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过失致人受伤怎么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摘要:学生伤害事故的时常发生,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关系而不是监护关系,在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时,可产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特别的学校责任,即补充的补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学校过错的本质是教育管理过错,但还应当有条件地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关键词:概念归责原则补充责任学校过错举证责任最近多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 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 因学生伤害事故而引起的学生与学校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而且,学生伤害事故纠纷还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索赔数额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准确理解、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学校过错判断标准、举证责任等法律问题,对于妥善处理好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对于学生伤害事故这一概念,我们应准确把握其本质特征。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应当限于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的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如学校无过错的,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整范围。
二、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从理论和实务上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义务究竟是监护义务还是保护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胡鑫宇案件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2年1月28日,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一名16岁中学生胡鑫宇失踪。
经多方调查,警方于2022年10月14日在德化县将乐乡发现胡鑫宇尸体,初步判断为自杀。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关注。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胡鑫宇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
2. 校园安全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校园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本案中,胡鑫宇失踪后,学校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尽到了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是本案涉及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
3. 刑事责任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胡鑫宇的死亡初步判断为自杀,但如果存在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则相关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 侵权责任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胡鑫宇的死亡是由于他人侵权行为所致,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案件的法律分析1.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分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家庭和社会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学校作为胡鑫宇的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 校园安全法律分析根据《学校安全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本案中,胡鑫宇失踪后,学校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失踪学生,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本案涉及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
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几种罪行1.放火罪1)客体:公共安全。
2)对象:关系公共安全的公私财产。
焚烧自家财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构成本罪。
3)客观方面:行为犯。
可作为;也可不作为:以行为人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为前提,且发生重大损失。
4)主体: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即可。
5)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6)认定:行为犯,以实施完毕放火行为为既遂。
1没点燃或刚刚点燃未能独立燃烧为未完毕。
是否有危害结果或危险均不影响既遂成立;2与失火罪的区别,失火罪为过失,且为结果犯,即必须造成严重后果;3放火为了毁坏财物而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危及公共安全,仍定本罪;4以纵火焚烧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电视电信设施,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5以放火杀人的,危及公共安全的,定本罪,否则,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2.爆炸罪1)客体:社会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作为;不作为,锅炉工故意不加水致使锅炉爆炸。
3)对象:必须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或重大公私财产。
4)主体:一般主体。
年满14周岁即可。
5)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6)认定:1以爆炸杀人、伤人、毁物的,行为人主观上指向的是特定人或物,也采取了措施防止危及公共安全,客观上也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则定故意杀人(伤害,毁坏财物)罪,如果客观仍然危及了公共安全,仍定本罪;2以爆炸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设备、煤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或通讯设备的,不以本罪论处;3.故意杀人罪定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小孩打闹骨折赔偿协议

小孩打闹骨折赔偿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由未成年人打闹导致骨折事故而产生的赔偿事宜,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由未成年人打闹导致一方骨折的事故,不适用于其他原因造成的骨折事故。
第二章责任认定第三条责任主体的认定(一)造成骨折事故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造成骨折事故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赔偿责任的承担(一)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赔偿范围第五条医疗费用造成骨折事故的,由侵权方承担受害人因骨折治疗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检查费等。
第六条误工费因骨折治疗耽误受害人工作或其他收入来源的,侵权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
第七条精神损害赔偿因骨折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侵权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八条其他损失因骨折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其他合理损失的,侵权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其他损失。
第四章赔偿方式第九条赔偿方式侵权方应当一次性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金额。
第十条支付期限侵权方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金额。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诉讼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管辖法院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章其他条款第十四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协议修改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
第十六条协议解除本协议履行完毕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时,协议即行解除。
甲方(受害人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乙方(侵权人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签字盖章:甲方:乙方:日期:。
未成年人过失杀人要判几年

