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为何使用合伙企业形式
合伙人利弊

合伙人利弊篇一:合伙人企业的优缺点我们组选择的是合伙人企业合伙企业的非法人性,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相区别;合伙企业的组织性,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伙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特点:1、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企业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构成。
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各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共享、共担。
合伙企业作为人和企业,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因此各合伙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
即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能够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
这一特征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优点(l)1、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米徐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2)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3)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SYB创业培训第五步如何选择你的企业法律形态

2020/7/12
14
谢谢大家
2020/7/12
15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 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 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2020/7/12
16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
个人或者家庭
财产出资
经
承 担 无 限 责 任
个 人 或 家 庭 财 产
有限责任公司
2020/7/12
业主数量和注册资本
1、业主是一个人或家庭。 2、无资本数量限制。 1、业主是一个人。 2、无资本数量限制。 1、业主两个人以上。 2、无资本数量限制。 1、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组成。 2、注册资本的法定下限为3万元(如果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法律规定;行业内另有规定的从 行业内规定)。
征、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
2、创业者在选择自己的法律形态时,还要考虑以下五
个主要因素与某种法律形态的适合性?见附表
①企业的规模;
②行业类型和发展前景;
③业主或投资者的数量; ④创业资金的多少;
⑤创业者的观念(倾向个人决策还是协商合作)。
2020/7/12
10
3、不同的企业法律形态各有利弊,在选择自己企业的 法律形态时,要考虑你的企业和对你企业将产生的影响:
2020/7/12
特点体现
业主数量和注册资本 成立条件 经营特征
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
8
二、各种企业法律形态的特点
各
业主数量和注册资本
种
企
业 法
成立条件
第72页
律
形
态
经营特征
的
特
点
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一、企业组织形式优劣分析:1、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使企业日后出现运营困难,无法偿还所有债务,债权人通常情况下也不能向股东要求偿还。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创办费用较低;第三,合伙人人数没有限制,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第四,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信誉。
合伙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普通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第二,权力分散,决策效率低,合伙人之间容易发生矛盾;第三外部筹资比较困难。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创立容易,结构简单;第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者只需按照盈余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第一,投资者需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第二,企业年限受限于投资者的寿命;第三,规模较小,很难从外部获得资金。
二、实务指南:创业者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创业伊始,创业者不但需要了解我国现有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更应当了解每一种组织形式的优劣,从而选择一种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通常来说,选择组织形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拟投资的行业。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法律规定只能采用特殊的组织形式,如律师事务所只能采用合伙形式而不能采用公司形式。
对于银行、保险等行业只能采用公司制。
因此,根据拟投资的行业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对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了的行业,只能按照法律的要求选择组织形式。
近来非常热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只允许选择公司制和合伙制,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基金选择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2、创业者的风险承担能力。
创业者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是创业者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企业组织形式与创业者日后承担的风险息息相关。
公司制企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制企业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课件

债务风险
有限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风险较高, 如果企业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 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
法律合规风险
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运营和管理过 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 面临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要点一
成功案例
某科技创业公司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成功融资并实现快 速发展。
要点二
失败案例
某投资基金因普通合伙人管理不善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破产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分析
对财务报告进行分析,了 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信息披露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披露企业的财务信 息和经营状况。
税务筹划与合规
税务筹划
01
合理避税: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税以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03
02
熟悉税法: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法规定,确保 企业合法纳税。
有限合伙企业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有限合伙企业起源于11世纪的欧洲,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而逐渐普及。
详细描述
最初,有限合伙企业是为了解决长途贸易中资金和风险的问题而出现的一种商 业组织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组织形式逐渐被接受和认可,并广泛应用 于各种商业领域。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总结词
有限合伙企业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商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义务。
完善立法
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有限合伙企 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健
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监管
建议政府加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 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防止
不正当竞争。
推动创新
鼓励有限合伙企业积极探索新的 业务模式和投资领域,推动行业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是干什么的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是干什么的一、背景介绍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是指由多个投资者或合伙人组成的实体,共同投资和共同管理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
这种企业形式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并提供灵活的管理结构和资金来源。
二、合伙企业的特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共同投资和分担风险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投资于企业,并承担风险的分担。
这种风险共担的机制有效地鼓励了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和互助,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的挑战。
2.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共享各自的资源和专业知识,实现优势互补。
通过合作,合伙人可以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灵活的管理结构相比于传统的公司形式,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更加灵活。
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管理层次和决策机构,提高决策效率并有效应对市场变化。
4.有利于实现长期规划合伙企业通常具有较长远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分配收益,可以更好地实现长期发展规划,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合伙企业的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可以实现多种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整合与配置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通过合作将各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2.风险共担与分散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和分担压力,在面对市场波动和风险时能够更好地应对。
通过合作共享风险,合伙企业可以降低个体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
3.创新与协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合作可以促进知识和技术的交流与创新。
合伙人之间的协同作用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提升。
4.长期规划与可持续发展与传统的公司形式相比,合伙企业更注重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通常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长远的目标,更容易形成长期稳定的经营战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创业投资企业为何使用合伙企业形式

