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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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乡镇党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1.严明党的纪律。

对全乡镇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遵守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严肃查处和纠正不遵守党规党纪的行为,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使党的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2.维护政令畅通。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乡镇党委、乡镇党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强化作风督查。

持之以恒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每年开展专项督查两次以上,并延伸至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乡镇党),坚持无禁乡镇党、全覆盖、零容忍。

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且越往后处理越严,推动党风政风民风向善向上。

4.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责任一办法”,督促各镇(街)、乡镇党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5.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对省委“五抓五看”落实不到位,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

国企反腐倡廉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7篇

国企反腐倡廉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7篇

国企反腐倡廉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7篇篇1一、前言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国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我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现将我单位反腐倡廉建设2024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二、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情况(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本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

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观看廉政影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体员工的廉政意识。

同时,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将廉政文化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本单位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廉政制度和规范。

通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厂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本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通过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

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工作(一)物资采购领域本单位在物资采购领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公开招标、比价采购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

(二)招投标管理领域在招投标管理领域,本单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防范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声誉。

(三)财务管理领域本单位在财务管理领域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规定。

通过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

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

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

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南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成勇因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

013年至2015年,南川区原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主任科员黄伟利用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虚增发放人员名单,先后骗取农民工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共计51.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成勇作为时任该局分管失业保险科工作的副局长,对此失管失察。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且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因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

012年至2013年,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发生副所长霍应华(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为拆迁户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共计13.8万元的问题,以及职工龚必江(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侵吞代征的1.05万元耕地占用税和为拆迁户谋取私利并收受现金共计14万元的问题。

该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对此失管失察。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1月,张家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永川区吉安镇党委书记黄海东因下属多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

013年至2014年,时任吉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云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成莲,黄沙村党总支书记陈礼、村委会主任曾德友等人,采取虚增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卫生改厕专项资金24万元,并将其中5.6万元以工作经费名义分发给13名镇村干部,上述4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其他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

黄海东作为吉安镇党委书记,对此失管失察。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理论文章: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理论文章: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理论文章: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

派驻机构是上级党委、纪委设在驻在部门的“探头”,要瞄着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靶向”发力,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严明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尊崇党章,这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遵循和依据。

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的延伸,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在严守党章上找准支撑点,用严明的纪律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

派驻机构要强化党的观念,树立党章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守纪律讲规矩的根本是严守党章,严明纪律必须从遵守维护党章入手。

派驻机构要着眼党章焦点问题,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严明政治纪律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聚焦党章突出问题,重点巡察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三会一课”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要以党章为标尺、以纪律为戒尺,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对照党章查问题找差距,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二、抓早抓小,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

执纪监督实施方案

执纪监督实施方案

执纪监督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执纪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了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执纪监督实施方案,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1.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2. 坚持依规依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内政治生活;3.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监督机制。

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健全党内监督规章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工作机制;2.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3. 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4. 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5.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业绩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执纪监督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2.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4. 加强惩处问责,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五、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纪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2.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3.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执纪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总结。

执纪监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仅供大家阅读参考!组织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

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

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

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

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

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

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

“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

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

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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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17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浙江在线6月20日讯现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

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带领各级纪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为完成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愈加凸显。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发挥政治保障作用。

强化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集中轮训,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

创新教育方式,编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

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回复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推动全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加大执纪力度,对少数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

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来抓,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下发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当面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并接受评议。

建立约谈提醒制度,全省形成了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的工作常态。

强化责任检查,省市县三级由党政领导带队,全面开展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制定出台《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全省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989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省纪委共通报典型问题22起45人。

(三)作风建设抓出新气象。

积极协助省委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并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相继提出节庆假日“十个严禁”、干部履新“四项纪律”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一系列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抓,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

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酒局牌局”“会所中的歪风”、奢侈浪费、领导干部公务出差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收送购物卡和会员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力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87起,处理党员干部7959人,党纪政纪处分1926人,省纪委通报典型问题89起126人。

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惠农、民生资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行为,全省共立案2590件,党纪政纪处分2537人,移送司法机关338人。

深入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全面推行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做法,取得明显成效。

(四)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00002件(次),立案60662件,党纪政纪处分59963人,移送司法机关2988人,其中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91人,县处级干部10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68亿元。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谈话函询问题线索6331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31158人,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0919人,为625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持续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杨秀珠等3名“百名红通人员”,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名。

严格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与效果。

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

(五)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协助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个根本,加强政治巡视,提前完成十三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

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工作,协助省委制定落实“十大整改行动”方案。

不断创新巡视方法,积极开展专项巡视,对部分县(市、区)和高校开展“回头看”。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抓好巡视反馈和整改督查,公开通报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解决了一批疑难问题。

出台我省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健全了一批制度。

省委巡视组共开展15轮巡视,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4159个,发现并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733件,党纪政纪处分7246人,组织处理2556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

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出台专门意见,完善工作网络;通过巡察全省共移交问题线索4530件,党纪政纪处分1541人,移送司法机关250人。

(六)纪检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制度,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

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注重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全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5198件,党纪政纪处分5100人。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在我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审慎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

各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职能融合,全面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了反腐败工作力量,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七)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省纪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严教育管理,常委会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激励纪检干部对标看齐、争当先锋。

加强组织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大幅度削减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重组优化省市县三级纪检机关内设机构,省市两级全面实行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扎实推进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

加强执纪能力建设,强化对纪检干部的专题培训。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全省纪检干部提出“七个一律”要求,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的日志式管理和全过程监管。

全面设立纪检机关干部监督机构,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省纪检干部被谈话函询483人,组织处理52人,党纪政纪处分116人。

五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2年的85.9%上升到2016年的93.7%。

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央纪委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人士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结果,也是历届省纪委持续努力和全省广大纪检干部忠诚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此,十三届省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主要表现在: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抓早抓小机制有待完善,日常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的风险仍然存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

同时,纪检干部队伍还存在担当不够、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学思践悟、见诸行动,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经验。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纪检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头等大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以担当诠释忠诚。

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只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政治监督,才能坚决捍卫党的章程、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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