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申领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需提供(精)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资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提供资料一、女职工参保生育1.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出院证明》原件;3. 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收据》原件;4.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统一提供产假期间个人工资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男职工参保,配偶无工作生育1.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出院证明》原件;3. 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收据》原件;4.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统一提供产假期间个人工资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男方承诺书:承诺配偶未就业。
三、配偶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报销陪护假待遇1.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统一提供产假期间个人工资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4.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原在社保局报销过的人员需提供。
5. 《出院证明》复印件,原在社保局报销过的人员需提供。
四、计划生育(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复通手术及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实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1.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3.《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收据》原件;4.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件;5.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统一提供产假期间个人工资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1.已经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包含2018年前新农合),提供《出院证明》、《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及参保人员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
2.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发生以下并发症:异位妊娠(宫外孕),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各种原因引起的产前、产中或产后大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产褥感染,须先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提供《出院证明》、《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及参保人员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单。
3.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带上单位公章到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鼓励生育和保障妇女生育后的基本生活所发放的一项社会福利。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是申请人证明自己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1. 身份证明,申请生育津贴的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包括本人的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生育津贴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身份证明材料。
2. 婚姻证明,对于已婚夫妇来说,需要提供结婚证明作为申请生育津贴的必备材料。
结婚证明可以证明夫妻关系,是申请生育津贴的重要依据之一。
3. 生育证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之一是生育证明。
这包括医院出具的产检记录、分娩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等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可以证明申请人已经生育,并且符合生育津贴的条件。
4. 家庭收入证明,申请生育津贴的人员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证明家庭的经济状况。
这些证明可以包括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车辆证明等。
这些证明可以证明申请人在经济上需要生育津贴的支持。
5. 家庭人口情况证明,申请生育津贴的人员需要提供家庭人口情况证明,包括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等。
这些证明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情况,是申请生育津贴的必备材料之一。
6.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申请生育津贴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比如,一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就业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总的来说,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生育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人口情况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
准备这些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确保顺利申请到生育津贴。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申请到生育津贴!。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生育费用报销
类别
所需材料
材料要求
本市产前检查、计划生育门诊费用Fra bibliotek《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
结婚证
复印件1份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出院诊断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
住院费用结算单、费用清单
原件
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原件
外埠生育、计划生育门诊住院费用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
结婚证
复印件1份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
原始收费凭证
原件
住院须有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
原件
门诊须有处方底方,检查费、治疗费明细单
原件
生育津贴领取
类别
所需材料
材料要求
生育津贴及
晚育奖励津贴
结婚证
原件+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
原始收费凭证
原件
医疗费用明细单和医保专用处方底方
原件
本市全额垫付生育、计划生育住院费用
《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的内容

⽣育津贴报销流程的内容⽣育津贴属于⽣育保险中的内容。
再为单位⼯作时,单位会为员⼯缴纳⽣育保险,这是对员⼯的⼀种福利。
在⼥员⼯⽣育的可以享受这种政策。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的有关⽣育津贴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
以供家阅读,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报销范围⼀、⽣育保险基⾦以⽣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职⼯妊娠7个⽉(含7个⽉)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7个⽉早产的,享受3个⽉的⽣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术的,增加半个⽉的⽣育津贴;多胞胎⽣育的,每多⽣⼀个婴⼉,增加半个⽉的⽣育津贴;妊娠3个⽉(含3个⽉)以上、7个⽉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的⽣育津贴;妊娠3个⽉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的⽣育津贴。
⽣育津贴以⼥职⼯产前或计划⽣育⼿术前12个⽉的⽣育保险⽉平均缴费⼯资为计发基数。
⼆、⽣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育⼥职⼯可享受⽣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次性⽣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育保险的⼥职⼯失业后,在领取⾦期间,符合计划⽣育规定⽣育时,可享受⼀次性⽣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育4000元;对参加⽣育保险的男职⼯,其配偶未列⼊⽣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育规定⽣育第⼀胎时,可享受50%的⼀次性⽣育补贴。
四、⽣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职⼯产假期间本⼈基本⼯资、奖⾦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育⼿术费,包括因计划⽣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埋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的费⽤,列⼊⽣育保险基⾦结付范围。
报销流程⽤⼈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伤和⽣育保险⼈员增减表;3、企业职⼯基本养⽼、⼯伤和⽣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育⼥职⼯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育部门签发的计划⽣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育⼥职⼯、计划⽣育⼿术职⼯本⼈⾝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计划⽣育⼿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育医疗费⽤票据、费⽤清单、门诊病历、出院⼩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申报生育津贴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报生育津贴报销操作流程、申报生育险都需要准备
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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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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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备齐报销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医疗费用相关证明,如发票、明细清单等。
其他特定材料,如省外生育需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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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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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
可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代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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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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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口工作人员协助下,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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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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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报销费用通过社保卡或其他方式转至参保人账户。
注意事项: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遵守当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时间限制。
生育险报销金额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生育津贴:根据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工资计发。
医疗费用:包括产检、分娩等费用。
孕期产检费用符合医保部分的可报销五百元;分娩费用根据顺产或剖腹产的条件区分申报,基本在4000-6000元之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其他补贴:如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具体报销金额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职工生育待遇提供材料

