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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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课堂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课堂考勤管理制度范文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的课堂考勤管理制度,增强学生对学习的责任感和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的课堂考勤管理,包括专业课、公共课和实践课。

三、课堂考勤要求1. 全勤要求学生应按时到达课堂,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在临时有事的情况下,学生应先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才可以缺勤。

2. 考勤方式(1)签到方式学生在每次上课前应按时到达教室,在教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线上签到等形式。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教室签到,学生应提前与班主任或教师沟通并得到书面批准。

(2)签到时间学生应在每节课开始前的五分钟内完成签到。

3. 请假制度(1)请假要求学生若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堂教学时,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应真实有效,不得捏造理由。

(2)请假审批学生提出请假后,班主任应及时处理并审批。

请假不得超过三天,如需请假时间较长,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请假违规未经请假或请假事由不属实的学生,将视为旷课,需要对旷课事项进行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罚。

4. 处理迟到早退(1)迟到处理学生迟到早退时,应向班主任或授课教师说明迟到原因,并进行登记备案。

每次迟到早退不得超过10分钟,若超过规定时间,学生将被视为旷课。

(2)累计迟到早退学生若累计三次迟到早退,将被视为一次旷课处理,应按旷课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 旷课处理(1)旷课次数记录学校将为每位学生建立旷课次数记录,对于每次旷课学生,班主任、教务员及相关教师均需进行记录。

(2)旷课次数警示学生旷课达到三次的,将由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并向学生提出警示。

(3)旷课次数达标学生旷课次数达到五次的,将被视为不合格,需要对学生进行约谈并制定补课或补考计划。

(4)旷课超过规定次数学生若旷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学校将进行相应的惩戒,如记录在案、降低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暂停或取消奖学金资格等。

上课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上课考勤管理制度模板

上课考勤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管理,特制定本上课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注册的学生。

三、考勤方式1. 课堂点名:教师在每节课开始时进行点名,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 电子打卡:学生使用校园卡或其他电子设备进行签到。

3. 视频监控:在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考勤。

四、考勤规定1. 学生应准时到达教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

2. 学生因故不能上课,需提前向辅导员或任课教师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3. 请假需经过批准,未经批准的缺勤视为旷课。

4. 学生迟到或早退需向任课教师说明原因,并记录在考勤表上。

五、考勤记录1. 任课教师负责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在每学期结束时汇总提交给教务处。

2. 考勤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等情况。

六、考勤结果处理1. 考勤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一部分,并影响学生的学业成绩。

2. 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于屡次旷课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学籍处理。

七、特殊情况处理1. 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上课,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并按照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2. 对于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复核申请。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经学校管理层审议后执行。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学校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流程。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大学_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考勤包括日常考勤、课程考勤、晚自习考勤、请假制度、请销假手续等。

第六条日常考勤包括学生上课、晚自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时间节点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课程考勤是指学生参加课堂教学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八条晚自习考勤是指学生参加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请假等。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课。

第十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晚自习等活动,应当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其他假三种:(一)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二)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假:包括节假日、婚丧嫁娶、重要活动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学生请假应当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请假,应当委托同学代为请假,并事后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处理第十五条班主任负责记录学生的考勤情况,并定期汇总上报学生处。

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第十七条学生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班主任或学生处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旷课1节,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4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5-8节,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9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6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与办法为了让加强各位学生的素质,现在本校将提出一些规章制度,用来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

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

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

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

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

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学生按时到场参加课堂学习,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责任感,学院制定了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的课堂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实验课、实训课等。

三、考勤方式1.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教室,在课堂开始前向任课教师签到。

老师在签到簿上勾选学生的名字,确认学生已到场。

2. 学生请假或因故不能按时到达的,需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老师将记录学生的请假情况。

3. 教师应在每节课后将签到表交给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进行核对,以确保考勤准确无误。

四、考勤管理1. 学生签到是个人的责任,每位学生必须亲自到场签到,不能代替他人签到。

2. 学生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请假需要得到任课教师的批准,否则请假无效。

3. 学生缺勤超过规定次数,将被视为旷课,学生须向学院说明原因,并接受学院的处理。

4.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达的,需提供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任课教师请假。

五、处罚措施1. 对于迟到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警告,并进行记录。

2. 对于旷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予以记过、留校察看、降级等处罚。

3. 对于连续缺勤的学生,学院将予以开除学籍等严厉处罚。

六、管理制度的执行1. 学院将定期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制度。

2. 学院将加强对考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师生认识到考勤的重要性。

3. 学院将建立健全考勤管理记录档案,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总结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学生的课堂行为,提高学习积极性和效率,为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

学院将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按时到场参加课堂学习,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希望全体师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大学课堂是学生获取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意识,特制定本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方式1、任课教师点名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时,按照班级名单进行点名,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学生签到可以采用纸质签到表或电子签到系统,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3、班委协助考勤班委负责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考勤工作,如点名时帮忙核对名单、记录缺勤学生等。

二、考勤时间1、上课前在正式上课前的几分钟内完成考勤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课堂。

