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7篇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某国有企业的股权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股权转让事项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某国有企业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1.2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某国有企业____%的股权,成为该企业的股东。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2)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三条股权转让交割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共同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 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的变更或移交。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4.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权属纠纷及第三方权利主张。
4.2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条盈亏风险分配5.1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应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盈亏风险。
5.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不涉及企业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
如存在未披露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____%。
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2 若甲方存在虚假陈述或保证,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企业社会化改革中转让院、所持有的国有股权操作程序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可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运作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充分利用投资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向院产业局提出申请,经产业局审核并由计划局会签同意后,发文批准。
申请转让投资企业国有股权需报送材料如下:1.国科控股和研究所作为转让方的书面申请报告。
2.国科控股同意转让的董事会决议;研究所同意转让的所长办公会议决议。
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全民所有制企业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转让决议;转让决议应注明转让给法人还是自然人及转让股权比例。
4.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2)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有关批准或决定情况;(3)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4)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5)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置方案,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6)如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5.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6.转让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方案背景国有企业是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往往不如私营企业,股权价值也难以实现。
因此,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重要的资产管理方式,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其中包括国有企业股权的管理和处置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规则和股权转让制度。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方向,其中包括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程序国有股权转让处置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去产权化: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第一步是对产权的确认。
一般来讲,产权的确认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章程等文件。
2.股权评估:对拟出售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3.报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股权转让需要进行报批手续,包括备案、审核等环节。
4.交易:确定股权交易方式,如协议转让、公开竞价等。
5.签订协议:交易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6.完成交割:双方完成支付与过户手续,完成交割。
国有股权转让处置注意事项国有股权转让处置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确定适当的股权份额:根据国有股权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出售股权份额,以保证国有企业的核心控制权不受影响。
2.公平、公正、公开:股权转让需要公开、公正和公平。
这种要求可以通过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来实现。
3.合法、规范、合理: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合法、规范、合理。
这意味着所有程序都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所有参与方要遵循合法的法律程序,价格也要合理合法。
4.保护国有资产:国有股权转让时,需要合理保护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利益。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资方案协议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投资方案协议一、背景与目的本协议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并确保投资方案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投资方案的具体实施细节,为双方提供一个合作的框架。
二、协议内容2.1 股权转让2.1.1 股权转让方 [国有企业名称2.1.2 股权接受方 [投资方名称2.1.3 转让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方持有股权比例,即转让 [股权转让比例% 的股权给股权接受方。
2.1.4 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方与股权接受方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
2.1.5 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方与股权接受方约定的股权转让方式,如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交割等。
2.2 投资方案2.2.1 投资方案内容[投资方案内容的详细描述,包括投资方将对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方案,投资金额等2.2.2 投资方案条件[投资方案实施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文件的获得、合作方的确认等2.2.3 投资方案实施时间投资方案将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投资方案实施时间开始实施。
2.3 权利与义务2.3.1 股权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股权转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股权转让给股权接受方股权转让方应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限制性约束,且合法有效股权转让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股权转让交割。
2.3.2 股权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股权接受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格股权接受方应履行相应的投资方案,向国有企业提供合作与支持股权接受方应配合国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股权转让交割的顺利进行。
三、违约与争议解决3.1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2 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相关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4.1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生效。
4.2 协议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任何一方违约,并在接到违约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未能纠正违约。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3篇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3篇篇1本协议在以下双方之间签订:甲方(出让方):_________(国有企业名称)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受让方的企业或个人名称)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地址)的一家国有企业,现欲将其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股权转让事项1. 股权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地址)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的______%(或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
2. 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
具体价格根据目标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3.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1. 股权转让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等。
2. 股权转让应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3. 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目标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4. 双方应共同编制股权转让方案,明确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价格、支付方式等,并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5. 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应配合完成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必要工作。
6.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三、声明与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要求。
3. 甲方应对目标企业的债务、担保、合同等事项进行充分披露,确保无隐瞒、无遗漏。
如因甲方披露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保证具有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合法资格,并已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潜在风险。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方案#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方案## 1. 背景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指国有企业将其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成为推动国有资产重组、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本文主要介绍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步骤。
## 2. 方案设计### 2.1 股权转让目的股权转让的目的是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市场化运作平台,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 2.2 股权转让比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的转让比例。
在股权转让中,可以设置不同的转让阶段和比例,以便更好地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实现股权多元化。
### 2.3 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方式可以采取公开竞价、协商转让、定向增发等方式。
具体选择的方式需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在选择股权转让方式时,需要考虑市场公平性、合理定价、投资者合规性等因素。
### 2.4 股权转让条件股权转让条件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满足的一些前提条件。
这些条件可以包括投资者的资质要求、价格上限或下限、股权锁定期等。
通过设置合适的股权转让条件,可以确保股权转让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 2.5 股权转让流程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交易准备阶段、股权转让阶段和交割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审批申请等工作;交易准备阶段包括征集投资者、尽职调查、谈判等工作;股权转让阶段包括投标、竞价、协商等工作;交割阶段包括签订协议、支付款项等工作。
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 3. 实施步骤### 3.1 制定股权转让方案制定股权转让方案是股权转让的第一步。
范文国有股权转让策划方案

