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五项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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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项制度指的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五种制度,即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党纪党法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指党内决策以民主方式形成,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在落实情况上,党的各级组织在开展重大决策时有更加广泛的征求意见、听取不同声音的倾向,但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底层基层组织中民主程序不健全,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等。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应当参加党的各种组织活动,维护党的原则,加强组织纪律性。

在落实情况上,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党员教育、组织活动、监督检查等手段,促进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但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党员缺乏政治敏感性和纪律观念、党风不正等问题。

干部人事制度是指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在落实情况上,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加注重干部素质和政绩,加强选拔过程的公开透明。

但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干部上升过程中存在择才用人不公、任用过程不透明等问题。

党务公开制度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工作信息公开、财务公开、干部选拔公开等。

在落实情况上,党组织加强党务信息公开,增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务工作的了解。

但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党务公开不完善、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党纪党法制度是指党员要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在落实情况上,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纪律约束和监督,建立健全党纪党法的执行体系。

但在实际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党员违纪违法问题,需要加强纪律执纪的力度。

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篇一:强化监督执纪惩戒严规矩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严规矩。

各级党委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负主体责任,必须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

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查实不讲规矩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完善违纪问题发现体制,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提高违纪行为发现率。

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子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和下属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被害人的责任,又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篇二: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作为反腐败工作创新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

“三转”进一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

税务干部人数多,工作战线长,处在税收利益分配的矛盾焦点,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三转”,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越发和紧迫性。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即维护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三项任务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

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一)深刻理解“三转”的重要意义。

第一,“三转”是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十八大后,党中央提出当前要以亡羊补牢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中纪委在“三转”上有三个大动作:一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整合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机构和人员向查办案件倾斜,同时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的监督。

二是抓住时机打威慑役。

对于违纪违法结构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违纪违法者胆战心惊。

三是耐心细致打持久战。

紧紧揪住“四风”,从以往旧型看似小事的问题抓起,一件事接着一件事抓,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7.02.04•【文号】中办发[1997]5号•【施行日期】1997.02.04•【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办发〔1997〕5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已经中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7年2月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按照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在坚持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现行领导体制的前提下,重申和建立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并据此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省(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其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情况,有关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及时报告党中央。

(一)巡视组由巡视员和工作人员组成。

巡视员从已经退离党政领导岗位的正、副省(部)级干部中选派,人选由中央纪委提出名单,征求中央组织部意见,由中央纪委党委会研究确定。

工作人员由中央纪委干部室提名,经中央纪委常委批准。

巡视组直接对中央纪委常委会负责。

中央纪委负责巡视组的组织、联络、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巡视组的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机关、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和廉政情况;将巡视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为严格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定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党的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原则,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的原则,必须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决策。

2.依法治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3.严格执纪。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和纯洁性。

4.公平公正。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对所有违规行为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职责和制度1.建立综合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要不断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标尺、一条规矩,建立健全从严惩治到从重问责的制度,形成集体与个人的联合监督机制。

2.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构体系。

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衔接规则,明确职责界限和双向信息共享机制,把握工作重点,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职能协调一体化。

3.建立健全问责制度。

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要实行从严惩罚、从重问责、调动起这些事项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同时对问题待解决情况也要严肃追责问责,纠正工作偏差。

4.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县市区纪委要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各级纪检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督查、检查,着重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落实1.加强机构建设。

各级纪委要建立健全下设机构,实行全员监督、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监督,形成从上到下覆盖的监督体系,实现全员从业监督实现。

2.规范操作流程。

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从严把好各项手续和程序,确保事实准确,证据充足,程序严格,实现公开透明,公正正义。

五项专项监督方案

五项专项监督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特制定本五项专项监督方案。

二、监督目标1.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 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和纠正权力滥用、失职渎职行为。

3. 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4.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5.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监督内容1.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公共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监督。

3.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情况:对行政审批流程、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权限规范、服务优质。

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选拔任用公平公正。

5.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对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方式1. 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专项审计:对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进行专项审计。

3.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4. 举报投诉:设立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5. 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五、监督责任1.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

3.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六、监督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项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监督执纪问责的规章制度

