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与签派专业身体要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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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入职体检合格标准

机场入职体检合格标准

机场入职体检合格标准一、视力要求。

1.1 远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5.0,矫正视力不低于5.2。

1.2 近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3 色觉,色盲者不得从事机场管制员、航空器驾驶员等需要辨别颜色的工作。

二、听力要求。

2.1 机场地面服务人员、航空器驾驶员等需要较好听力的工作岗位,要求双耳平均听力损失不超过40分贝。

2.2 对于其他岗位,双耳平均听力损失不超过60分贝。

三、身体状况要求。

3.1 心脏、血管、呼吸系统等重要器官无明显疾病。

3.2 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3.3 无严重皮肤病、眼病、耳鼻喉病、口腔疾病等影响工作的疾病。

3.4 不得有严重畸形、缺失肢体、残疾等影响工作的情况。

四、精神状态要求。

4.1 无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疾病。

4.2 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4.3 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家族史。

五、体格要求。

5.1 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2 体重指数(BMI)在18.5-24.9之间。

5.3 无明显先天性畸形、器官功能缺陷等影响工作的情况。

六、其他要求。

6.1 无传染性皮肤病、结核病等传染病。

6.2 无癫痫病、精神分裂症等影响工作安全的疾病。

6.3 无严重过敏性疾病。

6.4 无严重近视、散光度数。

以上为机场入职体检合格标准,各项指标均为保障机场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工作安全,希望每位申请者能够按照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自身符合条件后再进行工作申请。

祝各位申请者顺利通过体检,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机场的安全运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一、身体状况1. 身高:男性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

2. 体重:以千克为单位,体重应大于等于50千克,且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3. 视力和听力:裸眼视力不应低于0.3,矫正视力不应低于0.8;听力应正常,无色盲、色弱、耳聋等情况。

4. 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二、心理素质1. 应具备正常的智力、记忆和判断能力,能够正常完成工作任务。

2. 应具备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情绪控制能力,能够在高压环境下保持冷静、沉着应对。

3. 应具备适应飞行职业要求的能力和素质,如应对紧急情况、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等。

三、生理适应性1. 应适应高空环境,无恐高症、晕机等高空适应障碍。

2. 应适应时差和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工作,无因时差和气候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3. 应适应长时间工作和倒班的生活规律,无因生活规律变化引起的适应障碍。

四、体检合格证1. 飞行员应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体检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12个月。

2. 体检应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心电图、X光、超声波、血液化验等项目。

3. 体检合格证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补办。

五、健康档案1. 飞行员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生理适应性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和诊疗记录。

2. 健康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保管,以便追踪和管理飞行员健康状况。

3. 如发现飞行员存在健康问题,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处理和治疗。

六、职业病防治1. 飞行员应了解和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如发现职业病疑似症状或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治疗。

3. 航空公司应按照规定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健康检查服务。

七、医疗保障1. 飞行员应享受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定期检查、治疗和康复等。

2. 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应及时就医并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3. 航空公司应为飞行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确保飞行员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标准以国家规定的有关职业健康要求为依据,适应航空工作要求,确保航空工作可以在安全、舒适、合理的状
态下进行。

根据专家研究评估,民航人员及其从业岗位分类:
1. 驾驶员:包括机长、副机长、机组成员、其他机长;
2. 公共航空职业人员:包括地面服务、机场环境卫生、航空旅客服务;
3. 空中服务:包括空中服务工作人员、机务工作人员;
4. 其他职业:包括技术检查、空中交通管制、仓库服务以及其他员工等;
民航体检合格标准应具备以下要求:
1. 内科方面:身体状况健康,无慢性病,有限度容许有偶发性
之病;
2. 听力与视力:听力要求正常,视力两眼矫正未超过4档;
3. 心理卫生:心理综合状况正常,精神状态良好;
4. 体检仪器测试:应通过航空公司指定的体检仪器测试;
5. 神经和血管研究:神经系统研究应正常,血管研究应无严重病变和
症状;
6. 非职业性接触物质: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7. 其他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应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机场空管招聘要求

