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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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参与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
3.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三、考核结果的反馈与改进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个人改进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学校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公益活动(3%)
-校企合作(3%)
-技术服务(1%)
八、考核结果评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各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分及以上;
-良好:总分80-89分;
-合格:总分70-79分;
-不合格:总分69分及以下。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学校应在保护教师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适当公开师德考核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可与其他教育机构共享师德考核信息,促进教师队伍的交流和合作。
3.教师个人考核结果的信息公开,需征得教师本人同意。
二十一、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教师应认真遵守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十二、考核准备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考核前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参与考核的教师、同行、学生及专家充分了解考核标准及流程。
2.教师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参与考核: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相关材料;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3. 师德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考核内容1. 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2.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3. 教育教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无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行为。

4. 团队协作与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主动参与学校、年级、学科组等教育教学活动,与同事合作共事,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 绩效: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程序1. 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师德考核工作。

2. 设立师德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师德考核工作。

3. 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考核,考核周期为上一学年。

4. 师德考核分为自评、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等环节。

5. 各环节评价结果汇总后,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结果应用1.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 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4.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4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4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

第三条本考核细则旨在衡量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态度、学生工作等方面。

第四条考核内容按照师德师风建设法规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有别于一般教学考核内容,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的关爱和教学方法。

第五条考核依据包括教学督导评估、学生反馈、同行评价和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此考核细则不进行定量评分,以定性评价为主。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分类评价。

第七条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学水平:包括备课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二、教育教学态度:包括对学生的关爱、尊重,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等方面。

三、学生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生活关怀和矛盾处理等方面。

四、外出培训和学术交流:包括个人自主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

五、师德修养:包括言行举止、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内容和比重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考核内容应当与教师岗位职责和教师被评价的行为相匹配。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应当采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教学督导评估:学校将组织专门的教学督导团队,对教师进行课堂实地观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第十三条学生反馈:学校将通过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建议。

第十四条同行评价:学校将组织同行评审小组,由教师中的同事对被评价老师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其他相关材料:学校将收集教师的教学思考、教育教学方案、教材辅导和其他教育教学相关材料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评估手段和方法。

第四章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第十七条根据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学校将给予以下评价:优秀:在各项考核内容上表现出色,达到学校的要求,得到学生和同事的认可。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师德考核原则师德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奖惩分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师德考核内容与标准第四条师德考核内容师德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3. 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4. 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5. 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第五条师德考核标准师德考核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1. 优秀:全面履行师德要求,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师生广泛赞誉;2. 合格:基本履行师德要求,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师生评价较好;3. 基本合格:师德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能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完成;4. 不合格:严重违反师德要求,影响恶劣,教育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第三章师德考核方法与程序第六条师德考核方法师德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所占权重不低于30%。

第七条师德考核程序1. 教师个人对照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检查,撰写师德自查报告;2. 同行之间进行互评,提出意见和建议;3. 组织学生和家长进行评价,收集反馈信息;4. 学校领导根据各方面评价结果,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定;5. 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进行公示。

第四章师德考核结果运用第八条奖惩措施1. 对于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2. 对于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师,继续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师德水平;3. 对于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改正;4. 对于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一、考核目的。

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在于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态度,包括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对待教学的热情和认真程度等方面的表现。

2. 课堂管理,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纪律管理、学生情绪管理、课堂秩序等方面的表现。

3. 师生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处方式、交流沟通、关心关爱等方面的表现。

4. 专业素养,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标准。

1. 优秀(90-100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了榜样作用。

2. 良好(80-8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良好,能够做到言传身教,对学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3. 合格(70-7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一般,能够基本做到教书育人的要求。

4. 不合格(60-6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够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5. 待提高(60分以下),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非常差,需要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

四、考核流程。

1. 学校将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时间等。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 对于评分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学校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定期考核,以保持教师的良好师德师风。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将被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扬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合格的教师将得到肯定和鼓励,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3. 不合格和待提高的教师将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将做出相应处理。

六、结语。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7篇)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可以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实施制度篇1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1、劳动纪律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

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3)关爱学生(10分):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4)为人师表(10分):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言行举止文明,以身作则。
2.教学能力(30分)
(1)教学水平(15分):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良好。
(2)教育科研(15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十、考核流程具体安排
1.发布通知: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师德师风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流程和要求。
2.自评阶段:教师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3.同行评价阶段:教师通过学校提供的平台进行同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4.学生评价阶段:学生通过在线问卷或纸质问卷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考核小组统一收集。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通过考核,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同时强化师德师风要求,规范教师行为。
3.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4.考核时间
每学年进行一次。
5.考核流程
(1)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己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同行评价:教师之间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作为学校调整师资队伍的重要依据。
十二、考核工作的监督与改进
1.学校应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2.考核工作应定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流程。
3.学校应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考核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基金,对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2.学校为教师提供国内外进修、交流的机会,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不断创新。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二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二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导言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关系到教师个人的修养和专业素养,也关系到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

为了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以规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在岗教职工,旨在通过考核来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并为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和提高授课水平提供参考。

第一章考核目标1. 提高教师的师德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2. 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3. 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第二章考核内容1. 师德考核(1)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

(2)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3)教师的师生关系和人际关系。

(4)教师的职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2. 师风考核(1)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2)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教师的课堂纪律和管理能力。

(4)教师的学科知识和学习能力。

(5)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三章考核程序1. 考核计划制定每学年初,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计划,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

2. 考核对象确定(1)全体在岗教职工为考核对象。

(2)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工作需要,可以对特定教学岗位的教师进行重点考核。

3. 考核方式(1)个人申报和自评。

(2)同行互评和上级评议。

(3)学生评价和家长反馈。

4. 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划分。

(2)优秀和称职的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

(3)基本称职的教师要制定个人提升计划,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

(4)不称职的教师要进行整改,并给予必要的警告和纪律处分。

第四章考核评价标准1. 师德考核评价标准(1)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评价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纪国法。

2)思想独立,不受个人私利干扰。

3)勤于学习,关心国家大事。

(2)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评价标准。

1)遵守职业规范,不违反教育教学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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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我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把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我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
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章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第十二条:争取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个别学生有针对性家访。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第四章教书育人
第十三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第十五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
担;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第五章为人师表
第十七条: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第六章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

组长:刘圣福
副组长:刘兴伦杨淑华王义德郝维广
组员:王明富邹凌云邵桂艳初海燕各村小校长
(二)组织评议
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每学年一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家长测评及学生测评。

教师评议:每学年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三)综合评定
每学年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
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1.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2.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3.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4.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5.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6.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7.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在师德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综合评价60分及以上)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优秀者,可作为当年“学校师德先进个人” 表彰奖励候选人,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
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

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七、组织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小组成员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考核。

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警示以至处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

我校将设立师德投诉信箱、师德投诉电话(89240215),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庄河市长岭镇中心小学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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