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工程监理职责要求

工程监理职责要求工程监理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管理的专业人员。
工程监理职责重大,要求细致、严谨、专业。
下面将分析工程监理职责的要求。
1. 在工程施工前,工程监理需要仔细研究工程设计文件,并对其进行合理性、可行性的评估。
只有全面了解工程设计文件,才能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
2. 工程监理要参与工程施工的方案制定,并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工程监理需要考虑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进度,以及环境保护等因素。
3. 工程监理要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
工程监理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工程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工程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要求等。
4. 工程监理要对施工方进行管理,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定期的施工现场检查,对施工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 工程监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行业标准。
工程监理需要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测,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
6. 工程监理要对工程施工的费用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工程监理需要对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费用支付,并对施工方提出的费用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
7. 工程监理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应对。
工程监理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避免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8. 工程监理要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工程监理需要对施工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施工方提出的计划变更进行审核和审批。
9. 工程监理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方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确保工程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
工程监理需要与各方保持密切合作,及时反馈工程情况,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是由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专项工作标准,其目的是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实
施和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涵盖了以下方面:
1.监理组织和管理:规定监理组织和管理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包括监理机构
的设立、监理人员的任命和资格要求、监理组织、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等。
2.监理程序和方法:规定监理程序和方法,包括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监理现场的监管和检查方法、处理工程问题的程序和流程等。
3.监理文件和资料:规定监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和保存方式,包括监理日志、
监测记录、工程变更、设计审查和质量验收等。
4.监理标准和要求:规定监理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安全要求、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
5.监理责任和追责:规定监理责任和追责制度,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理机
构的责任,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追责等。
的实施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建筑行业的重要法规和标准。
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

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引言: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在保障建筑安全、质量和合规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的标准,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高质量和有效性。
在本文中,我将全面评估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的履职工作标准,并以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探讨该主题,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标准。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述1.1 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和作用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工作。
它的作用是确保建筑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从而保证建筑质量、安全和合规。
1.2 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和义务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制定监理计划和报告、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等。
监理机构还应当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遵守监理规范和道德规范,确保履职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二、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的深度评估2.1 流程、方法和技术标准在武汉地区的建设工程监理中,应建立科学的流程、方法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监理机构应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包括项目启动、检查和评估、问题处理和报告等环节。
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无人机巡检、BIM技术等,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2 资质和人员要求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标准应包含监理机构的资质和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执业资质,并拥有具备丰富经验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
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独立的判断能力,以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2.3 监理报告和意见反馈监理报告和意见反馈是武汉地区建设工程监理履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机构应定期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建设方和施工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实施阶段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实施阶段--节选自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5.1 一般规定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文件、房屋建筑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合同等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实施动态管理:1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颁布实施、修订或废止。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 规划、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按原程序履行审批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规定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等由施工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和报审。
5.1.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主要巡查内容包括:1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 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情况。
3 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及验收情况。
4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 危大工程作业情况,抽查危大工程施工前的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 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情况。
5.1.3 监理人员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评估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分别采取口头制止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落实整改、以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全部或局部停工等方式处置。
监理人员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整改结果,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5.1.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督。
应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1 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不含装配式,下同)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适用本标准。
装配式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工程“双随机”监管等机制,依托监管“大数据”努力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办法》)规定,每季度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可评价项目监管记分评价一次,并按照《动态监管办法》规定形成相关监管记录;(二)对工程(包括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形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记录》(格式详见附件1);(三)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五)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督过程中,依法处理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要求与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要求与标准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作为建筑领域的重要环节,扮演着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角色。