机场空管招聘要求

机场空管招聘要求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是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职业之一,而机场空管招聘对应聘者有一定的要求。

以下是机场空管招聘要求的详细内容。

1. 学历要求:招聘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拥有航空相关专业背景的候选人会被优先考虑。

2. 年龄要求:机场空管招聘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一般要求应聘者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这是为了保证空管员具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和适应能力。

3. 健康状况: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工作环境相对较为特殊,要求应聘者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听力障碍,并能够承受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4. 英语要求:英语是国际航空交通的通用语言,机场空管招聘对英语能力有一定的要求。

应聘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流利地进行航空英语交流。

5. 专业知识与技能:机场空管招聘要求应聘者具备一定的航空知识和相关技能,包括但不限于航空规章制度、气象知识、航路导航、雷达监控等。

应聘者需要通过相关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 心理素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需要在压力环境下工作,因此招聘要求应聘者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能够冷静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7. 团队合作能力: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密切合作,确保航空安全。

因此,招聘要求应聘者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沟通、协调工作。

8. 职业道德:机场空管招聘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有严格要求,要求应聘者具备诚实、守信、责任感等品质,且无不良记录。

9. 培训要求:机场空管招聘后,应聘者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

培训期间,应聘者需要积极学习,通过各项考核,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10. 工作地点:机场空管招聘后,应聘者将被分配到具体的机场工作。

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国内外机场,应聘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

机场空管招聘要求的内容需要应聘者全面符合,以确保机场的航空交通安全。

如果您对机场空管职业感兴趣,希望成为一名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那么请认真了解并满足以上要求,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一、基本要求1. 必须年满18周岁;2. 具备正常智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3. 没有躯体缺陷或残疾,能正常完成空勤员或空中交通管制员职责;4. 没有任何疾病、心理障碍或倾向,可能危及人员和飞机的安全;5. 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且无携带或使用禁药和毒品的习惯。

二、身体检查项目1. 心血管系统包括心脏、血管和循环系统的基本检查,如心电图、心率和血压测量,以确保正常的心血管功能。

2. 呼吸系统包括肺部结构和功能的检查,如胸部X射线和肺功能测试,以确保良好的呼吸功能。

3. 神经系统包括对神经系统的全面检查,如神经系统功能、反射和神经影像学,以确保正常的神经系统功能。

4.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和眼底检查,以确保正常的视觉功能。

5. 听力测试包括听力测试,确保正常的听力功能。

6. 正常血常规检查包括血液和尿液检查,以确保正常的血液参数。

7. 肝肾功能检查包括肝功能和肾功能的基本检查,以确保正常的肝肾功能。

8. 免疫系统检查体内免疫系统的功能,以确保正常的免疫状态。

9. 内分泌系统检查内分泌功能,确保内分泌功能正常。

10. 胸部和骨骼系统三、其他补充事项1. 需进行心理测评,以确保良好的心理素质;2. 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要重新进行体检;3. 若在体检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或疾病,需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复查后方可获得合格证;4. 合格证的持有人有义务随时向所属机构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变化。

以上是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通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关职位,以确保空中安全。

