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3保研文件

合集下载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总则一、学生课外通过科学研究而学习(称为:课外研学),已作为我校本科教学所实施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三位一体”教学新模式的组成部分而落实到各院系的人才培养方案中。

从2003级起,方案规定每位学生在四学年中必须通过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学年作品等活动取得2学分,作为毕业的必要条件。

该性质的学分即为“课外研学学分”。

二、学生能否获得课外研学学分,以重在参与和体验科研的全过程为前提,并看其是否得到了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协作能力、表达能力等多种能力的培养和是否受到了严格、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的训练。

三、学生取得课外研学学分的主要途径是1、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2、参加学科竞赛3、提交研学作品(制品、设计、论文、报告、规划、软件等)及相关资料4、发表论文(含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所提交的并被收入论文集的论文或被邀请作报告的论文)5、取得专利6、聆听科技、学术报告并撰写与报告相关的研学材料,如文献综述、评论等7、其他研学活动组织四、为保证学生课外研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院(系)应成立“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课外研学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主持学生课外研学学分的评定。

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学分认定五、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SRTP项目的学分认定1、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学校、院(系)两级SRTP项目活动,须经结题验收,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主持结题验收。

校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由学校和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联合组成专家组负责实施。

院(系)级SRTP项目的结题验收由院(系)自行组织进行。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范文模版)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一、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是指从本校优秀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培养条件的学生,在修完成规定的课程且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考核后,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继续进行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攻读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该培养模式统筹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强化了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

二、选拔硕博连读生于每年硕士生(只限于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硕士生)新生刚入学时确定。

提前攻博生面向在读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只限于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硕士生)学生进行选拔,一般在每年秋学期进行。

三、学习年限和培养阶段1、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5年,若在5年内不能完成预定学业,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经研究生院培养办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6年。

凡未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提前攻博生录取为博士生后学习年限要求同普通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培养阶段: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

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辅以适当的科研方法训练,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第三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核;资格考核通过者于第四学期转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学习时间一般为三年。

凡资格考核不合格的硕博连读生,立即中止硕博连读,参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进行培养,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修订)-东南大学医学院

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修订)-东南大学医学院

东南大学文件校发〔2013〕9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修订)》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全面落实东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我校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进程,学校对《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

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现将《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暂行条例(修订)》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1—(此页无正文)东南大学2013年9月29日(主动公开)—2—附件1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东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我校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进程,特修订《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简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的实施对象为我校教师,奖励类型为: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学科建设贡献奖励、论文奖励和专利奖励。

第三条教学成果奖励一、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25万元;二、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三、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13万元;四、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4万元;五、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2万元。

第四条科研成果奖励一、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学校给予与国家奖励等额的奖励;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25万元;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15万元。

—3—四、获省部级一等奖,学校奖励人民币3万元;五、人文社科领域: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6万元;二等奖,奖励4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

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奖励3万。

注: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述奖项均指东南大学为第一获奖单位。

若东南大学为第二获奖单位,则按原标准的1/2予以奖励;若东南大学为第三获奖单位,则按原标准的1/3予以奖励;若东南大学为第四获奖单位,则按原标准的1/4予以奖励;若东南大学为第五获奖单位,则按原标准的1/5予以奖励。

东南大学电气工程2008-2013年报考录取统计

东南大学电气工程2008-2013年报考录取统计
176
71
3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863
188
9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
0
30
0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55
15
4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901
物理电子学
94
47
8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902
电路与系统
127
16
3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67
13
6
00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264
68
19
008
自动化学院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397
54
21
008
自动化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67
10
7
008
自动化学院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75
21
10
008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0Z1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安全)
67
16
5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293
98
30
00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98
27
2
006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年东南大学各院系所复试分数线

2013年东南大学各院系所复试分数线
081103
系统工程
50
50
90
90
362
014
经济管理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50
50
90
90
330
014
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55
55
95
95
380
014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55
55
95
95
394
014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55
55
95
95
379
014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50
50
90
90
350
021
交通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50
50
90
90
330
021
交通学院
0823Z1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测绘与信息技术)
50
50
90
90
330
021
交通学院
0823Z2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地下工程)
50
50
90
90
330
021
交通学院
085214
土木工程
50
50
90
90
383
005
土木工程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50
50
90
90
357
005
土木工程学院
0814Z2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50
50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我校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具体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1、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直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点击查看)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点击查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免生中的国防生、西部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二、招生专业1、《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专业一览表》(点击查看)。

2、《东南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专业一览表》我校招收直博生专业一般为理、工、医类学科,招生导师一般为目前主持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每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最多招收一名本科直博生。

三、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在参加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注意:无需提前寄送):1、《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东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还须下载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考核表》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东南大学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单

东南大学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单

东南大学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教学司[2011]14号和东南大学校通知[2011]117号文件精神,我校在2012届本科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已基本结束。

在推荐过程中,各院(系)均制定了详细的推荐细则,认真组织了考核、审查并进行了张榜公示。

经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现将拟推荐为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公示名单中学生的接收学校不予更改),公示时间一周。

东南大学教务处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12〕98号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院(系)、所,各有关部、处:根据教学司【2012】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2013届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与领导1.成立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组长:郑家茂副组长:刘波沈炯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栓宏李爱群李鑫孟新金保昇宛敏雷威秘书:申翠英2.教务处承担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事务及解释工作。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1)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

(2)院(系)专家考核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课程首修成绩计算)应位列专业前35%(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60%);申请流动助教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以下简称支教)应位列专业前45%;申请直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20%(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35%);。

