井控工作布置,检查井控设备、设施等,明确岗位分工,总结井控工作。

5、每次例会后做好例会记录。

九井喷事故的责任追究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和《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长油字[2004]228号)。

十井控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井控管理部门应对井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油田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采油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各作业大队、作业区、市场化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作业队每日进行自查自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井控管理制度的落实;(2)井控设备的管理与使用;(3)井控持证是否符合规定、井控资料的填写是否规范;(4)“四项设计”中井控要求是否明确、应急演习是否熟练等;(5)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执行情况。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对照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详细记录《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和《问题整改汇总记录》。

对严重违章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施工队伍,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十一井控隐患整改消项制度1、井控隐患削减实行消项制度。

各单位或部门发现的隐患,均应登记备案,并限期整改消项。

2、井控隐患消项实行责任制,由隐患所在单位限期治理。

列入治理的井控隐患,必须建立完备的监控措施。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消项时实行“四定”的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

3、井控隐患治理消项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实施,较大及其以上井控隐患的消项实行项目管理,一般隐患项目随时发现,随时治理。

井控工作主管、监督部门负责井控隐患消项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工作。

4、井控隐患的处理方式: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

均应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同时要把存在问题,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督日志》中。

现场整改:监督员(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井控隐患现场告知作业队现场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要求现场立即进行整改,在《监督日志》中详实记录。

限期整改:对现场发现的井控隐患,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除了口头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外,还需要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期间,要制定好施工时针对隐患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停工整改:对现场发现的较大井控隐患,要责令作业队伍停止作业,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停工进行整改。

并详细录取隐患资料(包括隐患(问题)的描述、现场图片资料和相关证据)。

4、签发《隐患消项记录》:作业队伍整改完《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上所列出的全部隐患(问题)后,向监督员(检查人员)递交书面复工申请,经监督员(检查人员)现场核实, 并填写《隐患消项记录》具备复工条件后准予开工。

5、每次检查出的问题检查部门和受检单位均应记录在《问题整改汇总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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