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4篇)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视治理工作,便于企业标准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准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前方可入库。
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
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依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展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需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
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准时检验核对并进展登记,标准入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照实进展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承受相应的学问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前方可上岗。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治理,专人监视,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展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视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具体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当日返库,准时进展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便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假设遇特别状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需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缘由,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2024年易制毒仓库管理办法(3篇)

2024年易制毒仓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制毒仓库的管理,预防易制毒物品流失和滥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易制毒仓库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易制毒仓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经营,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易制毒仓库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易制毒物品的安全、可靠管理,不得发生泄露、滥用、流失等事故。
第五条易制毒仓库管理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泄露易制毒物品的信息或提供便利给非法分子。
第二章易制毒仓库设立与管理第六条易制毒仓库设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安全、稳定的场地和建筑条件,并且设置完善的安防设施,例如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置防火、防爆设备和消防器材。
(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易制毒仓库的日常管理、保管、巡查和维护等工作。
(四)制定和执行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配备、物品管理、进出库流程等要求。
第七条易制毒仓库应当按照货物种类和数量进行分类存储,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易制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易制毒仓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并留存易制毒物品的进出库信息和库存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第九条易制毒仓库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测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易制毒仓库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转让或出租,如需变更应当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批准。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易制毒仓库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易制毒仓库,监管部门可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整改,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暂停营业、停工整顿。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四)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滥用易制毒仓库,提供便利给非法分子的,监管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范文

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与管理,规范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的行为,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责任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涉及的机密事项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泄露。
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管理要求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应设在封闭、安全、通风良好的场所,且距离其他仓库、办公区和居民区等敏感区域一定的距离。
第七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仓储管理工作。
第八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的储存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
第十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危害等信息。
第三章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入口处应设置门禁系统,并要求工作人员进行刷卡或刷脸识别等身份验证。
第十二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内应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全天候录像,相关监控文件应至少保存一年。
第十三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其他化学品。
第十四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乱堆乱放,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容器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制定物品存放、仓库布局图,并定期检查并核对物品与图示是否符合。
第四章易制毒化学品仓储检验与维护第十六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电气设备、容器密封性等。
第十七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配备专业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有效性。
第十八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建立定期检修制度,对库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仓库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配备适当的防爆设备,如音光报警和防爆灯具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
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班级的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药品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安局缉毒大队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班级要按需方法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处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包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药品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按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学校保卫科牵头会同药品保管员举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易制毒化学品 存放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存放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易制毒化学品是指能够通过一定方法将化学品合成成毒品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品具有很强的毒性和危险性,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则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和管理尤为重要,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和特点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包括各种合成毒品的原料和中间体,如盐酸麻黄碱、苯丙胺、乙酸亚麻胺等,这些化学品具有很高的毒性和易制毒性。
不法分子通过简单的合成过程就可以将这些化学品转化为毒品,对人体的伤害极大。
易制毒化学品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易制毒化学品的制备方法相对简单,只要掌握了基本的化学知识和操作技巧,就可以合成毒品。
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较为苛刻,一旦存放不当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或导致火灾等事故。
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性极高,不良分子往往通过将这些化学品合成成毒品来获取利益,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极大的危害。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要求1. 存放场所:易制毒化学品应该存放在封闭、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远离火源、热源和阳光直射。
最好设置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储存间或柜,保证安全性。
2. 温度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温度一般应在0-25摄氏度之间,避免存放在高温环境中,以免引起化学反应。
特别是易挥发的化学品,更要注意存放温度,避免挥发造成危害。
3. 湿度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对湿度也有一定的要求,一般应保持在相对湿度不超过60%的环境中存放,避免受潮或发生化学变化。
4. 防火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具有较高的易燃性和易爆性,因此存放时应远离火源、热源和静电,禁止与氧化剂、易燃物等混存,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 防盗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要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防止不法分子盗窃或非法使用这些化学品制毒。
最好设置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设备,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
6. 标识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化学品的名称、CAS号、危险性等信息,以便识别和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
为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与保管,特制定如下条例,相关实验和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一、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账目、双锁锁门”,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二年备查;
二、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领取、使用等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严禁超量储存;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务必到位。
使用单位要配备专用存放柜,做到定位存放,零整分开,存放有序;要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并定期进行查核。
易燃易爆类和非易燃易爆类分别存放于不同的区域;
四、实验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建立账册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学校资产处,一份自留备查,并随时接受学校及公安部门的检查;
五、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使用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保卫处,由保卫处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上海理工大学
实验室管理与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1、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仓库;储存仓库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要安装好防盗门窗,防盗报警装置及通讯设施,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制定消防措施。
2、对选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安保人员,要进行严格把关,保证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并经区易制毒化学品协会组织的禁毒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上岗前明确其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3、易制毒化学品落实专人保管,专库存放,分类定置,标志明显。
储存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五双制”管理,要安装监控和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储存仓库要24小时值守,严格交接班制度。
4、对出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仓库保管员经查验无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或出库。
车间领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没有及时投料的不得随意存放在车间,要立即办理回库手续,仓库保管员要认真建好台账,如实记录每笔出入库及领用人员情况,台帐及原始单据按有关规定时间保存备查。
5、开展经常性的仓库检查,确保仓库的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每月底要对仓库内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易制毒仓库管理办法(三篇)

易制毒仓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物品仓库的管理,确保社会安定和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易制毒物品仓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制毒物品仓库应当具有合法的建筑许可和相关许可证,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条易制毒物品仓库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或者违法活动。
第二章易制毒物品仓库的设立和审批第五条申请设立易制毒物品仓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易制毒物品仓库的建设方案和平面图;(三)建筑设计图纸;(四)安全生产责任书;(五)相关许可证;(六)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材料。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易制毒物品仓库应当按照审批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超越审批范围。
第三章易制毒物品仓库的管理责任第八条易制毒物品仓库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履行以下管理责任:(一)建立健全易制毒物品仓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配备和维护必要的消防、安保设施和设备;(五)配备和使用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六)定期检查和维护易制毒物品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七)按照规定对易制毒物品进行台账管理,并保留相关记录;(八)确保易制毒物品仓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易制毒物品仓库的监管部门应当对易制毒物品仓库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管理第十条易制毒物品仓库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易制毒物品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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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人民医院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1.3存储的易制毒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时,其贮存区域或仓库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都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吸烟、禁用手机和使用明火。
1.4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5.1.5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2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2.1对遇火、遇热、遇潮、受日光照射等外界不良条件影响可能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的危险事故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根据相关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大于2m。
仓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