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2023年最新的农村医保大病保险

2023年最新的农村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医保】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流程 2023年大病医保新政什么是大病医保什么是大病医保大病医保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保的大病医疗,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另一种是商业险大病医疗,是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为特定保险人承保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
这里我们主要介绍社会保险中的大病医疗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能低于50%2023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 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 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23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23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温馨提示】:另外报销的比例也因为看病费用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化,费用越高,报销的比例也就越高,这能够减少大病费用的支出。
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些城市职工大病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
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疗报销管理制度大病医保报销与定点医院的管理规定

医疗报销管理制度大病医保报销与定点医院的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其中,医疗报销管理制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医保体系中,大病医保报销和定点医院的管理具有特殊的地位和意义。
本文将围绕医疗报销管理制度、大病医保报销和定点医院的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一、医疗报销管理制度医疗报销管理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政策。
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医疗报销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规范医疗报销管理,可以实现医保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大病医保报销大病医保报销是指对于罹患严重疾病的患者,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中提供的特殊报销政策。
大病医保报销的范围通常包括癌症、心脏病、肝病等严重疾病。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大病医保报销通常可以覆盖高额的医疗费用,并且报销比例也相对较高。
大病医保报销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患者的医疗需求,减轻了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三、定点医院的管理规定定点医院是指经过政府批准,成为医疗保险机构指定的合作医院。
定点医院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合作医院的选择、合同管理、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医保机构会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选择合作医院,确保患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其次,医保机构与定点医院之间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医疗服务的具体安排。
最后,定点医院需要严格遵守服务质量要求,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医疗报销管理制度下大病医保报销与定点医院的关系在医疗报销管理制度下,大病医保报销与定点医院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定点医院是大病医保报销的实施主体,患者只有在定点医院就诊才能享受大病医保报销。
其次,定点医院对于患者的就诊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直接的影响。
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好,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体验也会更好。
因此,医保机构需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确保定点医院的服务质量达到标准。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大病保险是指由政府及相关机构发布政策,旨在为参保者提供专项保障,当参保者遭受指定大病时,为节省经济负担,鼓励参保者及时就医治疗的保障制度。
一、大病保险报销种类
根据大病保险政策,参保者报销的大病可分为三类:
1)确诊严重疾病:药品治疗费用、材料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
2)确诊适度疾病:药品治疗费用、材料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
3)确诊轻度疾病:检查、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
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1)参保者指定的大病,可以享受特定的报销政策,具体报销的范围和额度由当地政府制定;
2)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可以实行跨省或跨市累积报销,以大病报销比例和额度为依据,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累积报销;
3)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也可以实行多项报销政策,即同时享受多项保障制度,如:参保者可以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和公费医疗报销政策,以便节省经济负担;
4)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实行的原则是:参保者遭受指定的大病,可将支出报销到额外支出的千分之五(5‰)以内。
三、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实施
1)参保者需要提供完善的大病诊断证明;
2)参保者需要提供相关支出清单信息,并根据政府指定的报销
比例进行报销;
3)大病报销比例和额度取决于当地政府规定;
4)参保者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大病报销项目,以获取更
多的资助。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帮助参保者能够及时就医治疗,解除家庭的经济负担,并有效拓展国民健康保障体系。
但究竟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实施后,是否对参保者确实有所帮助,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衡量。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是指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因罹患特定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再次报销的医疗保险政策。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是指针对特定疾病的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上限等具体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重大疾病二次报销适用于符合规定的特定疾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并发症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其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再次报销,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其次,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
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报销比例一般在50%以上,具体比例根据患者所在地的医保政策而定。
在一些地区,对于特定的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提高,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再次,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金额上限。
针对不同的重大疾病,医保政策通常会规定相应的金额上限,超出该金额的部分费用将由患者自行承担。
金额上限的设定是为了平衡医保基金的支出和患者的实际需求,避免因治疗费用过高而给医保基金带来过大压力。
最后,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申请流程。
患者在享受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并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医保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费用将按照规定的比例再次报销给患者或医疗机构。
总之,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是医保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患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规定,患者可以更好地享受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政策,减轻经济负担,获得更好的治疗和护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二次报销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医保服务。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有哪些规定

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有哪些规定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多少?⼆次报销是怎么办理的?社保局最新政策规定,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最低1.5万。
下⾯⼩编为⼤家详解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标准、报销流程,跟着⽂章⼀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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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多少?⼆次报销是怎么办理的?社保局最新政策规定,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最低1.5万。
下⾯⼩编为⼤家详解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标准、报销流程,跟着⽂章⼀起来了解⼀下。
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规定⼤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个补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基⾦⽀付是有封顶线的,有了⼤病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就可以解决。
下⾯为⼤家及时重⼤疾病保险⼆次报销的⽐例和流程。
⼀、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标准、⽐例城镇居民医保⼤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病保险的⽬标是避免居民发⽣家庭灾难性医疗⽀出,因此,实⾏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越⾼,⽀付⽐例越⾼。
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例达80%。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个年度内的⼤病保险实际⽀付⽐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平、筹资⽔平和医疗费⽤增长⽔平逐年调整,最⼤限度地减轻个⼈医疗费⽤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续的,超出⼤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报销⽐例统⼀为50%。
⼆、重⼤疾病医疗保险⼆次报销办理流程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如住院费⽤在新农合报补后⾃付费⽤超过起付线再办理⼤病保险报销。
2020年医保新规定

