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奖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范文施工现场工程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很多企业都会制定一套奖罚制度。
下面是一个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一、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对于施工现场出色完成安全目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2. 质量奖励:对于施工现场完成质量目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3. 进度奖励:对于施工现场提前完成工期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4. 创新奖励:对于施工现场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5. 环保奖励:对于施工现场积极推行环保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6. 文明奖励:对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7. 其他奖励:对于在施工现场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具体奖励。
二、处罚制度1. 安全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如责令停工整改、降级、扣发工资等。
2. 质量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违规行为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如责令整改、降级、扣发工资等。
3. 进度处罚:对于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工期完成工作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如责令加班、扣发工资等。
4. 浪费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存在浪费现象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如责令整改、扣发工资等。
5. 文明处罚: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纪律问题或文明施工不达标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如警告、降级、扣发工资等。
6. 其他处罚:对于在施工现场表现不良或违规情况的个人或团队予以相应惩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具体处罚。
三、奖罚实施办法1. 奖罚实施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行。
2. 奖罚应及时公开、公正、公平,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个人和团队的合法权益。
工程项目施工奖惩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施工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奖惩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的员工,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现场工人等。
3. 奖励与惩罚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有据可依、有度可循。
二、奖励措施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符合或超过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节约成本、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4. 对于在突发事件处理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重大损失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于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情节较轻者,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将给予行政处罚。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对于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如弄虚作假、盗窃材料等,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开除,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经过评审小组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执行。
2. 惩罚由项目部根据事实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3. 对于奖惩结果,应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附则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员工的行为,激励积极向上、敬业奉献的精神,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特制定本《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原则第二条工程部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依法依规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奖励的原则包括:1. 公平原则:奖励应公开、公正,不偏袒个人或集体。
2. 功利原则:奖励应基于实际工作表现和成绩,以鼓励员工的进步。
3. 激励原则:奖励应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4. 多元原则:奖励形式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第三章奖励种类和条件第四条工程部设立以下奖励种类:1. 个人奖励:对个人在工作中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嘉奖,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等。
2. 集体奖励:对团队在项目或工作任务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进行表彰,如优秀团队、协作奖等。
3. 创新奖励:对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方案,推动工作流程改进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五条奖励条件:1. 个人奖励: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达到一定的绩效目标,受到同事和领导的好评,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2. 集体奖励:团队在工作任务中展现高效、协作的能力,完成工作目标,并得到客户的满意度较高评价。
3. 创新奖励:员工提出的创新建议或方案被采纳并实施,带来明显的工作效率提升或业务质量改善。
第四章处罚原则第六条工程部将依法依规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员工进行处罚,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团队形象。
第七条处罚的原则包括:1. 公正原则:处罚应公开、公正,遵循程序和事实真相,不偏袒个人或集体。
2. 教育原则:处罚应以教育为目的,帮助员工认识错误并改正行为,促进个人成长。
3. 合理原则:处罚应与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不得过重或过轻。
第五章处罚种类和程序第八条工程部设立以下处罚种类:1. 内部警告: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违规行为进行警示,并要求对其行为进行改正。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1为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电气工程中的有效运行,加强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激发全体员工创优意识,确保公司和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依据2.1电气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奖罚规定;2.3公司质量标准体系相关文件。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气项目工人。
4评估方法4.1评估对象各专业团队和分包商。
4.1.1考核内容a.各种施工记录和考核资料;B.工程质量;C.质量评定量表中的相关内容;4.1.2考核方式4.1.2.1项目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附件3质量考核评分表对各专业队伍进行考核,项目安全监督部审批,生产副经理/经理审批。
5奖励资金来源和5.1不确定奖励的发放(上级部门或业主发放的质量奖)。
5.2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
5.3扣款规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被罚款的专业队伍或责任人,财政部门应从工资或合同资金中扣款。
5.4预扣项目部质量保证基金和公司奖励。
5.5奖金分配程序按项目管理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奖励6.1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按时完成切割质量良好。
6.2当项目提前竣工验收时,验收项目提出的整改问题不存在重大施工问题。
6.3竣工资料齐全正确,并按时移交;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6.4项目部根据项目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组织检查。
如果检查中对中标单位进行了评估,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6.5每个团队每年都积极组织公司开展的质量活动,这些活动确实有效。
项目管理部对总部评审过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
6.5在本工程中能严格规定、规范、标准施工,遵守工艺纪律,无质量事故或返工现象,对消除常见质量缺陷的施工人员可评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由公司奖励元。
6.6经公司领导评估,各团队认定为“亮点”的子项目已达到“亮点”流程标准。
亮点项目标准见表1,团队将获得人民币奖励。
6.7在施工过程中,符合以下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领导确认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元奖励。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以鼓励先进、规范、高效行为为主,以惩罚违规、危害他人行为为辅,注重综合考核和集体奖惩。
第三条本奖惩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参与方。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奖励第四条对于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集体奖:对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者,由建设单位评选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二)优秀班组奖:对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达到优秀水平的班组,由施工单位评选优秀班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三)优秀工人奖:对于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工人个人,由施工单位评选优秀工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四)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工程项目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由建设单位评选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五)其他奖项:对于其他在工程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设置其他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对于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荣誉表彰:通过公开表彰、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使其成为先进典型;(二)业务培训: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三)晋升奖励: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可以享受相应的晋升待遇。
第六条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并向施工单位公告执行。
第七条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应当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评选结果要公示,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宣讲,充分发挥表彰的激励作用。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惩罚第八条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惩罚:(一)扣减奖金:对于已获得奖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违规行为轻重,扣减已获得奖金金额;(二)停工整改: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停工进行整改,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后方可恢复施工;(三)资质降级:对于重大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其资质等级;(四)责令停工:对于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进行深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五)其他惩罚: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文是为了管理和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而制定的一套奖惩机制。
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方式,激励和约束项目参与方按照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从而降低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