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咨询通告㊀中国民用航空局文㊀㊀号:民航规 2019 42号编㊀㊀号:AC-67-FS-003下发日期:2019年8月12日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1总则1.1为规范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体检鉴定工作,根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制定本咨询通告㊂1.2本咨询通告适用于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体检鉴定工作㊂2一般条件2.1显著的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功能及形态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㊂2.2可能导致失能的活动性㊁隐匿性㊁急性或慢性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2.3严重的创伤㊁损伤或手术后遗症应鉴定为不合格㊂2.4使用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应鉴定为不合格㊂2.5肿瘤2.5.1恶性肿瘤应鉴定为不合格㊂恶性肿瘤治疗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或后遗症,肿瘤无复发或转移,可鉴定为合格㊂2.5.2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良性占位性病变应鉴定为不合格;临床治愈后无复发,无并发症或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2.6接受心脏㊁肝脏或肾脏等器官移植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3精神疾病的鉴定3.1有下列精神障碍的明确病史或临床诊断应鉴定为不合格:a)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b)使用或依赖鸦片㊁海洛因㊁甲基苯丙胺(冰毒)㊁吗啡㊁大麻㊁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c)酒精滥用或依赖;d)精神分裂症㊁分裂型及妄想性障碍;e)心境(情感性)障碍;f)神经症性㊁应激性及躯体形式障碍;g)生理障碍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h)成人的人格与行为障碍;i)精神发育迟缓;j)心理发育障碍;k)通常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l)未特定的精神障碍㊂3.2急性感染㊁中毒性等疾病引起的症状性精神障碍,如原发病已治愈㊁精神障碍症状消失㊁无后遗症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3.3神经衰弱或焦虑症治疗后症状消失,可鉴定为合格㊂4神经系统疾病的鉴定4.1痫样发作㊁癫痫或有癫痫病史应鉴定为不合格㊂24.2病理性晕厥或原因不明的意识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原因明确且可预防的晕厥可鉴定为合格㊂4.3偏头痛㊁丛集性头痛或三叉神经痛,症状缓解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无复发,可鉴定为合格㊂4.4脱髓鞘性疾病或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㊁观察至少12个月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4.5脑梗塞㊁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脑出血临床治愈后㊁观察至少12个月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4.6无症状性腔隙性脑梗塞或脑动脉硬化,无后遗症及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4.7帕金森病,无需药物控制㊁肢体功能和心理认知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4.8颅脑损伤的鉴定4.8.1重度颅脑损伤应鉴定为不合格㊂4.8.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中度颅脑损伤治愈后,观察至少24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功能良好,可鉴定为合格㊂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中度颅脑损伤治愈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功能良好,可鉴定为合格㊂4.8.3轻度颅脑损伤治愈后,观察至少6个月,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4.9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有颅内肿瘤或其病史应鉴定为3不合格㊂4.9.1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无症状的垂体瘤,神经系统㊁视力视野和垂体内分泌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4.9.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垂体瘤术后观察至少12个月,无手术并发症或后遗症,神经系统㊁视力视野和垂体内分泌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4.10脊髓良性肿瘤治愈后,观察至少3个月,无后遗症,神经系统检查无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4.11颅内蛛网膜囊肿,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a)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其病史;b)动态脑电图检查异常;c)多发;d)囊肿进行性增大或形态改变;e)囊肿大小或位置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㊂4.12无症状的垂体囊肿或空泡蝶鞍,神经系统㊁视野和内分泌检查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4.13颅内动脉瘤,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不合格:a)有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b)颅内动脉瘤术后;c)有神经系统症状;d)动态脑电图异常;e)多发㊁形态不规则或有子囊;4f)瘤体进行性增大或形态改变或新发动脉瘤;g)瘤体大小或位置可能影响安全履行职责㊂4.14颅内动-静脉畸形或海绵状血管瘤应鉴定为不合格㊂5循环系统疾病的鉴定5.1高