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处理暂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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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暂缓就业协议书

取消暂缓就业协议书

取消暂缓就业协议书
尊敬的就业暂缓协议签订方:
我谨写此信,希望取消我们之间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过仔细思考和深入考虑,我认为暂缓就业并不适合我的个人发展和职业目标。

我对您公司的职位非常感兴趣,但我最终决定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以便追求我更长远的职业发展路线。

我对您公司的认可和赞赏永远不会改变,但是为了个人的成长,我认为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是最明智的选择。

我希望您能理解我的决定,并对此给予谅解。

我对给您带来麻烦和不便深感抱歉,但我坚信这是个人职业发展的最佳决策。

我衷心祝愿您公司在今后发展中取得巨大成功,并希望有机会再次与您合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之前的机会和信任。

谢谢!
此致
XX。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暂缓就业、报到证具体说明

如何全方位理解暂缓就业?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但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3)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4)有工作单位,但未签订协议书,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5)特别说明:办理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少数民族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暂由各系党总支保管,不归入本人档案,其它档案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和程序(1)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时间是:5月中旬(以学院通知为准)流程:5月12日向辅导员报名—-就业系统录入报名学生信息——等待省里审核名单通过——名单通过以后签署暂缓协议——最终获取条形码才算办理成功(2)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该注意的问题(1)暂缓就业不能补办。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2)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但可享受应届毕业生有关待遇;有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4)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

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

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第一篇: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国家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延长毕业生择业期至其毕业后两年的做法。

我院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档案托管、办理就业入户深圳手续的时间延长等政策。

办理暂缓就业期间,暂不发报到证,不影响就业,学生的档案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户口在原生源地,党员关系留在学校。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办理暂缓就业时与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签订的协议,签订时间在每年5月底,最晚6月6日前,一旦过期,省就业指导中心则不再办理。

暂缓就业期最长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可按照取消暂缓就业程序办理,并领取“报到证”,逾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将转回生源地,学生要自行回学校领取“报到证”。

暂缓就业期间相关部门不能出具出国、结婚、劳务证等事项的相关证明。

二、建议我院可考虑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1)打算在深圳就业,并准备入户深圳的。

(2)正在办理手续或因各种原因,毕业时暂不想把档案寄回生源地的。

(3)计划毕业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

三、在暂缓就业期间内可享受的服务(1)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出具与升学(店铺除外)或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

需开此类证明的学生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办理。

(2)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其档案交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党团关系(包括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学校。

(3)如毕业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书(如失业证、结婚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等)及申请店铺等,则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档案及党团关系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办理暂缓就业的影响(1)工龄可能缺失。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干部工龄,相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干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缺失,可能会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

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说明(新增毕业派遣及改派的说明)鉴于同学们对于办理暂缓就业和报到证的发放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整理了一些材料帮助同学们理解暂缓就业和发放报到证的相关问题,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李丽2008年5月20日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

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

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

(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什么是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2008 年05 月24 日星期六下午10:12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 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考研究生的)。

考研究生的2、要考公务员的。

要考公务员的。

要考公务员的3、自主创业的自主创业的。

自主创业的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举例说明第2 条。

对于现在没有考上公务员,想在七月份以后继续考公务员的同学来说,不少职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的,那么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毕业后那其身份就是社会人员了,就不能报考这些职位,但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则在暂缓就业期间,他都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参加相关的公务员报考。

举例说明第4 条。

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

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又或举例说明第4 条。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2024年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
根据《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实现本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目标,我们双方经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暂缓就业协议书。

以下为具体条款:
一、学生保证在暂缓就业期间,将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提高自我素质、拓宽就业渠道的相关培训和辅导活动,并配合学校对暂缓就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调研。

二、学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应当尊重、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维护学校声誉,不参与任何违法和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按相应规定处理。

三、学生在暂缓就业期间享受学校相关服务,并对为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企事业单位表示感谢,如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有不当行为,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四、学校保证在暂缓就业期间,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调各方资源,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协助学生顺利就业。

五、协议期间为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学生可自主选择就业和职业发展,学校将继续关注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生效。