2020年医保新规定
2020年医保新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门诊用药报销范围扩大
2020年医保新规定将门诊用药报销范围扩大,包括药品目录的扩大以及门诊特殊药品的报销。
具体来说,会将一些常见的药品加入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之中,使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药品的报销待遇。
此外,门诊特殊药品的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提高患者就医的报销比例。
二、定点医院费用限额
新规定规定了定点医院费用限额,意味着定点医院对于患者的收费将有所限制。
这样可以避免患者因为就医费用过高而无法负担的情况。
医保定点医院费用限额将对不同级别的医院进行分类,确保患者可以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中选择医疗服务,并保证医院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
2020年医保新规定将提高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
特殊慢性病是指重大疾病或者严重残疾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新规将提高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降低患者的负担,帮助患者更好地得到治疗和护理。
四、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扩大
大病保险是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进行保险报销的一种保险制度。
2020年医保新规定将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扩大,将原有的
72种重大疾病扩大到93种,涵盖了更多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
五、互联网医院的纳入医保范围
互联网医院是近年来新兴起的医疗服务模式,以互联网为媒介,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根据2020年医保新规定,互联网医院可
以纳入医保范围,使得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就医,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以上是2020年医保新规定的几个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将在
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的就医保障,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并且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和可及性。
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如何计算的

⼤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例是如何计算的
⼤病产⽣的⾼额医疗费⽤让很多家庭⽆法承担,⼤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重⼤疾病医疗需求⽽建⽴的专项医疗保险基⾦,⽤于⽀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员,年度内累计发⽣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不含应⾃付费⽤)。
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和退休⼈员均可参保。
⼤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例是如何计算的?下⽂为你详细介绍。
⼤病医疗保险范围中规定的报销⽐列
⼤病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员,每年每⼈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病医疗保险费。
⼤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最⾼⽀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医疗年度内,最⾼⽀付限额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于本市⾏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和退休⼈员都可享受⼤病医疗保险。
⽽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员不在“⼤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负伤或者⼯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物中毒的;
6.因⾃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应当⾃理的。
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

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是指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患有严重疾病时所提供的医疗救助政策。
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减轻其医疗负担,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报销比例,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中规定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一般来说,国家规定的报销比例为70%至90%,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疾病和治疗方式而有所不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患有大病时,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单位申请医疗费用的报销,大大减轻了其医疗负担。
二、报销范围,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中规定了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
一般来说,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包括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患有大病时,可根据政策规定将相关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从而减轻了其经济负担。
三、申请流程,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中规定了医疗费用报销的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携带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申请。
经过审核后,医疗费用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申请流程的规范化和便捷化,有利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助。
四、政策宣传,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中规定了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一般来说,单位会定期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会议,向工作人员介绍大病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
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利于工作人员了解自身权益,及时申请医疗救助。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的出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医疗救助保障,有利于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同时,事业单位大病补助标准也为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各级单位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大病补助标准的有效实施,为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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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
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
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
新农合患者在
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
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以新
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
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可是
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
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对商业保险机
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
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
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
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
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
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
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
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
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
提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
办服务。
大病医保无需另外缴费
东莞市大病医保从2013年10月起实施,覆盖了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市社保局介绍,目前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数超过
605万人。
至2015年12月,大病医保共支付待遇4.5亿元,享受
待遇人次6.3万人次。
其中重大疾病支出3.2亿元,享受待遇人次4.8万人次。
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8
个百分点。
按照东莞现行的政策,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需另行缴费,参保
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可按规定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市大病保险通过近两年多的试行,充分发挥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作用,减轻了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经
济负担,有力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
效益。
按照现行规定,每年度大病保险资金结余部分返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大病保险政策性亏损可先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
基金垫付或从下年度的大病保险资金中列支。
此前,媒体报道称,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每年大约结余2亿到3
亿元。
市社保局回应南方日报称,2015年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收入49.65亿元,支出43.3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6.28亿元。
至2015年底累计结余49.46亿元。
记者发现,参照上述大病待遇支出,大病保险资金并不存在亏损的问题。
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那么,为什么还要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大病医保呢?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机
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明确原则
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投
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市的大病保险试行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东莞市正在按照《意见》的要求,修订该市大病保险办法,
考虑在大病保险承办中通过招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
东莞调整大病
险经办工作,探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
是对国家政策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按照意见稿,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资金当期收入的3%,当期核算,所需资金从当期大病保险资金中提取。
商业保
险机构应依照合同协议提供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商业保
险机构未履行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协议。
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剩余部分全额收回大病保险资金。
意见稿还提出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商业保险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结果与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
用的清算及商业保险机构的退出机制挂钩。
根据参保人参保期限的不同,东莞的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
10万到30万元不等:
参保时间满2个月不足6个月,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满6个月不足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满2年不足3年的,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满3年以上的,以后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2017年农村大病补助新政策出台,这几类农民将无法申请!
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如今农村地区的新农合费用已经上涨到150元/年,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金额一致。
虽然
缴费提高了,但是增加了大病补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也是非常实惠的。
对于申请大病补助的对象,国家也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家庭收入低、低保户、无经济来源、五保户、特困户等,以上人员都可以申请到大病救助的补贴,大大减少了看病的费用。
但是还有一些情况是无法申请到大病补贴的,分别是哪些情况呢?
1、专项资金公共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这其中包括小孩子预防接种以及婚前检查等费用,这类费用是需要个人承担的。
预防接种很多针剂也在免费的范围内,不属于免费项目的针剂需要自费。
2、跨区域就医或者到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医疗事故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另外因偷盗、醉酒驾驶、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费用不列入大病补助范围。
4、因个人流产、堕胎以及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大病补助范围。
5、美容、减肥等非疾病诊疗所产生的费用。
国家对于农村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农民看病报销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享受到的医疗待遇也在不断提高。
只要参与了农村新农合保险的农民,生病住院到当地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就诊,都能享受到医保报销。
这些病可获得补助
大病救助的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