血压病,收缩压(SBP)持续>155mmHg或舒张压(DBP)持续>95mmHg,应鉴定为不合格㊂如使用药物控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a)所使用的抗高血压药物应为噻嗪类利尿剂㊁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㊁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㊁钙通道阻滞剂或β受体阻滞剂;b)首次或更换使用(含调整剂量)上述抗高血压药物,观察至少2周㊁SBP持续控制在ɤ155mmHg㊁DBP持续控制在ɤ95mmHg,无症状㊁无所服药物的不良反应;c)无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心㊁脑或肾等重要器官并发症㊂5.2SBP<90mmHg或(和)DBP<60mmHg,无自觉症状,可鉴定为合格㊂5.3冠状动脉疾病的鉴定5.3.1不伴有心肌缺血客观证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可鉴定为合格㊂5.3.2冠心病或伴有心肌缺血客观证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应鉴定为不合格㊂经治疗后,症状消失㊁超声心动图和核素心肌显5像(或心肌灌注核磁共振成像)检查无心肌缺血客观证据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如为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观察至少6个月;b)诊室血压<140/90mmHg;或动态血压白天平均值<135/85mmHg,24小时平均血压<130/80mmHg;c)空腹血糖在3.9 7.5mmol/L范围,餐后2小时血糖在4.4 10mmol/L范围,HbA1c<7.5%(参考值:4 6%);d)总胆固醇(TC)<4.5mmol/L,甘油三酯(TG)<2.3mmol/L;e)左心室射血分数>50%;f)戒烟㊂5.4接受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植入术或心脏除颤器植入术应鉴定为不合格㊂5.5严重的心脏瓣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5.6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术应鉴定为不合格;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接受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病情稳定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5.7先天性心脏病矫正术后,病情稳定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5.8心律失常的鉴定65.8.1严重的心律失常应鉴定为不合格㊂5.8.2伴有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应鉴定为不合格㊂5.8.3无临床意义的心脏早搏㊁左前分支传导阻滞㊁左后分支传导阻滞㊁左束支传导阻滞㊁右束支传导阻滞㊁并行心律㊁窦房传导阻滞㊁一度房室传导阻滞㊁二度Ⅰ型房室传导阻滞,可鉴定为合格㊂5.8.4阵发性室上速㊁房颤或早搏接受射频消融术治疗㊁停服抗凝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后观察至少3个月,无复发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㊁近3个月内每月一次动态心电图检查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5.8.5房颤治疗后,病情稳定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5.9心肌病,病情稳定㊁无血流动力学异常㊁无严重的心律失常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5.10心肌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心功能无明显异常㊁无后遗症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5.11伴有相关症状或心肌缺血客观证据的冠状动脉心肌桥应鉴定为不合格㊂6呼吸系统疾病的鉴定6.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无明显症状㊁肺功能正常或轻度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6.2支气管哮喘应鉴定为不合格㊂如为无需应用药物治疗或7仅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㊁或(和)白三烯调节剂㊁或(和)色甘酸钠类药物的支气管哮喘,处于临床缓解期㊁达到控制分级水平㊁无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6.3肺血栓栓塞症临床治愈后,停用抗凝药物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㊁心肺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6.4自发性气胸6.4.1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应鉴定为不合格㊂6.4.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自发性气胸治愈后,满足以下条件,可鉴定为合格:a)临床症状消失㊁胸腔内气体完全吸收㊁肺组织扩张良好;b)双肺CT平扫无导致气胸复发的肺大泡;c)保守治疗㊁闭式引流术后观察至少45天;胸腔镜或开胸手术后观察至少3个月;d)无复发㊁无并发症㊁肺功能正常㊂6.4.3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自发性气胸治愈后,临床症状消失㊁肺组织扩张良好,可鉴定为合格㊂6.5胸腔脏器手术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无功能障碍,可鉴定为合格㊂7消化系统体检鉴定7.1肝硬化的鉴定7.1.1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肝硬化应鉴定为不合格;87.1.2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肝硬化,无明显症状㊁病情稳定㊁肝功能无明显异常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7.2消化性溃疡临床治愈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7.3胃食管反流病㊁慢性胃炎,无明显症状,可鉴定为合格㊂7.4胰腺炎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7.5炎症性肠病治疗后,症状缓解,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7.6腹腔脏器手术后,观察至少30日㊁无后遗症及功能障碍,可鉴定为合格㊂7.7胆道系统结石的鉴定7.7.1无症状的胆道系统结石可鉴定为合格㊂7.7.2胆囊结石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0日㊁无结石残留㊁无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7.8无明显症状的慢性胆囊炎或胆囊息肉可鉴定为合格㊂8代谢、免疫及内分泌系统疾病的鉴定8.1糖尿病的鉴定8.1.1需用胰岛素控制的糖尿病应鉴定为不合格;8.1.2糖尿病,空腹血糖在3.9 