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器械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之一,其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对于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保障患者用品质量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医疗器械的合理采购、安全收货及有效验收。
二、采购管理2.1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医务部门联合后勤管理部门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价值等信息。
2.2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2.3采购合同签订经过供应商资质审核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条款。
2.4采购过程跟踪采购部门负责跟踪采购过程,确保供应商按时按量交货,及时处理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三、收货管理3.1收货场所准备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收货场所,保证收货场所的干净整洁,设备齐全。
3.2收货标准设定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收货标准,明确医疗器械收货的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等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检验方法。
3.3验收记录收货人员应按照收货标准对收到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收货日期、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四、验收管理4.1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主要包括验收准备、验收过程、验收结果评定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4.2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明确医疗器械的规格、性能、安全要求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检验方法。
4.3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对验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器械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性能、安全情况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4.4验收结果评定与处理验收人员根据验收记录,对器械的合格与否进行评定,并及时处理不合格品。
五、附则以上为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基本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过程和细则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一、医疗器械采购:1 、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 、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 、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以保任,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 、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录。
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1 、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1.9 医疗器械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

1.9 医疗器械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医疗器械的收货与验收工作规范有序,保证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收货与验收工作。
二:定义1. 收货:指从供应商处接收医疗器械的过程。
2. 验收:指对收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的过程。
3. 供应商:指向本医疗机构供应医疗器械的单位或个人。
三:责任和权限1. 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确定采购医疗器械的要求,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2. 仓储部门负责收货和验收工作,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提供技术支持。
四:收货与验收流程1. 采购员接收供应商发来的货物,并核对物品名称、规格和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2. 仓储员验收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并检查货物是否有损坏或污染现象。
3. 仓储员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医疗器械进行抽样检查。
4. 仓储员根据抽检结果,填写收货验收报告,并将货物送至相应的存储区域。
五:记录和文件1. 采购合同: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收货验收报告:记录医疗器械的收货和验收情况。
3. 相关证书和文件:如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
六: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定义,指用于诊断、治疗、监测、补充、改良或防治疾病的器械、设备、器具、器材和其他类似产品。
2. 供应商:根据《招标投标法》的定义,指向需求单位提供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医疗器械收货与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收货与验收工作,确保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收货与验收工作。
二:定义1. 收货:即从供应商处接收医疗器械的过程。
2. 验收:即对收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的过程。
3. 供应商:指向本医疗机构供应医疗器械的单位或个人。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制度规定.doc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一、医疗器械采购: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医疗器械验收、收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验收、收货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验收、收货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验收与收货管理流程,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机制。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和收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内的各类器械、试剂、耗材等。
2. 术语定义2.1 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缓解人体疾病的设备、器具、器械、材料或其他产品。
2.2 验收指对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检验、测试、比对、验证等,确认其是否符合指定的标准和要求。
2.3 收货指收取医疗器械的过程,包括运输、接收、检查、分类存储等环节。
3. 验收管理流程3.1 采购前的准备工作3.1.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和经费预算,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并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技术参数等。
3.1.2 制定验收标准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法规要求,制定医疗器械的验收标准,并确定验收所需的设备、试剂等。
3.1.3 确定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比选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3.1.4 编制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合同条款,包括数量、质量、价格、送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并签订采购合同。
3.1.5 进行供应商的资质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审核供应商所需的资质和相关证件。
3.2 验收与收货流程3.2.1 接收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在供应商送货到医疗机构后,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接收。
3.2.2 进行数量和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对所收到的医疗器械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确认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验收标准。
3.2.3 进行技术参数和性能验证验收人员对医疗器械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进行验证,确认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3.2.4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按照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对其功能性能进行测试,确认是否满足临床需求。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及时了解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情况和进行复核,企业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资质、产品标准等资料,并认真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采购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1)供方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采购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3)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
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
(4)说明书、标签、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2、验收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1)验收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及购货合同对购入产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各项检查要完整、规范,并且要有记录。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医疗器械入库凭证上签章。
(2)验收时,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3)查验项目应包括:①、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进货票据一致;②、产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完好;③、标识是否清楚、完整;⑤、相关法规或购货合同规定的其它要求。
⑥、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3、检验记录内容包括:(1)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2)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采购日期;(3)生产企业的名称;(4)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5)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
4、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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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验收、收货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验收、收货管理制度范本一:医疗器械验收一、验收目的及范围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验收流程,确保所有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1.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医疗器械。
二、验收责任部门及人员2.1 验收责任部门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
2.2 验收责任人员验收工作由采购部门指定的验收人员负责。
三、验收流程及方法3.1 验收准备3.1.1 验收人员提前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
3.1.2 准备验收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3.1.3 向供应商确认验收时间和地点。
3.2 验收内容3.2.1 验收医疗器械的外观质量。
3.2.2 验收医疗器械的功能性能。
3.2.3 验收医疗器械的标识符合相关标准。
3.3 验收方法3.3.1 目视检查:对医疗器械的外观进行目视检查,确认是否存在破损、变形等问题。
3.3.2 测量检查:使用测量仪器对医疗器械的功能性能进行测量。
3.3.3 抽样检验:根据一定的抽样原则和方法,对医疗器械进行抽样检验。
3.3.4 文件审核:审核医疗器械的标识信息、产品合格证等文件是否齐全。
四、验收标准4.1 外观质量:医疗器械的外观应无破损、变形等问题。
4.2 功能性能:医疗器械的功能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
4.3 标识要求:医疗器械的标识信息应清晰、完整,标识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缓解疾病或改善人体结构或功能的产品、器械、设备或其他物品,包括附属产品、评估产品和使用于某种诊断或治疗目标的计算机软件。
2. 质量标准:指规定医疗器械外观、功能、性能、使用寿命等各项要求的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企业或个人。
范本二:收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的收货管理流程,确保所有收到的货物能够及时、准确地进入库存系统。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收货环节,包括原材料、成品等各类货物的收货。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医疗器械的采购、收货、验收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所适用的医疗器械范围为所有进口和国产医疗器械。
二、主要内容1. 采购程序1.1 采购计划编制:按照医院临床需求,采取集中或下放的方式,编制医疗器械采购计划。
1.2 采购方式选择:依据采购计划,选择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方案。
1.3 候选供应商筛选:依据采购方案,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并列出供应商名单。
1.4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方式采用时,制定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公告、邀请书、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及方法、合同文本等。
1.5 招标公告刊登:刊登招标公告,宣传医疗器械采购需求,并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收到投标邀请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1.7 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1.8 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
2. 收货验收2.1 收货管理:在供应商交货之前,采购人应通知收货人员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就供应商交货的时间、数量等进行确认。
2.2 验货流程:收货人员依照验货标准对医疗器械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数量是否匹配、器械是否完好等。
2.3 表面检查:对外观和标志要求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测。
2.4 内容检查:对功能、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检查和测试,确保医疗器械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2.5 不合格品处理: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时通知供应商。
3. 入库管理3.1 入库登记管理:收货人员对已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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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
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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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收货、验收的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如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签署采购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供货者、数量、单价、金额等。
5、企业应当在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业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记录应当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8、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二、医疗器械收货:
1、企业收货人员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
交货和收货双方应当对交运情况当场签字确认。
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3、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三、医疗器械验收:
1、公司须设专职质量验收员,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永久保存。
3、验收记录上应当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
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对需要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到货温度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10、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1、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
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
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