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分包合同改后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规范(住建部2024版)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规范(住建部2024版)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定义1.2 乙方定义1.3 工程定义1.4 劳务分包定义2. 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2.1 劳务分包工程范围2.2 劳务分包工程内容2.3 劳务分包工程量3. 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3.1 劳务分包价格3.2 价格调整机制3.3 支付方式及时间4. 劳务分包工程质量与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4.2 质量检验与验收4.3 质量问题处理5. 工期及进度5.1 合同工期5.2 进度计划5.3 工期延误及提前完成6.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6.1 劳务分包队伍组成6.2 人员培训与管理6.3 劳动争议处理7. 安全生产与环保7.1 安全生产要求7.2 安全事故处理7.3 环保要求及措施8. 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及责任8.2 赔偿金额计算8.3 违约责任解除9. 争议解决方式9.1 争议解决途径9.2 仲裁或诉讼地点9.3 适用法律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程序10.3 合同终止条件11. 其他条款11.1 保密条款11.2 信息披露条款11.3 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12. 附件12.1 工程图纸12.2 技术说明书12.3 价格清单13. 签字盖章页13.1 甲方签字盖章13.2 乙方签字盖章14. 合同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定义甲方指____(公司名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住所地为____。
1.2 乙方定义乙方指____(公司名称),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住所地为____。
1.3 工程定义工程指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乙方进行劳务分包的____(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为____,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
建筑主体扩大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需对某建筑主体进行扩大施工,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建筑主体扩大施工工程2. 工程地点:XX市XX区XX街道XX号3.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拆除原有建筑主体部分;b. 新增建筑主体部分;c. 对现有建筑主体进行加固、改造;d. 完成新增建筑主体部分的装饰装修工程;e. 完成工程所需的其它辅助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工期1. 承包方式:乙方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本工程的建设施工任务。
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单价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市场价格确定。
2. 付款方式:a.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需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b.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1. 工程质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 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XX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a. 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材料;b. 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c. 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d.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 乙方权利义务:a.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b. 按时完成施工任务;c. 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d.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算无效合同吗

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算无效合同吗
以某建筑工程公司为例,该公司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
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工程量、工期、质量等方面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纠纷不断。
最终,该劳务分包合同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为何这份看似普通的劳务分包合同会被判为无效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劳务分包合同应
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本案中,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明显违背了上述原则,如对工期的不合理要求、对工程质量的过低标准等。
这些违法条款的存在,使得整个合同失去了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
在建筑工程领域,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
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
在本案中,双方并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而是私下达成协
议并签订合同。
这种不规范的操作方式,进一步削弱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即使合同本身没有明显违法之处,但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严
重问题,如工程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频发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本案中,由于双方对工程量、工期、质量等方面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
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因此,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最终作出了无效判决。
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

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方可以把部分工程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这也造成了一些乱象,比如很多建筑项目被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很多农民工的工资没有得到保障,还有一些建筑因为转包导致质量下降,发生了不少的安全事故。
那么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一、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主体工程是不能分包的,所以主体劳务工程是不可以分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劳务分包的特征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
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新规2024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新规2024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承包商。