7.5mmol/L范围㊁餐后2小时血糖在4.4 10.0mmol/L范围㊁HbA1c<7.5%(参考值:4 6%)㊁无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如需用口服降糖药物,满足下列条件,可鉴9定为合格:a)所服药物应为:①双胍类,如二甲双胍;②α-糖苷酶抑制剂,如阿卡波糖;③噻唑烷二酮类,如罗格列酮;④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如西格列汀㊂b)首次或更换使用(含调整剂量)上述降血糖药物,观察至少2个月㊁病情得到控制㊁无所服用药物的不良反应㊁近2个月内2次间隔1月以上的空腹血糖㊁餐后2小时血糖及HbA1c符合上述标准㊂8.2巨人症㊁肢端肥大症㊁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㊁皮质醇增多症㊁胰岛内分泌肿瘤或嗜铬细胞瘤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复发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㊁内分泌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8.3痛风治疗后症状缓解,无所服药物的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㊂8.4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鉴定8.4.1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㊂8.4.2需用药物控制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如血清甲状腺素(T4)㊁游离甲状腺素(FT4)㊁三碘甲腺原氨酸(T3)和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连续2个月在正常范围㊁无所服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可鉴定为合格㊂8.5甲状腺机能减退症,无并发症㊁无所服用药物的不良反应㊁血清促甲状腺素(TSH)和FT4水平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8.6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01可鉴定为合格㊂9淋巴、血液系统疾病的鉴定9.1血友病,病情稳定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9.2非病理性轻度或中度脾脏肿大可鉴定合格㊂9.3白血病㊁淋巴瘤㊁浆细胞病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㊁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治疗后,病情稳定㊁观察至少6个月㊁无并发症和后遗症㊁可鉴定为合格㊂9.4轻度地中海贫血,无症状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0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的鉴定10.1慢性肾炎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临床症状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0.2急性肾炎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㊂10.3肾病综合征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临床症状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0.4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可鉴定为合格㊂10.5IgA肾病,病情稳定㊁无临床症状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0.6急性泌尿系感染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㊂10.7慢性肾盂肾炎治疗后,病情稳定㊁无临床症状和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0.8慢性肾病3期及以上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0.9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可鉴定为合格㊂1110.10肾囊肿,无症状,肾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1传染病的鉴定11.1病毒性肝炎的鉴定11.1.1急性病毒性肝炎临床治愈后,肝功能无明显异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1.1.2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疗后,病情稳定,无症状,无并发症,近三个月内每月一次肝功能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肝炎病毒RNA或DNA定量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可鉴定为合格㊂11.2梅毒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1.3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学检查结果为阳性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1.4结核病的鉴定11.4.1活动性结核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1.4.2肺结核临床治愈后,无并发症㊁肺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1.4.3淋巴系统结核临床治愈后,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2运动系统疾病的鉴定12.1颈椎病㊁腰椎间盘突出症或强直性脊柱炎等脊柱疾病,如病情稳定㊁无明显症状㊁脊柱四肢运动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2.2不伴有脊髓损伤的脊柱骨折,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㊁无后遗症及功能障碍,可鉴定为合格㊂2112.3进行性肌萎缩或肌力