范文国有股权转让策划方案一、背景介绍国有股权转让是指政府将其持有的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或其他股东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重要的任务之一。
范文国有股权转让策划方案旨在推动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增加其竞争力。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股权转让,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引入新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2. 原则:a. 公平公正:股权转让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平等。
b. 依法合规:策划方案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股权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c. 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股权转让应尊重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股权转让方案1. 筹备阶段:a. 确定转让目标:明确国有企业的转让股权比例和转让的股权规模。
b. 选择咨询机构: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参与股权转让的策划和执行过程,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c. 资产评估: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和市场价值。
d. 制定谈判策略:根据股权转让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谈判策略,明确转让条件和谈判的底线。
2. 实施阶段:a. 股权转让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发布股权转让的公告,向社会投资者公开招标或拍卖转让股权。
b. 投资者评审:对投资者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资者的资格、信誉和能力等因素进行筛选。
c. 谈判和协议签署:与投资者进行谈判,商定转让股权的具体条件,最终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签署。
d. 股权过户和交割:按照协议的约定,完成股权过户和交割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 股权转让后的管理和监督:股权转让后,加强对新股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股权转让的效果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四、推进措施1.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国有股权转让策划方案的意义和效果,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2024年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4年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国有企业A乙方(受让方):XX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拟将国有企业A的股权部分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事项1.1 股权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国有企业A的X%的股权,共计XXX股。
1.2 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XX元/股,总计XXXXX元。
1.3 股权转让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购买甲方持有的前述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的程序2.1 申请审批:本股权转让事项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2 股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应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股权转让登记,并将股权转让证书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项。
3.2 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应当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交支付凭证给甲方。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保证4.1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限制或任何第三方对该股权的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4.2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不受任何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纠纷的影响,不存在与该股权相关的任何诉讼以及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纠纷。
4.3 甲方同意,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有关机构报告相关信息,并配合承揽方的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一致同意违约金为本协议向乙方支付金额的10%。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保守对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涉及本协议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款、条件、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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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社会化改革中转让院、所
持有的国有股权操作程序
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可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运作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充分利用投资企业的技术、人才优势,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需获得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权,需向院产业局提出申请,经产业局审核并由计划局会签同意后,发文批准。
申请转让投资企业国有股权需报送材料如下:
1.国科控股和研究所作为转让方的书面申请报告;
2.国科控股同意转让的董事会决议;研究所同意转让的所长办公会决议;
3.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全民有所制企业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转让决议。
转让决议应注明转让给法人还是自然人及转让股权比例;
4.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的基本情况;
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的有关批准或决定情况;
③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④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⑤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置方案,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⑥如转让企业国有股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5.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6.转让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根据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国科控股、研究所可按以下程序操作:
1.清产核资:对于国有企业,由转让方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进行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
具体步骤如下:
⑴由企业所属的研究所向综合计划局提出申请;
⑵综合计划局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⑶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⑷企业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明;
⑸由研究所向综合计划局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⑹综合计划局转报后,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复;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复调账。
2.审计: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审计,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院计划局办理。
3.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聘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转让国有股权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聘请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研究所科研园区内已作为投资的房地产应由有关研究所予以回购。
4.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转让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需经院国科控股和研究所,逐级报送院产业局;经院产业局、计划局审查合格后,办理备案。
经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根据3号令规定,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暂停交易,在获得院产业局、计划局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四步:披露国有股权转让信息,进行公开交易
根据3号令规定,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挂牌交易,广泛征集受让方。
(一)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3.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指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
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二)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
1.转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国有股权交易项目相关文件。
2.上述文件齐备并经审查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股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3.股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挂牌期间,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收购意向书》等一系列文件。
5.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产权交易机构制订,至少四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6.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股权交易款交产权交易机构。
7.交易款到帐后,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并出具股权转让交割单。
8.交易双方交纳产权经纪佣金,并领取股权转让交割单;
9.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章程,转让方领取股权交易价款。
第五步: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或注销手续
㈠部分转让国有股权应办理变更登记,由企业所属研究所向计划局提供如下资料:
1.产权证正本、副本
2.产权变动登记表
3.申请产权变动的书面文件
4.股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文件
5.股权转让后的投资协议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各出资人法人证书、产权登记证、上年决算报表、担保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
9.企业变动后的审计报告、担保证明
10.产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的债务保全协议
11.验资报告,其中货币出资的需附进账单;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的应提交评估备案表及评估报告
12.其他有关资料
㈡全部转让国有股权应办理注销登记,由研究所向计划局提供如下资料:
1.产权证正本、副本
2.注销登记表
3.申请注销产权的书面文件
4.股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文件
5.企业转让股权上一年的审计报告
6.产权转让协议
7.受让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担保证明
8.转让方、受让方与债权银行、债权人的债务保全协议
9.企业的担保证明
10.公司章程
11.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资料经计划局审核后,报国资委审批。
第六步:办理企业股权变动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完成上述第四步产权交易工作流程的1—8,取得产权交易机构的股权转让交割单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提交的文件:
1.《企业工商变更登记表》;
2.产权交易机构的股权转让交割单;
3.按照股权变更后修改的公司章程;
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副本复印件;
5.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或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
6.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第七步:收取国有股权转让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程序
转让方依照国家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收取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完成国有股权转让的整个流程。
转让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