未成年⼈过失杀⼈要判⼏年未成年⼈的⼼智、思想等等⽅⾯都还不成熟,所以他们在遇到⼀些重⼤事情的时候可能会控制不了⾃⼰的情绪或是⼒道等等,在保护⾃⼰的时候可能会错⼿将对⽅给杀死了。
那么,未成年⼈过失杀⼈要判⼏年?店铺⼩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未成年⼈过失杀⼈不判刑《刑法》第⼗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就这⼀规定⽽⾔,应注意以下⼏点:1.此处的列举已经穷尽。
只对这⼋类严重犯罪⾏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为⽆论多严重,都不承担责任。
2.这⾥列举的是⼋种⾏为,⽽不是⼋个罪名。
最⾼⼈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实施以上⾏为以外的⾏为,如果同时触犯了以上罪名的,应当按照以上罪名定罪处罚。
常见的有以下⼏种情况:(1)故意杀⼈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杀⼈⾏为。
如绑架的过程中杀害⼈质,14-16对绑架罪不负责任,但杀害⼈质的,定故意杀⼈罪。
(2)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致⼈重伤死亡转化后按故意伤害、故意杀⼈罪处理的情形,如侮辱、抗税、聚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等。
(3)强奸罪包括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强奸。
如拐卖妇⼥⼉童的过程中强奸、组织强迫卖淫过程中强奸。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盗窃、诈骗、抢夺他⼈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暴⼒,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罪定罪处罚。
(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6)教唆他⼈实施以上⼋种⾏为之⼀的,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伤害事故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因过错或者其他原因受到的人身损害。
第三条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客观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事故的处理机关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应当设立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事故的调查、调解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的责任第五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第六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教师、学校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致使学生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因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造成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原因、性质、损害后果和当事人的行为等因素,分别确定。
第十条事故的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承担的责任,不影响事故责任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章事故的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救受伤学生,并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事故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指导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的调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调查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并制作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事故的调解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学校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是指针对未成年人因意外或他人过失导致伤残而进行的赔偿标准。
针对未成年人的伤残赔偿,法律和社会一直非常重视,因为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和权益需要得到特别的保护。
有关未成年人伤残补偿的标准主要是由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与成年人有所不同,因为未成年人通常还没有完全独立的生活能力,他们的受教育和成长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
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时,需要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学业、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是根据被害未成年人的伤残程度、影响程度以及相关经济损失来确定的。
这其中包括了被害未成年人因伤残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教育费用等方面。
当然,还包括了未成年人因伤残而导致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损失。
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的设定,除了依据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考虑到社会公平和公正。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多的保护,而伤残补偿标准的设定应当能够真正地满足被害未成年人的需求。
总之,未成年人伤残补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公平、法律保
护和道德关怀的问题。
在制定和实施这个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伤残程度、生活影响、经济损失等多个方面因素,从而真正地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依据

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依据
《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依据》
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依据主要参考《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因他人的过错而遭受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索赔相应的赔偿金。
首先,《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在未成年人遭受伤害或身败名裂时,应当尊重其权利,并保障其获得足够的赔偿以满足其需求。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在受到伤害后,有权向侵害他们权益的人进行法律索赔,追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律,如果未成年人因他人过错遭受伤害或死亡,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未成年人向侵害行为人进行索赔。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赔偿时需要特别注意保护其权益,保障其得到应有的赔偿。
除此之外,未成年人伤亡赔偿还需考虑到侵害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伤害后未成年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
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最终赔偿的数额和方式。
总之,未成年人伤亡赔偿依据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赔偿权的保障,主要涉及《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未成年人受到伤害
或死亡的情况下,根据这些依据,他们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以满足其需求和保障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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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过失致人受伤怎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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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弟弟15岁,在学校玩耍的时候不小心伤了同学的眼睛,我想问下他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银川刑事辩护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过失致人受伤怎么处罚:
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的不成熟和认识能力的缺陷,在生活和学习中经常发生不小心伤害他人身体的事件。
如同学打闹中用脚绊倒他人致他人骨折,吃羊肉串时竹(铁)签扎伤他人,体育运动中用力过猛致他人受伤等。
从行为人而言,出现伤害的结果也不是他的本意。
但伤害的结果却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和心灵的极大伤害。
有些伤害的结果不得不伴随着受害人的一生,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个人生活。
为了避免对他人的意外伤害,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还规定丁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只要行为人年龄上满了十六周岁,且他的过失伤害行为致使他人身体遭受重大伤害的,过失重伤罪的罪名就可以成立,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满十六周岁的来成年人伤害他人身体的,由其家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非法严重损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2.客观方面实施了非法严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伤他人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伤他人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重伤他人的结果。
根据我国《刑法》第235条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谢谢大律师的解答,以上知识你都了解了吗?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访问法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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