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现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2日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成立验收小组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以确认其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在履约过程中确需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需经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合同法。
第五条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切实保障采购人主体地位,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作用,推动实现优质优价采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履约验收相关主体及职责第三章履约验收程序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诚信管理及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检验、核实和评估,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第二章履约验收相关主体及职责第五条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
工程货物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货物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采购验收行为,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货物采购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货物采购验收制度,明确验收职责、程序、方法和标准,保证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货物采购验收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验收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第二章验收职责与程序第六条货物采购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具体实施。
验收小组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活动的组织和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八条使用部门负责对采购货物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参与验收工作。
第九条技术部门负责对采购货物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等进行审核,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对采购货物的价格、付款和结算等进行审核,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方法、标准和时间。
第十二条货物到达验收现场后,验收小组应当及时进行验收,确保货物与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的一致。
第十三条验收小组应当对验收合格的货物办理入库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验收小组应当对验收过程进行记录,形成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应当作为采购合同履行、资金支付和后续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验收标准与方法第十六条验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包括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包装标准等。
第十七条验收方法主要包括现场验收、资料审核、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
第十八条验收标准和方法应当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确定,确保验收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模版(3篇)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成本,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各部门、各项目的物资采购及验收工作。
第三条物资采购及验收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提高采购活动的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物资采购及验收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防范和纠正行为失范和不规范现象。
第五条物资采购及验收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流程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分级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物资采购程序分为需求管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投标选择、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结算与支付等环节。
第七条需求管理包括各部门对物资需求的计划、统筹和汇总,进行采购需求审核,形成需求计划。
第八条规划编制包括对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采购方案、编制预算、确定采购方式等。
第九条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发送与接收等。
第十条投标选择包括投标文件的接收、评审、评分、排名等,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包括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合同签署、合同审核等。
第十二条履约管理包括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三条结算与支付包括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结算和支付。
第三章采购实施第十四条物资采购实施应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和采购方案,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签订,最终实现物资的采购。
第十五条采购需求计划及采购方案应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报相关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编制、发布,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第十七条投标选择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进行评审、评分和排名。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应进行合同谈判、合同审核等程序,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九条履约管理应建立履约监督机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及时解决履约问题。
第二十条结算与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财务规定进行结算并及时支付。
购买服务履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购买服务的履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购买服务的履约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签订、履约监督、验收、付款等环节。
第三条购买服务履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履约活动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公平公正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3. 效率原则:提高履约效率,缩短履约周期,降低履约成本。
4. 保密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确保履约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履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履行履约管理职责。
第五条履约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履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制定和完善履约管理制度及流程;2. 组织培训,提高履约管理人员素质;3. 监督各部门履行履约管理职责;4. 处理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和投诉;5. 收集、整理和分析履约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采购部门:- 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明确服务需求;- 组织招标或询价,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 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跟踪服务进度,确保服务按期完成。
2. 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审核、签订、履行和终止等工作;-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执行;- 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 财务部门:- 负责服务费用的预算、支付和核算;- 监督服务费用使用情况,确保合理合规;- 参与合同签订,确保合同条款中的财务条款得到执行。
4. 法务部门:- 负责合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参与合同谈判,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履约管理流程第七条采购计划制定:1. 采购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2. 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履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履约验收方案程序办法

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履约验收方案程序办法一、背景介绍政府采购项目是指政府部门为履行职能需求,通过向社会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行为。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是确保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方案的程序办法进行阐述。
二、履约验收方案的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方案的制定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编制过程应充分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验收标准,并明确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
