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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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把好入库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关,保证购进产品数量
准确、质量合格,防止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
汰的医疗器械产品入库销售,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购进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
三、职责: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验收员凭购进部开具的产品验收通知单,依照产品的法定质量
标准、购进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所规定的质量条款、送货凭证等,对购进医疗器械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逐批验收。
2.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验收包括产品的外观检查和说明书、标签、
包装标识及合格证明的检查。
3.验收应在待验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货到后24小时内)。
4.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贵重产品应逐件取样)。验收
完毕后尽量恢复原装。
5.验收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必须有其《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检验报告书》、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海关批准
的进口手续。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的原印章。
6.医疗器械产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医疗器械产品,不得验收
入库。
8.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严格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9. 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产品时,应及时通知质管部复查处理。
10. 验收结束后,验收员应按规定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相关记录
1 产品验收通知单
2 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