为了保证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对监理过程中的技术要求与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以下是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要求与标准的介绍。
一、监理人员的要求与标准1. 教育背景与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监理资格证书应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并具备监理工作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工作经验与能力: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类似的工程项目中有过实际的监理经历。
此外,监理人员还应具备熟悉施工工艺和工程标准的能力,能够进行现场工程的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3. 诚信与责任: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他们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的行业准则,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的原则,确保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监理服务的技术要求与标准1. 施工过程监控:监理服务应包括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全过程监控。
监理人员应定期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设计和施工标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价。
他们应评估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合理性和环保性,并对质量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和整改。
最终,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验收报告。
3. 变更管理与成本控制:监理人员应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的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他们应确保变更符合法规要求,并能够对变更后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
4. 安全监测与风险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测与评估。
他们需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对工程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5. 技术交底和文件管理: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传达相关设计及技术要求,并确保施工单位理解和执行。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标准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通过监管和调度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实现工程目标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
本文将详细解析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1. 工程设计审核和调整基于工程建设的要求,监理工作必须考虑到建筑物的整体结构,通过对工程设计和计划的审核和调整,可以使建筑物更加安全、美观、实用和经济。
为此,监理工作需要根据工程建设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以及对设计方案进行定点提醒和改正。
2. 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只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正确、全面、细致地检查和监管工程质量,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减少质量抱怨和争议,提高施工效率。
3. 工程现场检查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监理工作也需要对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规划进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安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条件、技术规范等方面,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难点,提高工程建设完成率。
4. 工程验收在最后的工程验收过程中,监理工作需要全面、详细、负责地进行工程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规定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验收条件和验收标准。
验收监理工作的重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验收结果、验收证书、保修及质量保障等方面。
5. 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
监理工作需要针对这些变更和索赔事件,及时进行管理和纠正,以便于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和其他相关事项。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1. 做好技术活动的监管建筑工程的技术活动是建筑工程的核心。
监理工作要做好技术活动的监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分析、确定合理的技术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坚持工程建设标准。
2. 制定工作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制定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这可以让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合理、有条理,帮助监理员遵循规范的步骤进行工作、减少差错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2020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年3月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 项目监理机构 (4)3.2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7)3.3 监理文件的编制 (10)4 施工准备阶段 (17)4.1 一般规定 (17)4.2 工程质量控制 (20)4.3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4.4 工程进度控制 (21)4.5 工程造价控制 (22)4.6 合同管理 (23)5 实施阶段 (24)5.1 一般规定 (24)5.2 工程质量控制 (25)5.3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7)5.4 工程进度控制 (29)5.5 工程造价控制 (30)5.6 合同管理 (31)6 竣工验收阶段 (35)6.1 一般规定 (35)6.2 竣工预验收 (35)6.3 竣工验收 (36)7 监理工作信息化 (38)附录A 监理单位用表 (39)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61)附录C 通用表 (76)条文说明 (77)1 总则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服务过程、服务成果,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3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 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5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 年3 月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项目监理机构 (4)
3.2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7)
3.3监理文件的编制 (10)
4施工准备阶段 (17)
4.1一般规定 (17)
4.2工程质量控制 (20)
4.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1)
4.4工程进度控制 (21)
4.5工程造价控制 (22)
4.6合同管理 (23)
5实施阶段 (24)
5.1一般规定 (24)
5.2工程质量控制 (25)
5.3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7)
5.4工程进度控制 (29)
5.5工程造价控制 (30)
5.6合同管理 (31)
6竣工验收阶段 (35)
6.1一般规定 (35)
6.2竣工预验收 (35)
6.3竣工验收 (36)
7监理工作信息化 (38)
附录A 监理单位用表 (39)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61)
附录C 通用表 (76)
条文说明 (77)
1总则
1.0.1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服务过程、服务成果,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水平,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0.3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5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经审批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1.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1.0.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坚持预控为主和动态控制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实施监理。
1.0.7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活动。
1.0.8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服务活动除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房屋建筑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2.0.2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下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进行施工准备至开工前的阶段。
2.0.3实施阶段
施工单位工程开工至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的阶段。
2.0.4竣工验收阶段
施工单位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结束的阶段。
2.0.5危大工程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进行专项巡视检查时填写的记录。
2.0.6监理报告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较大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以书面方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监理文件。
2.0.7施工起重机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安装、使用、拆卸的工程起重机械。
2.0.8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监理档案
项目监理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性文件收集、整理的反映危大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包括: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
2.0.9监理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自身形成的主要文件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工程开工令、监理通知单、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旁站记录、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2.0.10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工程文件资料,包含且不仅限于监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