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其应对措施-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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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法律问题案例(3篇)

汽车销售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汽车销售、维修及配件供应的综合性企业。

2019年,销售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提高销量,推出了一款名为“XX豪华版”的汽车。

在宣传过程中,销售公司通过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对该款汽车进行了大量的宣传。

宣传内容包括:“XX豪华版”采用先进技术,具备超长续航里程、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亮点,被誉为“未来汽车”。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后却发现,实际车辆的性能与宣传内容存在较大差距,引发了纠纷。

二、案件经过1. 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王先生于2019年11月在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XX豪华版”汽车。

在购车前,王先生被销售公司的宣传所吸引,认为该款汽车具备多项先进技术,性价比高。

购车后,王先生发现实际车辆存在以下问题:(1)续航里程与宣传不符:宣传中称“XX豪华版”具备超长续航里程,而实际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续航里程与宣传相差甚远。

(2)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不稳定:宣传中称该系统具备智能驾驶辅助功能,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系统出现多次故障,严重影响了驾驶安全。

(3)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购车后不久,车辆出现了发动机异响、变速箱漏油等问题。

王先生认为销售公司的宣传存在虚假宣传,遂向销售公司提出退货或更换车辆的要求。

2. 销售公司回应销售公司对于王先生的投诉,首先表示歉意,并承诺将尽快对车辆进行检测。

然而,在检测过程中,销售公司却以“车辆使用不当”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退货或更换车辆的要求。

3. 消费者维权王先生对销售公司的回应不满,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销售公司承认宣传存在夸大其词的情况,并表示愿意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然而,双方在补偿金额上存在分歧,调解未果。

4. 法律诉讼无奈之下,王先生将销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销售公司承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并要求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赔偿损失等。

三、案件分析1.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汽车行业法律风险探讨

汽车行业法律风险探讨

汽车行业法律风险探讨在当今社会,汽车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和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伴随而来的是各种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汽车行业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 产品质量问题作为消费者,我们购买汽车时最关注的就是产品质量。

然而,汽车行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质量问题。

例如,制造商可能存在生产过程中的瑕疵,导致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销售商也可能隐瞒车辆的实际问题,误导消费者。

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应当加强对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的监管。

制造商应当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责任。

销售商则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车辆存在的潜在问题。

2. 环境保护问题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和行驶里程的增长,汽车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排放污染、废弃物处理和能源消耗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这些环境问题,法律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法规。

同时,汽车制造商也应当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开发更加环保的汽车产品。

政府和各利益相关方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汽车行业向环保方向发展。

3. 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交通事故是汽车行业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无论是由于驾驶员的过失,还是因为制造或设计缺陷造成的事故,都会给受害者和相关方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解决交通事故责任问题,法律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制造商和设计师则应当承担因产品缺陷引发的责任,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汽车的安全性能。

4. 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随着智能汽车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汽车行业面临着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挑战。

车辆中的各类传感器和智能设备可能会收集和存储大量的个人和机动车信息,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应当制定明确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法规,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和制约。

同时,汽车制造商和技术提供商应当加强数据安全技术和措施的研发,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电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电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电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防范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技术的进步,电动汽车销售行业正迅速发展。

然而,与其他行业一样,电动汽车销售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电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产品质量与安全风险在电动汽车销售行业,产品质量与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还会对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销售商在销售电动汽车时应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为了防范产品质量与安全风险,销售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可靠的供应商合作: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供应商,确保供应的电动汽车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测和维护:建立健全的检测和维护体系,定期对销售的电动汽车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提供明确的产品说明和警示: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产品说明和警示,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潜在风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在电动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销售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为了防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销售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销售商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2. 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销售商应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维修、保养、退换货等,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销售合同与纠纷风险销售合同是电动汽车销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销售合同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如合同条款不明确、违约纠纷等。

为了防范销售合同与纠纷风险,销售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编写明确的销售合同:销售商应编写明确、详细的销售合同,包括产品描述、价格、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避免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容易引发纠纷。

2. 合同履行监管:销售商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管机制,确保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汽车销售合同的问题和建议

汽车销售合同的问题和建议

汽车销售合同的问题和建议
我们来看一下汽车销售合同中常见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就是合同条款的不透明。