创业投资企业为何使用合伙企业形式在组织形式上,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企业形式,比如合伙制或合作制的中外合作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为什么会选择合伙企业的形式呢?一起来看看吧!创业投资企业的概念出自《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它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在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企业组织。
创业投资企业只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子概念,也是中国特有的概念。
创业投资企业的目标企业只限于投资处于创建或初建过程中的成长性非上市企业。
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所有非上市企业,目标企业可以处于创建初期,亦可处于成长期或上市前期Pre-IPO阶段。
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有一定区别的。
在组织形式上,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企业形式,比如合伙制或合作制的中外合作企业,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但可以是公司制、有限合伙制,还可以是以信托为典型代表的契约制。
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的称谓在我国比较混乱,很难从称谓上看出它们的本质,本文通过对创业与私募股权的涵义及性质的探讨,并与美国创业投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试图理清我国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及法律障碍。
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在我国大量存在,且无序发展,据报道显示:2021年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亿元;其中125个项目退出金额达到92.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为0.75亿元。
目前,有限合伙制的创投机构在全国范围共10家左右,其中深圳共4家,资本额约12.45亿元。
创业投资规模如此之大,那么现行法下,创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有哪些法律障碍呢?笔者对此问题作以如下粗浅探讨。
一、历史演进“创业资本”起源于15世纪的西欧各国,当时西欧各国的很多富商为了到海外创业,纷纷投资于远洋探险,进而出现了创业资本。
此后历史上出现的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促成了现代意义上创业投资的萌芽。
合伙的好处和坏处缺陷

合伙的好处和坏处缺陷合伙企业不可不知的十项优点和三大缺陷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
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因兼具居民企业和自然人灵活性、税收透明体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受投资人所青睐。
但是,其并非只有优点而无缺陷。
连财试将相关优缺点提示如下,供创业者和投资人决策参考。
一、十项优点1、合伙人组成灵活,既需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
两类合伙人出资物、转受让、是否可质押方面均有所不同。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2、普通合伙企业未限定合伙人上限人数;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出资人(股东)一样,上限均为50个。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公司法》第二十四条3、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不允许。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第十四条4、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但有限公司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公司法》第二十七条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利于保持合伙人的相对稳定(有限公司需要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需受让股权)。
而有限合伙人提前30日通过其他合伙人即可,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更为灵活。
合伙企业另有协议约定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公司法》第七十一条6、合伙企业作出决议,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避免完全由出资大小决定;而有限公司是以出资比例而不是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除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利弊分析

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利弊分析创业已经成为了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成为自己的老板,创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在创业的道路上,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大学生创业可采用的企业形式的利与弊进行分析。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投资单独经营的企业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成本较低,手续简单,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
大学生创业者可以自主决策,并全权管理企业。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税负较低,投资回报率较高。
然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由个人承担,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问题,个人财产也将受到冲击。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受到个人能力及资源的限制,缺乏合作伙伴和团队的支持。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的优势在于可以共同分享风险,充分发挥各合伙人的优势。
大学生创业者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共同致力于企业的发展。
合伙企业还具有便利的运作和管理模式,没有繁琐的公司章程和注册手续。
然而,合伙企业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合作纠纷,管理决策不一致等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其次,合伙人在企业中的权益和责任关系需要明确规定,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多个发起人出资、形成联合经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在于资本金和风险共担,个人财产不会受到企业债务的影响。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创业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形成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也需要考虑。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初始注册资金较高,对资金要求较高。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为繁琐的注册和注销手续,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
四、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由多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成的企业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优势在于可以进行股份发行,吸引更多投资者的资金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业投资企业为何使用合伙企业形式
创业投资企业的目标企业只限于投资处于创建或初建过程中的成长性非上市企业。
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所有非上市企业,目标企业可以处于创建初期,亦可处于成长期或上市前期(Pre-IPO)阶段。
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有一定区别的。
在组织形式上,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采用公司制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企业形式,比
如合伙制或合作制的中外合作企业,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但可以
是公司制、有限合伙制,还可以是以信托为典型代表的契约制。
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的称谓在我国比较混乱,很难从称谓上看出它们的本质,本文通过对创业与私募股权的涵义及性质的探讨,并
与美国创业投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试图理清我国创业投资的组织
形式及法律障碍。
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在我国大量存在,且无序发展,据报道显示:2007年底,中国创业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亿元;
其中125个项目退出金额达到92.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为0.75亿元。
目前,有限合伙制的创投机构在全国范围共10家左右,其中深
圳共4家,资本额约12.45亿元。
创业投资规模如此之大,那么现
行法下,创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有哪些法律障碍呢?笔者
对此问题作以如下粗浅探讨。
二、涵义
三、组织形式
美国的创业投资基金种类繁多,按照组织形式划分,分为公司型和合伙型两大类。
合伙型创业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这种组织形式最为常见,美国的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具有这样的特点:第一,作为普通合伙人的
管理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作为有限合伙人的非管理合伙人只需对合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一方面由于管理合伙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企业借外债的金额、企业自有资金的运营等方面,能使管理合伙人与企业命运与共,构成强烈的约束,使之真正对企业的运作履行诚信义务;另一方面由于非管理合伙人只需对合伙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而兼备了公司制的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能吸纳更多投资的优点。
第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合伙人主要是投资管理方面的专家,因此普通合伙人能够有效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