职工领取生育待遇需提供材料
女职工流、引产,放、取环报销携带材料
1、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表(单位盖章)
2、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如已在医院结算不用提供)
3、医药费总清单(如已在医院结算不用提供)
4、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结婚证(复印件)
7、职工本人农行卡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携带材料
1、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核定表(单位盖章)
2、住院发票(门诊发票)(如已在医院结算不用提供)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如已在医院结算不用提供)
4、出院记录(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本人农行卡
7、生育服务手册(准生证)原件
8、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携带材料
1、男职工生育医疗补助金核定表(单位盖章)
2、住院发票(原件)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出院记录(原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本人农行卡
电话:6227632。
生育补助需提供材料、保险理赔材料

办理生育补助需提供材料
1、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女方户口复印件。
3、出院通知单或诊断证明书原件;
4、住院发票或住院结算清单原件;
5、女方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某同志系我居委会或村委会居民,无工作
单位,情况属实。
6、男员工医保卡
另注:
1、小孩出生10天内提供四证:结婚证、男女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育
证(第一、二面)复印件给计生办
2、独生子女光荣证需男女双方单位盖章,携上述四证和夫妻双方照片到夫妻
任何一方所在街道或乡镇计生办办理,办好后送一张表到计生办存档,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员工凭办好证的独生子女申请表开具假条交部门考勤。
3、小孩出生3—6个月为生育补助办理时间。
4、生育补助报帐请去人力资源部医保部张良武处办理。
保险理赔所需资料
住院提供资料(1-- 4项原件,5—8项复印件)
1、诊断书
2、住院发票
3、每日(总)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四项原件)
5、员工身份证
6、员工子女户口
7、病案首页
8、入院记录(7-8项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如同一病情在两处报销,第二处报销拿复印件,其中诊断证明书和发票两种复印件需在第一次报销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存在他处。
门诊提供资料
门诊病历、处方(用药)、门诊发票、各类检查单证(CT单,X射线诊断报告)。
员工身份证与子女户口复印件。
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了鼓励生育、保障妇女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社会福利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申请生育津贴可以帮助他们缓解生育带来的经济压力。
那么,在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生育津贴申请所需的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 申请表,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孩子信息等。
2. 身份证件,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3. 结婚证,申请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孕检记录,女方需要提供孕期产检记录、B超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证明。
5. 收入证明,申请人和配偶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等。
6. 户口本,申请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以上是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而定。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免延误申请。
此外,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各类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 申请时限,申请生育津贴有一定的申请时限,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
3. 流程规定,按照当地规定的申请流程和要求,逐项准备材料并进行申请。
4. 咨询指导,如有疑问,可以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咨询,获取申请指导和帮助。
总之,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件、结婚证、孕检记录、收入证明、户口本等,具体要求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了解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有所帮助。
祝您顺利申请到生育津贴,感受国家的关爱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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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享受生育津贴后,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新闻中心-中国网 时间: 2011-03-20 责任编辑: 法律人
问:我朋友几个月前生了个小孩,社保上向她支付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她公司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现在其公司要求我朋友将生育津贴返还公司,理由是不能双重享受生育津贴及工资。
请问,其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根据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据此,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因此,单位要求以生育津贴抵补已经支付的工资,是完全合法的。
当然,如果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你朋友可以要求享受生育津贴而退回工资。
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差异: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扣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规定,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产假规定:正常90天,难产+15天,晚育+30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
3、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
实际工作中,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
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
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