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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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控制作业风险,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厂内所有危险作业行为3、内容与要求3.1危险作业审批(1)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2)危险作业范围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D、带电作业;E、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F、其它危险作业。

(3)危险作业审批A、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B、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安全管理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C、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D、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的实施A、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B、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C、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D、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伤害、损失的作业活动,为了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危险作业管理机构1. 建立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由专责人员组成,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危险作业计划的制定、安全措施的落实等。

2. 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三、危险作业计划1. 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危险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区域、作业时间等。

2. 危险作业计划应由相关责任人审核,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 危险作业计划中应明确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防护措施、设备安全措施、紧急救援方案等。

四、人员防护措施1. 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明确责任人,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3.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未经许可进入的区域。

4. 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五、设备安全措施1. 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和合格认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且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3. 危险作业现场应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围栏、防护网等。

六、紧急救援方案1. 危险作业现场应制定紧急救援方案,明确各项救援措施和责任人。

2. 救援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救援技能。

七、安全检查和记录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并保存至少三年。

八、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九、责任追究对因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十、附则1. 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危险作业管理机构所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岗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对涉及危险作业的岗位,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安全设施与设备1.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禁使用过期、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六、危险作业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范围、程序、审批、监护等内容。

2. 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3. 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危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或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引言:危险作业是指那些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作业活动。

对于危险作业的管理和控制至关重要,它能帮助组织预防事故和减少风险。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包括步骤、责任、培训和控制措施等。

一、制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步骤:1. 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所有可能的危险作业,并分析其潜在风险。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操作标准和要求。

3. 分配责任: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确保每一位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4. 培训教育:为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危险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5. 审核和检查:定期开展审核和检查,确保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 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在危险作业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责任分配:1. 组织领导:负责确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实施政策、目标和要求,为危险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实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3. 作业人员: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

5. 决策者:负责审查和批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制定和修改,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的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危险作业安全培训,包括相关规定和操作方法的介绍,以及相关风险和控制措施的讲解。

2. 反复培训:定期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反复培训,加深他们对危险作业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危险作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危险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4. 学习交流:鼓励员工参加相关的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提高危险作业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员工。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因特殊的施工条件、特殊的作业环境和特殊的作业对象而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保护的作业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危险作业的管理、安全防护、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第六条危险作业的管理和安全保护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任何单位和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员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十条危险作业管理应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每个部门必须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作业后的清理工作。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级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以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始终保持警惕,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所有的危险作业都必须有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危险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的危险作业事故隐患,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档案,记录每一次危险作业的情况和问题,并留存至少五年。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危险性作业是指可能会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受电作业、机械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为确保危险性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二、责任与职责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危险性作业安全,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危险性作业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危险性作业,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安全知识,具备相关技能及操作证书,监督、指导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危险性作业人员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危险性作业负责人的指挥,严格履行个人防护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维护作业安全。

三、管理措施1.危险性作业管理实施“三重保障”“三重保障”即:规章制度保障,人员授权保障,技术措施保障。

规章制度保障:明确危险性作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作业管理程序,保障危险性作业的安全。

人员授权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颁发操作证书,具备相关技能及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参加危险性作业。

技术措施保障:采用符合标准的操作设备,进行专业维修保养,提高设备的安全性,技术措施必须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才能进行。

2.危险性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并将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开始作业。

3.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并确保安全标志清晰明确、互动统一。

4.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现场管理,对危险性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危险性作业的核心环节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包括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带等。

6.在高处作业、受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危险性作业安全的相关知识。

7.在进行危险性作业前,企业应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并备案。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____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危险性作业是指具有一定风险或危险可能的作业行为,包括高空、深入、高温、高压、高粉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机械伤、电击等作业。

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规范危险性作业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危险性作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高处工作的作业•行驶危险性道路的作业•鞋底粘附性质差的作业•爆炸、燃烧、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突发事件处理作业•电气安全作业•其他危险性作业行为三、管理制度1.岗前培训:对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作业流程、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2.作业许可:对危险性作业行为做出合理、科学的作业决策。

作业许可要求对作业区域进行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后经过许可才能进行作业。

3.通知告知:作业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记录,事先告知作业人员本次作业的危险性、可能增加的危险因素以及急救措施等。

4.识别评估:对危险性作业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分析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性、风险和潜在事故,找出影响危险性作业安全的因素和风险点,排列优先级实施安全措施。

5.作业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作业操作规程,要求作业人员执行标准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安全保障措施,不得超越作业权限、超载及将指定区域内的危险物品搬移到其他地方。