许多汽车销售合同中的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过于复杂,甚至有些条款含糊不清,这就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汽车销售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分配不均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有些合同中,消费者的权利被限制,而销售商的义务却被淡化,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汽车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

有些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销售商违反合同,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这就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汽车销售合同应该尽量简化,让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

例如,可以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词汇。

汽车销售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该公平分配。

消费者的权利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销售商的义务也应该明确。

汽车销售合同应该明确规定违约责任。

如果销售商违反合同,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汽车销售商已经开始采用这些建议。

例如,一些汽车销售商已经开始提供更加简洁明了的合同,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

同时,他们也开始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权利,比如提供更加完善的售后服务。

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做法。

汽车销售合同的问题是一个需要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只有当我们明确了这些问题,才能为消费者和销售商提供一份更好的汽车销售合同范本。

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汽车销售商能够采纳我们的建议,提高合同的透明度,公平分配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购车体验。

二手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

二手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

二手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车销售行业也迅速崛起。

然而,这个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

作为一名专业销售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保证业务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二手车销售行业的法律风险与合规要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在二手车销售行业中,销售人员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交易、提供真实信息等原则。

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车辆信息、车况、车辆历史记录等必要信息。

此外,销售人员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车合同,并明确约定售后服务、退换货等相关事宜,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合同法是约束销售人员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合同应包含双方的权利义务、交付方式、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具体条款。

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详细解释合同内容,并确保消费者充分理解并自愿签订合同。

同时,销售人员也应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车辆合规要求在二手车销售行业中,车辆的合规性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风险点。

销售人员应确保销售的二手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首先,销售人员应确保车辆的手续齐全,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置税发票等。

其次,销售人员应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例如,车辆的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轮胎磨损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销售人员还应确保车辆没有重大事故记录、没有涉及重大维修等问题,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四、知识产权保护在二手车销售行业中,销售人员需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

销售人员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二手车辆,如未经授权销售他人的商标、专利等。

同时,销售人员也应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公司名称、商标等。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段等。

汽车行业的法律秘密法规与合规的挑战与应对

汽车行业的法律秘密法规与合规的挑战与应对

汽车行业的法律秘密法规与合规的挑战与应对汽车行业作为一个复杂且庞大的产业,与众多法律法规和合规标准存在紧密的联系。

合规问题是其发展中的重要挑战之一。

本文将介绍汽车行业中的法律秘密法规,并分析其所带来的合规挑战与对策。

一、汽车行业的法律秘密法规1. 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汽车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例如《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和《机动车保险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汽车企业满足车辆的安全性能要求,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环保法律法规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汽车行业面临更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废旧汽车拆解处理管理办法》等,对于汽车的尾气排放、废旧车辆的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3. 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在中国市场,汽车企业要获得准入资格,需要符合《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

这些法规主要关注汽车生产企业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市场中的汽车产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合规的挑战与应对1. 复杂多变的法规环境汽车行业面临的法规环境复杂多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要求存在差异。

汽车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掌握并遵守各项法规,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2. 技术创新与法规跟进的矛盾汽车行业的技术变革日新月异,新技术的应用常常超出了现有的法规框架。

这就对汽车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要求企业在技术创新与法规遵从之间找到平衡点。

3. 国际合规趋势汽车行业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合规要求也在不断演变。

汽车企业需要积极跟踪监管趋势,准确了解各个市场的合规要求,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4. 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随着智能汽车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面临着大量的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挑战。

企业需要确保车辆数据的合规收集、存储和使用,并同时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三、合规的应对策略1. 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汽车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内部的合规责任和流程。

通过制定合规标准、建立内部审核机制等方式,确保企业在法规方面的合规性。

汽车销售服务合同霸王条款

汽车销售服务合同霸王条款

汽车销售服务合同霸王条款篇一: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一、卖方有权没收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典型条款:1.定购单生效后由于定购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定购,买方不予接受,定购金不予退还。

2.买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期提车,卖方有权拒绝退还订金。

点评: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没收或不予退还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没有法律依据。

二、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退还定金点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退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效力及于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受到惩罚。