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2.4单纯性骨折临床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鉴定为合格㊂12.5半月板损伤或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可鉴定为合格㊂13妊娠34周以内,不影响安全履行职责,可鉴定为合格㊂14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5耳鼻咽喉、口腔疾病的鉴定15.1伴有明显症状或体征的耳廓软骨膜炎㊁耳前瘘管或鳃裂瘘管感染㊁外耳道湿疹㊁外耳道炎㊁外耳道真菌感染等外耳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5.2中耳疾病的鉴定15.2.1分泌性中耳炎㊁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等中耳疾病临床治愈后,可鉴定为合格㊂15.2.2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临床治愈后,病情稳定,无眩晕等症状,前庭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5.2.3鼓膜干性穿孔,不伴有中耳其他病理改变,可鉴定为合格㊂15.3影响安全履行职责的鼻骨骨折等外鼻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5.4明显影响呼吸㊁鼻窦窦口通气引流㊁咽鼓管功能的鼻腔㊁鼻窦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31鼻腔鼻窦疾病经功能性鼻内镜手术治愈后,观察至少30日,若鼻腔鼻窦通气良好㊁术腔粘膜上皮化良好且无并发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5.5明显影响呼吸㊁吞咽或发声功能的咽喉部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5.6影响言语功能的口腔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5.7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耳500㊁1000或2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35dB或3000Hz听力损失超过50dB时,背离试验和听力实际能力测试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背离试验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5.8导致前庭功能障碍的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或前庭神经炎临床治愈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前庭功能正常㊁听力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㊂15.9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合并重度低氧血症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眼及附属器疾病的鉴定16.1影响视功能的上睑下垂㊁睑内外翻㊁泪器畸形阻塞或炎症㊁眼眶炎症或外伤等眼附属器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2影响视功能的显斜视㊁隐斜视或眼球运动受限等眼外肌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接受眼外肌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或经双眼视觉训练,41恢复良好㊁双眼视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6.3角巩膜炎症或溃疡㊁圆锥角膜㊁影响视功能的角膜营养不良或角膜混浊等角巩膜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4活动性葡萄膜炎或遗有影响视功能的并发症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5影响视功能的瞳孔畸形或运动障碍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6影响视功能的晶状体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接受晶状体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恢复良好㊁视功能正常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6.7青光眼的鉴定16.7.1青光眼应鉴定为不合格㊂抗青光眼手术治疗后和/或局部药物治疗(缩瞳剂除外)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眼压控制良好㊁无明显症状㊁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㊂16.7.2高眼压症㊁可疑青光眼或青睫综合征,无明显症状㊁视野符合标准,可鉴定为合格㊂16.8影响视功能的玻璃体疾病或眼底疾病应鉴定为不合格㊂接受玻璃体疾病或眼底疾病手术治疗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恢复良好㊁状态稳定㊁视功能正常㊁无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16.9周边视野在鼻下象限任一径线缩小超过15度或在其他象限任一径线缩小超过25度,中心视野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生理51盲点扩大㊁非生理性暗点或缺损,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10色觉的鉴定16.10.1色盲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10.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弱,如能迅速识别其工作环境中的各种颜色的信号灯㊁标志物㊁障碍物或雷达图等,实际能力测试正常,可鉴定为合格㊂16.10.3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色弱可鉴定为合格㊂16.11暗适应异常或视觉电生理异常应鉴定为不合格㊂16.12视力的鉴定16.12.1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7㊁双眼远视力低于1.0,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中间视力低于0.25㊁近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㊂任一眼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1,应对其眼及附属器进行全面检查㊂16.12.