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包括些2021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填报说明

财政供养人员包括些xx年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填报说明xx年财政人员供养信息填报说明一、统计范围由财政拨款(补助)的 ___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___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统计对象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经 ___ ___人事部门___任用、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含长休)及离、退休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遗属、临时工作人员, ___服务人员;民政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财政适当补助人员不纳入统计对象。
三、填报方法 1、按照xx年12月份工资表填报。
实际发放月工资为未扣除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代扣代缴税费前的金额,不含补发工资及13个月奖金。
计量单位:元/月,程序自动计算。
2、原则上人员工资由哪个单位发放,就归入哪个单位统计。
没有编制的临时办公室、 ___小组等临时机构不单独统计。
在两个以上单位 ___的人员,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 ___的单位 ___,防止重复遗漏。
3、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按“工资由哪个单位发放,就归入哪个单位统计”的原则,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统计。
对口支援、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统计。
四、填报说明(一)人员信息 1. ___号码:作为个人信息的唯一标识码,按18位的二代 ___号码填写。
2.姓名:必须与 ___一致。
3.性别:根据 ___号码系统默认自动生成,用户核对。
4.人员类别:选择型指标,选择:“在职”或“离休”、“退休”。
长休人员选择“在职”,提前退休人员、提前离岗退养人员、退职人员选择“退休”。
5.在职教职工类型:选择型指标,单位类别为学校的单位按其在职教职工主要工作类型相应选择:“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6.在职人员:选择型指标,根据在职人员方式相应选择:“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民师转正”、“大中专毕业分配”、“ ___干部转业”、“复退军人安置”、“人员调配”、“其他”。
盘锦市财政供养人员状况调查及对策思路

盘锦市财政供养人员状况调查及对策思路张丽芬1李剑2陈相甫3(1.盘锦市财政科学研究所,辽宁124200;2.盘锦市财政局,辽宁124200;3.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沈阳110000)内容提要:财政供养人口问题涉及到财政负担和政府职能运行效率。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政府约法三章,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着力搞好“控、调、改”。
2018年辽宁省开始的新一轮机构改革,通过对事业单位调整职能、优化整合、改制转企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大削减了机构数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供养人口数量和结构。
辽宁各级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在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面临着财政供养人员数量较多、各级财政负担过重的严峻形势。
本报告以盘锦市为样本,从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入手,剖析现阶段财政供养人员存在的问题、增减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供养人员政府运转财政负担机构改革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544(2021)02-0106-07〔收稿日期〕2020-11-25〔作者简介〕张丽芬,财政科学研究所副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政管理;李剑,国库科副科长,研究方向为财政管理;陈相甫,研究方向为金融管理。
一、盘锦市财政供养人员现状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政府财政收入来支付其工资和其他办公经费的人员,其中包括党政群机关在编人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还包括党政群和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主要指在行政事业编制外存在的以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员。
这些人员虽不纳入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管理,但在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全部或者主要由财政资金支付其办公经费、工资福利,从本质上讲这些人员也应算财政供养人员。
比如村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村官本身既不是公务员也非事业单位人员,但是其工资经费大多由财政发放,近几年其工资待遇也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在相应提高。
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一、问题描述在调研中,我们发现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存在以下问题:1. 财政压力加大: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和市场竞争的加剧,XX市财政压力不断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薪资、福利和补贴等支出成本大幅上升,对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
2. 人员结构过于庞大: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的数量庞大,工作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冗余。
一些岗位存在工作交叉和功能重叠的情况,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
3. 收入不合理:部分财政供养人员的收入过高,与其实际工作贡献和市场价值不匹配,给财政带来额外负担。
同时,一些工作绩效不好的人员的收入水平仍然较高,缺乏激励机制。
4. 公平性问题:在财政供养人员的选拔评价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例如,一些关系户或有背景的人员容易获得较好的评价和晋升机会,而其他有实力但缺乏背景的人员则难以得到公平对待。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强化岗位评估与调整:对XX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岗位进行全面评估,优化岗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取消和减少冗余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财政压力。
2. 进行绩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将绩效与薪酬挂钩,提高财政供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同时,对工作绩效不佳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和处罚。
3. 改革薪酬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工作贡献和市场价值,调整财政供养人员的薪资水平,确保收入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合理压缩高层次人员的收入水平,增加基层员工的收入。
4. 健全选拔评价机制:建立公平、透明、竞争的选拔评价机制,打造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能力素质选拔人才,杜绝关系户、背景人员的干预。
5. 强化培训与发展: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的培训与发展计划,提升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通过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高整体的工作水平和竞争力。
结论通过以上对策建议的推行,可以有效解决XX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存在的问题,并为财政压力减轻、工作效率提高、公平性增强、岗位合理配置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调查摸底工作总结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精细管理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我单位于近期开展了一次调查摸底工作。
本文旨在总结这次调查工作,深化对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认识,为进一步推动彻底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提供参考。
二、调查背景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我们对于已经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调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人员编制;•人员性质;•工资待遇;•配备情况;•详细信息等。
三、调查情况3.1 人员编制我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已经财政供养人员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客观的调查,并做了全面的统计。
经统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总数为 846 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数量为 216 人,占比为 25.53%。
3.2 人员性质我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性质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人员性质比较复杂,基本分为以下类别:•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工(含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人员。
3.3 工资待遇我们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待遇进行了分析,发现绝大多数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待遇都比较优厚,其中收入最高的为公务员,其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临时工。
在偏远山区的一些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待遇不尽人意。
3.4 配备情况我们还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考察车辆等特殊的福利设施等。
发现机关事业单位的配备情况各不相同,大多数单位都是根据职务需要进行配备的,有一定差异性。
四、结论及建议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机关事业单位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机关事业单位应该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实行一定比例的遴选制度,让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服务于单位的发展;2.合理制定财政供养人员的薪酬政策,分类管理,调动财政供养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长处;3.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应加强监督,一旦发现违规处理及时,对于规范管理非常有利。
郑州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问题研究