1.2 乙方: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商。
1.3 工程:指甲方承包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劳务分包范围及内容2.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指定的建筑工程劳务。
2.2 乙方负责提供劳务人员、施工设备和管理。
2.3 乙方应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和资质符合工程要求。
第三条: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3.2 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比例由双方约定。
3.3 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务,甲方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第四条:工期及进度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劳务工作。
4.2 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如需调整工期。
4.3 乙方未按约定工期完成劳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质量及安全管理5.1 乙方应保证劳务人员的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
5.2 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5.3 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材料及设备6.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劳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7.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迟延支付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建纬观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名为劳务分包,实为工程分包、工程转包的认定

作者简介黄琪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交通⼤学法律硕⼠,中南财经政法⼤学法学学⼠。
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建设⼯程、房地产以及公司业务领域的诉讼和⾮诉讼法律服务。
程娜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英国斯旺西⼤学法律硕⼠,上海海事⼤学法学学⼠。
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建设⼯程、房地产以及公司业务领域的诉讼和⾮诉讼法律服务。
建设⼯地.jpg由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分包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劳务作业分包需要经⼯程建设单位认可,因此实践中,建筑市场出现了很多虽然名为劳务分包合同,但实为⼯程分包或者⼯程转包的合同,在此情形之下,正确区分劳务分包与⼯程分包、⼯程转包是处理相关案件的关键,帮助发包⽅、⼯程总承包⽅和分包⼈有效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鉴于此,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既判案例对建设⼯程合同纠纷中的劳务分包与⼯程分包、⼯程转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简要分析,以供⼤家参考。
2. 劳务分包的构成要件(1)劳务分包主体必须持有劳务作业企业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2⽉22⽇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第五条、第⼗⼀条之规定,及2020年1⽉16⽇发布并⽣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规[2020]1号】规定,建筑施⼯企业应当具备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且建筑企业资质中施⼯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2)劳务分包的标的主要为⼯程施⼯的劳务,计取的是⼈⼯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不包料。
(3)总承包⼈将劳务分包给分包⼈的,⽆须事先获得发包⼈的同意。
⼆、劳务分包与⼯程分包、⼯程转包的区别(⼀)劳务分包与⼯程分包的区别1. ⼯程分包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第⼆⼗⼋条规定,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转包给他⼈,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案例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案例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项大型工程项目,随后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根
据合同约定,劳务公司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部分技术人员和劳动力。
在项目进行到一半时,由于技术问题和人员配备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建筑公司调查后发现,原来该劳务公
司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其提供的技术人员也未达到法定标准。
面对这种情况,建筑公司首先与劳务公司进行了沟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补充合格人员。
但劳务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有效改进。
因此,建筑公司不得不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并请求法院确认分包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建筑法规,承包方必须具有相
应的资质等级才能进行工程分包。
本案中,劳务公司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且影响了工程
质量和进度,构成了根本违约。
因此,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此案例表明,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愿,还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从而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对于建筑公司而言,选择合作的分包单位时,应仔细核查对方的资质及过往业绩,避免因
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影响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协商解决、向监管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劳务公司来说,严格遵守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是稳
定发展的根本。
签订合同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住建部2024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作合同书
住建部2024版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作合同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定义1.2 劳务分包方定义1.3 工程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内容2.1 劳务分包范围2.2 劳务分包内容第三条合同价格3.1 合同总价3.2 价格调整机制第四条合同工期4.1 工期约定4.2 工期延误责任第五条劳务分包方的义务与责任5.1 劳务分包方的义务5.2 劳务分包方的责任第六条发包方的义务与责任6.1 发包方的义务6.2 发包方的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7.1 合同履行的规定7.2 合同监督机制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劳务分包方的违约责任9.2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的定义12.2 保密责任的履行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转让14.3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发包方定义1.2 劳务分包方定义1.3 工程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及内容2.1 劳务分包范围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对甲方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劳务服务,具体劳务内容见附件二。