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视力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鉴定为合格:a)履行职责时,必须配戴矫正镜;b)应使用一副可同时满足远视力㊁近视力和中间视力要求的矫正镜;c)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㊁与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矫正镜㊂16.12.3为满足视力标准,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可以使用61接触镜,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接触镜镜片为单焦点㊁无色的;b)镜片配戴舒适;c)在履行职责期间,应备有一副随时可取用的㊁与所戴矫正镜度数相同的眼镜㊂d)使用接触镜后,能够同时满足远视力㊁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㊂16.12.4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患有高度屈光不正,矫正视力时必须使用接触镜或高性能普通眼镜㊂16.12.5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㊁中间视力和近视力标准时,应注明下列相应的限制和矫正眼别:a)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戴远视力矫正镜;b)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矫正镜;c)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近视力和中间视力标准时,所注的限制为:携带近视力和中间视力矫正镜;d)如申请人需戴矫正镜才能满足远视力㊁中间视力和(或)近视力的标准时,所注限制为:戴矫正镜㊂16.12.6Ⅲb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任一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低于0.5应鉴定为不合格㊂71申请人如需使用矫正镜才能满足该标准,在履行职责时应配戴矫正镜,并注明限制:戴矫正镜和矫正眼别㊂16.12.7使用改变眼屈光状态的角膜接触镜,应停戴接触镜至角膜表面形态恢复后再进行视力鉴定㊂16.13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或眼内屈光手术,术后观察至少3个月㊁满足相应的视力标准㊁屈光度稳定㊁无影响视功能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可鉴定为合格㊂81附件1‘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辅助检查项目和频度“序号检查项目ⅢaⅢb级1脑电图首次申请-2静息心电图每次申请每次申请3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40周岁(含)以上每24个月一次50周岁(含)以上每12个月一次-4X线胸片每次申请每次申请5血红蛋白定量测定,红细胞计数,每次申请每次申请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6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每次申请每次申请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7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㊁谷丙转氨酶)㊁每次申请每次申请肾功能(血尿素氮㊁血肌酐㊁血尿酸)8空腹血糖(血浆)每次申请每次申请9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㊁每次申请每次申请梅毒血清学实验(RPR)10尿常规每次申请每次申请11尿液毒品每次申请每次申请12腹部超声(肝㊁胆㊁胰㊁脾㊁肾)每次申请每次申请13妇科超声(子宫附件)女每次申请每次申请14超声心动图首次申请-15纯音测听40周岁以下每48个月一次40周岁(含)以上每24个月一次-㊀㊀注:1)辅助检查项目结果异常,可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频度㊂2)女性申请人处于妊娠期,经本人书面申请,主检医师同意,可免除 X线胸片 检查项目㊂3) 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 需使用活动平板式标准BRUCE方案,实施检查前应要求受检者签署 知情同意书 ㊂推荐样式见附件2㊂91附件2空中交通管制员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试验知情同意书一㊁试验简介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体检鉴定需行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试验,该试验可协助诊断冠心病,评价心肌缺血的程度,判断预后,协助制定运动处方,指导康复运动㊂该试验是一种简便㊁实用㊁可靠的诊断检查方法,是心电图负荷试验中最常用的一种,严格掌握试验的禁忌症,是安全的㊂二㊁我已知晓并确认以下内容:1.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试验可能存在风险,如快速和缓慢性心律失常㊁猝死㊁心肌梗死㊁心力衰竭㊁休克㊁血压显著升高㊁血压降低㊁呼吸困难以及体力不支㊁肌肉骨骼损伤,一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列出,具体的情况会根据不同受检者的情况有所不同㊂2.发生上述风险,医生会立即终止试验,必要时给予相应治疗㊂3.有关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和疑问,医生已向我做出解释㊂我理解根据我个人的病情,可能出现以上特殊并发症或风险,一旦发生上述风险或其他情况,我同意医生采取积极应对措施㊂我同意进行次极量运动负荷心电图试验㊂申请人签名:㊀㊀㊀㊀㊀㊀医师签名:02附件3空中交通管制员循环系统疾病的检查1.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如有以下任一情况,需做冠脉CTA或冠脉造影:(1)运动负荷试验阳性或可疑阳性;(2)症状限制不能完成次极量运动负荷试验;(3)运动负荷试验心率不能够达到次极量目标心率;(4)运动负荷试验运动时间不能达到BRUCE方案3级;(5)持续存在上述的(1)㊁(2)㊁(3)㊁(4)任一情况,且最近一次冠脉CTA或冠脉造影检查满4年;(6)运动负荷试验结果与既往比较,提示有病情加重;(7)冠脉造影结果如有以下任一情况,且最近一次冠脉CTA或冠脉造影检查满4年:a)LAD近段或LM狭窄ȡ30%;b)任何两主支狭窄ȡ30%;c)任何一主支狭窄ȡ30%伴弥漫性动脉粥样硬化;d)任何一主支狭窄ȡ30%伴有主支的大分支近段狭窄ȡ30%㊂2.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冠状动脉CTA结果如有下列任一情况,应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12。