具体的工程安全奖励和惩罚措施可以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惩措施:奖励措施:1. 完成工程安全目标和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金、荣誉称号、奖状等物质和精神奖励;2. 主动参与安全培训和交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学习经费、培训机会等奖励;3. 提出安全创新和改进措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技术专利、发明奖金等奖励;4. 公开曝光工程安全典型事故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名誉批评、处罚等奖励。
惩罚措施:1. 违反工程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行政处罚;2. 发生工程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等严厉惩罚;3. 严重违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法律追诉、刑事处罚等惩罚;4. 未按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惩罚。
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有效的激励参与方重视工程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估也是重要的环节,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文(2)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
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
对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现场监理部,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电力行业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通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以下是一份____字左右的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1. 突出贡献奖:(1)标准:对在施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2. 先进工作者奖:(1)标准:对表现出突出工作能力和榜样作用的个人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同事评议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3. 安全文明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4. 学习进取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的人员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学习成果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三、惩罚类别及标准1. 违反安全规定:(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罚款。
2. 违章建筑:(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建筑相关规定的行为。
(2)处理方式:整改通知、停工整顿、罚款。
3. 违反工作纪律:(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开除。
4. 浪费资源:(1)标准:在施工现场浪费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行为。
(2)处理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工地工程奖罚制度范本

工地工程奖罚制度范本一、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者荣誉证书。
特别是在关键工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确保无质量事故,且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的班组或个人,将获得额外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
对于提出创新性安全管理措施或改进建议,并经实施验证有效的人员,也将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节点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将根据提前完成的工作量和难度,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奖品。
4. 特殊贡献奖励: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或对项目有重大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特别奖励,以示鼓励。
二、惩罚措施1. 质量违规: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安全违规: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罚款、停职检查或开除的处罚。
对于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进度滞后: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罚款或降低信用等级的处罚。
若影响整体项目进度,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 不文明施工: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噪音、扬尘污染超标,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将给予警告和罚款。
若反复教育无效,将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三、执行与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需要公平、公正、透明。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奖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鼓励全体员工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对于奖罚决策,应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避免任意性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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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工程管理奖惩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XXXX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1、奖励基金由XXXX房地产公司部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1)XXXX房地产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总包各栋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分包及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取,分配按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XXXX房地产公司财务资产部管理,并专款专用。
由公司XXXX项目工程管理部使用,所用经费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第六条对公司XXXX项目部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规定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对监理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500-1000元。
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监理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1000元。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监理部一次奖励2000元。
5、对于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二)处罚规定1、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5、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7、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8、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
9、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则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部罚款500-1000元,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1000-2000元。
11、发生质量事故罚款1000元/次。
12、在省、市质监站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监理部5000-10000元/次。
13、不论是否奖惩,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可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报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建议两年内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对施工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一次奖励施工单位1000-1500元。
2、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除按上款奖励外,另外嘉奖10000元。
3、总承包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通报表扬超过50%(含50%)奖励总包5000元。
4、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体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奖励该施工单位1000-1500元。
5、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6、在日常巡检中,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7、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8、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9、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10%以下且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5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5%以内的,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还给予10000元奖励。
10、对于连续三次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或所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二)处罚规定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5、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10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7、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8、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罚款10000元,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1)工程砌体墙柱位移或倾斜,错台,灰缝不饱满及墙体平整,垂直度严重超标。
直接罚总包项目部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2)钢筋位移严重,钢筋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少筋、漏绑、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及弯钩不符合要求,直接罚项目部500-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3)砼未按规定工艺要求灌注施工,多处发生漏震,过震,孔洞,漏浆,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直接罚项目部5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4)无模板设计,模板支设不牢,造成大面积跑模,严重影响结构尺寸和宏观质量,直接罚项目部5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5)对基础,主体工程项目未组织人员进行自检,待监理业主验收时,发现重大质量缺陷的,直接罚项目部每处1000元,由施工队承担,项目部执行。
9、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10、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5000-50000元的罚款。
11、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2000-20000元罚款。
12、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公司补偿。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13、结构验收首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除整改外,还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4、所有房屋在分户验收均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质监站复查时发现一户有弄虚作假,罚款500元/户,若多于总抽查户的1/5有作假现象,罚款1000元/户。
15、工程交工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30%以上者,除按合同履行保修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罚款,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6、业主对同一事件投诉,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返工2次以上者,除继续履行保修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17、由于回访保修处置不当,给公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方10000-30000元的罚款。
18、凡是由于施工方责任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造成大面积返工的,给业主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