三、履约验收方案的程序办法1. 前期准备在项目履约验收开始之前,项目组织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项目履约验收的时间节点和验收地点,通知参与人员;- 制定详细的履约验收方案,明确评价指标和验收标准;- 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做好验收文件的整理和备案;- 验收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履约验收过程根据履约验收方案,验收人员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验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检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性能和质量测试,确保其达到预期的效果;- 验收人员可以适时邀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鉴定,提高验收结果的客观性;- 在现场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认真记录相关问题和发现,并及时与项目组织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3. 履约验收结果的评价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 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交付的时间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存在逾期交付的情况;- 供应商的服务态度和履约诚信等方面的评价。
四、履约验收结果的处理根据履约验收结果的评价,项目组织单位可以做出以下处理决策:-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项目组织单位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改进或重新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如果供应商存在履约失信的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预期的要求,项目组织单位可以予以及时的验收确认,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医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确保采购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履约验收的范围1. 医院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
2. 医院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
三、履约验收的组织与实施1. 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履约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医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 验收程序(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履约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验收标准等。
(2)验收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知供应商参加验收。
(3)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
(4)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签字。
(5)验收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验收结果报送给医院有关部门。
3. 验收要求(1)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
(3)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供应商。
四、履约验收的监督与责任1.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履约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验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 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 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出书面异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履约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制度

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采购订单履约率和供应商绩效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工作,包括采购订单的执行、监督、评估等方面。
三、管理责任1.总经理:负责整体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工作,确保采购订单的及时、准确履约。
2.采购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工作,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执行、供应商绩效评估等。
3.采购员:负责处理具体的采购订单履约事务,协调内外部资源,确保采购订单按时履约。
四、采购订单履约流程1. 采购计划确定: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
2. 采购订单下达:在采购计划的基础上,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订单,内容包括采购物品信息、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3. 供应商选定:根据采购订单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后续沟通。
4. 采购订单执行: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及时出货,采购员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
5. 采购订单履约评估:根据采购订单执行情况,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处理。
五、采购订单履约管理要点1. 信息共享:采购部门负责及时将采购订单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确保各方对订单内容的清晰了解。
2. 履约监督:采购部门对采购订单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3. 履约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交货准时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4. 履约改进: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与供应商沟通改进措施,共同提高采购订单的履约率。
六、采购订单履约管理制度的实施1. 对采购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履约管理能力。
2. 设立采购订单履约管理专岗,负责具体工作,保障采购订单的及时履约。
3. 每月召开一次采购订单履约管理评估会议,对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4. 设立绩效考核机制,将采购订单履约率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员工积极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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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
1. 引言
采购履约验收是指在完成采购活动后,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全面检
查和确认,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采购履约验收流程,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落地和质量保证。
2. 术语定义
•采购履约:采购合同中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满足的交货、质量、服务等要求;
•验收: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检查和确认;
•采购合同:采购双方达成的法律约束的文件。
3.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流程
3.1 预验收准备
• 3.1.1 采购经办人将采购合同提交给验收人员,协商制定验收计划;
• 3.1.2 验收人员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设备和人员。
3.2 履约验收操作过程
3.2.1 到货检查
• 3.2.1.1 验收人员按照验收计划,对到货物品进行初步检查;
• 3.2.1.2 对于损坏、破损或不合规的货品,验收人员应当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记录相关信息;
• 3.2.1.3 验收人员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检查货品数量和外观质量,确保与合同一致。
3.2.2 质量验收
• 3.2.2.1 根据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验收人员对货品进行详细的质量检查;
• 3.2.2.2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货品,验收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 3.2.2.3 验收人员可使用现场测试、抽样检验等方法进行质量验证。
3.2.3 服务验收
• 3.2.3.1 对于需要提供服务的采购项目,验收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进行检查;
• 3.2.3.2 对于存在服务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验收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改进。
3.3 履约验收结果
3.3.1 合格验收
• 3.3.1.1 当供应商交付的货品符合采购合同要求且经过验收人员确认无问题时,进行合格验收;
• 3.3.1.2 验收人员记录验收结果,并将验收记录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查。
3.3.2 不合格验收
• 3.3.2.1 当供应商交付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合同要求时,进行不合格验收;
• 3.3.2.2 验收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整改。
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
4. 附则
• 4.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 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动废止以前的同类制度。
以上就是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的内容。
本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采购项目的质
量和交付达到预期,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