民航管制员3a体检标准

民航管制员3a体检标准

民航管制员3a体检标准
民航管制员3A体检标准包括:
1.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2.体重:体重指标应符合医学的健康标准。

3.视力:裸眼距离视力不低于5.0(0.5)。

4.听力:双耳听力不低于25分贝。

5.心血管系统:无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等疾病。

6.呼吸系统:无哮喘、肺气肿等疾病。

7.消化系统:无消化道溃疡、胃肠疾病等。

8.泌尿生殖系统:无尿失禁、尿频等疾病。

9.神经系统:无脑血管意外、癫痫等疾病。

10.精神状态:无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11.传染病:无乙型肝炎、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

12.药物反应:无对药物过敏等不良反应。

13.生殖能力:无影响生育的生育障碍。

14.皮肤:皮肤无严重疾病。

15.其他:无色盲、五颜六色矛盾错误率高等不适合从事空中交通管制员职业的疾病或不习惯人工物体运动的人。

中国民航i级或ii级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i级或ii级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I级或II级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总局为了保障飞行安全,制定了严格的体检标准。

以下是I级或II级体检标准的主要内容:
1.身高和体重
体检申请人身高需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需在标准体重的80%-120%范围内。

2.血压
体检申请人血压需在90-140/60-90mmHg之间。

3.视力
体检申请人需具备基本的视力和色觉能力。

其中,裸眼视力需在C字表0.3以上,矫正视力需在C字表0.5以上。

对于使用夜航的驾驶员,裸眼远视力需在C 字表0.1以上,矫正视力需在C字表0.2以上。

4.听力
体检申请人听力需正常,可适应无线电通信和航空噪声环境。

5.脑部
体检申请人脑部结构需正常,无神经系统疾病和遗传性疾病。

6.呼吸系统
体检申请人呼吸系统需正常,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或异常症状。

7.循环系统
体检申请人循环系统需正常,无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慢性疾病。

8.消化系统
体检申请人消化系统需正常,无严重的胃溃疡、肝炎、胆囊炎等疾病。

9.骨关节
体检申请人骨关节需正常,无严重的骨质疏松、骨折等骨关节疾病。

10.无传染病
体检申请人需无艾滋病、乙肝、丙肝等传染病。

总结:以上是中国民航I级或II级体检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脑部、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骨关节和无传染病等方面。

符合这些标准是成为民航驾驶员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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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管与签派专业身体要求(二)
空管与签派专业身体要求
空管专业
•身高要求:一般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示例:空管工作需要长时间站立工作,一定的身高可以确保工作人员更好地观察飞行器动态,从而保障航空安全。

•视力要求:正常视力或经过矫正后达到正常视力水平(如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

–示例:空管工作需要准确判断飞行器的位置和动向,保持良好的视力有助于工作人员更好地执行任务。

•听力要求:良好听力,能够清晰辨听无线电通信内容。

–示例:空管工作需要及时有效地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因此良好的听力是保障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反应能力:反应迅速、准确,能够处理突发状况。

–示例:空管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需要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签派专业
•身高要求:一般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示例:签派工作需要长时间坐姿操作计算机,一定的身高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保持舒适的工作状态。

•视力要求:正常视力或经过矫正后达到正常视力水平(如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

–示例:签派工作需要对飞行数据进行准确分析和判断,良好的视力有助于工作人员更好地执行任务。

•听力要求:良好听力,能够清晰辨听通信内容。

–示例:签派工作需要与机组成员和空管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因此良好的听力是保障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精神状态:心理健康,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示例:签派工作需要在高强度、高压力的环境下工作,因此工作人员需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

这些要求是为了保障空管与签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飞行安全。

特定的身体要求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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