2.2 劳务分包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的劳务人员,并保证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事项。
具体劳务服务内容和要求见附件三。
第三条合同价格3.1 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费用,具体金额见附件四。
3.2 价格调整机制如因市场行情变化等原因导致劳务费用发生波动,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见附件五。
第四条合同工期4.1 工期约定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期为自乙方开始提供劳务服务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具体工期见附件六。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连带责任吗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连带责任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都有大量的建筑工程施工,而建筑工程通常是比较庞大的,存在劳务分包的情况。
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连带责任吗?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有连带责任吗1、分包主体不合格,转包人、违法分包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形,转包人、违法分包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司法实践中对于违法分包的认定存在着很大缺陷,一旦规定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实际施工人为了取得工程欠款,不论分包情形如何,均会主张构成违法分包以便向分包人主张连带责任。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2、合同有效的要件(1)承包人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且劳务分包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2)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4)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三、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1、自带劳务承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规范(住建部2024版)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规范(住建部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务分包范围与内容1.1 工程概况1.2 分包工程内容1.3 分包工程量2. 合同主体2.1 分包方资质条件2.2 总包方资质条件2.3 合同主体权利与义务3.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3.1 质量要求3.2 质量验收3.3 质量问题处理4. 分包工程进度计划4.1 施工计划4.2 进度调整4.3 工期延误处理5. 劳务人员管理5.1 劳务人员资质5.2 劳务人员培训5.3 劳务人员工资福利6. 材料与设备6.1 材料供应6.2 设备供应6.3 材料与设备验收7. 安全生产与环保7.1 安全生产要求7.2 安全事故处理7.3 环保要求8. 合同价款与支付8.1 合同价款8.2 支付方式8.3 价款调整9. 合同变更与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后续处理10. 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承担10.3 违约赔偿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11.3 诉讼或仲裁地点12.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变更程序12.3 合同终止条件13. 其他约定13.1 保密条款13.2 知识产权保护13.3 不可抗力14. 附则14.1 合同附件14.2 合同修订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分包范围与内容1.1 工程概况分包方应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工程概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规模,完成相应的劳务分包工作。
1.2 分包工程内容分包方应完成的分包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附件一。
1.3 分包工程量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完成分包工程量的计算和提供。
分包工程量的计算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合同主体2.1 分包方资质条件分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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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正本)工程名称:东京城天街工程承包人: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人:签定日期:建筑工程主体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牡丹江建工集团建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东京城“天街”工程地点:东京城林业局广场东侧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2012年主体施工范围)。
本合同只约束今年所施工部分,来年开工的部分待甲方确定后再重新签定劳务施工合同。
劳务分包项目:主体施工全部工作内容(钢筋、模板、混凝土、砼筑、力工及文明施工等)。
2.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包括(1)临建设施的搭设工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工人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厕所、门卫室、大门、彩钢瓦围墙等临建设施的搭建),施工现场硬化地面的铺筑(除了砂石料场之外)小于250平方米的硬化地面不计,多出250平方米的硬化地面甲方按计时工给付。
(2)地下室底板及承台地梁的人工清理土方,机械夯实。
施工用水用电地下管线的开挖及埋设.(3)基坑内临时降水。
(4)施工测量放线,主体工程预埋件安装,搅拌机操作、塔式起重机夜班操作,小型机械(手推车、圆盘锯、调直机等)的维修保养。
(5)搅拌调运砂浆,砌筑工程。
(6)搭设楼内乙方自用脚手架(如梁板柱墙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拆除、砌筑施工等所用的脚手架)(7)后期外墙洞口、脚手眼的堵砌(如扶墙电梯洞口、吊车附着洞口等)。
室外台阶散水的基础、垫层的施工。
(8)屋面找平层、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及地下室垫层的施工。
(9)钢筋工配合甲方提供的机械卸车、堆放、制作、倒运、绑扎;木方模板卸车、堆放,模板制作、安装、拆除、装运;混凝土布管、浇注、振捣、表面压实、混凝土墙板的洒水涂膜养护;场区之间材料倒运。
(10)设备就位:负责吊车基础的施工,搅拌机基础施工及安装就位,主体工程施工所用的小型机械安装就位。
(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用标语牌的安装悬挂,现场围护,冬雨季围护,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12)安装用于清洗地泵管的排水管道,配合塔式起重机及物料提升机埋件附着的安装。
(13)施工现场内无零星用工,现场外用工按计时工计算,每个工日120元,施工所用材料来卸走装(卸车不计、工地所有材料外运装车一口价1.5万元,即2.1万平方米的返库材料量为50车×300元/车=15000元)3.劳务分包工作期限(工期)2012年7月~2012年11月5日施工面积2.1万㎡,施工至住宅小高层主体封闭。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25 天。
