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73976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引言本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而制定的。
第二章:合同管理范围2.1 合同管理的对象本办法适合于所有涉及公司业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等。
2.2 合同管理的流程2.2.1 合同的发起合同发起人应填写《合同发起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模板或者草稿。
合同发起人需明确合同的申请事由、合同金额、履行期限等重要信息。
2.2.2 合同审批合同发起申请表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并填写《合同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包括合同的必要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
2.2.3 合同签订经过合同审批并获得授权后,合同发起人将合同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在合同正文上签署法务部门的意见。
2.2.4 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发起人应将合同正文及相关附件归档,并填写《合同归档登记表》。
第三章:合同管理责任3.1 合同发起人责任合同发起人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在合同签订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资金预算、风险评估等。
3.2 相关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按照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审批,并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实施可行性进行评估。
3.3 法务部门责任法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并就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措施4.1 合同备案已签署的合同应备案,并按照合同归档登记表的要求进行归档。
4.2 合同执行和监督合同的执行和履约监督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应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及时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浮现的问题。
4.3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合同发起人的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务部门的审批。
第五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合同发起申请表2. 合同审批意见3. 合同正文4. 合同归档登记表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合同:指两个或者多个主体之间相互约定、互相义务和权利的书面或者口头协议。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执行质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术语解释:1.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书面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合同管理部门:是指公司设立的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门。
3. 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公司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规章制度。
4. 合同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内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审批第五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包括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等,应当由相关部门或岗位授权的人员签字盖章。
第六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合同的审批,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
第七条公司内部合同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进行电子化存档备查。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合同检查,避免合同漏签、错签或造假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与变更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书面约定的内容进行,双方应当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公司各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合同相关信息,保证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如出现合同纠纷,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归档与销毁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归档和销毁,防止重复使用或泄露。
第十二条合同归档应当以电子化管理为主,同时留存纸质合同备份,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五章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处理第十三条对有以下违反行为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1. 违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2. 造假、误填、漏签或错签合同;3. 合同执行不及时、不完整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合同履行,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一节合同的审批第三条合同的审批权限本单位对于不同金额的合同制定了审批权限的分级,分级审批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并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程序第四条合同签订程序的确认为确保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规范和有效,本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签订程序,并确保各环节的法律合规性。
第三节合同的备案和归档第五条合同备案本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进行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工作的及时和准确性。
第六条合同归档合同归档要求按合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文档管理系统,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方便查阅。
第七条合同的编号合同应当按照一定的编号规则进行编码,并记录在合同备案和归档系统中。
第四章合同的执行第一节条款解释和履行第八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应当严格按照各方的真实意思进行解释,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并确保履行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第一节合同档案管理第十条合同档案的管理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节合同追踪和评估第十一条合同的追踪本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进行合同的追踪和监督,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评估本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履行的合同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附件:1.合同管理流程图2.合同备案表格3.合同归档系统操作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各方当事人约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两份)

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合法合规。
第二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核第四条合同起草人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合同目的和实际情况,起草合同文本。
第五条合同文本应当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起草人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提交给法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审核。
法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七条合同起草人应当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给法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合同文本方可用于签订。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八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信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合同签订后,应当将合同文本交由法务部门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备案。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记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归档保存相关合同资料。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如需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事由、时间、方式等内容,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经纪服务合同(协议)、保险业务合作合同(协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咨询服务合同(协议)和委托合同。
各部门和个人无权以公司名义或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前的准备第三条经办部门必须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核对对方当事人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权利能力文件并复印存档,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者是能够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民法典》有关规定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合同条款必须完整、全面。
有关背景材料及其他有利于合同审查的具体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第三章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关部门职责第五条经办部门负责合同草拟、签订和履行的全流程操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草拟、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其经办合同的各项手续;(二)向相关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及时提供其经办合同的有关文书、材料,提请相关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其经办的合同;(三)对其经办合同的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给予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四)对所签合同负有认真执行的责任,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六)负责解决合同纠纷;(七)依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的清理、备案等工作。