若卖方违约仅退还定金,实际上只是履行了返还定金的义务,并未受到惩罚。

三、逾期交车,买卖双方承担责任不对等典型条款:1.买方超过预定交车日期7天仍未提车,卖方有权将车辆销售给任意客户或调整售价。

2.买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提车,如不按时提车,视为放弃购车,卖方有权对车辆另行销售。

3.对于战争、天气、厂家原因等非卖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按时交车情况,卖方有权延期交车。

4.如果车辆号、颜色、配臵与订单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交车,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协商新的交车时间。

点评:这类条款的特点是:买方逾期提车,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且原因概不考虑;卖方逾期交车,有权延期交车,不承担不利后果或以各种理由免除责任。

四、减轻、免除卖方的质量担保责任典型条款:1.卖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2.未经卖方书面许可,买方不得将合同车辆以出租营运目的使用或转售。

买方若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后果均由买方承担,包括免除甲方和(或)制造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及其他质量责任。

3.卖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影响买方使用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且卖方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手车销售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二手车销售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建议

二手车销售市场存在法律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我国二手车销售市场持续增温,2018年二手车交易与新车交易数量基本持平,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占汽车交易量的75%)相比依然有天壤之别。

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国家在政策与法律层面的支持是一个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我国现在二手车交易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实效性不足。

各地二手车交易政策不统一,消费者对销售商无法信任,而销售商也拿不出让买主信任的有力证据,市场信心成为滞碍二手车市场发展的严重绊脚石。

2005年-2006年,由商务部牵头的两部两局联合制定公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部委发布的通知等,力图规范现在二手车交易中的不规范行为。

法规要求二手车经销企业对展卖和拍卖车辆进行技术检测。

并将检测结果、车辆信息和技术数据分别填入《车辆信息表》和《拍卖车辆信息表》中,希望以此平衡交易中的信息,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但是仅凭经销商的一纸表格,没有检测过程的监督,无法让消费者得到有力的保障,反而成为日后发生纠纷的定时炸弹。

为此笔者建议如下:一、制定里程表管理相关法律。

里程表读数,可以说是二手车交易时定价的重要参数,完善二手车交易管理,需要首先在法律层面保障车辆里程表读数的真实性,对私改里程表读数的行为加重处罚甚至可以上升到财产诈骗类的刑事规范。

目前的法规对私改里程表的行为根本没有约束力。

二、制定公安交通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

公安交通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性更是保证消费者充分真实的了解车辆信息有效途径。

事故、违章、车辆变更等信息的查询了解对于买主判断车辆价值有主要的参考作用。

建议公安交通部门在保证车主隐私的同时,更要保障对买主的信息透明。

三、明确抵押、质押车辆交易规则。

当下市场上的抵押、质押车辆占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比例不断上升,但买主对这类车辆的购买心存芥蒂,当前《物权法》和《合同法》虽然有明确规定,毕竟这是专业法律人员才清楚的问题,建议在不与现存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制定更为明确的抵押、质押车辆交易法律规定,促进市场的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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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企业经营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一、签约前期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一)虚假宣传(性能、价格-进口车虚构折扣)虚假宣传是消费者对汽车经销商的固有印象,2012年中消协发布《汽车安全消费调查报告》表明,有近四成消费者认为汽车销售商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问题。

事实上,由于当前宣传媒介与载体多样,包括报纸、杂志、网络、电台、电视台及自行派发的各种广告、小册子等,成为汽车经销商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宣传的媒介,也确有不少经销商对汽车配置、性能相关内容做虚假宣传,虚假的“经济”油耗、以偏概全的安全评价、夸大的购置税赠送、虚拟的配件原价、“零首付”不法广告等。

1、什么是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构成要件为:(1)在行为方面,汽车经销商在客观上对其汽车产品及其关联服务等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2)在结果上,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3)在主观方面,汽车经销商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2、虚假宣传会有什么后果?(1)行政责任导致行政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民事责任①因虚假宣传而订立的认购协议或者汽车买卖合同因虚假宣传而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可撤销、可变更。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同时,《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因为被告的欺诈行而归于无效。

对于无效后的后果,《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虚假宣传而订立合同的消费者可要求惩罚性赔偿。

