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说明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及计算标准1. 引言在当今社会,创新创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许多高校也开始重视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为此设立了相应的学分。
本篇文章将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分值及计算标准入手,探讨其重要性和具体操作方法。
2.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重要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为了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而设立的,对于学生来说,通过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创业或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于高校来说,开设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举措,可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
3.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分值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分值通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分值的高低取决于活动的难度、时长、深度以及学生的表现等多个因素。
一般来说,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通常占据一定的比重,对学生的总学分有一定的影响。
4. 计算标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计算主要基于学生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的具体情况。
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并取得一定成绩、发表创新论文、参与创新比赛获得奖项等都可以纳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计算范围。
学校通常会设立相应的评审机构来审核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根据一定的标准来给予学分。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认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设立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通过参与相关活动,学生可以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对将来的就业或创业起到非常大的积极作用。
学校应该合理设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分值和计算标准,要切合实际情况,既能够激励学生参与,又能够保证学生的活动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6. 总结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分值及计算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设立对于学生和高校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设置学分分值和计算标准有助于推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
希望未来可以有更多的高校推动这一举措,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设立和合理设置不仅对学生的个人发展有益,也对整个社会的创新创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分是高等教育中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提高学分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推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原则1. 基于学术的创新和实践,以及课程及相关活动的学分认定。
2. 评价方式公平公正,采用多角度、多元化的评价指标。
3. 尊重学生个人创新特长和优势,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的认定途径。
4. 确保学分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学分认定途径学分认定采用综合评价制度,包括以下途径:1. 课程学分认定:学生在正规课程中完成课程设计、实验报告或课程项目时,可申请相应的学分认定。
2.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实习或创业项目等活动时,可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完成情况申请学分认定。
3. 成果评价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技竞赛或获得国家级奖项时,可申请学分认定。
4. 学术竞赛学分认定: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时,可提供相关证书进行学分认定。
5. 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时,可根据学术导师的推荐进行学分认定。
五、认定程序1. 学生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2. 学生提交申请后,由学分认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评审。
3. 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指标和综合考虑,拟定学分认定方案。
4. 学分认定方案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批。
5. 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六、学分认定结果公示与管理1. 学分认定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供学生查询。
2.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学分总和,作为学业完成的依据。
3. 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
4. 学分认定结果将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做出适当调整。
七、实施时间和监管机制1. 本方案将于XX年X月起开始实施。
2. 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海洋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理学专业代码 070701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2016级本科生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海洋科学(特别是物理海洋学)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丰富,能够从事海洋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2)具备海洋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3)掌握海洋科学领域专项技能,具备海洋科学综合分析能力;(4)具备在海洋科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基本素养;(5)具有国际视野。
二、毕业生能力要求1.具有科学精神、敬业精神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意识和人文科学素养;2.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3.系统而坚实地掌握海洋科学,特别是物理海洋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清晰描述海洋动力过程,具备分析和理解海洋动力过程的能力,了解海洋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4.具备海洋调查的能力、室内实验的能力、自主设计实验及综合实践能力;5.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数据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6.具备使用外语阅读文献和交流的能力;7.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支撑学科支撑本专业的一级学科:海洋科学、大气科学;二级学科:物理海洋学。
