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人员管控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控措施

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管控和救治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今年三月,全县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启动之后,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管控对象底数,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重视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司法局负责。积极预防了重新犯罪。在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主要做到了“五个及时”和四抓。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顺利融入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我们做到了“四抓”:一是入矫抓规范,统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程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管理抓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组织严管对象在重大节、假日前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三是考核抓质量。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制度,定期,每月一次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劳动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社区服刑人员考察表》,存入矫正对象矫正档案。四是解矫抓教育。对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转入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巩固教育矫正的成果。对重点人员采取的管控措施有:

一、是实行跟踪管控。

二、是实行定期见面。

三、是实行动态研判。

四、是实行风险评估。

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网络信息和实地调查,掌握重点人员就业状况、交往人员、经济来源、居住处所、活动轨迹等情况,对重点人员是否有到区、市和进京上访、违法犯罪迹象作出评估,对有异常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时列为高危人员管控,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危害活动嫌疑的人员实施重点管理的一项由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

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1、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2、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3、吸食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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