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退费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退费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退费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

印发《关于中小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

冀教财[2004]50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小学校因学生转学、退学等原因发生退还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行为,我们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

一、为规范中小学学校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学生退学或转学等原因发生退还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和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河北省境内各普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经批准改制的公办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适用本规定。

三、学杂费等费用,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收取的学费、择校费、寄宿生的住宿费以及学校按国家和省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它费用。

四、学校退费计算以学期、学年或一次性缴纳等不同收费方式和学生在校时间为标准,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校时间,是指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到学生提出转学、退学申请之日的期间)。

五、学生按照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转学、退学的,可向学校提出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申请,学校经审核符合本规定的,应向学生退还全部或部分学杂费等费用。

六、学校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

1、按学期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的5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及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

2、按学年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年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年学杂费等费用的7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年学杂费等费用的50%;学生在校时间在一学期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当学年学杂费等费用。

3、一次性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9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不足一学期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不足一年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60%;学生在校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足两年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40%;学生在校时间两年及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

七、对于报到前学生预交当学期、当学年或一次性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学前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全部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学后退学的,学校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八、学生缴纳的课本费等代收费用、服务性费用,学校已购买实物或已提供服务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购买的课本等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购买实物或未提供服务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九、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简章),致使学生上当受骗要求退学的,学校退还学生全部学杂费等费用。

十、学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休学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的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复学后,学校按学生所在新班级学杂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十一、学生患有疾病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或者学生死亡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当学年全部学杂费等费用;其中一次性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十二、学生因自费出国等原因中止在学校学习的,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十三、学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或者擅自离校被取消学籍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

十四、本文在校时间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期限以内不含本数,期限以上的数字含本数。

十五、本文中未包括的退费事项,由学校与学生(或学生家长)依据本规定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六、河北省境内的各民办、其它部门、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七、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预防腐败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高等 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意见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到了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的历史高度,更加突出了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中的位置。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上的重大升华,是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近几年来,我省高等学校预防腐败工作基础比较扎实,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但从全国来看,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职务犯罪呈现出易发多发的趋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有效预防腐败,势必败坏高校的形象,影响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业。因此,一定要把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作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从对党的教育事业大局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把预防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2抓紧抓好。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意见》,把预防腐败放在全省教育工作大局中来考虑,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紧紧抓住高等学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省高校的共同努力,到2010 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现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反腐倡廉氛围更加浓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预防腐败效果更加明显的目标,使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工作原则 1 、全面贯彻中央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坚持预防和惩治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把预防腐败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2 、坚持创新预防腐败工作的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本校实际出发,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3 、坚持依法治校,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预防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河北省教育厅申请书模板

附件2 河北省教育厅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申报书 申报课题名称 首席专家 所在学校(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2014年9月 1

申请人承诺: 本人对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填报失实或违反规定,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将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2

填表说明 1、“基本信息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与封面同;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一般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涉及学科——一般不超过3个;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要填写详细地址,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注意请准确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尤其是手机和电子邮件; 预期成果——指最终成果形式,可选报1-2项。字数中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2、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3、本表所列经费单位,一律为万元。 4、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脚注。 3

