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1、概述

为了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不同炉号的产品,并能有效识别从原辅材料入库到成品入库的标识管理,防止混用,错用。

2、目的

当有规定时可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即通过标识可以追溯某个产品或某批产品的原始状态、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的能力以便查找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3、职责

3.1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产品状态标识。

3.2工序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的状态标识。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原材料的标识

4.1.1未经检验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仓库管理员用黄色“待检”标牌或划分区域作标识

4.1.2原材料要按待验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分开,分别用“待检”标牌,“合格品”标牌,“不合格品”标牌,作明显标识。

4.1.3原材料的合格品要根据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并填上“货位卡”。

4.2半成品的标识

4.2.1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由该工序操作人员填写《流转卡》填

写内容有:原材料的名称,牌号,批号,数量,时间,工号,由操作人员将半成品交工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在《流转卡》上签上检验员代号后方可转序,每道工序由工序检验员检验之后作状态标识,对不合格品作“不合格品”的标识,对来不及检验作“待检”标识。

4.2.2封口工序,包装袋的一端烫上生产批号和操作人员工号。

4.2.3中转库按照产品不同分批堆放,标明产品的状态标识,易于识别和控制并要有明显区域划分,如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之分,易于先进先出。

4.2.4《流转卡》转入组装工序的末道工序之后,由末道工序检验员收回,交生产科统一保管,以便追溯。

4.3解析区的产品标识

4.3.1由仓库管理员将未灭菌产品与己灭菌的产品用“待灭菌品”与“待验品”的标牌标识,间距不少于1米。

4.3.2待验品要根据灭菌批号,炉号,规格,名称分开放置,并在“待验品”标牌上填上“货位卡”。

4.3.3对己经灭菌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用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牌标识或单独存放并用红线绳隔开,用作明显标识。

4.4成品标识

4.4.1在成品仓库中要将不同灭菌批号,不同名称,不同规格的产品,划分区域,并分开放置并作明显标识。

4.4.2在合格的成品标识牌上填上“货位卡”。

4.4.3对退回的不合格品,由仓库管理员单独分开放置,并用红

线绳隔开或用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牌标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