四、毕业学分要求课程体系学分要求必修选修合计公共基础层面思想政治类 1572.5 高等数学类 25大学外语类 10大学物理类 15.5军事、体育类 7通识教育层面通识教育课程8 8专业教育层面学科基础课程2370专业知识课程 1910工作技能课程16 2总计 130.520150.5五、专业核心课程1.海洋学I(64课时,4学分)2.近海区域海洋学(32课时,2学分)3.流体力学(64课时,4学分)4.海洋调查I(48课时,3学分)5.卫星海洋学(48课时,3学分)6.物理海洋学(64课时,4学分)7.海洋要素计算(48课时,3学分)8.流体力学实验(16+32课时,2学分)9.海洋调查实习II(2周,2学分)10.海洋环流(32课时,2学分)六、专业特色课程1.海浪(32课时,2学分)2.海洋内波(32课时,2学分)3.物理海洋实验(16+32课时,2学分)4.风暴潮(32课时,2学分)5.潮汐(32课时,2学分)6.极地海洋学(32课时,2学分)7.海洋-大气相互作用(32课时,2学分)8.海洋台站实习(3周,2学分)七、实践环节(一)必修实践环节(37.5学分)1.Fortran程序设计(64课时,4学分)2. 海洋-大气数据可视化(48课时,1.5学分)3.海洋科学类见习(48课时,1.5学分)4.计算方法(32课时,1学分)5.流体力学实验(48课时,2学分)6.创新创业教育(2学分)7.毕业论文(6周,6学分)8.海洋调查仪器操作(16课时,0.5学分)9.海洋调查实习I(2周,2学分)10.海洋调查实习II(2周,2学分)11.海洋要素计算上机实验(16课时,0.5学分)12.大学物理实验I(48课时,1.5学分)13.大学物理实验II(48课时,1.5学分)14.大学物理实验III(48课时,1.5学分)17. 军事训练(2周,1学分)18. 体育I-IV(128课时,4学分)1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4课时,2学分)(二)选修实践环节1.海洋台站实习(3周,2学分)2.物理海洋实验(48课时,2学分)八、课程设置及修读要求(一)公共基础与通识教育层面修课要求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英文名称先修课程必修思想政治理论008101101023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Mentality and Morality Improvement andBasics of Law 00810110102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General Outline of Chinese Modern History 00810110102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Introduction to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of Marxism 008101101019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Introduction to Maoism and Theoretical System of Chinese Socialism 008101101013形势与政策ⅠCurrent Situation and Policy Ⅰ008101101015形势与政策ⅡCurrent Situation and Policy Ⅱ高等数学008401101045高等数学Ⅰ1 AdvancedMathematicsⅠ1008401101047高等数学Ⅰ2 AdvancedMathematicsⅠ2 高等数学Ⅰ1 008401101059线性代数Linear Algebra 高等数学Ⅰ1 008401101063概率统计Probability and Statistics 高等数学Ⅰ2 008401101061数学物理方法A Methods of Mathematical Physics A 线性代数大学物理008601101093大学物理Ⅰ1 College Physics I1 高等数学Ⅰ1 008601101097大学物理Ⅰ2 College Physics I2 大学物理Ⅰ1 008601101101大学物理Ⅰ3 College Physics I3 大学物理Ⅰ2 008601102095大学物理实验1 College Physics Experiment 1 高等数学Ⅰ1 008601102099大学物理实验2 College Physics Experiment 2 大学物理实验1 008601102103大学物理实验3 College Physics Experiment 3 大学物理实验2大学外语008301101033大学英语Ⅰ CollegeEnglishⅠ008301101035大学英语Ⅱ CollegeEnglishⅡ008301101037大学英语Ⅲ CollegeEnglishⅢ008301101039大学英语Ⅳ CollegeEnglishⅣ008301101135大学英语拓展类课程Extended College English Level A Series 大学英语Ⅲ或选修大学俄语、大学西班牙语等另外一种外语的四个等级课程,修满10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省新苗人才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生处、团委、体军部负责认定.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且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4. 创新创业学分的成绩按获得的总学分进行转换来记载。
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多于或等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100",学分记载为4学分;多于4学分而少于10学分的,成绩记载为“90",学分记载为4学分;等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85",学分记载为4学分;少于4学分的,成绩记载为“0",学分记载为实际获得的学分.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的要求,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计划1.制订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求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强化实践、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适当设置专业必修课,柔性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形成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通过学习,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学时与学分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以下,本科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150学分。
3.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
(1)公共基础课: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
主要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指讲授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课,原则上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要求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主体性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础性,同类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尽可能相同,以适应“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加深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而设置的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体育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引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申请简易流程
目录
学生查看
教师查看
学院管理员查看
学院专家查看
附件一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
二O一四年十一月
学生操作部分:
1、学生用自己的学号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申请创新训练项目,首次登录时密码与学号相同登录后请修改自己的个人信息及密码。
系统登录网址:。
如您的页面显示不正常请参照附件一《关于各个应用系统在不同操作系统版本上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
2、登录后在流程管理----项目申请书菜单下,选择创新训练项目按钮申报项目。
如图1
所示:
图1
3、进入页面后,填写相应的字段信息,若您还不确定填写的内容为定稿可点击暂存如图2所示。
填报组员时注意需要用英文状态下的逗号,如图3所示,暂存后还可以不断修改申请书的内容如图4:
图2
图3
图4
4、确定项目申请表无内容修改后,点击提交等待教师审核完成项目申请。
1。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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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说明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委《关于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知要求,现对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面向对象
本次认定2011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二、《细则》中志愿服务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
注:
1.工时学分和表彰学分只能选择其一,不得累加;
2.志愿者工时的计算以分钟为单位,志愿者的前期准备和后期总结工作不计入工时统计,路程时间不计入工时统计;
3.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可计入服务工时,时间以培训开始和结束时间为依据。
三、本次认定工作特殊说明
1.工时学分说明
在正式启用学校志愿服务网记录志愿者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工时之前,工时学分凭活动组织单位提供证书及证明方可进行认定,由学校组织的部分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时认定信息见下表,由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院自行认定并提供给学生相应证明作为系统上传附件即可,其他特殊志愿服务活动工时根据实际情况再行研究认定标准;
注: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志愿者工时认定依据组委会提供的志愿者工作时间记录进行即可。
2.表彰学分说明
“校级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表彰学今年暂时按照以下情况认定:获得年度五四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及参加经过学校团委认定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学生,凭证书及相关文件进行志愿服务表彰学分认定。
如: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2014APEC第二次高官会及相关会议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活动组织单位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等。
认定程序及其他要求按照《细则》执行,学分认定工作需秉承科学、公正原则,如有问题请联系校团委王老师,联系电话:66782782。
校团委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