4.质量及文明施工标准该工程确定为:创建市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及市级优质工程。
(1)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乙方必须确保砌筑、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规定。
该工程严格实行三检制度,每一道分项工程必须经过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并在检查意见书上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对于施工中砌筑质量不合格,钢筋下错料,绑扎不合格,模板轴线尺寸偏差位移,拆模后出现漏浆、露筋、蜂窝麻面、涨模或坍塌等质量问题甲方将给予返工、修改、罚款等处罚。
主体工程结束后应将顶棚及墙面的八号线、钢筋、钉子、卡具清理干净,应将涨模部位的混凝土剔除干净,楼地面清理干净,施工的脚手眼堵实。
(2)天棚及剪力墙面均为清水墙面,不抹灰。
5.材料浪费相关处罚规定(1)钢材损耗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超出部分甲方将按进场价格给予处罚,钢材如果下错料造成损失、甲方将按钢材实际价格×1.5倍处罚。
木方及模板甲方按照工程需要将各种规格运至现场,施工中乙方不得随意截断,如需切割必须报请项目部审核,否则甲方将按进场价格给予经济处罚。
非完整砌块合理利用,不得随意丢弃。
砌筑砂浆不得任意增加水泥以调解其和易性,砌筑落地灰必须过筛重新搅拌使用,不得随意丢弃,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
(2)门台阶、散水拖后的收尾工程若施工到此节点时主体队已经撤走,甲方通知如不能马上回来施工则甲方另行安排队伍施工,费用从主体队中扣除。
(3)屋面找平、保温、找坡、保护层,外墙洞口等项目若主体队不能及时完善,总包可另行安排队伍施工,费用按实发生从主体队中扣除。
(4)主体混凝土缺陷必须及时修复,缺陷所造成材料浪费发生的费用从主体队中扣除,如进行下道工序抹灰时仍没人处理、所造成外雇人员修复和抹灰厚度增加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甲方从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并且承担缺陷产生的垃圾外运费用。
(5)砌筑砖墙垂直平整偏差过大,造成抹灰厚度增加,增加部分的材料费人工费从主体队扣除(6)小型扣件、支撑件、小型工具(如锹、镐、电钻、安全绳、安全帽、卡口、步步紧、振捣器、振捣棒、跳板、推车、对拉螺栓、紧线器等)出库时签字领料,返回时数量如有缺少按实扣款。
6.工程承包人义务(1)向乙方交付具备条件的施工场地(包括水、电、路及建筑物的规划红线)(2)向乙方交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如果不够劳务分包人自己复印),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
组织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
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提供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施工。
(6)工程甲方全部采用钢管、扣件、油托作为支撑。
该工程甲方采用商品混凝土。
7.劳务分包人义务:(1)提供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等级证书,提供起重机、搅拌机操作人员证书。
(2)对工程对质量向甲方负责,按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各工种人员投入施工生产。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罚款。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甲方管理人员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乙方必须设一名材料员负责从仓库领取工具、周转材料及消耗材料及其他设施,在完工时由材料员负责如数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要按出库单上注明的物品单价赔偿如(锹、镐、电钻、安全绳、安全帽、卡口、步步紧、振捣器、振捣棒、跳板、推车、雨衣、雨靴、对拉螺栓、紧线器等)(7)乙方涉外费用(如上岗证、治安管理费、暂住费)乙方自行负责。
(8)主体施工中不得高空抛物(如建筑垃圾、木方、模板),否则损坏密目网乙方按原价赔偿,造成人员伤亡乙方负全部责任。
(9)做好内部工人的安全、质量、消防、文明施工等教育工作,禁止酒后高空作业、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否则自行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决定。
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主体施工完毕将柱片、梁帮、溜槽等凡是木方和模板相连接的拆开,并分类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
(11)按甲方指定地点安置机具、堆放材料及建筑垃圾,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挂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该工程严格实行三检制度,乙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质检员一名,配合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的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总工期不得顺延.(13)施工队伍进入现场严禁酗酒、打仗,如有发生严罚及承担法律后果。
(14)工地总代班、放线员各专业代班必须要有足够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沟通协调,若不听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总包有权清除队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若劳务分包队伍在今年的施工过程中,在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让甲方、监理及总包不满意,来年的续接工程总包不再与该分包队伍合作。
8.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定期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9.施工变更(1)设计变更在没有施工到设计变更部位时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算、相应减少工程量不予扣除。
(2)乙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原图纸进行变更或修改,否则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违约责任(1)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在主体竣工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每平方米人工费单价.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人工费单价。
(2)由于乙方人员不足导致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每层罚款3000元,连续五层未能按进度计划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除按每层工期罚款外,甲方将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费用。
(3)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内的义务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地下室(含基础)每平方米350元(2)阳台、飘窗按2010年建筑定额计算(即飘窗按全面积计算、、阳台按半面积计算)(3)出屋面部分,是封闭的房间按标准层计算(如电梯机房)女儿墙小于2米高的梁柱造型,不再计入面积(4)外墙苯板厚度不计入主体结算面积。
(5)未尽事宜按2010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12.劳务费用及费用结算(1)乙方自带夜班吊车司机,白班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人员由乙方按市场价雇佣。
(2)甲方将完好的手推车运至现场,乙方负责修理(焊接、气筒、换内胎、补胎材料、工具等乙方自理)。
(3)由劳务分包人按层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予以确认。
对劳务分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3.付款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的物(车、房)做为人工费抵给乙方(今年付10%,明年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