第六条合规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审查与监督,参与合同纠纷处理环节,具体的职责是:(一)协助经办部门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纠纷的解决;(二)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签订、履行合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三)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出自己的独立的意见和建议供经办部门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作参考,防止不完善或违法合同的出现。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2024版

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合同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2本办法适用于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
1.3合同双方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2.1双方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订前提出。
2.3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有附件,附件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遇到履行困难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3.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合同双方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4.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双方应就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进行友好协商。
4.3合同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2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保管与查阅7.1合同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
2024年-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合规性原则: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应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三)有效性原则:合同应具备法律效力,对合同各方具有约束力。
(四)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组织、协调、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与编号(一)销售合同: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关于产品销售、服务提供的合同。
(二)采购合同: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关于原材料、设备采购的合同。
(三)技术合同:指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关于技术研发、转让的合同。
(四)租赁合同:指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关于场地、设备租赁的合同。
(五)其他合同:除上述合同外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合同编号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制,格式为:年份(4位)-业务类型(2位)-序号(4位)。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调查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了解其经营状况、信誉度等。
(二)评估合同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三)编制合同草案,明确合同条款。
第七条合同草案经合同承办人编制完成后,应提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合同草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八条合同草案审核通过后,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商务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密切关注合同对方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合同承办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合同管理办法(文本)(2024精)

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2. 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的拟定、审核、执行和存档;•合同的修订、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3. 合同管理的责任3.1 合同管理主体合同管理的主体为合同管理部门或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拟定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监督合同的履行过程;•维护合同档案并定期进行清理;•对合同进行风险管理和评估;•提供合同管理相关的咨询和培训。
3.2 部门协作各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并提供相关支持和培训;•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拟定和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业务支持;•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相关款项的支付和核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财务支持。
4. 合同管理流程4.1 合同的拟定和审核合同的拟定和审核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业务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同需求;2.合同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商确定合同的条款和要求;3.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4.业务部门根据法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确定合同文本;5.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最终审核。
4.2 合同的执行和履行合同的执行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合同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指定合同的执行责任人;2.合同的执行责任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并在履行过程中及时记录相关信息;3.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执行相应的操作;4.合同管理部门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4.3 合同的修订和解除合同的修订和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合同的修订需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商和审核;2.合同的解除需经过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商和审核;5. 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需要合理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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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2014年1月16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各类合同有效实施,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文本及各部门办理与合同有关事宜时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存档备案制度。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审查、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建立和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监督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三)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四)对合同组织和开展法律意见咨询,收集法律顾问意见;(五)必要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签约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明、合法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六)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七)按规定参与合同审批流转程序;(八)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制订(或协助相关部门制订)与发布范本合同文本,指导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九)定期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及合同交接等情况进行检查;(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公司领导;(十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十二)合同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核。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合同的谈判;(二)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就草拟的合同文本或相对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三)负责合同文本的印制;(四)负责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定期向风险控制部报送管理报表;(五)负责从合同签订到合同文本移交期间内合同原始文本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的职责如下:(一)接收合同承办部门移交已签订合同;(二)负责牵头执行合同;(三)涉及合同执行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根据风险控制部要求提供合同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四)参与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五)若发生部门调整、承办人变更等情形,及时做好合同的移交工作,并应将合同移交事项在工作移交表中单独列明,相关人员应签字确认。
合同执行部门管理合同时,应指定具体承办人。
合同承办部门内部应做好合同管理明细记录。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管理过程及合同移交工作负责。