申报材料之一 目录 《申报书》封面 一、基本信息表…………………………………………………() 二、研究队伍情况………………………………………………() 表 1. 首席专家情况……………………………………………()表 2. 主要成员情况(之一)………………………………………()表 3.课题组其他成员情况………………………………………() 三、所在院、系、所情况…………………………………………() 表 4.申报课题研究的院系或研究机构……………………………() 四、课题论证………………………………………………………() 表 5.研究意义………………………………………………………()表 6.研究现状………………………………………………………()表7.总体框架、研究目标和基本内容……………………………()表8.子课题结构和主要内容………………………………………()表9.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调研计划……………………………()表10.拟突破的重点、难点及主要创新之处………………………()表11.研究文献资料、数据准备情况及仪器实验设备等科研条件() 五、课题研究时间和研究成果……………………………………() 表12.研究任务分工…………………………………………………()表13.计划完成时间及研究进度……………………………………()表14.研究成果的形式、完成时间及使用去向……………………() 六、申报课题的经费预算及用途………………………………() 七、其他有关材料…………………………………………………() 表15.学校担保意见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表 16.有关部门与学校对申报课题进行合作研究和成果推广的意向(选填)……………………………………………………………………() 4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规定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培训学校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处理办法 退费原因解析 1、前期:承诺不一致:前期咨询与后期服务反差较大,造成退费; 2、中期:后期服务跟不上。教务服务跟不上或教学服务不到位; 3、其它:客观不可抗力造成; 退费流程办理 1、班主任、主管、校区负责人沟通 了解到学生有退费意向时,教务主管、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进行第一次挽单,了解退费原因后,必须进行面谈,严禁电话沟通;如可采取其它方式(课时保留、转化、延期等)解决问题,即可及时处理;如果问题能解决可直接上课; 2、第一次挽单失败后,签约老师及时参与进行第二次挽单,以解决问题为主,需要上层领导给与支持可上报; 3、所有挽单情况需详细填写挽单情况说明; 4、如果家长与学生坚持要求退费,必须告知校区负责人,由校区负责人负责安排退费前期事宜,并给出初步退费建议; 填写退费申请单 1、在填写退费申请单之前,班主任必须先与校区出纳,核对申请退费学员已发生课时及剩余课时数量。再与家长、教师准确核对剩余课时,写明退费原因,并告知家长退费流程与处理时间; 2、班主任、主管与校区负责人可与家长商谈具体退费金额,但是退费金额的依据必须是该生的协议,如超出协议的权限必须申报到学校负责人审批; 3、所有的资料原件(课时记录、退费申请单、辅导协议、挽单流程情况表及校区负责人处理建议及说明)在七个工作日内必须交到学校负责人处,退费申请单需有班主任、校区出纳、签约老师、教务主管、分校长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 退费方案 1、根据与家长的协商,确立最终的退费解决方案; 2、学校负责人收到退费申请单时,第一时间给家长打电话,告知家长退费单已

交到公司,并尝试进行最后一次沟通;如果挽单失败,需告知家长退费手续办理时限(银行退款一般为7-21个工作日),严禁私自承诺退款日期; 3、核实退费原因,再次告知退费流程,希望家长耐心等待,无特殊情况,退款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需转账、支票付款,由于手续繁杂,或出于中高考之前等原因,公司处理时间会延长或集中、统一处理,希望客户给予理解; 4、学校负责人必须根据该生资料进一步调查,如有疑问要及时与班主任、签约咨询、教务主管、分校长等人员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退费办理 1、退费方案确立以后,递交退费申请单到教务主管签字→签约咨询签字→财务办公室签字→公司出纳再次核实退费金额并签字→通知家长取款时间,并叮嘱家长取款时必须带齐辅导协议与收据(或发票); 2、如家长需要现金转账可以留银行卡号(建、农、工行),如交费时使用信用卡,需提供刷卡时的信用卡卡号,且前提条件是辅导协议、解除合同说明、或丢失说明与交费收据(或发票)已上交财务; 3、所有退费学生的资料都必须在财务打包存档!并由分校长对本次退费进行责任界定,产生的相应罚款要明确到个人,并报财务进行扣罚; 4、同时由班主任、教务主管进行失单分析和总结,形成文档进行备案。 6、校区遗留的退费,班主任、教务主管、分校长新接手后,有义务协助处理,剩余责任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鉴定; 退费附表 1、退费申请表 2、退款说明 3、辅导协议解除说明 4、退费说明 5、转课时申请 退费责任界定 一、前期咨询过度承诺,后期服务不可能实现,造成退费:追究咨询责任,处罚50元; 二、服务中出现问题,造成的退费: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doc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 冀教师〔2013〕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于2013年评选一批特级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一线做出显著成绩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3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三、评选推荐名额 2013年河北省特级教师分配评选推荐名额160名。 四、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 谢谢观赏

