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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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19〕249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19〕249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主体变更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19〕249号庐江县发改委: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方的请示》(发改投〔2019〕17号)及附件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事项批复如下:为提升庐江县及周边地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我委于2017年9月下达《关于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17〕1022号),项目编码2017-340124-44-02-017668。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原项目建设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出现变故,导致项目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施工进度和项目建设工期受到严重影响。

庐江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4日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达成解除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约定的协议,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并于2018年12月25日与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接管与投资建设协议,由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独资子公司庐江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管、建设,并已完成项目资产转让手续。

为加快庐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尽快发挥效益,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主体由庐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变更为庐江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事项仍按合发改能源〔2017〕1022号文件执行。

请你委督促变更后的项目建设方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设计,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运。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21日——结束——。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合发改投资〔2019〕131号•【施行日期】201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19〕131号庐江县发改委:你委报来《关于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发改投[2018]114号)及相关附件悉。

我委委托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和部门对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庐江县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编码:2018-340000-77-01-032764。

二、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为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六期工程一兆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子项目。

本次工程主要内容: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及2座污水处理站,改建1座污水处理站,同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65.46公里,雨水管网3.39公里,配套建设电气,厂区内道路、围墙,沿线道路破(恢)复等附属工程。

三、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污水管网走向及管道施工方案设计;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完善建构筑物结构、防洪排涝、工程电气、节能等设计。

四、下阶段,根据区域总体规划、排水规划等上位规划,做到近、远期结合,并与沿线已建、在建污水管网以及其它工程做好衔接。

五、经审查,工程概算投资为12927.51万元。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结合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发改资环[2014]5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发改资环〔2014〕54号)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报告》(发改投[2013]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合肥市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报告和专家组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二、该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工艺方案先进,采用了高效节能的设备,达到了国家相关标准,符合节能要求。

本项目达产后,年耗电量268.44万kwh,年耗油量1907.71kg,年耗能工质新水507.47 m3,年总能耗当量值为332.76 tce,等价值为888.69 tce。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占庐江县“十二五”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为m=0.08(m<1),符合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要求。

项目增加能耗影响庐江县单位GDP能耗的比例为n=0.049%,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符合合肥市节能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表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等,建立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2.设备选型时应优选高效节能设备。

3.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节能措施。

四、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项目设计、施工,按要求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委将适时进行检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合发改投资〔2024〕94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城乡建设局:你单位《关于请予审批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设涉及的函》(合建公〔2023〕5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

我委委托民力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合肥三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初步设计。

项目代码:2306-340100-04-01-446959。

二、本项目位于庐阳区,拟在现状三水厂区北侧预留用地上新建规模40万m3/d深度处理设施,同时对现状单体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预臭氧接触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液氧站以及臭氧发生器间等;同时对现状沉淀池排泥设施、V型滤池阀门设施、送水泵房部分机组运行、污水系统以及应急加药间进行改造。

三、进一步优化建筑总平面、基础结构、各单体功能、室外工程和净水方案设计;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完善建筑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

下阶段,结合区域整体规划和供水专项规划,做好与周边路网、供水管网及相关工程衔接。

四、经评审,本工程概算投资为28301.6万元。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完善施工图设计,结合场地现状及工期要求优化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投资;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抓紧开工建设。

污水处理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污水处理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污水处理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一、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是负责处理城市污水的重要设施,为了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本次节能评估报告针对某污水处理厂进行评估分析。

二、评估目标1. 分析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情况,找出能源浪费的环节;2. 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和改进方案,以降低能源消耗;3. 评估节能措施的实施效果,为污水处理厂的节能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能源消耗分析1. 电力消耗根据对污水处理厂的用电设备进行调查和测量,统计了各设备的电力消耗情况。

结果显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浓缩、曝气、搅拌等环节是电力消耗的主要来源。

2. 热能消耗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热能设备的调查和测量,统计了各设备的热能消耗情况。

结果显示,污泥处理过程中的污泥干燥和热解是热能消耗的主要环节。

四、节能措施和改进方案1. 电力节能措施(1) 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减少曝气和搅拌的能耗;(2) 安装变频器,调整设备运行速度,降低电力消耗;(3) 增加污泥浓缩效果,减少污泥处理过程的能耗。

2. 热能节能措施(1) 优化污泥干燥和热解工艺,提高热能利用效率;(2) 安装余热回收设备,利用废热进行其他用途;(3) 采用节能型热能设备,降低能耗。

五、节能效果评估通过对节能措施的实施和改进方案的推行,对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进行了再次调查和测量。

结果显示,电力消耗减少了10%,热能消耗减少了15%,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

六、结论与建议1. 本次节能评估报告通过分析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情况,提出了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和改进方案;2. 经过实施,节能效果显著,电力消耗减少了10%,热能消耗减少了15%;3. 建议继续关注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情况,定期进行节能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七、参考资料1. 《污水处理厂能源消耗调查报告》;2. 《污水处理厂节能改造方案》;3. 《污水处理厂节能效果评估报告》。

