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计税方法管理费和利润率
号文 一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二)简易计税方法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一般规则,对纳税人的应税
所得进行计算和征收税款的方法。
在我国,一般计税方法主要包括
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两种。
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将纳税人的各项所得合并计算,按照统一的
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方法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包括工
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纳税人可以在年度终
了时进行综合所得税的结算,根据个人总所得额确定应纳税额。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和来源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例如,对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所
得税率是不同的,对于企业的不同所得项目,也会有不同的税率和
优惠政策。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
会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税务稽查和监督,确保纳税人依法纳
税。
总的来说,一般计税方法是税法对纳税人的所得进行计算和征
收税款的一般规则。
纳税人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法规定,按照
规定的计税方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国家的税收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种税务的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商业: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服务业: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七、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八、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税金的计算方式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商业: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服务业: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七、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八、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营业税额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预缴所得税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1、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3、服务业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4、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5、国际运输业务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6、预提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7、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境外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9、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1)、对没有征减,没有境外所得的企业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2)对有征减,有境外所得的企业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4、劳务报酬所得(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5、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
四川2020定额费用变化(一般计税)

四川2020定额费用变化(一般计税)云计价i20操作技巧——2020定额费用变化(一般计税)费用变化1.定额专业变化四川2020定额在15定额基础上进行修编,根据2015全国消耗量定额以及2013全国清单计价和计算规范,完善专业设置,结构上大体保持了四川2015定额的设置,局部做了适当的调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在“15定额” 基础上,除保留原有专业外,新增三个专业。
共14个专业计附录,定额项目34712个,在“15定额” 基础上新增10741个项目,减少13122个项目。
2.定额基价内容变化定额综合基价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管费、利润。
其中,综合费拆分为企管费和利润,其他基本保持与2015定额一致。
3.人工费3.1 人工费变化2020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进行展示,不再以工种进行细分,基价较2015略有提高;经编制组统计,人工消耗量水平各专业进行了下调3.2 人工费调整川建价发〔2021〕4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从2021年4月1日起与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材料费“20定额”的材料种类和消耗量与“15定额”基本保持一致,部分项目因其工艺、施工方法的变更,材料消耗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删除了已淘汰的材料,修改了部分材料计量单位。
总体情况基本维持“15定额”的消耗量水平。
现浇构件钢筋损耗、施工搭接和现浇混凝土的损耗等与“15定额”一致,新编定额或补充项目损耗率如下:1) 现浇构件钢筋(包括普通和高强)损耗和施工搭接综合定额损耗量为:Φ10 以内的钢筋综合损耗为7%: Φ 12~16的钢筋综合损耗为6.5% ;Φ 16以上的钢筋综合损耗为5%;在说明中明确如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的定额耗量调整为3%。
2) 有关混凝土损耗①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为1%,商品混凝土的损耗率为0.5%。
各个税种计算公式和计税方法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4、劳务报酬所得(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5、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六、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六、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七、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八、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九、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十、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一)一般计税方法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一)一般计税方法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表4-7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11%。
八大税种计税公式

工业:应交印花
入+不含税采购
税打费 交税行业 城建税
价外税 工、商、加、维修 应交增值税税额×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种特定商品,但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在零售业征收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打费:管理费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税额×3% 堤围费
增值税税负率
不含税稍售收入×1‰(内资)0.9‰(外资)
交、建、邮、文:3% 金、服、转、销:5% 娱:5%20% (应交增值税税额+应交消费税税额+应交营业税税 (应交增值税税额+应交消费税税额+应交营业税税 额)×7% 额)×7% (应交增值税税额+应交消费税税额+应交营业税税 (应交增值税税额+应交消费税税额+应交营业税税 额)×3% 额)×3% 不含税稍售收入×1‰(内资)0.9‰(外资) 营业额×1‰(内资)0.9‰(外资)
税种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营业收入×适用税率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①从价定税:不含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②从量定税:不含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 ③复合计税:不含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销售数 量×适用税率
商业:应交印花
注:运输、旅游、广告业等行业扣除代收代付部份,以净收 入+不含税采购 入计税。
印花税
商业:应交印花税=(不含税销售收
入+不含税采购金额)×50%×0.3‰
工业:应交印花税=(不含税销售收
入+不含税采购金额)×75%×0.3‰ 税打费:管理费用-税金
当月应交增值税 ×100% 当月不含税销售收入 所得税 1.查账征收:本年累计利润×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 定率征收:本年累计收入×应税所得率 (也叫利润率) ×适用税率 简易征收:不含税销售收入×简易征收率 相关公式: 本年累计利润=本年累计收入×应税所得率(利润率) 本年累计收入=费用总额÷(1-利润率) 非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 税打费:所得税费用 综合税负率:当月应交的所有税÷当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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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管理费和利润率
计税方法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和经济发展需要,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
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和征税的政策和方法。
在管理费和利润率的计税中,
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企业所得税综合计税方法:这是一种按企业年度的全面税基,对企
业的全部利润按固定的税率计税的方法。
在计税过程中,应该合理核算管
理费用和利润率,遵守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确保计税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营改增税负递增计税方式:这是一种根据增值税的税率和负担情况,对企业的利润按逐步递增的方式计税的方法。
该方法通过逐步提高企业的
利润水平,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税收收入的
增长。
4.异地税负均衡计税方式:这是一种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
税收负担情况,对企业的利润进行均衡计税的方法。
在计税过程中,应该
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差异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合理分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
负担。
在管理费和利润率的计税中,还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企业应该遵守税法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计税
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平公正原则:税务机关应该对企业的管理费用和利润率进行公平
和公正的审核和计税,避免任意或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3.透明度和可比性原则:税务机关应该加强税收宣传和指导,提高企
业的税收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提供可比性的税收数据和信息,促进税收
管理的透明和公开。
4.激励和约束原则:税收政策应该既能够激励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创新,又能够对企业的不合理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维护税收秩
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管理费和利润率的计税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税务机
关和企业共同合作,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税收收入的
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