2.无毕业审核课程(含实践环节)首修不及格。

3.英语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在70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破格条件基本条件中的第4、5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1.一般破格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可进行一般破格:(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奖项(第1获奖人)。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所读本科专业或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参加科研课题的研究,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并取得优秀成果者(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取得发明专利,前3名)。

(4)省级及以上“三好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与优秀团员、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生标兵”、校“学习优秀生”。

(5)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专业前5%(或前三名)者。

(6)申请支教计划、流动助教者。

符合上述条件者,至多只能在平均学分绩点或课程首修或英语要求三项标准中破一项。

破格底线掌握为:平均学分绩点至少应位列专业前40%(流动助教、支教应位列专业前45%)或仅有1门毕业审核课程首修不及格且该课程目前已及格或英语CET-4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TEM-4达到60分及以上。

2.特殊破格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特殊破格,破格底线同上,具体见下表: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一组3人同等对待;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特等奖的第2、第3人至多基本条件中的第1-3条中的二项(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至多破格至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40%)。

(1)表格中所指的全国竞赛一等奖必须是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全国竞赛一等奖。

(2)对个别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获得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奖项,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院(系)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后予以推荐,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对所有符合破格条件的学生申请破格须按程序上报,以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批结果为准。

申请破格程序:①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需要破格的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按破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的符合破格条件申请者的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③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学生所在院(系)公示申请者名单并填写相关表格。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进程1.9月20日前,各院(系)推荐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包括排名计算办法、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等在内的工作细则(见附件二),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示后,再具体实施。

2.9月21-22日: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学生的个人申请书必须列明本人已具备的推荐免试条件、报读的专业和专业方向(请查询《2013年东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以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同时必须表明在获得推荐后是否可能放弃这一资格的态度;符合破格条件并申请破格者应将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所在院系。

3.9月23-25日:学生所在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申请的推免生(含申请流动助教、支教、校内跨院(系)及联盟高校互推)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组织面试、笔试等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分别填于有关表格内。

确定推免生选择次序的排序成绩由课程(课程系数一般为1,本专业主干课程经学校免研领导小组认可,允许不超过8门课程系数为≤1.2(特殊情况,须经专门提出申请,由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其中课程成绩所占比例最少不得少于70%,综合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大不得超过30%。

4.9月26日-10月3日:各院(系)将《东南大学2013届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册》及电子文稿(即包括所有校内、校外、流动助教、支教的初审名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示(在网上或以院系文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名单未经公示无效。

5.10月4-10日:各院(系)确定推免生名单并组织每位推免生(含直博生)填写《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三),表上“学习情况”一栏中学生在专业中的平均绩点排名和CET成绩必须由各院(系)教务助理填写并签名;每位推免生(含直博生)须有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填写的《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书》(见附件四)。

每位推免生须有两份有填表人、审核人和院(系)公章的成绩单(用A4纸打印学生历年成绩单)。

四、关于流动助教或支教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我校在推免生中包含少数流动助教或支教(流动助教或支教名额分配表另行公布),流动助教或支教应符合推免生的基本条件,实行公平竞争。

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考核推荐后,再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和选拔,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有关进程如下:1. 9月21-2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东南大学流动助教、支教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五)。

2. 9月23-25日:学生所在院(系)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入《附件五》中,将同意推荐为流动助教或支教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院(系)或学生个人不得将材料报送用人单位。

3.9月26日:用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材料。

4.9月27-29日:用人单位组织考核、选拔。

5.9月30日: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与材料送交教务处。

6. 10月1-10日:学生所在院系公示拟任流动助教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7.10月13日后:学校审定批准后,流动助教与人事处按人才租赁方式签订有关协议。

五、10月13日左右在校园网上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名单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

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免试资格。

名单未经公示无效。

教务处电话:52090214/83792408 监察处电话:52090126/83791874。

六、10月23日左右学校发文公布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各院(系)根据学校发文公布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到教务处领取推免生报名码,组织推免生填写《二O一三年全国免试推荐硕士生的应届本科生申请表》(另行发放),并由院(系)填写《二O一三年江苏省推荐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电子数据表》。

所有材料及最终《名册》和《电子数据表》的电子文稿于10月24日前送教务处。

七、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推免指标不得挪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对各院(系)专业学位推免指标中的校内名额和外推名额分别作了规定,如不能完成将被收回。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原则上不须交纳培养费。

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培养类别,在学期间不得申请硕博连读。

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可以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参加双向选择就业。

八、关于本科直博生的推免工作根据《东南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办法》(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学校鼓励优秀的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报考学科限我校理、工、医类重点学科;报考导师为目前主持国家重点课题项目的博导。

一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限招一名直博生(不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1.9月21-22日:各院(系)符合直博条件并申请直博的学生应按要求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六)上交所在院(系);同时须在10月15日之前登入东南大学研招办主页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注意:考生来源务必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务必选择“本科直博”),并等待审核。

2.9月23-25日:各院(系)专家考核组对申请直博的学生严格进行考核,并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评价表》(见附件七)。

3.9月26日-10月3日:各院(系)将《院(系)申请直博生情况汇总表》连同《直博生申请表》和《考核评价表》一起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

经研究生院审定,网上公示直博生拟录取名单。

直博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不得自行放弃。

九、关于卓越联盟高校互推免试生的推免工作根据《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卓越人才培养联盟”的高校共同建立了研究生招生合作平台,鼓励优秀的推免生交流互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