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参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甘于奉献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关心、爱护、尊重、帮助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与全体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为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有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或者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受教育者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者,一票否决。 (二)文化修养和业务能力。 1、模范执行《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水平受到同行、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2、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谢谢观赏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舞之星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检测—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 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3、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示,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学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学校退费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 印发《关于中小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 冀教财[2004]50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小学校因学生转学、退学等原因发生退还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行为,我们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 一、为规范中小学学校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学生退学或转学等原因发生退还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和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河北省境内各普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经批准改制的公办学校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适用本规定。 三、学杂费等费用,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和职业高级中学收取的学费、择校费、寄宿生的住宿费以及学校按国家和省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它费用。 四、学校退费计算以学期、学年或一次性缴纳等不同收费方式和学生在校时间为标准,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校时间,是指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到学生提出转学、退学申请之日的期间)。 五、学生按照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转学、退学的,可向学校提出退还学杂费等费用的申请,学校经审核符合本规定的,应向学生退还全部或部分学杂费等费用。 六、学校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 1、按学期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的5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及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当学期学杂费等费用。 2、按学年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年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年学杂费等费用的7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年学杂费等费用的50%;学生在校时间在一学期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当学年学杂费等费用。 3、一次性缴费的,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内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90%;学生在校时间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不足一学期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80%;学生在校时间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不足一年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60%;学生在校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足两年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的40%;学生在校时间两年及以上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 七、对于报到前学生预交当学期、当学年或一次性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学前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全部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学后退学的,学校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八、学生缴纳的课本费等代收费用、服务性费用,学校已购买实物或已提供服务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购买的课本等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购买实物或未提供服务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九、学校违反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简章),致使学生上当受骗要求退学的,学校退还学生全部学杂费等费用。 十、学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休学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的学杂费等费用。学生复学后,学校按学生所在新班级学杂费等费用的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 十一、学生患有疾病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或者学生死亡的,学校退还学生所缴当学期、当学年全部学杂费等费用;其中一次性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十二、学生因自费出国等原因中止在学校学习的,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十三、学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或者擅自离校被取消学籍的,学校不退还学生所缴学杂费等费用。 十四、本文在校时间以30天为一个月计算,期限以内不含本数,期限以上的数字含本数。 十五、本文中未包括的退费事项,由学校与学生(或学生家长)依据本规定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六、河北省境内的各民办、其它部门、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向转学、退学学生退还学杂费等费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七、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凹凸总部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学管排课—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小班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咨询师,咨询部主任和执行校长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凹凸个性教育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凹凸教育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一、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使用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该票据作为学校收费和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学校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材料和凭证。 三、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剩余学费(如果报名缴费时学校给予了优惠,退费时按原价计算课消)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办法。******培训学校于2014年9月1日期,实施《****培训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入学登记表-正式入学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 价格进行收费,具体费用明细请参照附件1.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受到缴费单后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和常务总监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1%

2)延迟两周缴费的,需学生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学生顾问、培训学校负责人、常务总监以及百事威总经理签字同意,如果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说明,将处以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2% 3)延迟超过两周以上缴费的,一并处以按照学费5%的金额进行罚款,具体罚款方式如下: 罚款金额=应缴纳学费*5% 4. 学生缴纳清学费后,学校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流程和方式,签发收据作为缴费证明; 5.学生一旦缴费办理入学,必须按照****培训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产生要求退学或退费的问题,将按照百事威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执行。若学生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要求退学、退费,学校扣除手续费、管理费和服务费予以退还;如若学生因个人主观问题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将合理地收取违约金;具体实行办法,参照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退学、退费管理办法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文件精神要求。重庆市永川区淘金职业技术学校决策机构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并通过了学费退费管理办法及退费流程的决议,机体内容如下: 一、退费管理制度及退费工作流程: 退费制度: 1、长期班学员缴费后: a) 在开课第一次课后,第二次课前,如不满意,可申请办理退还全部费用。 b) 在本班全部课次总数的1/2课次(含1/2课次)前提出退费申请,扣除本班已上课次的消费金额后,可办理退班。 c) 在本班全部课次总数的1/2课次后,概不办理退费手续,余费不退、不保留。 1. 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必须提交学员听课证、已开具的完整收据、发票(发票奖区联缺损,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扣除发票金额5.5%的税金)到原报名点办理退费手续;无法提供学员听课证、身份证、以及完整收据、发票(缺损)的,不予办理退费。 2. 学员自身原因缺课的情况,学校不提供补课,缺课课次不办理退费。 3. POS机缴费符合退费管理规定的,需持POS机交费凭证退费,退到原缴费的银行卡、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中,从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款项到账。 4. 在办理退班时只接受学生本人,未成年人的家长直接到教学部前台办理,不接受电话办理。 5. 持团报优惠、优惠券、代金券报班的,退班时取消优惠部分。 退费流程:学员携带收费凭证到报名处前台提出书面退费申请------前台系统电脑审核----教务处核实——财务审核通过实时办理退费 6、交费七天后不办理退费。 二、办理时限:实时办理(现金退费当场退还现金POS退费30个工作日退至家长银行卡内) 三、办理部门:教学部前台报名处 四、办理时间:实时办理(现金退费当场退还现金POS退费30个工作日退至家长银行卡内) 五、办理地点:教学部前台报名处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_7297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退费办法和手续 第五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 (一)筹办期招生的; (二)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 (三)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 (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标准收费的; (五)教育机构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的; (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 (七)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而造成学生退学的; (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 (九)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 (十)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学校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退费管理规定 一、退费流程办理 1、班主任、主管、校区负责人沟通:了解到学生有退费意向时,教务、班主任、 任课教师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进行第一次挽单,了解原因,如果可以通过保留课时、转化、延期等方式处理,即可及时处理,继续安排上课。 2、首次挽单失败,可以进行第二次挽单,解决问题为主。 3、注意每次都要填写挽单报告单和情况说明。 4、如果家长坚持退费,则按照退费流程进行。 二、填写退费申请 1、退费标准:学生所交总费用—建档费—所上课时对应的费用(所上课时数乘以单价,单价以所上课时对应的价位段为准)= 学生最终所退的费用 2、在填写退费申请单之前,班主任必须先与校区出纳,核对申请退费学员已发生课时及剩余课时数量。再与家长、教师准确核对剩余课时,写明退费原因,并告知家长退费流程与处理时间; 3、班主任、主管与校区负责人可与家长商谈具体退费金额,但是退费金额的依据必须是该生的协议,如超出协议的权限必须申报到学校负责人审批; 4、所有的资料原件(课时记录、退费申请单、辅导协议、挽单流程情况表及校区负责人处理建议及说明)在七个工作日内必须交到学校负责人处,退费申请单需有教务主管、签约咨询、财务、分校长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 三、退费方案 1、与家长协商,确立最终的退费解决方案; 2、核实退费原因,告知退费流程,尝试最后挽单,如果失败,则告知退款到账的预计时间,希望家长耐心等待。 四、退费办理 1、退费方案确认之后,家长递交退费申请单到教务主管签字→签约咨询签字→ 财务办公室签字→通知家长、并从家长处收回辅导协议(如辅导协议丢失,需签署《辅导协议终止说明》)及收款收据原件(如收据丢失,需签署《收款收据作废说明》)。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学校退费协议样本