虚假宣传在实质上就是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二)定金、订金、诚意金、预付款1、从概念及法律后果方面可以显而易见定金、订金、诚意金和预付款之间的区别。

(1)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通说的定金罚则。

注意:只有定金的“定”,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在房产交易中,定金不能超过总房价的20%,超出部分只能作为首付款,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例如:房价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定金为25万元,如买方违约,则业主有权没收定金,如业主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签订后,买方不想购买此房了,通过法院诉讼,法院认为定金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0%,虽客户违约,业主只能没收20万元,剩余5万元要返还买方。

另外,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实际交付为准。

即定金罚则的适用只能按照实际缴纳的数额确定。

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例如:合同约定购房定金为5万元,客户当天缴纳5千元,约定,剩余定金三天后补交,但是客户突然违约拒绝缴纳,则业主只有权力没收5千元定金,而不能按照约定的5万元没收。

(2)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除非约定了可以没收或者双倍返还,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

因订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

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合同价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

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3)诚意金。

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

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

因此,诚意金不受法律拘束。

在实践中,如果收取的是诚意金,违约方除了无须承担责任外,还可以要求收受诚意金一方退还因此产生的孳息(即银行利息)。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

因此在合同约定及款项收据开具时一定要谨慎。

(4)预付款2、(三)试驾1、试驾协议格式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霸王条款”的风险。

在试驾前,经销商都会和试驾者签一份试驾协议,一般而言,经销商为了规避自身风险,都会刻意在试驾协议上附上减轻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如:“试车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交通事故,应由试驾人承担一切责任”、“本公司对此试乘试驾享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

而根据《合同法》相应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由此可见,如果汽车销售商在其拟定的格式性试驾协议上刻意回避自身责任,加重作为潜在消费者的试驾者的责任,那么“试驾者负全责”的条款就无效。

责任认定应根据试驾者和销售商双方的过错程度,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划分。

(对格式条款尽提示义务,将条款内容加粗等,尽量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合同)2、因霸王条款而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至十一条对格式条款做了严格的限制,并在第十二条中明确了处罚措施: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试驾车辆未投保的风险。

据了解,经销商所提供的试驾车辆,有些是经销商以公司的名义从厂家买来的,上了牌照,也投了保险,在试驾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提供相应的赔偿;有些是待销售的车辆,没有上保险,(豪车尤需谨慎,由于价格不菲,豪车上牌光购置税就要交好几十万,为节省开支,4S店往往拿没有上牌的商品车“客串”试驾,没上牌就无法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一旦出了事故,就需要由经销商和消费者来承担责任。

(不要将待售车辆用作试驾车辆,尽量投全保)即使试驾车辆投了保险,仍存在着试驾风险。

首先,所有上路跑的试驾车肯定都会上交强险,但交强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限额只有2000元,而且还不包含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

其次,如果造成试驾事故的原因是不可控因素,即并非试驾人员主观造成,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试驾事故是由于试驾人员主观失误造成,那么保险公司会追究过失人相应的责任。

在试驾过程中,如果发生小擦小碰,试驾车已经购买了全保,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出险解决,但万一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原车没有购买全保,试驾者无疑将会承担更严重的责任。

但部分车行为了节省成本,只为试驾车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险,一旦出事那么就存在很大的风险。

此外,如果试驾中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酿成事故的,按照合同保险公司也会提出相应的免责诉求,这部分损失自然应该要由试驾者买单,这一点需要经销商在试驾合同中明确约定下来,以便有效免责和追偿。

4、试驾流程不规范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风险。

按照规范程序,试驾前,车商应查验试驾者的驾照、驾龄(一年以上)等信息,然后签署约定双方责任义务的试驾协议,详细讲解车辆性能并示范后,试驾者才能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沿规定路线进行试驾。

事实上,很少有车商严格做到了以上几点,从而让事前杜绝的关卡形同虚设。

那么一旦出现事故,由于商家未尽注意、提示、安全保护等义务,如造成试驾者人身伤亡等损害事故的,经销商因其过错肯定要负重大责任。

注意新手:来试驾的不少是新手,不仅技术生涩,而且普遍对车况不熟,上路时不免手忙脚乱,搞得陪同的试驾专员也是一头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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