郑州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问题研究作者:杨伟华来源:《中国市场·营销研究方向》 2018年第8期财政统发工资是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职工工资,统一由本级财政国库支付部门管理核算,并委托给代理银行直接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的财务管理方法。
就郑州市而言,目前我市的财政供养人员性质不一,工资发放的形式也有很多,如何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使之日趋规范准确,确保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成为财政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
1工资统发的主要作用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是财政部规范财政支出管理,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举措,具体讲有以下几点重要作用:(1)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改变了预算单位多头账户、分散支付,实行财政单一帐户集中支付,减少中间拨款环节,缩短资金流动时间。
同时,减轻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不再陷于成堆的工资政策中,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可以避免许多人为造成的错误,使工资管理规范化。
(2)增加工资发放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各预算单位的工资构成和工资标准,均由人事和财政部门严格把关审核,对预算单位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以及自行补贴的项目进行清理,增强了工资管理工作中的规范化程度,起到了统一工资内容和标准,严肃了工资制度。
(3)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快增长,逐步减轻财政负担。
一是核实各预算单位的编制和实有人数,解决一些预算单位存在的超编及混编问题;二是清理一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项目,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三是摸清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底,建立起人员工资档案,实现从源头上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杜绝吃财政“空额”的现象。
2我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具体方法(1)各单位根据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的要求于每月25日前提供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工资标准等数据,包括增人增资、减人减资、正常工资变动及津补贴变化等情况,分别报编制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
(2)编制部门对单位报来的人员编制数进行审核后送达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人员和工资计划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各单位所报人员和应发工资额。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中清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中清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汴政办[2006]91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中清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06〕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关于开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中清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四日关于开封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中清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于2005年8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规定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范围和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认真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
通过专项清理,共清查出问题7类13个。
为进一步堵塞漏洞,严明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管理,依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对清查出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人已调离,工资关系应转未转的(一)本级财政供养内调动人员和已调出本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其工资关系应随行政关系一并转移。
工资至今仍未随行政关系转移的,原调出单位从发文之日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工资。
(二)因工作变动领取双份工资和不符合规定领取津补贴的,追缴多领取的工资或津补贴,构成违纪违法的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
二、离岗的(一)财政供养人员经单位同意,考取脱产学习研究生的,上学期间其生活补助费统一由学校发放,不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至今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从发文之日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工资。
未经单位批准擅自离岗学习的,按旷工处理。
(二)公派脱产读研、进修人员,在离岗读研、进修前或这次工资清理期限内,能向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提供公派进修学习证明、入学通知书、收费票据、就读大学证明等的,在学习进修期间原单位继续发放工资。
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自查报告3篇

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自查报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自查报告精选3篇〔一〕自查报告自查部门:财政部门自查对象: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自查时间:2024年X月X日自查人员:XXX一、自查目的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进展自查,确保工资的发放程序合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自查内容1.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核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2. 检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发放金额,确保发放金额符合岗位级别和业务要求。
3. 核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时间,确保按时发放工资,不拖欠工资。
4. 检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方式,确保工资以合法、平安、便捷的方式发放给到位。
三、自查方法1. 与人力资部门核对财政供养人员,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工资发放金额。
2. 针对工资发放问题,进展面对面的座谈,理解详细问题所在。
3. 查阅相关的工资发放记录,比对发放记录与实际发放情况是否一致。
四、自查结果经过自查,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未发现异常情况。
五、自查建议1. 继续加强与人力资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定期开展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六、自查总结本次自查发现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良好,但仍需要继续加强相关管理措施,确保财政供养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自查报告附件无请相关部门对自查报告进展审阅,并根据自查结果和建议进展处理和改进。
如有发现问题,请及时提出并进展整改。
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自查报告精选3篇〔二〕自查报告一、清理工作目的及意义清理财政供养人员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意在优化人员构造,进步工作效率,合理配置资,为经济开展和财政支出节约提供支持。
清理工作的目的是对财政供养人员进展全面排查,确保人员数量准确无误,防止冗员浪费,为财政部门的调整和重组提供根底数据。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制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 在编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在岗 情况
工作岗位及职务
工资金额 (元/月)
津补贴金额 遗属补助金额 (元/月) (元/月)
备注
1.单位实有: (人),在岗: (人);2.“是否在编” 填写在编、人事代理;3.“在岗情况”填在岗、脱岗、病假、事假 备 注 、产假或死亡(如死亡但未领取工资津补贴的可不填);4.如有“遗属补助”的在备注栏填写领取人姓名;5.对瞒报或弄虚作 单位负责 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人签字: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