6.安全检查:在作业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设有专人现场管理,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做好安全管理记录和呈现。

7.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救援,保证第一时间处理。

8.基础保障:保证危险性作业人员拥有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工具及专业设备,保证资金和时间上的充分保障,确保危险性作业得到顺利完成。

9.质量保障:对危险性作业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质量。

四、组织实施公司安全、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制定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矿山开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使用,爆破作业,电力作业,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综合治理,责任到人;(三)科技兴安,持续改进;(四)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第四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五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第六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危险作业许可第八条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有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四)有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颁发危险作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前,许可证持证人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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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内各运行部门和人员。

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和公司内各生产作业工序。

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预防和控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作业:对操作者本人或周围其他人、其他设备、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一)委外项目涉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现场所涉及各项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管理,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

2、供应部
负责委外施工过程中所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单位所涉危险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等
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有权依法查处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制止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的
“二违”作业。

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提出考核建议,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施工单位在我公司施工的资质。

3、运营监督管理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设备设施维修、安装委外项目和外来施工单位涉及危险作业的进行监察管理,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外来单位、项目发包部门进行考核。

(二)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
1、各部门
对本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运营监督管理部
对公司各部门所从事危险作业负安全监察管理责任。

对涉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提出整改处理和进行考核。

3、危险作业负责人
负责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落实已制定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合理调配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4、安全监护人
确认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中,已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监督整个作业过程实施,预备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作业人员
必须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和对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安全保护用具,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以及没有办理有效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时,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范围
(一)压力容器操作;
(二)高处作业;
(三)易燃易爆危险区动火作业;
(四)立体交叉作业;
五、控制与管理
(一)危险作业审批
1、公司各部门和相关方凡计划准备进行危险作业时,作业前须先确定作业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操作人员和作业时间,由作业负责人办理《危险性作业申请表》(附件1)、《动火许可证》(附件2),制定安全措施报运营监督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审批。

2、临时设备设施维护过程中所涉及到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需办理《危险性作业申请表》的,由生产车间维修班班长负责办理《危险性作业申请表》,生产车间主任对相关内容及安全操作措施签署管理意见,报运营监督管理部备案。

3、临时生产制造、设备设施维护过程中所涉及到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许可证》的,由
生产车间维修班班长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维修班、生产管理部负责动火审批的管理人员对《动火许可证》中相关内容及安全操作措施签署管理意见。

《动火许可证》各部门留存一份备案。

(二)危险作业管理
1、相关方承揽建设工程和设备设施安装、大修工程在办理《危险性作业申请表》前,必须在运营监督管理部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公司各部门和相关方办理《危险性作业申请表》前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查勘,评价作业现场和操作时产生的危险源,并针对危险源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规定。

3、供应部和运营监督管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应深入现场督促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规定的落实执行,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

4、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动火(锅炉房),公司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方可动火。

(三)危险作业要求
1、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涉及特种作业范围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状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危险作业。

2、在危险作业前,作业部门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的措施进行作业,指派专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负责人(现场指挥)必须指定现场各独立作业小组的安全负责(监护)人。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安全负责人在工作中不得脱离作业现场。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高处作业面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5、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高处作业面上是否有水、油渍、冰雪等,如果有要清除和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所涉及的危险作业时,运营监督管理部、供应部和施工单位共同到施工现场,确定施工区和警戒区,设置
警戒带,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关安全警示牌,动火作业时,施工现场必要设置消防器材,并有负责人专人监护。

8、高处作业地点和安全设施、登高设施必须与架空电线、室内裸导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移动设施与导电线触碰。

9、危险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场地道路畅通、工装器械整齐有序,现场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0、危险性作业实行应答确认制,在同一场所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同时作业的人员,若各方相互看不清且一方的工作或行为可能危及另一方时,应在采取行动前,用明确的、规范的联络信号通知相关各方人员,待所有相关人员明确的答复安全无误,并对可视区域检查确认后,再次通知相关各方后方可采取行动。

必要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指定专人监护,负责人和监护人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不得脱岗。

11、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12、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

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13、危险作业“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14、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部门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消除任何事故隐患,作业部门(含作业小组)、主管部门、安全、消防等审批部门应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七、附则
(一)本制度由运营监督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六、附件
(一)附件一《危险性作业申请表》
(二)附件二《动火许可证》
(三)《安全生产协议书》(详见《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附件一:
危险作业申请表
经办人:
附表二:
动火许可证
经办人: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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