第九条资金财务部的职责如下:(一)根据合同内容,负责对合同中财务风险进行控制,对合同的经济性、财务可行性、结算和支付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二)严格依据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以及合同规定收付款,负责核实发票真实性、合法性;(三)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四)参与相关合同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的职责如下:(一)合同承办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合同文本、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移交行政管理部归档;第十一条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合同用印管理。
第十二条常年法律顾问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合同送审表》上签署意见;(二)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等工作;(三)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参与公司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五)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事项。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起草第十三条合同谈判(一)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的谈判阶段,应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明显没有履约能力的单位签订合同。
谈判原则上应进行双人以上谈判。
谈判记录原则上应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在合同审批时作为《合同送审表》的附件进行流转。
(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外,其他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起草(一)承办重大合同的承办部门应与法律顾问共同进行风险论证,共同参与和起草合同文本。
(二)日常经营中的合同,除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以外,须由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合同文本。
(三)合同承办部门拟定的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应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保持一致。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和相对人约定,并经分管领导认可,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项,不得在合同中约定。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合同履行地点应主动选择有利于我方履行义务,以及有利于解决合同纠纷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4.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违约责任一般不过分超过所能预见的最大损失。
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损害赔偿金的,应注意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一般不能并用。
5.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式原则上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一般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根据法律顾问建议,选择对解决争议有利的人民法院。
6.合同的解释: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原则上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7.合同的其他条款,由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谈判确定。
(四)承办部门拟定的合同文本,应当按照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排版,制作合同文本。
第四章合同的审批及签订第十五条所有合同的签订,以及基于合同发生的未尽事宜确认,包括补充协议、变更条款等,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若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进行合同谈判的,必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许可,并将合同文本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征求风险控制部和常年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并经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完成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合同审批(一)合同承办部门拟定合同文本后,按照合同审批流程逐级审查上报。
(二)合同审批流程1.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部门负责人确定是否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合同承办部门按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合同进行修订处理后形成合同送审版,交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审查。
若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合同要素严重不足或者合同涉嫌无效的,风险控制部可直接退回合同承办部门。
3.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对送审版进行审查,分别出具审查意见。
4.合同承办部门处理法律顾问和风险控制部的审查意见,并对全部意见进行逐条书面回复,经承办部门分管、协管领导同意后,形成合同谈判版。
5.合同承办部门根据与合同对方的谈判结果,形成合同谈定版,并在合同送审表上列明合同谈判版与谈定版之间的差异。
6.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合同谈判版与谈定版之间的差异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差异处理意见,重大合同原则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差异处理意见。
7.合同承办部门在谈判版与谈定版差异处理完成后到风险控制部领取合同编号。
若领取后30天内未签订合同的,或确认合同不再签订或不能签订的,应在确认后5日内到风险控制部办理合同编号注销手续,且负责对合同的销毁并做好登记工作。
相关合同需重新签订时,应重新领取合同编号。
8.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谈定版逐级复核,由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确认后,层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9.合同谈定版经合同承办部门核稿、校对无误后由审核人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印制,并由承办部门部门领导对一式多份合同文本的一致性、意见处理情况和范本合同的完整性等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风险控制部、资金财务部在审核合同文本过程中,有权向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了解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日常经营活动中拟作为范本的合同,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后需经办公会审定,方可作为范本合同使用。
经审定的范本合同,在使用时由合同承办部门按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在审批表上应特别注明为范本合同,原则上无须履行合同送审程序。
范本合同如有重大修改,须重新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本办法所指范本合同,是指根据业务需要,经办公会审定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反复使用的,对不特定相对人均能适用的合同。
第十九条已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发生条款变更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须按重新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印制并经双方确认,在履行审批程序时将原合同作为附件,并在《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标准文本的合同,从其规定。
但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并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合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续签合同及审批(一)续签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完成。
合同续签前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按征询意见修订合同内容并填写《续签合同送审表》。
对征询意见中分歧较大的内容,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征询意见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合同修订的内容,取得合同方一致意见后形成续签合同送审版交风险控制部审查并领取合同编号。
(二)如续签合同内容中重要条款需进行重新约定的按新签合同流程办理。
(三)续签合同与原合同差异情况在《续签合同审批表》上予以说明,由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签批,按公司用印规定完成盖章签署。
第二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原则上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供流转。
各审核部门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重大合同的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1. 合同的签订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由合同承办部门按公司用印规定完成盖章签署。
2. 对方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合同正式文本并签字确认,原则上应要求对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盖章签署并返回。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管理(一)合同签订完成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按合同约定的留存份数与对方履行签收手续。
(二)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原件,原则上我方应执有至少三份。
合同经签章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电子文档交风险控制部备案;若合同涉及财务事项,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原件一份交资金财务部作为财务处理依据。
其余所有合同流转手续、合同文本均应及时整理归档至行政管理部。
(三)报主管部门审核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交主管部门备案。
(四)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等。
合同履行完毕,应及时整理归档至行政管理部。
(五)合同借阅按《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借阅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