监督执纪问责的规章制度

监督执纪问责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党的纪律和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生态,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第四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坚持依规依纪处置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统一,坚决维护法治原则,坚决保护处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员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第二章监督执纪第六条监督执纪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对象、监督标准和监督程序,通过监督检查、监督审计、监督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第七条监督执纪工作要注重分类施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确保严格执纪。

第八条监督执纪工作要积极主动,主动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自查自纠,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监督执纪工作要注重预防先行,加强风险防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监督执纪工作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多层级监督的格局,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共同维护党的纪律和政治安全。

第三章问责处理第十一条问责处理是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包括问责调查、问责处理、问责通报等程序。

第十二条问责处理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确保处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问责处理要注重程序规范,严格规范处置程序,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公正、公平。

第十四条问责处理要注重情节认定,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适当处理,确保处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问责处理要注重系统推进,建立问责档案,做好处置工作的记录和汇总,形成完整的问责处理机制。

第四章监督工作机制第十六条为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包括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部门、监督机构等。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范文三篇一、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为了建立起一支有高度廉洁意识的领导干部队伍,我们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

这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防腐措施,将确保领导干部不会通过权力地位获利,以及确保公平、公正的管理决策。

这也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以确保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能被严肃追究。

该制度会确保领导干部恪守职责、清廉自律。

制度之下,领导干部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并培养更高的廉洁度和自律能力。

我们需要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制度以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结果。

二、建立严格审查制度为了防止领导干部的权力不当使用,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审查制度。

领导干部的工作需要经过严格审查,以保证真实、准确、权威性。

审核机制应该囊括所有领导干部的工作,从清查财产到审查领导干部的个人债务。

这个审查制度将增加领导干部的透明度,并保证他们的工作不影响公众利益。

该制度会推动领导干部的行政透明度,并帮助公众在掌握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

同时,审查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以防止领导干部的失职行为和不当行为。

三、建立廉政教育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党风廉政,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廉政教育制度。

廉政教育是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手段,它将帮助干部们树立崇高的道德观,并提高他们的生活中的“自我管理”。

我们应该建立廉政教育者动员的体制,明确职责和责任,建立不同层面和内容的教育体系,通过不同的教育方式为广大干部提供不同的学习资源。

同时,廉政教育应该与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和任用密切相关,这将增加领导干部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

廉政教育是推进党风廉政的必要措施之一,通过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我们将更好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以上三项制度是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实施这些制度将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促进行政公正,维护民生利益,确保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权力监督制度权力监督制度是信任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总体国家监督体系中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损害人民利益、尽可能实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制度。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制度和规则。

其目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和党员干部的公正廉洁。

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监督机构的设置:建立党纪监督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2.违纪行为的界定:明确党纪法规中的违纪行为,规定具体的违纪标准和处罚措施。

3.线索的收集和核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党员干部和群众提供违纪线索,对线索进行核查和调查,确保问责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4.问责程序的规定:制定明确的问责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和决定问责等环节,确保问责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5.问责措施的选择和执行: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选择合适的问责措施,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确保问责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6.追责和责任追究:对于未能有效履行监督问责职责的党员干部,要依规追责和追究责任,确保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制作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需要明确监督机构的设置、违纪行为的界定、线索的收集和核查、问责程序的规定、问责措施的选择和执行、追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力求建立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问责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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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五项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在全县推行监督执纪五项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程序化、常态化。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报告内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责任、选用干部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教育监督责任和表率保障责任情况以及对上级党委、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个方面12项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8项内容。

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报告内容:对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7个方面11项内容;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岗位职责,推进以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

半年、年终各报告一次,分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

监督执纪巡查制度。

整合县纪委及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成立监督执纪巡查组,以巡查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巡查工作。

巡查组组长从县纪委常委、室主任及县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中确定,建立巡查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

突出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地对各单位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查办违纪案件、履行“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

“一案三查”制度。

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二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方式: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较重的予以立案审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考核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综合考核、量化赋分、排名公示。

考核结果靠后的,由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

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给予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作出说明。

通过五项制度的实施,各单位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职责得到加强和改进,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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