以上是针对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表,详细分析了能源消耗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节能措施和改进方案,并评估了节能效果。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环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环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皖建城明电[2007]4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7.08.23
【实施日期】2007.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环保局关于印发《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建城明电〔2007〕40号)
淮河流域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确保省政府确定的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投运年度目标的实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政〔2007〕41号),我们制定了《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附件: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
安徽省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环保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淮河流域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确保2008年年底前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并运行。

庐江排水文本(2012-06-05)

庐江县城排水工程专业规划(2011—2025)第一部分:文本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设计依据 (1)1.1.1 法律法规 (1)1.1.2 主要资料 (1)1.1.3 主要规范和标准 (2)1.2规划指导思想 (2)1.3规划原则 (2)1.4规划期限 (2)1.5规划范围 (2)1.6排放标准 (2)1.7排水制度 (2)1.8规划目标 (2)第二章雨水工程规划 (3)2.1暴雨强度公式和参数选择 (3)2.2排涝标准 (3)2.3雨水分区划分 (3)2.4雨水系统规划原则 (3)2.5雨水管网规划 (4)2.6排涝泵站 (5)2.7 过路桥涵设置 (5)2.8 水系整治 (5)2.9分期实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污水工程规划.. (5)3.1 概述 (5)3.1.1 规划目标 (5)3.1.2 规划原则 (6)3.1.3 污水量预测 (6)3.2污水分区 (6)3.2.1 分区概况 (6)3.2.2 排水分区主要参数 (6)3.3 工程设施 (6)3.3.1 污水处理厂 (6)3.3.2 污水系统布置 (7)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9)4.1 近期建设范围 (9)4.2 近期雨水规划 (9)4.3 近期污水规划 (9)4.3.1 污水管渠 (9)4.3.2 污水处理厂 (9)第五章城区水系的环境管理 (10)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1城区水系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10)5.2雨水回用及调蓄发展规划建议 (10)第六章环境保护 (10)第七章规划实施意见 (11)第八章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 (11)第九章附则 (12)9.1建立健全法律机制 (12)9.2排水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和图册三部分。

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12)9.3本排水规划报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庐江县规划局公布并施行。

合肥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合肥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企业名称
安徽蓝天巾被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 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局合肥车辆段 合肥普尔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伟宏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合肥明光电镀厂
合肥三川钢件热镀锌有限公司 合肥市板桥生猪定点屠宰厂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天威电力线材有限公司 合肥星辰电缆有限公司 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安徽安贝尔合成革有限公司
178
经开区
179
经开区
180
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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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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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183
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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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185
经开区
186
经开区
合肥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矽迈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圣达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
安徽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3M材料技术(合肥)有限公司
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 大陆马牌轮胎(中国)有限公司
合肥华清方兴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华清海阳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凯邦电机有限公司 合肥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源分公司 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 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肥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某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某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ii 评估概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南部,青鸾路与云谷路交口处西南角。

某开发区一期工程于2006 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于2011 年建成投产,一、二期总处理规模达到20万m3/d,正在建设的三期工程规模10万m3/d,三期工程建成后,经开区污水厂处理总规模将达到30万m3/d。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不含三期工程,设计出水标准优于一级A。

为努力改善合肥市水环境质量,尽量削减入巢湖的污染物负荷,合肥市政府在合肥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的保护也有了更高的要求,2013年4月出台了《关于我市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的确认函》,同年7月又出台了《关于我市城镇污水厂提标执行标准的意见》,经开区污水厂一二期工程实施提标改造是落实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改善派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削减入巢湖污染物的重要举措。

同时为了改善周边企业及污水厂员工的工作环境,建设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对厂区主要臭源进行除臭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建设单位某公司积极开展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0 第6 号)及《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他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皖发改环资[2011]18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工作。

(1)评估工作简况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根据项目的特点,我院组建了专业性及稳定性较强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调研,并按照有关规定就项目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配置、能源供应与消耗情况、节能技术与措施、能源计量与管理等方面,从节能分析的深度及完整性、采用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能耗计算的准确性、能效水平的先进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认真的核算,形成节能评估结论,并编制了该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书。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2.15•【字号】发改办地区〔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巢湖市发改委: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请于近期报送你市范围内1998年以来,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国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建成项目。

1998年以来所有纳入国债(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已建成项目,请认真填报附表一。

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其他治污项目据情填报。

2、在建项目。

1998年以来,已列入国债计划,尚未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包括续建项目),请认真填报附表二,并重点说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明确建成投入运行的时间(包括续建项目能否按期建成)。

3、拟建项目。

列入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但尚未纳入国债计划的项目,请重点说明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建设条件完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推进前期工作的安排。

4、我委拟于近期听取霍山县污水处理厂、寿县污水处理工程、和县污水处理厂、蚌埠扬台子污水处理厂、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霍邱县污水处理厂、凤阳县污水处理厂、金寨县污水处理工程、庐江县污水处理厂、合肥市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合肥望塘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合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淮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或开工准备、配套资金落实、建成投运时间、其他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请有关市发改委和项目单位作好准备,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文字材料和表格请于2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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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发改资环[2014]54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
【实施日期】2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审查意

(发改资环〔2014〕54号)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的报告》(发改投[2013]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合肥市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报告和专家组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庐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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