学校退费协议样本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234

学校退费协议样本 学校退费协议 甲方: 乙方:(乙方子女姓名:) 为减轻乙方经济负担,保证乙方子女在甲方所属___县职业中专学校完成学业,领到毕业证时达到不花一分钱学费送子女读书的目的,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一)乙方子女在入学后系统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规定的学分后,经乙方及乙方子女本人申请后,由甲方将乙方子女安排到用人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工学交替)。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子女勤工俭学期间月收入根据专业不同分别不低于___和___元(含吃住在内)。如低于该标准的,本人申请,甲

方重新调整单位。 (三)督促用人单位按月代扣部分工资(扣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学费为止,剩余部分由乙方子女自行支配),甲方定时凭据到用人单位领取并代家长保管。在乙方子女领到毕业证时,甲方将代扣代保管的钱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如乙方或乙方子女要求把勤工俭学的部分工资直接寄给乙方的,甲方应督促乙方子女按期寄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规定向甲方交纳所有费用。 (二)配合甲方教育子女培养节约意识、艰苦朴素精神,督促子女按时寄钱回家。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不负责向乙方退费: (一)乙方及乙方子女不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见习、实习)者; (二)乙方子女在勤工俭学(见习、实习)期间擅自跳槽、辞职者;

中共河北省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专职辅导 员行政职级晋升的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21日作者: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编辑录入:codes】冀教政 体[2008]60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把辅导员队伍建设列入我省高校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岗位设置 各高等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合理调整岗位资源的配臵,原则上按1:2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实行职级制,设立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岗位,其中处级(含副处级、正处级)岗位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0%。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级与学校其他岗位职级同等待遇。

三、晋升原则 (一)突出辅导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其工作实绩; (二)强调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基本年限。 四、基本要求 (一)政治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能够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业务精。具有扎实深厚的业务素养,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善于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能够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胜任新的任务。 (三)纪律严。严格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持公正,能够自觉维护全局利益。 (四)作风正。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立德树人,能够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品德风范。 五、任职条件 (一)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条件 晋升副科级辅导员,专科及以下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硕士毕业生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晋升正科级辅导员,本、专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须任副科级辅导员两年以上;本科学历和硕士学历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四年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