第 1 页共 1 页。

找到工作应及时取消暂缓就业

找到工作应及时取消暂缓就业

找到工作应及时取消暂缓就业找到工作应及时取消暂缓就业2011-07-15□本报记者陈晓通讯员杜栩贤文/图今年就业形势虽然较为乐观,但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了找到合心意的工作,还没和企业签约,他们中不少人都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

“番禺人才”代理部工作人员表示,每年都有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是两年,所以大学生在这两年内找到工作要及时取消暂缓就业,愈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需回原校办理。

部分学生办理了暂缓就业记者从“番禺人才”代理部了解到,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此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的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

记者发现,今年虽然就业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依然有不少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不少非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是因为还没找到工作,但又不愿意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

要及时取消暂缓就业阿琳是汕头人,2016年毕业时由于还没落实单位,于是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去年暂缓期满,虽然期间她找到工作,但是觉得工作不是特别合适,于是就没及时去取消暂缓就业。

今年她找到一份很满意的工作之后,才想起没取消暂缓就业这件事,但是当她去办理的时候,学校已经将她的报到证、户口等寄回生源地。

所以她也只能回家办理手续,手续变得复杂许多。

阿琳说:“其实当时暂缓就业期快到时,有接到通知说要去办理取消暂缓就业,但是当时不是很重视,而且工作一忙起来也就给忘了。

”她建议,已经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应该及时取消暂缓就业,不然过期的话手续就会变得很复杂,浪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关于建议尽快取消暂缓就业的说明

关于建议尽快取消暂缓就业的说明

关于建议尽快取消暂缓就业的说明
2009、2010届毕业生:
2009届毕业生现在还有24名仍处于暂缓就业的状态,根据暂缓就业的有关规定,2009届暂缓就业的有效期截止至今年7月1日,如届时不主动取消,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的档案将会自动打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证统一寄回学院。

因此,如想档案保留在广州或指定单位,应尽快主动去办理取消暂缓的手续。

2010届暂缓就业的有效期截止至2012年7月1日。

由于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大多是想保留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但根据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改革趋势,自2012年起中央和省级机关公务员将不再招收应届生,地级市或区、县、乡这个级别招收应届生的比例也会大大收窄,而更多的会招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同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其中一个弊端是,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基于以上考虑,建议相关同学再次慎重处理暂缓就业的问题。

相关链接:
中央和省级机关公务员明年起不再招应届生
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详解公务员制度改革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指南
中国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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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暂缓就业的利与弊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暂缓就业就是把你的档案,户口以及党团关系暂时放在学校保管,保留你的学生身份。

主要是为了方便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找工作暂缓就业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的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为其实现成功就业创造尽可能的有利条件。

我们是应届毕业生了,大多数同学现在可能考虑最多的是如何找到工作,需要专插本或者出国留学的同学则更多的是考虑努力学习,争取得到心仪学校的录取。

大家会因为找工作的忙碌而忘了同样重要的户口和档案问题,档案与集体户口会困扰学子,集体户口如何办理,暂时没有找到工作要不要办理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有什么好处不与利。

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户口保留、档案托管、就业服务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能按期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申请暂缓就业,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开始生效。

暂缓就业最长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内,毕业生不出具报到证,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毕业生应定期回校缴纳党(团)费。

暂缓就业期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暂缓期满仍为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档案将转回生源地人事局。

●二、暂缓就业的对象(1)6月30日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2)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尚未与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如《就业协议书》已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的毕业生(有效接收证明指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出具的接收函或者在就业协议书上盖公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指接收毕业生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的主管部门。

(3)自主创业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三、暂缓就业的利(1)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

(考公务员、上岗考)(2)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意向、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如亲戚朋友帮忙联系有人事接收权单位,暂未确定是否成功)(3)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可以方便学生集中应对考试及录用,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

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出具与升学或报考公务与有关的证明,可以持6月30日将签订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4)为有就业单位但尚未办理好接收手续的毕业生,提供时间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四、暂缓就业的弊:1.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工龄,相比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由于暂缓就业期限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2.暂缓期间的特殊限制条件。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毕业生需要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购房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和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毕业院校汇报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

这也给暂缓就业学生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4.与应届毕业生竞争中处于被动。

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与来年更多的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岗位时,会处于劣势地位:首先,在知识结构更新方面已后人一步,工作经验又不占优势,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力;其次,容易被用人单位先入为主地认为是能力不佳的学生,更降低了就业的成功几率;最后,虽然暂缓就业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