2、课间休息对于较长时间的课程,在课间休息结束后再次进行考勤,防止学生中途离开。

三、考勤记录1、任课教师应如实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

2、考勤记录应详细注明时间、课程名称、学生姓名、缺勤原因等信息。

3、考勤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存档,作为学生平时成绩和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请假制度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上课时,必须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请假应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条等)。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任课教师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超过一周的,由学院领导批准。

3、学生请假获得批准后,应及时通知班委和任课教师。

4、学生请事假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五、迟到、早退处理1、迟到 10 分钟以内的学生,应向任课教师说明原因,并在课后提交书面检讨。

2、迟到 10 分钟以上、30 分钟以内的学生,视为旷课半节。

3、早退学生按照旷课处理。

4、多次迟到、早退的学生,将影响其平时成绩和综合测评。

六、旷课处理1、旷课一节,扣除学生该课程平时成绩的一定分数。

2、连续旷课达到一定节数(如 3 节或 5 节)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学院将对学生进行警告处分。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需重修该课程。

中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中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中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中学生课堂考勤管理,规范学生出勤行为,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学(含初中、高中)的学生课堂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学校规定的休息日除外。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

3. 下午课后至晚自习前,学生可自由活动,但需按时参加晚自习。

4. 晚自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学生需在每节课开始前5分钟到达教室,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分为手工签到和电子签到,具体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学生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第一节课前和下午第一节课前。

(2)上午签到时间为8:20前,下午签到时间为14:20前。

(3)晚自习签到时间为19:20前。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学生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2)经班主任批准后,学生可在返回学校后补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学生,视为缺勤。

4、忘记签到处理(1)学生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补签。

(2)班主任需核实情况,如属实,可予以补签。

(3)多次忘记签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学生,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签到、请假等制度的执行。

(2)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级的考勤情况,对考勤管理不善的班级进行指导和整改。

(3)学生处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汇总、统计和分析,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4)家长需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共同培养学生的良好出勤习惯。

五、请假制度1、请假申请和审批(1)学生如需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起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等。

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课堂考勤的管理制度1一、对请假的要求:1、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3、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6、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7、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

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2、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3、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正常假为90天,大龄为100天。

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4、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5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5元。

病假5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10元。

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146号文件执行。

5、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20元,每节扣罚津贴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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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端正学生学习风气,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各基层学院负责实施,任课教师、教学秘书、班主任(或辅导员)及各班级学习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具体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天津师范大学全体在校生。

第二章考勤管理主要内容
第四条考勤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旷课、迟到、早退、请假等四种情况。

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

凡教学计划应修读的课程(申请免修的课程除外)均实行课堂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请假期限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五条病假、公假、事假
1.学生因病不能上课者,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

病假须有校医院或所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其它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律无效,申请单经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

2.学生请公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公假须持有关单位证明,申请单经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
各单位应严格公假审批手续,避免公假过多占用学生学习时间。

3.学生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事假须陈述原因及出示证明,申请单经任课教师批准后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

第三章考勤管理职责分工
第六条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前应督促学习委员完成课堂考勤记录,将考勤结果定期反馈给辅导员(或班主任)和教学秘书,同时加强对缺勤学生的关心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辅导员或班主任主要负责定期根据考勤和教师反馈情况做好缺勤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第八条教学办教学秘书主要负责将各班学习委员上报的考勤结果进行汇总统计,然后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和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时督促任课教师加强课堂考勤管理。

第九条班级学习委员负责考勤记录表(附件2)填写及上报,班长、团支部书记应协助学习委员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相互监督,避免包庇现象发生。

第四章课堂考勤的统计与管理
第十条凡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三次计旷课一学时,(十五分钟以后)一次计旷课一学时处理。

第十一条学习委员应如实登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请假情况,一并记入当日课堂考勤记录表,将考勤结果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经任课教师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学习委员每周周一将上一周的考勤周汇总表(附件3)上报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考勤结果汇总统计成周缺勤学生公示表(附件4)后,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共同签字同意后公示,学院定期对课堂出勤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教务处、学生处定期对学院课堂考勤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学生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经请假各审批方分别批准后方可生效。

学生以学时为单位向需要请假课程的任课教师分别递交请假申请单。

请假不超过10学时的由需要请假课程的任课教师批准;超过10学时者由需要请假课程的任课教师与班主任(或辅导员)共同审批;超过20学时者由需要请假课程的任课教师与教学副院长(或副书记)共同审批;超过30学时者由需要请假课程的任课教师与学院领导班子共同审批。

经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由任课教师交学习委员登记并保存,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一并上报。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事先请假,否则事后不予以补办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时必须先征得辅导员同意,事后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凡因假不能出勤的,应在告知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同时,亲自或委托学习委员告知任课教师后,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五章课堂考勤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无故旷课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具体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课堂纪律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规定对缺课学生的平时成绩做出判定。

第十八条无论任何理由,学生某门课程缺课学时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直接申请重修,取消其对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评教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开始实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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