有的国家机关或用人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或聘用职员时,仅限招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学生往往因无法满足这种条件而被拒之门外。

参考文献:《高校就业手册(第二版),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0-42页1、暂缓就业的好处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托管,在暂缓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可获得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

其最根本的好处在于:(1)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有就业愿望但确实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舒缓了严峻的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的身心上的压力和重负,使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所提供的时间与空间,通过更多的尝试和锻练,逐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2)准备升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与毕业生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就业后可以方便学生集中精力复习,或静等公务员的录用结果和通知,不必为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而分心。

因此,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才是暂缓就业政策最主要的服务对象。

但是,目前有一些毕业生对暂缓就业政策存在不正确的理解和利用,或因就业单位不理想、又不愿降低就业期望值而办理暂缓就业,或因不敢积极面对社会、懈于找工作而办理暂缓就业,或因不愿将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而办理暂缓就业。

其中的大部分学生,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者暂时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的政策原本意图,误作为“因能免费托管档案和保留户口而暂时不去就业”的实际利用出发点,把暂缓就业当成不积极就业的跳板,偏离了暂缓就业的政策的宗旨,本末倒置。

办理暂缓就业可以保留学生身份,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户口在学校,一般情况是免费的。

其实暂缓就业就是保留学生身份,一是公务员考试可以用学生身份参加,二是假如你在毕业后找到了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需要转正的话,你就必须要有这个学生身份,否则以社会人员身份很难转正暂缓就业的弊端:(1)暂缓就业期间,档案存放在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得随意提取。

不管任何原因要提取档案,必须由本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由省就业中心将档案寄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

(2)在暂缓就业期间,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

(3)若因出国旅游、结婚、办理失业证、办理未婚证等需要户口手续的,需本人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手续,然后回学校保卫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方能办理上述证明。

(4)暂缓后需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学生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出同意报考的证明。

(5)省内各大中城市严格控制大专生入户,除非有特殊关系,绝大部分学生找不到正式录用单位,两年后户口、档案仍然发回原籍地级市人事局。

(6)两年期满后,毕业生仍需本人回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可事先委托保卫处迁出)。

(7)要与学院和街道计生办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履行如须定时到街道计生办作有关检查等义务,对保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担相应责任。

什么是人事档案??大学毕业派遣后,你的档案将由学籍档案转为人事档案。

学籍档案记录了大学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等。

必须通过合法手续获取并管理。

人事档案不仅保留学籍档案里所有的原材料,还增加了个人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

那么什么时候需要用到档案呢?人事档案到底有什么作用??在你们找到工作后,有的企业以职工档案不在单位为由拒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

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

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或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虽办理参保事宜时不必须查看本人档案,但并不代表档案就没有作用。

除了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到社保有关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时,需要提交职工档案,在办理社保过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实的个人情况,也需要通过个人档案来进行核实。

因此,个人档案需要好好保存。

档案对个人有什么作用??现阶段,在档案的凭证、参考等诸多作用中,普通公民还是主要利用档案的凭证作用。

由于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

人事档案不仅为单位用人、选人及人力资源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服务,同时也为个人切身利益服务,帮助解决没有档案就无法解决的问题。

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就业、考研、公招、公考、出国政审还是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入党入团、退休手续办理以及各项证明的出具等等手续都将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

例如学籍档案可以为各类在校生、毕业生的就业、留学或毕业证书丢失的同学出示成绩证明、学历证明、姓名更正、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证明。

在职人员在申报技术职称时,档案可以提供所需材料,如申报人目前拥有的职称资格文件、您获得的优秀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主持参加的科研课题、您在本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种奖励、申报人所起草的文件及完成某项重大任务的任务书等材料。

档案对个人有什么作用??可以说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实践活动谱写着自己的历史,同时将其转化为文字在档案中不断补充、不断添入新内容。

所以说人事档案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规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可以统一保管本单位员工档案,也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得擅自管理员工档案,可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严禁私人保管或放到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人员,人才中心将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调整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人才引进、党团关系管理,代办职称评审、计划生育指标、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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